州官放火: Sony 光碟種植後門程式事件
- Sony 新版音樂光碟
暗藏秘密程式
不影響音響, 但用電腦播放則遭種植
- 符合
rootkit 的定義: 潰客 crackers
用以取得他人電腦最高權限的後門程式 (通常也加上偽裝,
並阻止用戶移除)
- Sony 的反應: "Most people, I think, don't even know what a
rootkit is, so why should they care about it?" 只刪除偽裝部份程式碼
- 微軟與防毒軟體公司的奇特反應
很長一段時間默不作聲 是害怕 Sony 拿 DMCA 告他們嗎?
主流媒體也批評得非常客氣
引狼入室: WGA 幫微軟監督您的電腦
- 2006 年 6 月初, 安裝 WGA 的 Windows
用戶發現網路出現異常活動 [1,
2]
- WGA 其實 包含兩部分:
- Notification Tool: 檢查/告知軟體是否合法;
安裝時有告知使用者
- Validation Tool: 每天回報給微軟; 強迫安裝,
不可反安裝
-
WGA 符合 spyware 定義: 未徵詢使用者同意,
偷偷夾帶安裝
- 其他問題: 誤將合法使用判為盜版
- 微軟在輿論壓力下, 同意 降低回報頻率,
減少回報內容
看我的破褲襠就告你!
- AACS: HD DVD 的複雜而脆弱的防拷機制, 裡面有 device key,
processing key, title key
- arnezami 解出一個 (長度 128 bit 的) processing key: 09 F9 ...
- AACS LA (Licensing Admin.) 的律師要求網站拿下這個數字
- 由網友投票決定重要新聞的網站 digg 在壓力下刪文砍帳號
- 網友群起猛投票, 力推所有 09 F9 新聞
- 非法圖片,
非法歌曲, ...
都是這個非法數字惹的禍: 13,256,278,887,989,457,651,018,865,901,401,704,640
- 詳見:
AACS 09 F9 事件
DRM: 從禁止拷貝到禁止合理使用
經營數位產品的大廠以遏止非法拷貝為借口, 企圖掌控社會
- Digital Right Management: 問題在那裡?,
wikipedia
詳細解釋
- 針對受版權保護的資訊, 設計的限制資訊傳播機制
- 仰賴硬體及作業系統的配合 (TC); 又從法律面限制合理使用, 如
DMCA
- 消費者喪失易時易地等基本權利; 檔案無法永久保存
- 侵犯私有財產使用權; 回到類似教會控制言論自由的中古時代;
...
- WiMP 11, Adobe e-book 與 Sony BMG 音樂 CD 是 DRM 的例子
TC: 您的電腦, 老大哥信任!
- Trusted Computing: 常見問題,
wiki
詳細解釋,
資安教授的看法
- 四項技術: 嚴密掌控 I/O, 帷幕後的記憶體,
認軟硬體特定組合才開啟的儲存空間, 請求遠端允許
- 使用者無權轉換自身資料, 將之移至新機, 或外掛程式,
- 網頁障礙, 連技術解都消失; 文件出版者可以改寫歷史
(不是比喻)
- 匿名權消失, 言論自由受技術控制, ... 大廠終於可以
信任 消費者
- 微軟 WGA 是 TC 技術的先驅; Vista 將內建類似機制,
並啟動硬體的 TC 晶片
DMCA: 翻譯也變成一種罪行?
DMCA
的 "anti-circumvention provisions" 禁止相容 (禁止翻譯); 除 DeCSS
之外, 還有更多的 DMCA 案例; 我國相關條款:
著作權法第三條第十八款
| 網址 |
事件 |
比喻 |
| 微軟
綁架 kerberos |
微軟竄改 Kerberos 通訊協定, 使其他軟體不相容; slashdot
上出現解決文件, 被要求取下 |
"我的黑話規則不准公開!" |
|
Adobe 掌控 eBook |
俄國人 Dmitry Sklyarov 撰寫軟體將封閉的 e-book
格式轉成較開放的 pdf 格式, 被美國政府控告 |
"不准翻譯我發明的語言!" |
| RIAA
的 SDMI 戰帖 |
RIAA 發明 SDMI 浮水印技術; 普林斯敦大學 Edward Felten
教授接受挑戰並破解, 遭威脅不得刊出 |
"來破解密語! ... 啊?! 閉嘴!" |
軟體專利: 不准發明
- 著作權 (copyright): 不准他人抄襲; 專利
(patent): 不准他人發明
- 不知者亦有罪:
檢查是否踩到地雷, 才准發明; 幸運者可獲 prior art 解救
- 專利蟑螂: 有專利, 無產品, 挾持大公司 (例如微軟或 IBM)
及其客戶
- 微軟的 fat
專利 傷害數位相機用戶;
- 歐洲的軟體專利之戰;
絕地反攻: 反對軟體專利,
大家一起行賄; 「違反軟體專利」大賽
- 專利概念應用於低門檻的創作發明領域,
對於社會進步有害無益
侵犯人權的法律 自毀 資訊科技巴別塔
And the Lord said, Behold, the people is one,
and they have all one language; and this they begin
to do: and now nothing will be restrained from them,
which they have imagined to do. Go to, let us go down,
and there confound their language, that they may not
understand one another's speech. -- "Tower of
Babel" Genesis 11:1-9
聖經巴別塔故事: 阻止人類建立通天高塔, 不需要暴力,
只需要阻止溝通。 企圖掌控人類未來的資訊廠商,
正在透過科技惡法阻止溝通, 自毀科技長城。
Kuso 版星際大戰 解釋 TC+DRM+DMCA
重要的法律與資訊人權網站: groklaw, EFF, L. Lessig, E. Moglen
隱藏在技術帷幕後面的人權問題
- 自由民主國家, 借技術侵人權的最大威脅: 不是政府,
是資訊/媒體廠商
- 遊說, 政治獻金, 誤導消費者的強力廣告: 合法,
沒有制衡機制
- 資訊廠商透過扭曲, 走火入魔的法律迫害言論自由,
新聞自由...
- 技術不足懼; 這是 人權/道德/社會問題!
大眾請用輿論捍衛自由人權
- 教育是喚起大眾人權意識的重要管道;
媒體是傳播輿論的重要媒介
甘願犧牲基本自由以換取一點短暫安全的人, 既不配享受安全,
也不配享受自由 -- 班哲明 富蘭克林
Those who would give up essential liberty to purchase a little
temporary safety deserve neither liberty nor safety. --
Benjamin Franklin [quotation]
解藥: 開放介面
消費者有權利要求廠商支援 開放介面;
但目前欠缺有力機構定義 "開放介面", 消費者如何自保?
消費者基本權利宣言
資訊時代, 那些基本人權受到侵害? DigitalConsumer.org: The Consumer
Technology Bill of Rights 消費者權利宣言:
對於她合法取得的數位技術/數位內容 (例如影音媒體),
消費者應該享有:
- 易時使用 (Time-Shifting) 權: 被允許在不同的
時間 播放/使用
- 易地使用 (Space-Shifting) 權: 被允許在不同的
地方 播放/使用
- 工具選擇權: 被允許在不同的 工具
上播放/使用
- 備份權: 被允許進行備份工作
- 格式轉換權: 被允許將之轉換為其他格式
- 工具使用權:
被允許使用達上述目標而設計的技術
軟體可以拆成元件, 資訊需要自由接駁
消費者自保的簡單第一步: 採用敵對廠商及自由軟體的元件來組合,
確認可以互通。 允許不同, 才是相容!
走火入魔的智財權:
從自由文化走向特許文化
- Free Culture -
How Big Media Uses Technology and Law to Lock Down Cultures and
Control Creativity, Lawrence
Lessig, Stanford Law School (中文摘要)
- 從 「竊盜行為」 中崛起的產業:
Disney/電影產業/音樂產業/廣播業/有線電視業
- 法律讓文化只剩市場, 沒有遺產: 任何創作的生命周期,
除了商業期還有遺產期
- 衍生創作舉步維艱
請一起用輿論拯救世界
- George Orwell 的小說 1984
一書所描繪的老大哥監控, 子女告密的社會, 是我們的願景嗎?

- 請拒絕購買侵犯人權的資訊產品, 例如 Vista, MS Office 2007,
限定播放工具的下載音樂
- 用部落格和 e-mail 把真相傳出去
- 用道德論述公開向老師, 長官, ... 喊話
- 主流媒體及政府機關有難言之隱; 未來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中;
保持沉默就是默許自己的自由任意遭受踐踏
窗外有自由
"When I look at these machines, I can't help thinking we are
plugged into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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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
真實的世界
等待大家從
電腦獨裁者
的培養基裡
醒過來
重獲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