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培育的方式可分為下列三類:
第一類:欲創業且需本中心之場 所、設備、人才或技術之中小企業主。
第二類:已成立並需要本中心之場所、設備、人才或技術之中小企業。
第三類:已成立並需要輔導、人 才培訓及申請政府相關資源之中小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