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通知
受文者:本校日間部各系錄取新生
主 旨: 貴同學參加本校97學年度第2學期招生考試,經錄取為本校日間部新生,茲附寄有關資料及註冊通知,請依照規定辦理註冊事宜。
說 明:
一、報到註冊:請依「新生入學指南」各項說明,詳細填寫『註冊繳交文件資料本』內相關表件並完成註冊繳費手續(註冊繳費內容詳閱繳費規定),於民國98年01月16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使用所附A4回函信封,將整份『註冊繳交文件資料本』以掛號方式郵寄回本校【教務處註冊組】,並於寄回後,01月20日(星期二)起上網查詢「新生註冊檢核」,須皆通過才完成註冊程序(健康檢查檢核項目,另請依本新生入學指南第9頁「學生入學健康檢查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二、班級編排原則:產碩專班、建築系、工設系、視傳系、都景系、資通系、企管系(二技)班別皆為A班;財金系、企管系(四技)、保險系、會計系、資管系、資工系共計3班,其班級編排請參看繳費單上所註明之班級;其餘各系學號單號者為A班,雙號者為B班。
三、作業流程:
四、選課:請詳閱第7頁「選課注意事項」。
五、抵免學分:入學前曾於大專院校修習及格之科目與學分擬申請抵免者,請備妥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2份、欲抵免本校通識課程之原校修讀之課程大綱及相關教務單位或開課單位之課程內容說明,於民國98年02月20日(星期五)前將上網填寫印出之申請單,至各系及通識抵免核章後繳至【行政大樓2樓註冊組】,逾期不受理。抵免學分事宜請詳閱第5頁「抵免學分作業說明」及第6頁「通識課程抵免作業」。
六、相關問題詢問:歡迎於上班時間內電洽相關業務承辦人,承辦人電話請參閱第15頁之【各單位諮詢服務電話一覽表】或電洽教務處註冊組,電話:(04)2332-3000轉分機4012∼4016(本校年假期間:98/01/23∼98/02/06)。
※註冊通知:
請於依規定期限內,完成下列註冊手續:
完成日期
辦理事項
說 明
98.01.16前
(星期五)
1.依繳費規定至全省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繳費或使用ATM轉帳
98.01.16前
(星期五)
2.上網登錄基本資料(共6個頁面)
*請務必填寫E-Mail帳號*
(日後如有重要訊息,學校會以E-Mail通知,請養成經常收信之習慣,以確保自身權益)
1.請上本校教務處網頁(網址:http://www.cyut.edu.tw/~acad/),依說明將個人基本資料登入,如未按時完成登入者,視同未完成註冊程序
2.【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承辦人分機】4012~4016
3.『註冊繳交文件資料本』內資料填妥並將整份資料本以掛號郵寄回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承辦人分機】4012~4016
4.上網查詢新生註冊狀況:
寄回後,於01/20(星期二)起上【學生資訊系統】查詢【新生註冊檢核】,須皆通過才完成註冊程序
未依上列規定期限內完成註冊程序者,視同未註冊,將依本校學則第十三條之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98.01.16
(星期五)
5.欲申辦學雜費減免之同學,須完成減免程序
1.詳見【轉學生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
2.【承辦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承辦人分機】5017
98.01.20前
(星期二)
6.欲申辦就學貸款之同學,須依貸款程序並寄出貸款資料,完成貸款手續
1.詳見【轉學生申辦學生就學貸款程序及注意事項】
2.【承辦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承辦人分機】5012
98.01.20前
(星期二)
7.已申請97學年度弱勢助學補助之同學,請回原校申請教育部補助審核資格證明,以利辦理後續撥款作業
(證明文件:請原校至教育部弱勢助學平台上下載列印,並加蓋學校證明章)
於98.01.20日前放入就貸、減免專用信封寄回生輔組辦理
【承辦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承辦人分機】5017
※繳費規定:
繳費:(承辦單位:總務處出納組;承辦人分機:6062)
請於民國98年01月09日(星期五)至01月16日(星期五)前至(四技轉學生請至全省合作金庫)(產碩新生及二技轉學新生請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各分行繳款或使用ATM轉帳,詳見繳費單背面說明。(請務必於繳費單各聯填上學生自己姓名)
注意:1. 繳費單學生收執聯請妥善保留勿遺失,以備退費時查驗用。
2. 繳費單未繳費前遺失,請至學校網頁之【學生資訊系統】補印。
繳費單補印步驟:【學校首頁】(網址:http://www.cyut.edu.tw)à『e-Service』點選「行政」項內之【學生資訊系統】à輸入學號、密碼 à登入à學雜費專區 à【學雜費繳費單補印】。 |
學雜費收費標準:(承辦單位:會計室 承辦人:劉乃毓 分機:3039)
一、各系學雜費收費標準及休、退學退費相關規定請至會計室網頁查看 網址: http://www.cyut.edu.tw/~account/。
二、新生(含轉學生)辦理就貸或減免之差額,請於校方受理案件3個工作天後,至學校網頁列印新的繳費單(繳費單補印步驟如上),即可持單前往銀行繳費或從ATM 提款機轉帳繳款。
三、新生於招生遞補截止日前(即正式上課前1個工作日)申請退學且該系尚有備取生者,需扣減已繳之學雜費、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學雜費基數等費用總和5%為行政手續費,餘額退還予學生,餘依本校休退學退費作業要點退費。
四、其餘請參考繳費單背面之繳費注意事項。
★ ※事關你的重要權益,請務必詳閱※ ★
學生入學健康檢查:(務必辦理)(承辦單位:學務處衛生保健組;5032-5034)
請詳細閱讀第9頁「學生入學健康檢查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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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男生務必辦理)(承辦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分機:5018)
凡男生不論有無服兵役,於開學後02月27日前填寫繳交「兵役調查表」至行政大樓1樓學務處生活輔導組,並貼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憑辦緩徵或儘召申請,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申請,申請表格請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網頁下載。
學雜費減免:(承辦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分機:5017)
請於民國98年01月16日(星期五)前寄回學雜費減免資料,否則視同「未完成註冊」,相關文件請詳閱第10頁「轉學生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
就學貸款:(承辦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分機:5012)
請於民國98年01月20日(星期二)前寄回就學貸款資料,否則視同「未完成註冊」,相關事宜請詳閱第11頁「轉學生申辦學生就學貸款程序及注意事項」,逾期不受理;若經財稅資料中心審查所得收入或臺灣銀行授信等問題未通過者, 經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通知後2週內需至總務處出納組補繳本學期學雜等費。
個人銀行帳戶:(承辦單位:總務處出納組;分機:6063)
1.為方便同學領取各項款項(如:獎學金、就學貸款差額退費、工讀費、宿舍保證金等)本校皆以轉帳或匯款至受款人帳戶,請配合於個人基本資料登錄「學生個人帳戶資料」,並將存摺簿帳號封面影印黏貼於『註冊繳交文件資料本』第4頁,逾期請於民國98年02月27日(星期五)前繳交至【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出納組】,無帳戶者請務必自行至全省合作金庫、郵局或各大金融機構辦理開戶作業。
2.跨行匯款依銀行規定須扣手續費30元,本校目前往來銀行為合作金庫,該行於本校設置4部ATM提款機,建議提供合作金庫帳戶免扣匯款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