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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福利政策

  • 民國18年所頒佈的《工廠法》中,即有勞工福利的相關規定。到了民國32年1月,正式頒佈《職工福利金條例》,目的在於透過事業單位與受雇員工共同提撥職工福利金,開辦福利措施。現今,勞工福利政策走向人性化。勞工福利項目除了勞工住宅、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育樂中心設施建立外,尚主動出擊,結合職訓、輔導與長期陪伴的資源,協助失業勞工有二度就業的機會。另外,提供「微型創業鳳凰計畫」給台灣婦女與中高年齡層,指導他們發展微型企業,提升其勞動力。

白金與黑金

  • 1. 民國41年,政府陸續組織福利考察團下鄉,瞭解勞工生活情況。其後,各事業單位相繼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落實職工福利事項。除了實施勞工保險、設立產業工會外,在較為窮困之鹽、礦、漁村,加強補習教育、醫療設備、副業輔導,與其他康樂、衛生等相關設施。
    2. 順口溜:
    (1) 七股鹽場有「七苦」,水的缺乏、交通不便、吃、住、醫病、教育和生育、娛樂。
    (2) 老鹽工的對聯:閃東閃西閃過年,閃南閃北閃討錢。 蔣匪毛匪隨時匪,美援俄援我無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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