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設計文化研究

受訪者:王肇楠先生

訪問及紀錄:吳志衍、呂昭慧

訪問地點:鹿港鎮

訪問時間:2004年3月23日星期二下午5:00

 

 

 

王先生居住在鹿港,從事傳統家具這一行業,本組這一次到鹿港鎮造訪王肇楠先生,訪談其從事傳統家具的經過,以及其教學情形,訪談內容整理如下:

 

【訪問內容】:

關於其技藝的學習歷程方面:

關於傳統家具的技藝是繼承自王先生的父親。

王先生的爺爺是「打銀」的,以前是一個銀匠,在日本人佔領台灣之前,那個時候的銀用得很多,像女孩子的飾品,腳鏈、首鏈、耳墜子、還有髮詹等。銀匠的收入還過得去。日本人來了之後,纏足開放,銀飾品漸漸的少了,西洋式的生活普及,大環境改變,使用銀飾品的人也就減少了,首當其衝的便是銀匠的生活。那時在天后宮附近,學小木的人很多,王先生的父親便至「村尾」跟隨陳斗師傅開始學,當時十四歲國小學畢業。

 

關於木作的分類方面:

以前的「小木」,又叫做「嘎庂」。

木作分為四大類,大木作、小木作、細木作、木雕。大木作就是指建築、小木作就是隔間,門窗、細木作是家具、木雕比如像神像。細木作是單一的、可移動的,這是現代的分法,以前稱為小木作、大木作還有刻花。刻花專門是指木雕。

 

關於以前人習藝的過程,以及師傅教授(傳承)的方法:

以前人習藝為三年四個月。但那個時候要「學得住」的人並不多。學徒剛開始可能五六個,但有的可能怕麻煩,中途放棄的大有人在。

以前的三年四個月是沒有什麼教學方法可言的。師傅並沒有在教徒弟,完全靠徒弟自己的學習,有時師傅若高興只講述一下,並不會解釋太多。比如說那位陳斗開的小木作店,裡面請的師傅,有的是按件計酬,有的是按月計酬,陳斗都是負責到外面去接案子,王先生的父親去陳斗的店並不是跟陳斗學,而是跟裡面的師傅學習,師傅因為自己要努力賺錢,所以也不會去另外費心教導學徒,只是讓你自己去看、自己去學,有時候其實像是在跟裡面的師傅「博感情」,感情好一點的就教你一下,有時候如果在趕工作就不會去理你。其實若師傅在三年四個月期間不太教導,還是有很多東西不會。

另外在學習的工具、材料上也和現在的教育有差別,當時的工廠都是給你最差的工具,因為好的工具是師傅要用來生財的、好的材料是要賣錢的,所以也只能用壞木材來練習。

 

關於當時所謂的「學成出師」如何認定?

我們現在有的用檢定的方式給認證,有的是學習的時間滿了給學位。但那時候細木作的「出師」認定是會釘畚箕就算是出師了--畚箕會釘、會做、不會釘歪就算是出師了。

 

關於王先生父親的作品有雕花的設計,這個部分是否從師傅那邊學習而得,或是完全出自於王老先生自己的天賦?

王老先生後來又到別處去學習,因為那時功夫底子已經有了,其實再學也是去學習技巧而已。但是美感,這個真的就是經驗的學習,是自學。

 

王先生的習藝過程與王老先生是否有差異?

王先生國中畢業去唸夜校,就開始在家裡學習。學習時間很長,不只三年四個月的時間。那時候王老先生開工廠,王先生便在旁邊看,多少都會有印象印入腦海中。看久了之後在學習時就會很快。那時候學習也不像現在的教學那樣,就是拿起工具便開始練習。王先生的學習過程顯然是比王老先生幸運得多的。

 

學成之後的王先生如何教導新生代?

王先生目前在大業大學,執行文建會的案子,附屬在設計學院的造形藝術系,今年教第五年了。第一年是民國89年,課程名為「台灣傳統細木作」,後來再加上「家具」兩個字。教授一年的時間,先教授基礎的五個技法概念(有刨、鉅等技法)及技法練習,每一個技法教授一個月,因為基礎的紮根很重要,所以需要費時間練習。到了下學期才開始製作東西。也有較為例外的情形,比如在民國91年時也進行一項文建會的傳藝計劃,參加的是國中、小學的教師,有的有基礎、有的沒有基礎,在十天內製作出一張小椅子。

其次在教學的時候除了要求技法的磨練之外,也會將台灣傳統細木作家具做一說明,包括何謂傳統工藝、木作的分類、歷史面的傳承、使用的度量、工具的認識以及材料、木材的認識等進行全盤了解。在課程結束前,期末時會舉辦作品展覽,去年在傳藝中心舉辦,這項計劃的相關委員便會下來視察成果。他們對於學生在工具使用上、歷史層面上、作品的展出等都會詳加了解。

對於學生的培養當然也希望從中能培養出專業的匠師,在每年的課程中也發現有些很有心的學生連續學習二、三年的。但是更重要的,此類課程更加重視的是一種傳統文化的傳承,不只是學習技藝,而是一種觀念,由參加的各層面的學員將之轉換帶到各行各業中,傳播傳統文化的觀念。

 

對於大木作與小木作的傳承禮儀方面。

大木作與小木作都會祭拜魯班公,每年的五月七日是祖師生日,都會祭拜。在傳習計劃課程的第一天,我們也有舉行祭拜儀式,表示成為入門弟子,入門之後才會教授給你行話或術語。這種祭拜儀式是一種傳承的精神、是重視倫理的部分,這部分在現代的教育中是沒有這樣的儀式的。

 

【傳統匠師製作梳妝台之過程如下】

工作步驟

工作內容

備註

步驟一

選材、材料處理

選材上à客戶會自行提供材料

匠師不用耗費太大心力

步驟二

刨平、決定規格

通稱「打板仔-放樣」

步驟三

放樣

步驟四

製榫

*初步完成

步驟五

細部雕刻

由匠師自己設計製作

步驟六

組合

 

步驟七

塗裝

 

選材及先處理

木材先經過

「大剖」

大剖:

將原木鋸割成適當之大小尺寸

傳統工匠皆以購買現成的「製品」

「乾燥」

自然風乾—「納日」

*         採購回之製品需先置放在太陽下

*         需在適當之時灑水à以水份濕潤木材表面

*         每3-5日將木材翻面以利木材樹液置換出來

*         夏季之「納日」à約一個月

*         其它季節則視實際乾燥情形決定納日之時間

自然風乾—「吹風」

*         納日後乾燥至一定程度,即需將木材由室外移至室內藉由自然流通之空氣繼續乾燥的過程稱之「吹風」

*         一般需要2-3年時間

*         用手枰木頭的重量,較輕à已乾燥,刨下之木頭會結曲à已乾燥完成

機械乾燥

*         使用機械強制加溫於木材,使木材中之樹液及水份加速逸出

*         缺點-必須要使木材回潮,若木材不能與空氣之相對詩度相吻合,榫頭易收縮龜裂,自然回潮時間為1、2個月時間

木材完全乾燥後,才能作為加工

 

刨平及決定規格

粗刨

將所選之木材刨平,對木料做表面之修整

「平刨」或「大刨」-將木料作粗糙之表面刨平

「細刨」-做最後表面之調整

若需要矯正另一邊則稱為「刨曲角」

決定規格

各匠師因地域及師承而有所不同

打板仔

以木工筆、直角尺在一片木料上以梳�菪x的尺寸、樣式,勾勒出各構件之基本尺寸及型態

以木工筆、直角尺在各構件上劃出一條條墨線稱之「剎秦」à原先是以墨斗繪之

製榫

運用專業的技藝連接各構件

有「固定榫」及「活動榫」兩種

膠著劑

水膠是傳統工匠常用之膠著劑

水膠是種動物膠,屬於蛋白質類

膠越透明越好

後使用白膠(醋酸乙烯樹旨膠合劑、PVAC)

細部雕刻

對細部構件進行雕刻或裝飾

早期裝飾是由匠師自行決定

組合

組裝情況良好者,再進行塗裝工作

塗裝

從「紅丹」à「生漆」à「亮光漆」

 

尺寸與規格算法

文公尺à用於廟字、神龕、居家家具

丁蘭尺à用於公媽龕等

尺的種類

內容

文公尺

又稱「門光尺」或「門公尺」

家具製作上主要丈量工具

分成八字-

「財、病、離、義、官、劫、害、本」

每字約合台尺一寸七分五公釐,

共計一尺四寸一分五釐

丁蘭尺

用於亡者身上或陰宅所應用之尺寸

家具製作上只用於公媽龕中

分別十字

「丁、害、旺、苦、義、官、死、興、失、財」

每字約合台尺一寸三分,共計一尺二寸八分

台尺

在量尺運用上不涉及吉兇的判定

一尺約30.0公分

 

【傳統梳妝台修復實錄】

一、分解

將原先梳妝台先拆解

並依各構件之相關位置先置於地上

二、去漆

將所有之構件,先以去漆劑及將原殘存之漆曾予以刮除

三、各損壞構件之修復製作

以滾刨進行細部修飾圓角之情形

以舊木料新作

於蛀蝕處使用注射筒局部打入

並以PVAC滴入,以膠夾加壓

作為固定之用

以「3分內圓刨」刨出桌裙板之「3分圓線」

舊木料新作,並參照原存樣式

以「滾刨」細部修飾小圓角

以「4寸小細光刨」將「長方三角形笳苳木片」刨出傾斜角度

舊木料新作,柱之製作

以「平頭鎚」將構建組合

以「平頭鎚」將三角形木妻契擊入後壁片固定之

舊木料新作,以雕刻刀雕原圖樣

以舊木料填補及外圓刨修飾塔頭蓋之情況

四、組合

組合左右兩片

組合下座

組合抽屜部

下部之完成

桌面板之組合

桌面之榫孔製作

上部構件之組合

上部構件之組裝

主體與部份構件之組合

主體與部份構件之組合

主體與部份構件之組合

細木作之完成

噴漆之情形

完成之作品

 

本資料及照片來源為

「台灣梳妝台的研究與修復-以富貴喜春細木作為例」王肇楠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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