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中邊論

Last updated: Apr. 1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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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中邊論卷上]

[歸敬別序分]

  • [論]稽首造此論,善逝體所生,及教我等師,當勤顯斯義。

[安立論體]

  • [論]此中最初安立論體。
  • [論]頌曰:唯相、障、真實,及修諸對治,即此修分位,得果、無上乘。
  • [論]論曰:此論唯說如是七義:一、相,二、障,三、真實,四、修諸對治,五、即此修分位,六、得果,七、無上乘。

[辯相品第一]

[辯相:辯依妄分別明三性有無相]

  • [論]今於此中先辯其相。
  • [論]頌曰: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此。
  • [論]論曰:
    • 虛妄分別有者,謂所取、能取分別
    • 於此二都無者,謂即於此虛妄分別,永所取、能取性。
    • 此中唯有空者,謂虛妄分別離所取及能取性。
    • 於彼亦有此者,謂即於彼二空性中有此虛妄分別。
    • 若於此非有,由彼觀為空;所餘非無故,如實知為有。
    • 若如是者,則能無倒顯示空相。
  • [論]復次頌曰: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
  • [論]論曰:
    • 一切法者,謂諸有為及無為法。虛妄分別名有為,二取空性名無為。
    • 依前理一切法非空非不空,由有空性、虛妄分別故說非空,由無所取、能取性故說非不空
    • 有故者,謂有空性、虛妄分別故。無故者,謂無所取、能取二性故。及有故者,謂虛妄分別中有空性故,及空性中有虛妄分別故。
    • 是則契中道者,謂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如是理趣妙契中道,亦善符順般若等經說一切法非空、非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