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九學年度電子計算機中心簽訂(90.01.11) |
|
第一條 |
為有效管理本校宿舍網路與相關設備維護,特訂定「朝陽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網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
第二條 |
為維護網路使用者權益與網路之正常運作,嚴禁使用他人或未經允許之IP Address上線,違者將停止其使用權一個月。 |
第三條 |
寢室內網路連接埠之接取以一人一機為原則,嚴禁將網路線做迴接或使用電話分接頭,違者將停止該寢室網路使用權一個月。(說明:將網路線迴接或使用電話分接頭,會造成資料傳輸錯誤及網路嚴重碰撞,致使整個宿網傳輸品質低落。) |
第四條 |
電算中心會針對每一IP Address作流量監控,如有流量過大導致影響其他使用者,電算中心將針對該IP Address作流量限流之處理,若情節重大或屢勸仍未改善者,將取消其使用權。相關之流量統計,可參考下列網址:http://netflow.cyut.edu.tw |
第五條 |
為維護所有住宿生的網路使用權益與頻寬品質,禁止於宿舍網路上建立任何伺服器(Server),私自架設地下網站者,將停止其使用權,住宿期間不得再申請。 |
第六條 |
申請宿網及更換網路卡,都必須向電算中心登錄網路卡卡號(Mac Address)。 |
第七條 |
禁止使用宿舍網路做為傳送具威脅性、商業性、猥褻性、不友善性及違反智慧財產權等資料,或妨害、干擾網路資訊正常傳輸,或蓄意破壞網路設備及線路,違反上述規定者,除停止其使用權外,並依學生獎懲辦法議處,且須自負刑責。 |
第八條 |
本辦法未訂定之事項,依「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及「台中區域網路中心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
第九條 |
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