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校申請教育部102年度「學海飛颺」及「學海惜珠」計畫乙案,詳如說明,惠請 遴選每學院至少3名成績優異或優秀清寒學生參加甄選計畫。 說明: 一、為鼓勵本校學生赴海外進行交換學習,依據教育部民國101年12月20日公告之102年度「學海飛颺」及「學海惜珠」計畫補助要點(詳見附件1)辦理旨揭計畫。 二、委請各系遴選成績優異或清寒優秀並符合可至海外研修條件之學生,於民國102年3月1日前送至所屬學院進行排序,並請各學院審核後於3月15日前備妥申請表及相關附件(詳見附件2及附件3),擲交國際暨兩岸合作處憑辦。 三、申請102年度「學海飛颺」及「學海惜珠」計畫之學生,應注意下列事項: (1)研修不得少於1學期(學季),獎助年限以1年為原則。 (2)研修類型:修讀學分(含雙聯學位)。 (3)至遲應於103年10月31日前辦妥出國手續,並啟程出國研修。 四、有關本校學生出國進修機會一覽表,請參考附件4。 五、倘有疑義,歡迎聯繫本案聯絡人:王曼竹,校內分機: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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