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課規則
(1)學分設定:請務必記得設定欲選修(選修、校訂選修、分類通識)之學分數。
(2)課程分為必修、選修及分類通識(選擇性必修)三類:
A、必修:本班必修課程,系統於初選前,先行選定,補修、重修或已抵免、已修過之課程,請學生自行於選課期間,加選或退選。
B、選修:
(A)專業選修:由學生選填多個志願,依篩選原則過濾。
(B)校訂選修:依學生之志願順序,再以篩選原則過濾。
C、分類通識(選擇性必修):每一類依排定班級可填選多個志願,依其志願優先順序最多選取一門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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