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畢業的同學請注意
請教育學程
未修滿教育學分
的同學,於
五月八日
前
親自
前往
教務處
辦理延畢手續,以免
因畢業
而
喪失學籍,
導致修習教育學程之資格遭取消
。
(務必要提早準備,因為其中需要家長的簽名,還要跑許多單位蓋章)
教務處 3323000-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