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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四成善巧品第三
[科]應善了知七種善巧
- [論]復次,於此論體九事等中,應善了知七種善巧。何等為七?
- 頌曰:於諸蘊、界、處
,及眾緣起法、處非處、根、諦
,善巧事應知。
- 論曰:住正法者,應善了達如是七種善巧之事。
[科]佛說七種善巧為對治七種愚
癡
- [論]問:何故唯立七種善巧?答:世間愚夫多如是計。
- 頌曰:身者、自在等
,無因、身者住,流轉、作諸業,及增上二種。
- 論曰:於諸蘊中不善巧故,執諸蘊體為我身者。
- 於諸界中不善巧故,執自在等為身生因;
- 或執無因身自然起,以不了達從自種因身得生故。所以者何?界者,功能、種子、族姓、因等
,名差別故。
- 於諸處中不善巧故,執有身者依身而住取外境界。
- 於緣起中不善巧故,執有身者流轉生死。
- 由不善知處非處故,執有身者能造諸業。
- 由不善知諸根、諸諦,執有二種增上身者:謂愛、非愛業果增上者及染污、清淨增上者。
- 由不善知苦、集兩諦,計有染污增上者。
- 由不善知滅、道兩諦,計有清淨增上者。
- 頌曰:於身者、等起、實我所住持、流轉者、作者、及諸增上義。染污若清淨,起七種愚癡,對治此應知,攝七種善巧。
- 論曰:如前總說,二種增上分別顯示二種愚癡:謂增上義愚癡及染污、清淨愚癡。
[科]七種愚癡:身者愚
- [論]誰依七種身等愚轉?
- 頌曰:妄計我身者,依止諸根住,於境界迴轉,受用愛、非愛。言說所依住,作者、有覺者,由於差別蘊,總見一身者。
- 論曰:身者愚者,
- 由不了知色蘊體故,計有一我,依止五根於境界轉
。
- 由不了知受蘊體故,計有受者,受用一切愛、非愛事。
- 由不了知想蘊體故,別計有我,言說依住,不知想是言說依故。如薄伽梵說:如其所想起於言說。
- 由不了知行蘊體故,計有作者。
- 由不了知識蘊體故,計有覺者,非唯有識,以諸世間於識蘊體起覺想故。
- 如是愚夫,於諸差別蘊自相中,總起一種身者。愚癡即計身者,以之為我。
[科]七種愚癡:等起愚
- [論]復次,等起愚者,
- 頌曰:迷惑初因故,計常因、無因。
- 論曰:世間愚夫,或於身所有初因而生迷惑故,執不平等因
,謂有常住自在天、毘瑟弩天、自性等因;或說無因,謂撥無一切能生因體。
[科]七種愚癡:實我所住持愚
- [論]復次,實我所住持愚者,
- 頌曰:我住持諸根,能觸及能受。
- 論曰:計我住持諸根,能觸。順苦受觸、順樂受觸,及能領受若樂、若苦。
[科]七種愚癡:流轉者、作者、增上義、染污清淨愚
- [論]復次,流轉、作者、增上義及染污清淨愚者,謂計有各別住持身者我已。
- 頌曰:從此死生處,計有流轉者,法、非法作者,及彼果增上。於修習邪行,計為染污者;於修習正行,妾計解脫者。
- 論曰:彼愚癡者,於彼彼死生處,計有實我生死流轉。
- 即此實我,造作後世法、非法因
。
- 即為此實我,於彼果自在受用故,彼果法生
。
- 即此實我,依於果法習行邪行,計為染者;修行正行,計為解脫者。
[科]佛說七種善巧緣由
- [論]頌曰:佛未出於世,如是愚癡轉,由佛現世間,說七種善巧。
- 論曰:此中顯示,依如是時,如其所應,外道、愚癡眾生還滅。由此七種善巧言說,不共一切諸外道故。
[科]七種善巧:蘊善巧
- [論]此中蘊善巧者,
- 頌曰:知世等別故,能除一合想。即、離與解脫,眾生不可得。多種及總略,共有差別轉,增益、損減智,蘊善巧應知。
- 論曰
:世等別者,謂諸蘊去、來等體性差別。如薄伽梵說: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
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等,乃至廣說。
- 由勝智慧如實知故,於諸蘊中捨一合想,即是還滅。
- 又於諸蘊中,補特伽羅性不可得。何以故?
- 即於諸蘊,眾生不可得;離於諸蘊,眾生亦不可得;解脫諸蘊,眾生亦不可得。
- 如薄伽梵告西爾迦:汝於色蘊見如來耶?乃至汝於識蘊見如來耶?西爾迦答:不也,喬答摩,如是乃至廣說。
- 於彼經中說:色等蘊若總、若別,補特伽羅皆不可得。今於此中但略說:總於五蘊是不可得。
- 如是已說,了知色等相差別故,及能遠離彼所對治增益執故,於諸蘊中自相、共相皆得善巧。
- 又復蘊者,是積聚義。能善了知是積聚義,名蘊善巧。此積聚義復有四種:謂多種義、總略義、共有轉義、增益損減義。此中顯示諸蘊自體及彼障斷勝利,是名蘊善巧。
[科]七種善巧:界善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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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七成不思議品第十
[科]應離不可思議處方便思惟
- [論]論曰:要先思惟方入現觀,是故應離不可思議處方便思惟。
[科]不可思議處
- [論]云何名為不可思議處?
- 頌曰:九事不思議,由依止五處,有五種因故,德、失俱三種。
- 論曰:有九種事不可思議:一、我,二、有情,三、世界,四、業報,五、靜慮者境界,六、諸佛境界,七、十四不可記事,八、非正法,九、一切煩惱之所引攝。
- 若有思惟如是九事,必定依止五種處所方起思惟:一、見,二、忍,三、推尋,四、利養,五、散亂。
- 依止於見,思惟我及有情。
- 依止於忍,思惟世界。
- 依止推尋,思惟業報、靜慮者境界、諸佛境界及十四種不可記事。
- 依止利養,思惟非正法。
- 依止散亂,思惟一切煩惱之所引攝。
- 問:何因緣故,如是九事不應思議?答:五因緣故:
- 一、我及有情,無自相故,不應思議;
- 二、世界,現成相故,不應思議;
- 三、業報及二境界,甚深相故,不應思議;
- 四、不可記事,非一定相故,不應思議;
- 五、非正法及諸煩惱之所引攝,能引無義相故,不應思議。
- 若有思議如是等事,當知能引三種過失:一、起心亂過失,二、生非福過失,三、不得善過失。
- 若不思議,能引三種功德,翻此應知。
[科]略由四因,於不可思議事自不應思惟,亦不應為他記別。
- [論]復次,
- 頌曰:不應思
、不記,當知由四因:非定一、甚深、引無義、相住。
- 論曰:又若略說,由四種因,於不可思議事
自不應思惟,亦不應為他記別:
- 一、我及有情,若有、若無,非一定故,不可思惟,不可記別;
- 二、業報及二境界,皆甚深故,不可思惟,不可記別;
- 三、世界、不可記事、非正法、一切煩惱之所引攝,引無義故,不可思惟,不可記別
;
- 四、真如於行等法不即、不離,其相法爾安住故,不可思惟,不可記別。
[科]不應思我若有、若無,於他有情亦不應思一、異。
- [論]復次,
- 頌曰:不思我有、無,成二過失故。於他亦二失,不應思一、異。
- 論曰:不應思我若有、若無。何以故?成二過失故。若思為有,即於非實有義起增益執過;若思為無,即於假有義起損減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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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他有情若執一、異,亦成二過。若執為一,有情多過;若執為異,非六處過。
[科]不應思有情世界、器世界如是生、非不如是生。
- [論]復次,
- 頌曰:二雖不依見,成故不應思。不思如是生,三過所隨故。
- 論曰:有情世界、器世界,此之二種雖不依見,亦不應思。何以故?世共了知,現成相故。
- 問:何故不思此事如是生、非不如是耶?答:若如是思者,或謂即如是,或謂異如是,或謂無如是,此三種過所隨逐故。
[科]業、報甚深,不應思議。
- [論]復次,
- 頌曰:善趣與惡趣,二作者非定。過去善、惡業,處、事等難思。
- 論曰:於業報中,不應思議。修福行者定往善趣,為惡行者定往惡趣,不決定故。又過去世淨、不淨業,若處、若事,若因、若報等,不可思議。
[科]靜慮者及諸佛二種境界中,真如及無漏性,諸佛等成所作義利,皆不可思議。
- [論]復次,
- 頌曰:真如、無漏性,成所作義利,靜慮者、如來,無譬、自在故。
- 論曰:靜慮者及佛二種境界中,真如及無漏性,皆不可思議。又諸佛等成所作義,謂所作利益眾生事,亦不可思議。何以故?
- 無譬喻故,一切世間無有少事能譬甚深二種境界。
- 又自在故,諸如來等由內證得心自在故起所作事,世間所有一切作用若離因緣和合所不見故。
[科]一切不應記事,不應思議。
- [論]復次,
- 頌曰:外道所宣說、能引無義利、非理、遠四處,無記不應思。
- 論曰:一切不應記事,不應思議。諸邪外道之所說故,能引諸無義利故,不如正理故,遠離四種正思惟處故:謂因思惟處、果思惟處、雜染思惟處、清淨思惟處。
[科]若思惟彼有三種過
- [論]復次,如前所說,若思惟彼有三種過。云何而有?
- 頌曰:非處勤功用,毀謗於大我,不修清淨善,故成三過失。
- 論曰:由於非處勤功用故,起心亂過失;由於得靜慮者及佛世尊毀謗最勝功德故,生非福過失;由不發起淨善法故,有不得善過失。
[科]於可思議處如理思惟,具八種功德。
- [論]復次,
- 頌曰:遠離不思議,思可思議處,具八種功德,故如理應思。
- 論曰:由於不可思議處強思議者,有如是過失,故應遠離。於可思議處如理思惟,若如是思具八功德。何等為八
?
- 所謂能善了知闇說、大說,依義思惟、不依文字,少以淨信信解,少以慧觀觀察,堅固思惟,審諦思惟,常勤思惟,於所思惟善能究竟中無懈退。
[科]於不可思議處,不應思惟。
- [論]復次,
- 頌曰:諸佛之所說、遍知等無違五因、二因故,於此不應思。
- 論曰:由五因故,於不可思議處不應欣樂思惟:謂諸佛所說故,及
於四諦中遍知、斷、證
、修不相違故。
- 又略由二因故:謂教及證,
教謂諸佛所說,證謂遍知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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