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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13/03/29
公告標題: 本校101學年度日間部四年制3年級在校生申請修讀學、碩士五年一貫學程相關事宜
公告單位: 營建工程系
公告內容:
朝陽科技大學教務處 書函
主旨:檢送本校101學年度日間部四年制3年級在校生申請修讀學、碩士五年一貫學程相關事宜,請 查照惠辦。
說明:
一、為鼓勵系上優秀學生繼續留在本校就讀相關系所碩士班,敬請各系協助宣導並舉辦學、碩士五年一貫學程說明會。
二、本校學、碩士五年一貫學程優點如下:
(一)縮短修業年限如期畢業可節省一年的碩士班全額學雜費,五年一貫學程碩士班二年級(研二)起,俢習3學分以下(含論文)者,比照研究所在職專班收費,僅收取學分鐘點費。。
(二)通過甄選學生於4年級可選修研究所課程,至多可修習不含論文三分之二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若修習之研究所課程未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得於大學應屆畢業後4年內考取本校研究所碩士班,可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三、五年一貫學程申請日期:自民國102年4月8日(星期一)至4月12日(星期五)止。
四、申請方式:學生至擬修讀系(所)提出申請並備妥相關資料後,繳交至 貴系(所)辦公室審查。
五、請各系將通過甄選名單於民國102年6月7日(星期五)前張貼於系(所)公佈欄及網頁。

朝陽科技大學教務處
相關檔案: 1020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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