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資源:
[略標]
- [頌]護法等菩薩約此三十頌造《成唯識》,今略標所以。謂此三十頌中,初二十四行頌明唯識相;次一行頌明唯識性;後五行頌明唯識行位。
- [頌]就二十四行頌中,初一行半略辯唯識相;次二十二行半廣辯唯識相。
- 謂外問言:「若唯有識,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舉頌詶答,頌曰:
- 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三: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
次二十二行半廣辯唯識相者,由前頌文略標三能變,今廣明三變相。
-
且初能變其相云何?頌曰:
- 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不可知執受、處、了,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唯捨受。
- 是無覆無記,觸等亦如是。�睌鄏p瀑流,阿羅漢位捨。
-
已說初能變,第二能變其相云何?頌曰:
-
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
- 四煩惱常俱:謂我癡、我見,并我慢、我愛,及餘觸等俱。
- 有覆無記攝,隨所生所繫。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
-
如是已說第二能變,第三能變其相云何?頌曰:
- 次第三能變,差別有六種。了境為性、相,善、不善、俱非。
- 此心所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皆三受相應。
- 初遍行觸等;次別境謂欲、勝解、念、定、慧,所緣事不同。
- 善謂信、慚、愧、無貪等三根,勤、安、不放逸、行捨及不害。
- 煩惱謂貪、瞋、癡、慢、疑、惡見。
- 隨煩惱謂忿、恨、覆、惱、嫉、慳、誑、諂與害、憍
、無慚及無愧、掉舉與惛沈、不信并懈怠、放逸及失念、散亂、不正知。
- 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
已說六識心所相應,云何應知現起分位?頌曰:
- 依止根本識,五識隨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濤波依水。
- 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
已廣分別三能變相為自所變二分所依,云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說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頌曰:
- 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
若唯有識,都無外緣,由何而生種種分別?頌曰:
-
雖有內識而無外緣,由何有情生死相續?頌曰:
-
若唯有識,何故世尊處處經中說有三性?應知三性亦不離識。所以者何?頌曰:
- 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
- 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
- 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
-
若有三性,如何世尊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頌曰:
- 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
- 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
- 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 [頌]後五行頌明唯識行位者,
- 論曰:「如是所成唯識性、相,誰依幾位?如何悟入?」
- 謂具大乘二種種性:一、本性種性,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二、謂習所成種性,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具此二性方能悟入。何謂五位?
- 一、資糧位,謂修大乘順解脫分,依識性、相能深信解。其相云何?頌曰:
- 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
- 二、加行位,謂修大乘順決擇分,在加行[23]位能漸伏除所取、能取。其相云何?
- 三、通達位,謂諸菩薩所住見道,在通達位如實通達。其相云何?
- 四、修習位,謂諸菩薩所住修道,修習位中如實見理,數數修習。其相云何?
- 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捨二麤重故,便證得轉依。
- 五、究竟位,謂住無上正等菩提,出障圓明,能盡未來化有情類。其相云何?
- 此即無漏界,不思議、善、常、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
[頌文科句]
- 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三: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 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不可知執受、處、了,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唯捨受。
- 是無覆無記,觸等亦如是。�睌鄏p瀑流,阿羅漢位捨。
- 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
- 四煩惱常俱:謂我癡、我見,并我慢、我愛,及餘觸等俱。
- 有覆無記攝,隨所生所繫。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
- 次第三能變,差別有六種。了境為性、相,善、不善、俱非。
- 此心所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皆三受相應。
- 初遍行觸等;次別境謂欲、勝解、念、定、慧,所緣事不同。
- 善謂信、慚、愧、無貪等三根,勤、安、不放逸、行捨及不害。
- 煩惱謂貪、瞋、癡、慢、疑、惡見。
- 隨煩惱謂忿、恨、覆、惱、嫉、慳、誑、諂與害、憍
、無慚及無愧、掉舉與惛沈、不信并懈怠、放逸及失念、散亂、不正知。
- 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 依止根本識,五識隨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濤波依水。
- 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 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 由一切種識,如是如是變,以展轉力故,彼彼分別生。
- 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前異熟既盡,復生餘異熟。
- 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
- 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
- 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
- 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
- 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
- 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 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
- 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 若時於所緣
、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 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捨二麤重故,便證得轉依。
- 此即無漏界,不思議、善、常、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