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廣五蘊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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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五蘊:
- [經_廣]佛說五蘊,謂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
[科]五蘊:色蘊:
- [經_廣]云何色蘊?謂四大種及大種所造色。
-
云何四大種?
- 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
此復云何?謂地堅性、水濕性、火煖性、風輕性。
-
界者,能持自性、所造色故。
-
云何四大所造色?
-
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聲、香、味及觸一分、無表色等。
-
造者,因義。
-
根者,最勝自在義、主義、增上義,是為根義。
-
所言主義,與誰為主?
-
謂即眼根與眼識為主,生眼識故。
-
如是乃至身根與身識為主,生身識故。
[科]五蘊:色蘊:五根:
- [經_廣]
-
云何眼根?
- 謂以色為境,淨色為性。
- 謂於眼中一分淨色,如淨醍醐。
- 此性有故,眼識得生,無即不生。
-
云何耳根?
- 謂以聲為境,淨色為性。
- 謂於耳中一分淨色。
- 此性有故,耳識得生,無即不生。
-
云何鼻根?
- 謂以香為境,淨色為性。
- 謂於鼻中一分淨色。
- 此性有故,鼻識得生,無即不生。
-
云何舌根?
- 謂以味為境,淨色為性。
-
謂於舌上周遍淨色,有說:此於舌上,有少不遍,如一毛端。
- 此性有故,舌識得生,無即不生。
-
云何身根?
- 謂以觸為境,淨色為性。
- 謂於身中周遍淨色。
- 此性有故,身識得生,無即不生。
[科]五蘊:色蘊:五境:
- [經_廣]
-
云何色?
- 謂眼之境,顯色、形色及表色等。
-
顯色有四種,謂青、黃、赤、白。
-
形色,謂長、短等。
-
云何聲?
-
謂耳之境,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大種因聲。
- 諸心、心法是能執受,蠢動之類是所執受。
-
執受大種因聲者,如手相擊、語言等聲。
-
非執受大種因聲者,如風林、駛水等聲。
-
俱大種因聲者,如手擊鼓等聲。
-
云何香?
- 謂鼻之境,好香、惡香、平等香。
-
好香者,謂與鼻合時,於蘊相續有所順益。
-
惡香者,謂與鼻合時,於蘊相續有所違損。
-
平等香者,謂與鼻合時,無所損益。
-
云何味?
-
云何觸一分?
-
謂身之境,除大種,謂滑性、澁性、重性、輕性、冷、飢、渴等。
-
滑謂細軟,澁謂麁強,重謂可稱,輕謂反是。
- 煖欲為冷,觸是冷因,此即於因立其果稱。
-
如說諸佛出世樂、演說正法樂、眾僧和合樂、同修精進樂,精進勤苦雖是樂因,即說為樂。
- 此亦如是,欲食為飢、欲飲為渴,說亦如是。
- 已說七種造觸,及前四大,十一種等。
- [講記]表色:
- 是由心的意識表現在身、語這二方面的。
- 如果是風吹、水流這一種的動,不是表色。
- 與心無關的東西,是一種形態,那是一種形色。
[科]五蘊:色蘊:無表色等:
- [經_廣]云何無表色等?謂有表業、三摩地所生無見無對色等。
-
有表業者,謂身、語表,此通善、不善、無記性。
-
所生色者,謂即從彼善、不善表所生之色。
- 此不可顯示,故名無表。
-
三摩地所生色者,謂四靜慮所生色等。
-
此無表色,是所造性,名善律儀、不善律儀等,亦名業,亦名種子。
[科]五蘊:色蘊:小結:
- [經_廣]如是諸色,略為三種:
-
一者、可見有對,二者、不可見有對,三者、不可見無對。
- 是中,
-
可見有對者,謂顯色等;
-
不可見有對者,謂眼根等;
-
不可見無對者,謂無表色等。
-
[講記]
-
謂顯色等:顯色、形色及表色等。
-
謂眼根等: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聲、香、味及觸。
[科]五蘊:受蘊:
- [經_廣]云何受蘊?受有三種,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
樂受者,謂此滅時有和合欲。
-
苦受者,謂此生時有乖離欲。
-
不苦不樂受者,謂無二欲。
-
受,謂識之領納。
[科]五蘊:想蘊:
[科]五蘊:行蘊:
- [經_廣]云何行蘊?謂除受、想諸餘心法及心不相應行。
-
云何餘心法?
- 謂與心相應諸行:
- 觸、作意、思,
- 欲、勝解、念、三摩地、慧,
-
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
- 貪、瞋、慢、無明、見、疑,
-
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昏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 惡作、睡眠、尋、伺。
- 是諸心法,
-
五是遍行,此遍一切善、不善、無記心,故名遍行;
-
五是別境,此五一一於差別境展轉決定,性不相離,是中有一,必有一切;
-
十一為善;
-
六為煩惱;
-
餘是隨煩惱;
-
四為不定,此不定四,非正、隨煩惱,以通善及無記性故。
- [釋]五別境
:展轉決定,性不相離,是中有一,必有一切:
-
例如,有念,依次必經欲、勝解;而後繼續努力,依次會有三摩地、慧。
-
[講記]
- 十一善中的無或不字,是對治義。
- 無明的無,有障礙義。
[科]五蘊:行蘊:餘心法:五遍行:
- [經_廣]觸等體性及業,應當解釋。
- 云何觸?
- 謂三和合,分別為性。
-
三和,謂眼、色、識如是等。此諸和合,心、心法生,故名為觸。
- 與受所依為業。
- 云何作意?
- 謂令心發悟為性。
- 令心、心法現前警動,是憶念義。
- 任持攀緣心為業。
- 云何思?
- 謂於功德、過失及以俱非,令心造作,意業為性。
- 此性若有,識攀緣用即現在前,猶如磁石引鐵令動。
- 能推善、不善、無記心為業。
[科]五蘊:行蘊:餘心法:五別境:
- [經_廣]
-
云何欲?
- 謂於可愛樂事,希望為性。
-
愛樂事者,所謂可愛見、聞等事,是願樂、希求之義。
- 能與精進所依為業。
-
云何勝解?
- 謂於決定境,如所了知,印可為性。
-
決定境者,
-
謂於五蘊等,如日親說: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陽焰、行如芭蕉、識如幻境,如是決定;
-
或如諸法所住自相,謂即如是而生決定。
- 言決定者,即印持義。
- 餘無引轉為業。此增勝故,餘所不能引。
-
云何念?
- 謂於慣習事,心不忘失,明記為性。
-
慣習事者,謂曾所習行。
- 與不散亂所依為業。
-
云何三摩地?
- 謂於所觀事,心一境性。
-
所觀事者,謂五蘊等,及無常、苦、空、無我等。
- 與智所依為業。由心定故,如實了知。
-
云何慧?
-
謂即於彼,擇法為性。或如理所引,或不如理所引,或俱非所引。
-
即於彼者,謂所觀事。
-
擇法者,謂於諸法自相、共相,由慧簡擇得決定故。
-
如理所引者,謂佛弟子。
-
不如理所引者,謂諸外道。
-
俱非所引者,謂餘眾生。
-
斷疑為業。慧能簡擇,於諸法中得決定故。
[科]五蘊:行蘊:餘心法:十一善
:
- [經_廣]
-
云何信?
-
謂於業、果、諸諦、寶等,深正符順,心淨為性。
-
於業者,謂福、非福、不動業。
-
於果者,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果。
-
於諦者,謂苦、集、滅、道諦。
-
於寶者,謂佛、法、僧寶。
-
於如是業、果等,極相符順,亦名清淨及希求義。
- 與欲所依為業。
-
云何慚?
- 謂自增上及法增上,於所作罪羞恥為性。
-
罪謂過失,智者所厭患故。
- 防息惡行所依為業。
-
云何愧?
- 謂他增上,於所作罪羞恥為性。
-
他增上者,謂怖畏責罰及議論等,所有罪失羞恥於他。
- 業如慚說。
-
云何無貪?
- 謂貪對治;令深厭患,無著為性。
- 謂於諸有及有資具染著為貪;彼之對治,說為無貪,此即於有及有資具無染著義。
- 惡行不起所依為業。
-
云何無瞋?
- 謂瞋對治;以慈為性。
- 謂於眾生不損害義。
- 業如無貪說。
-
云何無癡?
- 謂癡對治;如實正行為性。
-
如實者,略謂四聖諦,廣謂十二緣起。
- 業亦如無貪說。
-
云何精進?
- 謂懈怠對治;善品現前,勤勇為性。
-
謂若被甲、若加行、若無怯弱、若不退轉、若無喜足,是如此義。
- 圓滿成就善法為業。
-
云何輕安?
- 謂麤重對治;身心調暢,堪能為性。
- 謂能棄捨十不善行。
-
除障為業。由此力故,除一切障,轉捨麤重。
-
云何不放逸?
-
謂放逸對治;依止無貪乃至精進,捨諸不善,修彼對治諸善法故。
- 謂貪、瞋、癡及以懈怠,名為放逸;對治彼故,是不放逸。
-
謂依無貪、無瞋、無癡、精進四法,對治不善法,修習善法故。
- 世、出世間正行所依為業。
-
云何捨?
-
謂依如是無貪、無瞋乃至精進,獲得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功用性。
- 謂依無貪、無瞋、無癡、精進性故,
-
或時遠離昏沈、掉舉諸過失故,初得心平等;
- 或時任運、無勉勵故,次得心正直;
- 或時遠離諸雜染故,最後獲得心無功用。
- 業如不放逸說。
-
云何不害?
- 謂害對治;以悲為性。
- 謂由悲故,不害群生,是無瞋分。
- 不損惱為業。
[科]五蘊:行蘊:餘心法:六煩惱
:
- [經_廣]
-
云何貪?
- 謂於五取蘊染愛、耽著為性。
- 謂此纏縛,輪迴三界。
- 生苦為業。由愛力故,生五取蘊。
-
云何瞋?
- 謂於群生損害為性。
- 住不安隱及惡行所依為業。不安隱者,謂損害他,自住苦故。
-
云何慢?
- 慢有七種,謂慢、過慢、過過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
-
云何慢?
-
云何過慢?
-
云何過過慢?
-
云何我慢?
-
云何增上慢?
-
謂未得增上殊勝所證之法,謂我已得,如是心高舉為性。
-
增上殊勝所證法者,謂諸聖果及三摩地、三摩鉢底等。
-
於彼未得,謂我已得,而自矜倨。
-
云何卑慢?
-
云何邪慢?
-
謂實無德,計己有德,如是心高舉為性。
-
不生敬重所依為業。謂於尊者及有德者而起倨慠,不生崇重。
-
[釋]慢:
-
A跟B比,A自認為比B好、或比B差、或和B相等,這都是A自認為的,和實際情況可能高估、或低估、或相符。
- 假如:
-
1.A說的是自認為的話(真話),但心是高舉的態度,則是慢心法想描述的。
-
2.A說的不是自認為的話(謊話),故意墊高自己,心就是高舉的態度,也是慢心法想描述的。
-
以上,第2種是更不好的,說這謊,果報是非常淒慘的。
-
論中(慢心法的名句文),是想去描述(慢心事),這事是離名言的,我們只能透過這(慢心法的名句文),去(義想)慢心這件(事)。
-
然後用似法似義的意言,去觀察我們的心,是否高舉?是否說謊?
-
觀察得到,才能修正;觀察不到,就造輪迴業。
-
云何無明?
- 謂於業、果、諦、寶,無智為性。
- 此有二種:一者、俱生,二者、分別。
- 又欲界貪、瞋及以無明,為三不善根,謂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善根。
- 此復俱生、不俱生、分別所起。
-
俱生者,謂禽獸等。
-
不俱生者,謂貪相應等。
-
分別者,謂諸見相應。
-
與虛妄決定、疑煩惱所依為業。
-
云何見?見有五種,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
-
云何薩迦耶見?
-
謂於五取蘊隨執為我或為我所,染慧為性。
-
薩,謂敗壞義;迦耶,謂和合、積聚義。
-
即於此中見一、見常,異蘊有我、蘊為我所等。
-
何故復如是說?謂薩者破常想,迦耶破一想;無常、積集,是中無我及我所故。
-
染慧者,謂煩惱俱。
- 一切見品所依為業。
-
云何邊執見?
-
謂薩迦耶見增上力故,即於所取或執為常、或執為斷,染慧為性。
-
常邊者,謂執我自在,為遍、常等。
-
斷邊者,謂執有作者、丈夫等,彼死已不復生,如瓶既破,更無盛用。
- 障中道出離為業。
-
云何邪見?
-
謂謗因、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慧為性。
-
謗因者,因謂業、煩惱性,合有五支:煩惱有三種,謂無明、愛、取;業有二種,謂行及有。
-
有者,謂依阿賴耶識諸業種子,此亦名業。
-
如世尊說:「阿難!若業能與未來果,彼亦名有。」
-
如是等,此謗名為謗因。
-
謗果者,果有七支:謂識、名色、六處、觸、受、生、老死,此謗為謗果。
-
或復謗無善行、惡行,名為謗因;謗無善行、惡行果報,名為謗果。
- 謗無此世他世、無父無母、無化生眾生,此謗為謗作用。
- 謂從此世往他世作用、種子任持作用、結生相續作用等。
- 謗無世間阿羅漢等,為壞善事。
-
斷善根為業;不善根堅固所依為業;又生不善、不生善為業。
-
云何見取?
-
謂於三見及所依蘊,隨計為最、為上、為勝、為極,染慧為性。
-
三見者,謂薩迦耶、邊執、邪見。
- 業如邪見說。ˊ
-
云何戒禁取?
-
謂於戒、禁及所依蘊,隨計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染慧為性。
-
戒者,謂以惡見為先,離七種惡。
-
禁者,謂牛、狗等禁,及自拔髮、執三支杖、僧佉定慧等,此非解脫之因。
-
又計大自在或計世主,及入水、火等,此非生天之因。
-
如是等,彼計為因。
-
所依蘊者,謂即戒、禁所依之蘊。
-
清淨者,謂即說此無間方便以為清淨。
-
解脫者,謂即以此解脫煩惱。
-
出離者,謂即以此出離生死。
- 是如此義。
- 能與無果唐勞、疲苦所依為業。無果唐勞者,謂此不能獲出苦義。
-
[講記]
-
七種惡:身三口四。
-
三支杖:一隻仗上有三支牙叉。
-
僧佉:數論外道。
-
云何疑?
- 謂於諦、寶等為有為無,猶預為性。
- 不生善法所依為業。
-
諸煩惱中,後三見及疑唯分別起,餘通俱生及分別起。
[科]五蘊:行蘊:餘心法:餘隨煩惱
:
- [經_廣]
-
云何忿?
- 謂依現前不饒益事,心憤為性。
- 能與暴惡、執持鞭杖所依為業。
-
云何恨?
-
云何覆?
- 謂於過失隱藏為性。
-
謂藏隱罪故,他正教誨時,不能發露,是癡之分。
- 能與追悔、不安穩住所依為業。
-
云何惱?
- 謂發暴惡言,陵犯為性。
- 忿、恨為先,心起損害。
-
能與憂苦、不安穩住所依為業,又能發生非福為業、起惡名稱為業。
-
云何嫉?
- 謂於他盛事,心妬為性。
-
為名利故,於他盛事不堪忍耐,妬忌心生。
- 自住憂苦所依為業。
-
云何慳?
- 謂施相違,心悋為性。
-
謂於財等生悋惜故,不能惠施,如是為慳。
- 與無厭足所依為業。無厭足者,由慳悋故,非所用物猶恆積聚。
-
云何誑?
- 謂矯妄於他,詐現不實功德為性。
- 是貪之分。
- 能與邪命所依為業。
-
云何諂?
- 謂矯設方便,隱己過惡,心曲為性。
- 謂於名利有所計著,是貪、癡分。
-
障正教誨為業。復由有罪,不自如實發露歸懺,不任教授。
-
[講記]
-
歸懺:歸依懺悔。
-
覆,純粹是對自己;諂,是對外的。
-
云何憍?
- 謂於盛事染著、倨傲,能盡為性。
-
盛事者,謂有漏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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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著、倨傲者,謂於染愛悅豫、矜恃,是貪之分。
-
能盡者,謂此能盡諸善根故。
-
云何害?
- 謂於眾生損惱為性,是瞋之分。
-
損惱者,謂加鞭杖等。
- 即此所依為業。
-
云何無慚?
- 謂所作罪不自羞恥為性。
- 一切煩惱及隨煩惱助伴為業。
-
云何無愧?
-
云何昏沈?
- 謂心不調暢,無所堪任,蒙昧為性。
- 是癡之分。
- 與一切煩惱及隨煩惱所依為業。
-
云何掉舉?
- 謂隨憶念喜樂等事,心不寂靜為性。
-
應知憶念先所遊戲、歡笑等事,心不寂靜,是貪之分。
- 障奢摩他為業。
-
云何不信?
-
謂信所治;於業、果等不正信順,心不清淨為性。
- 能與懈怠所依為業。
-
云何懈怠?
- 謂精進所治;於諸善品心不勇進為性。
- 能障勤修眾善為業。
-
云何放逸?
-
謂依貪、瞋、癡、懈怠故,於諸煩惱心不防護、於諸善品不能修習為性。
- 不善增長、善法退失所依為業。
-
云何失念?
- 謂染污念,於諸善法不能明記為性。
-
染污念者,謂煩惱俱。
- 能與散亂所依為業。
-
云何散亂?
- 謂貪、瞋、癡分,令心、心法流散為性。
- 能障離欲為業。
-
云何不正知?
-
謂煩惱相應慧,能起不正身、語、意行為性。
-
違犯律行所依為業。謂於去、來等不正觀察故,而不能知應作不應作,致犯律儀。
[科]五蘊:行蘊:餘心法:四不定
:
- [經_廣]
- 云何惡作?
- 謂心變悔為性。
- 謂惡所作,故名惡作。
- 此惡作體非即變悔,由先惡所作後起追悔故。
- 此即以果從因為目,故名惡作;譬如六觸處,說為先業。
- 此有二位,謂善、不善。於二位中,復各有二。
- 若善位中,
- 先不作善,後起悔心,彼因是善,悔亦是善;
- 若先作惡,後起悔心,彼因不善,悔即是善。
- 若不善位,
- 先不作惡,後起悔心,彼因不善,悔亦不善;
- 若先作善,後起悔心,彼因是善,悔是不善。
- 云何睡眠?
- 謂不自在轉,昧略為性。
-
不自在者,謂令心等不自在轉,是癡之分。
- 又此自性不自在故,令心、心法極成昧略,此善、不善及無記性。
- 能與過失所依為業。
- 云何尋?
- 謂思、慧差別,意言尋求,令心麤相分別為性。
-
意言者,謂是意識,是中或依思、或依慧而起。
- 樂觸、苦觸等所依為業。
- 云何伺?
- 謂思、慧差別,意言伺察,令心細相分別為性。
-
細相者,謂於瓶、衣等分別細相成不成等差別之義。
[科]五蘊:行蘊:心不相應行:
- [經_廣]
- 云何心不相應行?
- 謂依色、心等分位假立,謂此與彼不可施設異、不異性。
- 此復云何?
- 謂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天、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如是等。
- 云何得?
- 謂若獲、若成就。
- 此復三種,謂種子成就、自在成就、現起成就,如其所應。
- 云何無想定?
- 謂離遍淨染,未離上染,以出離想作意為先,所有不恆行心、心法滅為性。
- 云何滅盡定?
- 謂已離無所有處染,從第一有更起勝進,暫止息想作意為先,所有不恆行及恆行一分心、心法滅為性。
- 不恆行,謂六轉識。
-
恆行,謂攝藏識及染污意。
- 是中六轉識品及染污意滅,皆滅盡定。
- 云何無想天?
- 謂無想定所得之果。生彼天已,所有不恆行心、心法滅為性。
- 云何命根?
- 云何眾同分?
- 云何生?
- 云何老?
- 云何住?
- 云何無常?
- 云何名身?
- 云何句身?
- 云何文身?
- 謂即諸字,此能表了前二性故;亦名顯,謂名句所依,顯了義故;亦名字,謂無異轉故。
- 前二性者,謂詮自性及以差別。
- 云何異生性?
[科]五蘊:識蘊:
- [經_廣]云何識蘊?謂於所緣了別為性。
- 亦名心,能採集故;亦名意,意所攝故。
- 若最勝心,即阿賴耶識,此能採集諸行種子故;
-
又此行相不可分別,前後一類相續轉故;
-
又由此識從滅盡定、無想定、無想天起者,了別境界轉識復生,待所緣緣差別轉故;
-
數數間斷,還復生起,又令生死流轉迴還故。
-
阿賴耶識者,謂能攝藏一切種子,又能攝藏我慢相故,又復緣身為境界故;
-
最勝意者,謂緣藏識為境之識,恆與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相應;前後一類相續隨轉,除阿羅漢、聖道、滅定現在前位。
- 如是六轉識及染污意、阿賴耶識,此八名識蘊。
[科]五蘊:蘊義:
- [經_廣]
- 問:蘊為何義?
- 答:積聚是蘊義。
-
謂世間相續、品類、趣處、差別色等,總略攝故。
-
如世尊說:「比丘!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勝、若劣,若近、若遠,如是總攝為一色蘊。」
-
[講記]
-
世間相續: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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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類:若內、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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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處:若麤、若細,若勝、若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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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若近、若遠。
[科]十二處:
- [經_廣]復有十二處,謂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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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等五處及色、聲、香、味處,如前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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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處,謂諸大種及一分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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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處,即是識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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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處,謂受、想、行蘊,並無表色等及諸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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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無為?謂虛空無為、非擇滅無為、擇滅無為及真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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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空者,謂容受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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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擇滅者,謂若滅,非離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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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擇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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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真如?
[科]十二處:處義:
[科]十八界:
- [經_廣]
- 復有十八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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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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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等諸界及色等諸界,如處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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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識界者,謂依眼等根,緣色等境,了別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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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界者,即彼無間滅等,為顯第六識依止及廣建立十八界故。
- 如是,
- 色蘊即十處、十界,及法處、法界一分;
- 識蘊即意處及七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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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三蘊及色蘊一分並諸無為,即法處、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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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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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等諸界: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
- 色等諸界:色界,聲界,香界,味界,觸界,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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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處:前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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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界:
眼界、色界,耳界、聲界,鼻界、香界,舌界、味界,身界、觸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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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處、法界一分:無表色,又稱法處所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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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心界:意界加六識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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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蘊一分:無表色。
[科]十八界:界義:
[科]十八界:以何義故說蘊、界、處等?
- [經_廣]
- 問:以何義故說蘊、界、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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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治三種我執故,所謂一性我執、受者我執、作者我執,如其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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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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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性我執:說蘊,對治執著我是一個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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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者我執:說十二處,對治執著我是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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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執:說十八界,對治執著我是作者。
[科]十八界:諸門分別:
- [經_廣]復次此十八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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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有色?謂十界、一少分,即色蘊自性;幾無色?謂所餘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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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有見?謂一色界;幾無見?謂所餘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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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有對?謂十色界,若彼於此有所礙故;幾無對?謂所餘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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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有漏?謂十五界及後三少分,謂於是處煩惱起故、現所行處故;幾無漏?謂後三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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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欲界繫?謂一切;幾色界繫?謂十四,除香、味及鼻、舌識;幾無色界繫?謂後三
;幾不繫?謂即彼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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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蘊所攝?謂除無為;幾取蘊所攝?謂有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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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善?幾不善?幾無記?謂十通三性,七心界、色、聲及法界一分;八無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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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是內?謂十二,除色、聲、香、味、觸及法界;幾是外?謂所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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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有緣?謂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法性;幾無緣?謂餘十及法界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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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有分別?謂意識界、意界及法界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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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有執受?謂五內界及四界少分,謂色、香、味、觸;幾非執受?謂餘九及四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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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同分?謂五內有色界,與彼自識等境界故;幾彼同分?謂彼自識空時,與自類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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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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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少分:法界一分;無表色,又稱法處所攝色。
- 幾無色?謂所餘界: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界、法界一分、意識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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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色界:眼界、色界,耳界、聲界,鼻界、香界,舌界、味界,身界、觸界。
- 幾無對?謂所餘界: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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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界:前十五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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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三:意界、法界、意識界。
- 法界中,
- 像不相應行法、煩惱心心所法,都是有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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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為法,善心所法,及遍行、別境裡面的一部分,都可以歸成無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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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聲:身業屬於色法,語業屬於聲法,這兩種是表示我們內心的一種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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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無記性:眼界,耳界,鼻界、香界,舌界、味界,身界、觸界。(疑:法界另一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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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眼界、眼識界,耳界、耳識界,鼻界、鼻識界,舌界、舌識界,身界、身識界,意界、意識界。
- 幾是外?
謂所餘六:色界,聲界,香界,味界,觸界,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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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內界: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
- 心心所法,是能夠執受的,所以也是非執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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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耳、鼻、舌、身這五根,在生起自識的時候,因為和自識的境界是同一個境界,所以叫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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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不看了,這時候眼識也不起了,就是只有眼根,眼根自類相等,與眼識沒有同境界的意義,這叫彼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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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一句話,雖然不是上面的同分,它沒有與彼同,可是它還是自己同,還是有同分,這叫彼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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