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章程
朝陽科大話劇社(楓城劇坊)
壹、 本社介紹
名 稱 ︰朝陽科技大學話劇社。
章 程 ︰本章程係依朝陽科技大學學生社
團輔導辦法之規定訂定 之。
宗 旨 ︰本社團結合大專青年的群體動力,
將身心手腦並用,以 活潑而熱情的精神,
來推動舞台劇的表演,以利己利人
的想法,來貢獻所學,用犧牲奉獻且
無怨無悔心情,走
入校園服務人群。我們將學以致用,
以宣揚表達演出主
題之精神,提供大眾正確的
資訊,並激發他人學習、效
法,使之成為具有人文素質、
藝術涵養的社會。
活動內容 :
本社於每學期中舉辦各種劇場表演
,舉凡縣、市政 府委託之宣導表演
或與私人基金會合辦之公益演
出,以及社團內每學期之公演。
本社於寒暑假,亦參加
戲劇營訓練,以期能精益求
精。
貳、本社社員
一、 社員資格 :
1 .應為朝陽科技大學之學生。
2 .具有戲劇興趣,個性樂觀開朗,認真負責且能面對
困難、失敗者。
3 .具服務熱忱,能夠承受巨大壓力者。
二、 應享之權利︰
1 .發言權。
2 .提案權。
3 .表決權。
三、 應履行之義務︰
1 .遵守本社組織章程及決議。
2 .擔任並負責本社演出時,導演所指派之角色。
3 .繳交社費。
4 .積極參與本社各項活動。
5 .有義務替社團爭取最高榮譽。
四、 備 註 ︰
本社社員如有妨礙社務進行或損害本社名譽情節重大
者,得經三分之二以上幹部會議決議,予以警告或退
社。
五、 生活公約︰
1.注重守時觀念
2.尊重及服從幹部之領導
3.珍惜社團資源並物歸原位
4.定時整理、保持社窩環境清潔
5.積極負責的態度
6.勤儉持社
7.謙受益、滿招損
8.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9.互助合作、攜手成長
參、社員大會
一、 社員大會時間︰由社長召集,每學期召開一次至二次。
二、 社員大會之職權與目的︰
1. 制定並修改章程與社團活動之建議。
2. 決議社團幹部會議所提學期之活動計劃及方針。
3. 聽取社團活動成果、經費運用與檢討報告。
4. 討論並決定有關社員之權利及義務事項。
5. 促進社員間之聯繫及情感交流。
肆、幹部組織及各項活動
一、 幹部會議︰為本社最高決議組織。
二、 活動事務︰本社為發揚『戲如人生、人生如戲』之理念及社務、
劇務推展事宜,並提供社員訓練領導能力之機會。
設有幹部︰1.社長一人
2.副社長一人
3.執行秘書一人
4.活動組
5.文書組
6.美宣組
7.公關組
8.總務組
9.劇務組
*每組設組長、副組長各一人及組員數人。
*另設顧問團(由剛卸任之社長擔任團長)
三、 幹部任期︰幹部任期均為一學年,社長、副社長、不可 連任。
四、 社長產生方式︰新學年度社長由現任社長及指導老師就社員之中
,提名優秀且熱心社務工作者,再由全體社員投
票選出,而其他幹部由新學年度社長就社員中遴
選擔任。
五、 社務活動計劃與執行︰由幹部會議決定。
六、 幹部會議的組織人員為︰
1.社長、副社長、執祕。
2.顧問(前任社長)、執秘。
3.各組組長,副組長。
七、 幹部會議之職權與職責︰
1 .計劃並執行本章程所規定之
社務並在社員大會提出報告。
2 .經費及基金之籌措。
3 .經費、預算及決算之編制與財務之平衡。
4 .推展並發揚本社之宗旨。
5 .處理本社之緊急社務活動。
八、 會議召開時間幹部︰由社長
召集之,除寒暑假之外,均每月召開
一次, 必要時得召集臨時幹部會議,出席幹
部均有表決權。
九、指導老師︰為監督審核並指導
本社團發展與工作之指派,聘請
指導老師一人。
十、演出前準備︰1 .對內︰卡片製作,甄選角色
2 .對外︰公告、宣傳(動態、靜態),海報
靜態︰海報、DM、節目單
動態︰視內容而定
伍、經 費
一、 本社經費之來源為︰
1 .社費︰入社繳交100元整,即享有永久社員資格
一律秉公處理
2 .捐贈︰各種捐款或實物之捐贈。
3 .校方補助︰視活動內容酌量補助。
4 .其他收入︰酬庸性表演(註1)、比賽(註2)籌募、義賣…等。
註1︰酬庸性表演,除演出人員酬勞外,其餘歸社團;演出人員有權
利拿到該的之酬勞外,亦有義務將所得酬勞至少10%繳回社團
(由當年度之幹部會議決定,並由社長公告之)
註2︰比賽獎金全數歸於社團,惟社長可視獎金多寡決定是否慶功,
犒賞有功人員(決定前請參閱組織章程第二章第五條第六項)
二、財務結算︰
自每年七月起至翌年之六月底止。
陸、章程之施行及修改
一、 本章程經社員大會通過呈請本校課外活動組備案後,由社長公佈
施行修改亦同。
二、 本章程社員大會經提議,並由社員三分之二出席,決議通過後, 需
出席社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通過,得修改之。
柒、顧問團組成
一、 對象︰由前一任之所有幹部所組成。
二、 人員組織︰ 團長一人 副團長一人
三、 職責︰1.各前任幹部需隨時輔導各現任幹部
2.每學期行事曆之排定
3.社團突發情況之協助
4.負責該學年任期內活動之社團評鑑
5.需找尋社團內尚未演出之新劇本
6.擔任話劇演出之當然導演
四、 顧問團會議︰原則上一學期至少召開一次
若有重要情事,由團長或副團長隨時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