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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_什譯]
- 觀世音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時,照見五陰空,度一切苦厄。
- 舍利弗!色空故無惱壞相,受空故無受相,想空故無知相,行空故無作相,識空故無覺相。何以故?
- 舍利弗!非色異空,非空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如是。
- 舍利弗!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是空法,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
-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 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無老死盡;
- 無苦、集、滅、道;
- 無智亦無得。
- 以無所得故,菩薩依般若波羅蜜故,心無罣礙。
- 無掛礙故,無有恐怖,離一切顛倒、夢想、苦惱,究竟涅槃。
-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 故知般若波羅蜜,是大明咒、無上明咒、無等等明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 故說般若波羅蜜咒,即說咒曰:竭帝,竭帝,波羅竭帝,波羅僧竭帝,菩提僧莎呵。
[經_奘譯]
-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 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 無苦、集、滅、道;
- 無智亦無得。
- 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
- 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科]幽贊緣由
- [贊]今為
- 有情結習所蔽,敬受邪教誹毀大乘,於空、有經如言計著,隨印所解互生厭佈,
- 設希出要親依善友,由各迷方邪亂授學,懼廣文海初不趣求,雖樂略經而不能了,於真、俗諦競說有、無,心、境法中遞生取、捨;
- 令正法、義真謬具分,信、學有情皆獲利、樂,依先所授略贊中道。
- [釋]幽贊:幽深、至誠的稱美、頌贊。結使習氣。計著空、有。四諦正法。信法、學義,利益、安樂。
[科]佛三時說教
- [贊]如解深密經中,佛依遍計所執,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相、生、勝義三無(自性)性已,時勝義生菩薩白佛言:「世尊!
- 佛初唯為發趣聲聞者轉四諦輪,雖甚希奇然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
- 次復唯為趣大乘者轉隱密輪,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
、無滅、本來涅槃,雖更希奇猶未了義,亦諸諍論安足處所;
- 今為發趣一切乘者轉顯了輪,無上、無容,是勝義中真了義教,非諸諍論安足處所。」
- [釋]佛依遍計所執立一切法,顯說法有,密義說空,因體無自性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以隱密相轉正法輪;以顯了相轉正法輪。顯了輪:三性、三無性。
- [贊]金光明經說此三法,名轉、照、持;輪摧破名,具遮、表故。
- [贊]由諸有情迷法實相,起造惑業淪生死海;大聖法王證法自性,善巧方便應彼機宜,離言法中以言顯說,欲令隨獲中道實相,故有頌言:
-
「諸佛或說我,或時說無我,諸法實相中,無我、無非我。」
- [贊]餘經復說:佛以一音演無邊義,眾生隨類各得解等;既猶天鼓應念發聲,亦類末尼如求雨寶,應物雖設種種法門,智、見純和未生乖競。
[科]佛涅槃後,有情計著空、有,慈尊說中道教,雙除二執。
- [贊]佛涅槃後,因彼大天人法糺紛,初封著有,如有頌曰:「應審觀佛教,聖諦說為依,如採沙中金,擇取其真實。」
- [贊]聖龍猛等為除有執,採集真教,究暢空宗,如別頌曰:「真性有為空,如幻緣生故;無為無有實,不起似空華。」
- 彼言:「世俗可說法有,依勝義諦一切皆空,雖此真空性非空、有,寄詮勝義理皆性空。」有情由是次生空見。
- [贊]無著菩薩復請慈尊說中道教,雙除二執,而說頌言:「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
、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
- 彼言:「世俗說我、法有,依勝義諦唯此二空。雖佛為破執空、執有,總相宣說諸法有、空,或說諸法非空、非有;名字性離空、有雙非,勝義寄詮有空、有有。
- 故慈尊說:「有為、無為名之為有,我及我所稱之為無,非說有、空法皆空、有。」
- 觀斯聖意空、有無乖,法離智詮何空、何有?對機遣病假說有、空。」
- [釋]二執:有執、空執。二:能取、所取。非空:有。非不空:空,非有。有二空、無二取及有真如故。有無二取及有二空故。此我、法二空。非說有法皆空、空法皆有。
- [贊]後諸學徒隨文起執,己之所解謂契中宗,他之所知將為謬說;今贊經義申其兩端,妙理是非智者當了。
[科]釋經題: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 [贊]般若波羅蜜多者,大經之通名;心經者,此經之別稱,般若之心經也。三磨娑釋依士為名,蘇漫多聲屬主為目。雖此心經亦名般若,彼總此別故但名心。
- 般若,慧義。古釋有三:一、實相,謂真理;二、觀照,謂真慧;三、文字,謂真教。
今釋有五:第四、眷屬,謂萬行;第五、境界,謂諸法。
- 福、智俱修,有、空齊照,尋詮會旨,究理解生,慧性、慧資,皆名般若,能除障、習,證法真理,眾德之首,萬行之導,強獨名慧,攝一切法。
- 波羅者,彼岸義。古說有二:謂菩提、涅槃。今釋有五:一、所知,二、教,三、理,四、行,五、果。
- 蜜多者,離義,到義。由行般若離諸障、染,境盡有、無,解窮六藏,義洞真、俗,業備二因,覺滿、寂圓,斯昇彼岸,體、用兼舉
,故立此名。
- [釋]大經: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依士:父取子名,即名依士,所依劣故。屬主:隸屬於主。彼:大經。
- 在所知境上,依教言,證法性理,行六度,證二果。境盡有、無:有、無滅無餘。六藏:六根。二因:引因、生因。
- 然所修行具七最勝,方可得名波羅蜜多:一、安住菩薩種姓,二、依止大菩提心,三、悲愍一切有情,四、具行一切事業,五、無相智所攝受,六、迴向菩提,七、不為二障間雜。
- 若行、慧等一切善業,隨闕此一非到彼岸。此在初劫名波羅蜜多,在第二劫名近波羅蜜多,在第三劫名大波羅蜜多,佛果位中更無異稱,今包因、果故舉通名。
- 心者,堅、實、妙、最之稱。大經隨機義、文俱廣,受持傳習或生怯退。傳法聖者錄其堅、實、妙、最之旨,別出此經,三分、二序故皆遺闕,甄綜精微,纂提綱蹟。
- 事雖萬像,統即色而為空;道縱千門,貫無智而兼得。探廣文之祕旨,標貞心以為稱。
- [釋]三分: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二序:通序,別序。
- 經者,津妙理之格言,拯迷生之�睍d。欲令修證或依、或說般若貞實而說此經,故以心目,如瑜伽論、水陸華等、十地等經。
[科]破二執顯二空
[科]標上人修行,勸示發心;令練磨。
[科]釋:觀自在菩薩
- [摘]標上人修行,勸示發心;令練磨。陳機感者名,述理垂喻;斷除四處。練磨心不退,除處意不劣。
- 為破生執,而說觀自在菩薩、舍利子等生空;為破法執,而說行、般若、五蘊等法空。
- 說二空,令發無上菩提心,破二執顯二空,離苦圓證,度一切眾生苦厄。
- [贊]勝空者言:「今此經中略有二分:初、觀自在等,破二執顯二空;後、菩提薩埵等,歎二依得二利。
- 大經云:「佛告舍利子!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應如是觀:實有菩薩,不見有菩薩、不見菩薩名,菩薩自性空、菩薩名空故。」
- 今標菩薩令彼不見,故破生執而說生空。」
- [釋]二執:生執、法執。二空:生空、法空。上人:觀自在菩薩。歎二依得二利:歎因依斷障染利,歎果依得菩提利。依般若波羅蜜多。
- 實有菩薩功德。不見:不分別執著;不隨所見執為真實。覺悟我們一直不見我們認為見到的東西;我們應該見到勝義空。
- (今標菩薩令彼)不見有生、不見生名,生自性空、生名空故;(今標行、般若令彼)不見有法、不見法名,法自性空、法名空故
。彼:舍利子、修行人。
- [贊]如應者言:「今此經中總有三分:
- 初、觀自在等,標上人修行,勸示發心;次、舍利子等,陳機感者名,述理垂喻;後、菩提薩埵等,彰依學之德,歎獲勝利。
- 或初、令練磨,次、斷除四處,後、離苦圓證。
[科]標上人修行,勸示發心;令練磨:初練磨心
- [贊]練磨有三:今標菩薩先修行人,勸示發心,初練磨也。
- 謂聞菩提廣大深遠,若生退屈應練磨心:「彼觀自在昔初發意,具諸煩惱於無明殼,建立勝心捨身、命、財,求佛智慧興大勇猛,已成等覺;我亦應爾勵己增修,不應自輕而生退屈。」
- [贊]觀者,察義,府救慧悲;自在者,無滯義,拔濟妙用。諸有慇淨三業歸依,必應所祈六通垂化;無暇危苦飛輪摧伏,作不請友為應病醫,攝利難思名觀自在。
- 又觀者,照義,了空、有慧;自在者,縱任義,所得勝果。
- 昔行六度,今得果圓。慧觀為先,成十自在:
- 一、壽自在,能延、促命;
- 二、心自在,生、死無染;
- 三、財自在,能隨樂現,由施所得
;
- 四、業自在,唯作善事及勸他為;
- 五、生自在,隨欲能往,由戒所得
;
- 六、勝解自在,能隨欲變,由忍所得
;
- 七、願自在,隨所樂成,由精進所得
;
- 八、神力自在,起最勝通,由定所得
;
- 九、智自在,隨言、音慧;
- 十、法自在,於契經等,由慧所得。
- 位階補處,道成等覺。
- 無幽不燭,名觀自在。但言觀音,詞、義俱失。
- [贊]菩薩者,具云菩提薩埵,略言菩薩。
- 菩提,即般若;薩埵,謂方便,此二於有情能作一切利益安樂。
- 又菩提者,覺義,智所求果;薩埵者,有情義,悲所度生,依弘誓語故名菩薩。
- 又薩埵者,勇猛義,求大菩提精勤勇猛故名菩薩。
- 又修行者,名為薩埵,求三菩提之有情者故名菩薩。
- [釋]二:菩提、薩埵;般若、方便。弘誓語:四弘誓願。三菩提:正覺。
- [贊]有具悲智遍行慈愍,紹隆淨剎府救穢方,機感相應故唯標此。或處上位諸具大心,妙慧成就皆觀自在。或指示此令矚曰觀,非住西方來遊此者,彼大經中不別顯故。」
[科]標上人修行,勸示發心;令練磨
:第二練磨心
[科]釋: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 [贊]勝空者言:「
下破法執而說法空。大經次言:「不見般若波羅蜜多、不見般若波羅蜜多名,般若自性空、般若名空故。」」
- [贊]如應者言:「顯由學慧方照性空,示先所修法,第二練磨心也。
- 謂見菩薩萬行難行,若生退屈應練磨心:「我無始來為求世樂,尚能備受無義眾苦,況求菩提為出生死,度有情類生怯劣心?此深般若彼已修學,我亦應爾,省己增修不應退屈。」
- 彼舍利子先發大心,因施眼故退求小果,恐今更退勸示練磨。」
[科]釋:行
- [摘]成佛道次第:大乘菩薩行
- 今言行者,雖行而不見行,非無行義。由此經說「不見行、不見不行」,假有所行實無行故!
- 然佛果德殊勝無邊,非廣大修無由證得,故依此義而說行者。
- 要具大乘二種種性,能於五位漸次修行。
- 二性:本性住種性、習所成種性。
- 五位:
- 資糧位:從初發起大菩提心,乃至始修四尋思觀,住四十心皆此位攝
;
- 加行位:從資糧後,四種等持:明得定、明增定、印順定、無間定
;
- 通達位:從四定後,初地初心,真、相見道
;
- 修習位:從見道後,至金剛定,十地修道
;
- 究竟位:金剛定後,解脫道中三種佛身、四妙圓寂,圓滿佛果。
- 修行:
- 先發起大菩提心
- 因何發心?
- 見聞佛等神力
;
- 聞說菩薩藏教
;
- 見聞佛法將滅,念言:法住能滅大苦
;
- 末劫多見眾生癡無慚愧、慳嫉憂苦、惡行放逸、懈怠不信,念言:濁世多起如是惡煩惱時,我當發心令餘學我起菩提願。
- 將欲發心,
- 先具十勝德,起三妙觀。
- 十勝德:親近善友、供養諸佛、修集善根、志求勝法、心常柔和、遭苦能忍、慈悲淳厚、深心平等、信樂大乘、求佛智慧。
- 三妙觀:遍空有為皆厭離、如空菩提皆求證、盡空眾生皆深念。
- 次應發心,如是發願:願我決定當證無上正等菩提,能作有情一切義利。
- 先起五根,除伏障染;次發大願:常逢善友以為勝緣;雖遇惡友方便俎壞,終不棄捨大菩提心;所修善法運運增長,以不退屈而為策發。
- 次應修行:略、廣修行。
- 略修行有三:境、行、果。由此最初應審觀境,既知善惡修、斷行成,因行既圓果德便證。
- 應審觀境:三性,諸所知法不越有、無。
- 應修正行:因聞所成、因思所成、因修所成。...遍觀詳審唯識為最...故唯識觀最為第一...唯識妙理總攝一切。...
- 五位:
- 於資糧位:聽聞、思惟但深信解,隨所遇境依教思量,令彼觀心漸漸增勝。未能修位觀二取空,雖少入修猶非正勝。
- 於加行位:起四尋思審觀所取,若名、若義,自性、差別,假有、實無。起如實智,於能取識遍知非有故。此位菩薩雖得修觀,猶帶相故未能證實。
- 於通達位:無分別智於所緣境都無所得,理、智既冥,心、境玄會,有、空之相時不現前,唯識真理方名證得。證真識已,起後得智方證俗識。
- 至此位中名達法界,住極喜地生如來家,自知不久成無上覺。
- 於修習位:修有差別,
- 初四地中,真、俗唯識各各別證;
- 於第五地方少合觀,然極用功未常任運;
- 至第七地觀真、俗識,雖得長時而有加行;
- 八地已上無勉勵修,任運空中起有勝行。
- 至究竟位:雖更不修,念念具能緣真、俗識。
- 所修有二:一、現行,二、種子。
- 於初二位:有漏三慧皆通二修;種修無漏。
- 於通達位:無漏修慧,通現、種修;有漏唯種。
- 於修習位:七地已前,有漏、無漏皆具三慧,通現、種修;八地已上有漏唯種,無漏三慧通現、種修。
- 至究竟位:有漏皆捨,雖唯無漏,然具現、種。
- 所言修者,令觀種、現展轉增勝生長圓滿。有自在者下亦修上;未自在者不能上修。
-
此唯識修總攝諸行,諸行皆依唯識修故。
- 此略修行,果相云何?有漏修者,能感世間一切妙果;無漏修者,永滅諸障得大菩提,窮盡未來廣生饒益。此說別得,若互相資,容得一切。
- 廣修行有三:所學處、所學法、能修學。最初應知所學之處,次應依彼如是而學,然後方成能修學者。
- 所學處:所化處、利他行處、真實義處、威力處、菩提處。
- 如是五處,最先應達所化機宜,方應發起利他勝行
;次知實義可斷、可修,於威力門修成自利;後於果位無上菩提,愛樂希求精勤修證。
- 所學法:
- 於三寶功德、佛菩薩威力、諸真實義、無倒因果、應得義利、得此方便、善言善說契經等中,淨信勝解決定喜樂。
- 應求法:當於一切佛法內論、因論、聲論、醫論、工論,應正勤求。
- 應為他宣說正法:說五明處隨應利樂。
- 應修行:於佛所制有罪三業善能遠離,所聞事業無倒修行,獨居閑靜思所聞法,無間、殷重觀察稱量,
- 未知求知、已知勿忘,未達推佛不生誹謗,恐無慧目直心強信,善知密意異說無動,
- 於離言境專注繫心,離諸戲論無擾亂想,修奢摩他、毘鉢舍那。
- 應教授:應觀於彼心根意樂,隨宜為說處中之行,令其捨棄增上慢等。
- 應教誡:應遮有罪,開許無罪。
- 安三業:(布施)先以財物饒益有情,令聽所說奉教行故。(愛語)於有癡者當行愛語,(利行)令其攝受瞻察正理,拔出不善勸安善處。(同事)於正事業應共修行,令所化生無他說故。
- 修波羅蜜多:
- 施:即捨位無貪三業。此有三種:與淨妙物廣修財施、拔除恐怖修無畏施、勸修善業而行法施。
- 戒:即受學淨戒三業。在家、出家俱修三種:律儀戒
、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
- 忍:即於境所有無瞋、精進、審慧。此有三種: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
- 精進:即是修善品時勇悍三業。此略有三:加行精進、攝善精進、饒益有情精進。
- 靜慮:即是聞、思為先,心一境性。
此有三種:現法樂住靜慮、引發神通靜慮、饒益有情靜慮。
- 慧:即於境如理簡擇。此有三種:於所知隨覺真慧、於五明三聚妙慧、作有情諸義利慧。
- 修四攝事: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 供養三寶。
- 應親近善友。
- 修無量:有情緣、法緣、無緣慈、悲、喜、捨。
- 修慚愧。
- 修堅力:禁制染心勿隨惑轉,雖遭大苦修行無苦,怖畏無動,勇猛思擇堅持自性。
- 觀世間五濁,厭離憐愍。
- 修四依。以要言之,四無礙解乃至四妙總持,三十二相業乃至一切種妙智,皆是菩薩正所應學。不淨觀等乃至三十七種菩提分法,菩薩雖與二乘別修而不作證。
- 應修願。或一、或三、或四、或五,欲令所修果廣大故,修一一行皆發此願。
- 如上所說一切願、行,
- 資糧位:四十心中,通所修法;位別修者,
- 初發心住,學十種法(供養佛、讚菩薩、護眾生心、親近賢明、讚不退法、修佛功德、願生佛前、修習三昧、讚離生死、為苦歸依),亦修十力;
- 如是餘位,各有二十別所修法,廣如經說。
- 然此位中多修散行,少亦修定未以制伏。
- 將入加行位:前方便中,先修無願、無相、空三三摩地,次修諸行無常、有漏皆苦、涅槃寂靜、諸法無我四種法嗢坨南。
- 加行位:煖、頂二位,修四尋思;忍、世第一法,修四如實智。即修空相修自利已,通修五無量起利他善巧,為饒益故:
- 初觀六十四種有情依處受化;
- 次觀十方世界差別,有情在彼染、淨可得;
- 次觀善等諸法類異,即此有情有堪任勢力修解脫苦者;
- 次觀五十五種所調伏差別,要由善巧令得解脫;
- 次觀隨應調伏方便。
- 通達位:於加行位修二利已,於初地中,以無漏觀證達理、事,名真、相見
。
- 修習位:於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
- 十勝行者:謂前施等六到彼岸,又加方便、願、力、智度。
- 方便:迴向、拔濟。
- 願:求菩提、行利樂。
- 力:思擇、修習。
- 智:受用法樂、成熟有情。
- 十重障:隨修十度,十地所斷俱生無明。又有十障,謂異生性乃至諸法未自在障。
- 十真如:遍行、最勝、勝流、無攝受、類無別、無染淨、法無別、相土自在所依、智自在所依、業自在所依真如。
- 一切菩薩,
- 應以四相修前諸行:善修、善巧、饒益、迴向。
- 應以七相憐愍有情:非怖畏彼、如理勸授、無厭倦心、不待他請、無所悕望、遭害不捨、平等無限。
- 能修學:
- 種、行具修成十二住,總攝一切菩薩皆盡,此後方得無上菩提,第十三住成圓滿果。
- 十二住:種性住、勝解行住、極歡喜住(初地)、增上戒住(第二地)、增上心住(第三地)、覺分相應增上慧住(第四地)、諸諦相應增上慧住(第五地)、
- 緣起相應增上慧住(第六地)、有功用無相住(第七地)、無功用無相住(第八地)、無礙解住(第九地)、最上成滿菩薩住(第十地)。
- 生有五種:除災生、隨類生、大勢生、增上生、最後生。
-
以四相攝受有情:頓普、增上、攝取、隨時。
- 十三住七地所攝:
- 種性地、勝解行地、淨勝意樂地:即初三住。
- 行正行地:即次六住。
- 決定地:即第十住。
- 決定行地:即第十一住。
- 到究竟地:即第十二、第十三住
。
- 四種菩薩行:
- 波羅蜜多行:則六、十度。
- 菩提分行:三十七品、四尋思等一切妙行。
- 神通行:即六神通。
- 成熟有情行:即所調伏界、調伏方便界無量。
- [贊]所言行者,勝空者言:「
- 若依世俗,欲證出世無分別智無倒觀空,要學能遣一切所緣聞、思慧等,學照空者即名為行;
- 若依勝義,由無所得、無分別故,都無所行是名為行。
- 無垢稱說:「不行是菩提,無憶念故。」
- 大經亦言:「不見行、不見不行,無自性故。」
-
[釋]行:心行。等:修慧。果無所得、行無分別。無分別:沒有如你所分別的自相、自性。都無所行:雖行而不見行,非無行義。
-
無垢稱:維摩詰經。無憶念分別。無自性故:假有所行實無行故。
[科]行:標三行釋
- [贊]今言行者,
- 都無所行是名為行,非有行義。
- 或有密取餘義釋言:「若無所行、無所不行,是則為行;若有所行、有所不行,非為行也。」
- 復有異釋:「動念攀緣為生死根,非為行也;懲心絕慮為出世本,是名為行。」
」
[科]行:撥三行釋
- [贊]如應者言:「
- 譬如幻士而有所作,雖無實作非無似者;待因緣聞、信、學、證、說,曾無暫捨然無分別。不見行相是謂行義,非都無行!
- 以病說除非除法故,若本無法何行、何除?即愚法者稱已成覺,說有迷、悟深自毀傷。
- 翳、花體空可不資療,翳既非有如何假除?翳既不除初無真眼,由何勝義照花體空?
- 若無所行、無所不行,有情無明、無所不明,應從無始一切皆明,其先未明今明誰也?便同異道無所不為,背理乖宗何成覺慧?
- 若絕攀、慮即是真行,應無想等皆真聖道,徒設受持、厭捨、造修,可諦思惟疾除邪謬!
[科]行:行義
- [贊]今言行者,雖行而不見行,非無行義。由此經說「不見行、不見不行」,假有所行實無行故!不爾,唯應說不見行,復言不見不行有何詮理?是故定應如後所說。
- 然佛果德殊勝無邊,非廣大修無由證得,故依此義而說行者。」
- [釋]非無行:非都無行。後所說:今言行者,雖行而不見行,非無行義。由此經說「不見行
、不見不行」,假有所行實無行故!
-
不行:不見行、不見不行;不見行相、不見不行相。此:後所說。
[科]行:大乘菩薩行
[科]行:大乘菩薩行:大乘二種種性
- [贊]二種
性者:一、本性住種性,謂住本識能生無漏本性功能;二、習所成種性,謂聞正法等熏習所起。
- 云何應知有本性住種性,依之修習大菩提因?
- 若性樂施好讚勸他,無罪事中應時為說,他債不抵受寄無差,大財寶中心無耽著。
- 若性成就軟品惡業,不極損他作惡速悔,常行慈愛知恩、報恩。凡所規求不以非法,樂修福業輕罪重怖,見聞受苦過於自身。
- 善事好同惡法樂遠,於諸僮僕嘗無苦言,於德有德�琤芢g仰。
- 若被他害無反報心,他來諫謝速能納受,終不結恨不久懷怨。
- 若性翹勤夙興晚寐,凡事勇決樂為究竟,大義無畏不自輕蔑。
- 若於法義性審思惟,好樂寂靜愛慕出離,所作無忘於怨慈愍。
- 若性聰慧凡學易成,離惡事中有力思擇,性不能起上煩惱纏、造無間業、斷善根等,設生惡趣便能速出,亦不受於猛利大苦;雖受微苦發增上厭,於苦有情深生悲愍。
- 若見有此施等麤相,纏、蓋輕微,麤重薄弱,應知定有菩提本性。然由未遇真實善友為說菩提、雖遇為說顛倒執學、方便慢緩善根未熟,故處生死。
- 若入五位,所修無邊勝善法種,名習所成種性。
[科]行:大乘菩薩行:五位漸次
- [贊]五位者何?
- 一、資糧位:從初發起大菩提心,乃至始修四尋思觀,住四十心皆此位攝。
- 一、信等十心:一、信,二、精進,三、念,四、慧,五、定,六、施亦名不退,七、戒,八、護法,九、願,十、迴向。
- 二、十住:一、發心,二、治地,三、修行,四、生貴,五、方便,六、正心,七、不退,八、童真,九、法王子,十、灌頂。
- 三、十行:一、歡喜,二、饒益,三、無恚,四、無盡,五、離癡,六、善現,七、無著,八、尊重,九、善法,十、真實。
- 四、十迴向:一、救護眾生,二、不壞,三、等一切佛,四、至一切處,五、無盡功德藏,六、隨順平等善根,七、隨順等觀一切眾生,八、如相,九、無縛無著,十、法界無量。
- 二、加行位:從資糧後,四種等持:一、明得定,二、明增定,三、印順定,四、無間定。
- 三、通達位:從四定後,初地初心,真、相見道。
- 四、修習位:從見道後,至金剛定,十地修道。十地者:一、極喜,二、離垢,三、發光,四、焰慧,五、極難勝,六、現前,七、遠行,八、不動,九、善慧,十、法雲。
- 五、究竟位:金剛定後,解脫道中三種佛身、四妙圓寂,圓滿佛果。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
- [贊]雖知五位,云何修行?諸修行者欲證菩提作大利樂,要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先發起大菩提心
- [贊]先發起大菩提心,方興正行。
- 譬如大海初有一滴,能為諸寶作所住處,最初發心亦復如是,五乘善法皆因此生。
- 又如世界初始漸起,即為荷負諸眾生因,此心亦爾,能為五趣無量種類荷負依止。
- 又如空界無不含容,大菩提心亦復如是,遍空有為皆厭離故,如空菩提皆求證故,盡空眾生皆深念故。
- 此初發心雖為下劣,一念福聚尚說難盡,況經多劫發心修行利樂功德!
- [贊]因何發心?
- 一者、見聞佛等神力;
- 二者、聞說菩薩藏教;
- 三者、見聞佛法將滅,念言:法住能滅大苦;
- 四者、末劫多見眾生癡無慚愧、慳嫉憂苦、惡行放逸、懈怠不信,念言:濁世多起如是惡煩惱時,我當發心令餘學我起菩提願。
- 由此便發大菩提心。
- [贊]將欲發心,
- 先具十勝德,起三妙觀。
-
十勝德者:親近善友、供養諸佛、修集善根、志求勝法、心常柔和、遭苦能忍、慈悲淳厚、深心平等、信樂大乘、求佛智慧。
-
三妙觀者:
- 一、厭離有為,
- 謂觀生死、惡趣、無暇等眾苦逼迫,
- 自身之中五蘊四大能生惡業,九孔常流臭穢不淨,三十六物之所集起,無量煩惱燒煮身心,
如沫、如泡念念遷流,癡覆造業六趣輪迴。
- 諦審思惟,深心厭捨。
- 二、求菩提,
- 謂觀佛果相好莊嚴,法身本淨具戒等蘊,力、無畏等無量勝法,成二妙智慈愍眾生,開導愚迷令行正路,諸有情類遇皆除惱。
- 見是功德,修集希求。
- 三、念眾生,
- 謂觀眾生癡愛所惑受大劇苦,不信因果造惡業因,厭捨正法信受邪道,四流所流七漏所漏,雖畏眾苦還為惡業,而常自作憂悲苦惱。
- 愛別離苦見已還愛,怨憎會苦覺已彌怨,為欲起業生苦無厭,求樂犯戒懷憂縱逸,作無間業頑蔽無慚,謗毀大乘癡執生慢,
- 雖懷聰敏具斷善根,妄自貢高常無改悔,生八無暇匱法無修;雖聞不持翻習邪業,得世妙果謂證涅槃,受彼樂終還生惡趣。
- 見是等輩,深心悲慜。
- 次應發心。
-
如是發願:「願我決定當證無上正等菩提,能作有情一切義利。」
- 或隨意樂諸佛之名,如釋迦佛初發希願。如有頌言:「於三無數劫,逆次逢勝觀,然燈寶髻佛,初釋迦牟尼。」
- [贊]無著菩薩由此說言:「清淨增上力,堅固心勝進,名菩薩初修,無數三大劫。」
-
先起信、精進、念、定、慧根,除伏障染;
- 次發大願:常逢善友以為勝緣;雖遇惡友方便俎壞,終不棄捨大菩提心;所修善法運運增長,以不退屈而為策發。
- 齊是名為最初修行。
- [贊]依如上說初發心已,即名趣入無上菩提,預在大乘諸菩薩數,於生死海作出限量,勇猛定當速登彼岸。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次應略、廣修行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略修行
- [贊]略復有三:一、境,二、行,三、所得果。由昔不知真、妄境界,起煩惱等因受眾苦;今正翻彼故亦有三:由此最初應審觀境,既知善惡修、斷行成,因行既圓果德便證。
- 諸佛聖教雖復無邊,說修行門不過三種,故修行者應依此學。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略修行:所觀境界:三
性
- [贊]云何名為所觀境界?謂
- 初觀察從緣所生一切色、心、諸心所等,似空花相誑惑愚夫,名依他起;
- 愚夫不了,於斯妄執為我、為法,喻實空花性、相都無,名計所執;
- 依他起上我、法本空,由觀此空所顯真理,譬若虛空,名圓成實。
- [釋]等:百法。斯:緣生法,似空花相。
- 在依他起相中現觀遍計本空。
- 透過唯識道理去觀三性三無性,成就二空真如的正念。
- 遇事逢緣,了知一念分別相起,有只是不離識有,入能、所二空真如理,離不必要的我、法二執。
- 改變觀點,學好空性。當觀點能夠隨著心、外緣,調度流暢時,才有空性的智慧。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略修行:所觀境界:諸所知法不越有、無
- [贊]諸所知法不越有、無:
- 無法體無,但可總說名計所執,橫遍計心之所執故;有法體有,理應分別。
- 諸有為法名依他起,緣生事故;一切無為名圓成實,法本理故。
- 或有漏法名依他起,性顛倒故;諸無漏法名圓成實,非顛倒故。
-
[釋]相不離識有;離識相無。無的是有為法、無為法;有漏法、無漏法的自性無,都是觀待顯現。
- 有的是有為法、無為法;有漏法、無漏法的分別有。
- 知相不離識有(依他起);知離識相無(遍計執),同觀有、無,證二空真如(圓成實)。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略修行:應修正行
:唯識觀修
- [贊]知境界已,應修正行:一、因聞所成,二、因思所成,三、因修所成。
- 此三雖通福、慧二種一切功德,然行根本甚深綱要,勝義易入、應時無等、離諸過者,遍觀詳審唯識為最,漸悟、頓悟,小乘、大乘,無不依說此深理故。
- [釋]因思所成:思擇力,修習力。因修所成:無間、殷重修三摩地。
- 聞思教言-->串習其理-->成就正念-->觀所緣境-->顯現如理。
- 理照事-->事顯理-->理事無礙-->事事無礙。
- 華嚴經說:「
- 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間中,無法而不造。
- 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此三無差別。
- 諸佛悉了知,一切從心轉,若能如是解,是人見真佛。
- 身亦非是心,心亦非是身,起一切作用,自在未曾有。
-
若人欲求知,三世一切佛,應當如是觀,心造諸如來。」
-
[釋]此三無差別:心是依他起相,佛是圓成實相,眾生是遍計執相。一切從心轉:一切依他起相當中遍計本空。
-
真佛:二空真如。自在:我。三世一切佛:三世一切境界皆佛,無不是二空真如的顯現。
- 智度論說:「菩薩復作是念,
- 三界所有皆心所作,以隨心所念皆悉得見,以心見佛,以心作佛,心即是佛,心即我身
。
- 心不自知亦不自見,若取心相悉皆無智,心亦虛妄,皆從無明出,因是心相即入諸法實相。」
-
[釋]智度論:大智度論。
-
以心見佛就是先證所取空,以心作佛是再比類可知能取亦空,空不是全無,空是隨順真如,
- 能、所既然一如,一如就無二如,你就可以證入無二,無二叫做後觸無所得,心即是佛!
- 你觸無所得之後的無分別智生,然後隨順分別的器世間、眾生世間,心即我身,當下入不思議解脫的境界,就藉著這個五蘊報身,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
因是心相:於能、所假立出來的我、法種種相,在依他起相中能夠現觀遍計本空者,即入諸法實相。
- 故唯識觀最為第一。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略修行:應修正行:唯識
- [贊]識者,心也,由心集起綵畫為主,獨立唯名攝所餘法。
- 唯言為遮:所執我、法離心而有;識言為表:因緣法、性皆不離心。
- 顯法離心決定非有,名為唯識;非謂一切唯一識心更無餘物,善友惡友、諸果諸因、理事、真俗皆不無故。
- 計所執性唯虛妄識,依他起性唯世俗識,圓成實性唯勝義識。
- 是故諸法皆不離心,如有頌言:「鬼、傍生、人、天,各隨其所應,等事心異故,許義非真實。於過去事等、夢像二影中,雖所緣非實,而境相成就。」
- 此等處處說唯有心,恐厭文繁故略應止。
- [釋]綵畫:取相。法:有為、無為。不無:不離識有。等事:同緣一境。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略修行:應修正行:五重唯識
- [贊]今詳聖教所說唯識,雖無量種不過五重:
- 一、遣虛存實識:觀遍計所執唯虛妄起,都無體、用應正遣空,情有、理無故;觀依他、圓成諸法體實,二智境界應正存有,理有、情無故。
- 無著菩薩頌言:「名、事互為客,其性應尋思,於二亦當推,唯量及唯假。實智觀無義,唯有分別三,彼無故此無,是則入三性。」
- 遣者空觀,對破有執;存者有觀,對遣空執。今觀空、有而遣有、空,有、空若無亦無空、有,以彼空、有相待觀成,純有、純空誰之空、有?
- 故欲證入離言法性,皆須依此方便而入,非謂空、有皆即決定。
- 證真觀位非有、非空,法無分別,難思議故。說要觀空方證真者,謂即觀彼遍計所執我、法空故,入於真性,真體非空。
- 此唯識言既遮所執,若執實有諸識可唯,既是所執亦應除遣。
- 諸處所言一切唯識、二諦、三性、三無性、三解脫門、三無生忍、四悉檀、四嗢拕南、四尋思、四如實智、五忍觀等,皆此觀攝。
-
[釋]唯識約三性說有,約顯了的三無性說空,又密義顯現空、有中的無二性,遣相證性談事、理不二。
- 第一個遣虛存實判作遍計執,接著把捨濫留純、攝末歸本及隱劣顯勝判作依他起,最後遣相證性判作圓成實,重點就是二空真如。
-
遍計所執:我、法種種相。唯依虛妄分別識起。情執上有,理性上無。二智:依他起智、圓成實智。依著法身理體有。
-
名:能詮名、能緣心。事:所詮事、所緣境。客:名、事都是依他起的客塵,彼此互相觀待、互相依緣。性:自性,名、事的自性,都是識所顯的自性。
-
二:差別,名、事的差別,都是識所顯的差別。量:分別。自性是分別生的,差別是假立的。義:義的相、自性、差別。三:識的體、自性、差別。
-
彼:義。此:名、事、識。三性:其實也要合觀三無性,三性假名為有,三無性假名為空。
-
非有、非空:不是真實有、不是真實空;俗諦的有是不離識有,真諦的空是二空真如,所以空也是有,有也是空。真性:依他起和圓成實。非空:有觀察方便的二智體。
- 唯識三性:
- 依緣起理的生起次第:從依他起-->建立遍計執-->反顯圓成實;
- 悟入次第:悟入遍計執-->悟入圓成實-->悟入依他起;
- 聞思修次第:悟入遍計執-->悟入依他起-->悟入圓成實-->現證圓成實-->現觀依他起。
- 二、捨濫留純識:雖觀事、理皆不離識,然此內識有境、有心,心起必託內境生故,但識言唯,不言唯境。成唯識言:「識唯內有,境亦通外,恐濫外故,但言唯識。」
- 又諸愚夫迷執於境,起煩惱業生死沈淪,不解觀心勤求出離,哀愍彼故說唯識言,令自觀心解脫生死,非謂內境如外都無。
- 由境有濫捨不稱唯,心體既純留說唯識。故
- 厚嚴經言:「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餘。」
- 華嚴經說:「三界唯心。」
- 遺教經言:「是故汝等當好制心,制之一處,無事不辦。」等,皆此觀攝。
-
[釋]成唯識:成唯識論。皆非離識自性。制:觀。事:外境。辦:了了知。
- 三、攝末歸本識:心內所取境界顯然,內能取心作用亦爾,此之二法俱依識有,離識體本末法必無故。
- 三十頌言:「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三。」
-
成唯識說:「變,謂識體轉似二分,相、見俱依自證起故。」
- 解深密說:「諸識所緣,唯識所現。」攝相、見末歸識本故。所說理事
、真俗觀等,皆此門攝。
-
[釋]二法:所取、能取。三十頌:唯識三十頌。假:假藉識。彼:相。能變唯三:異熟、四大、了別能變。二分:相、見二分。自證分。自心分別自心相。解深密:解深密經。
- 四、隱劣顯勝識:心及心所俱能變現,但說唯心非唯心所,心王體勝所劣依王,隱劣不彰唯顯勝法。故
- 慈氏說:「許心似二現,如是似貪等,或似於信等,無別染、善法。
」
- 無垢稱言:「隨心垢、淨等」,皆此觀攝。
-
[釋]變現:似相、見二分。二現:相、見二分。無離開似二現之外的染、善法可言。
- 五、遣相證性識:識言所表具有理、事,事為相用遣而不取,理為性體應求作證。
- 攝論頌言:「於繩起蛇覺,見繩了義無,證見彼分時,知如蛇智亂。
」
- 餘經說心自性清淨,諸法賢聖皆即真如,依他相識根本性故。
- 又說一諦、一乘、一依、佛性、法身、如來藏、空、真如、無相、不生不滅、不二法門,無諸分別離言觀等,皆此觀攝。
-
[釋]攝論:攝大乘論。義:蛇覺。智:繩覺。亂:亂心所現。根本性:唯識性、二空真如圓成實性。
- [贊]如是所說,空有、境心、用體、所王、事理五種,從麤至細展轉相推,唯識妙理總攝一切。
- 以聞、思、修所成妙慧而為觀體,明了簡擇,非生得善。
- 若欲界觀唯有聞、思,色界觀中通聞、修慧,無色界觀但修無餘,無漏觀修義通前二。
- [釋]唯識妙理就是三相,即楞伽經講的:八識所顯的二無我,五法所顯的三自性。
- 八識相應的五十一心所,展轉出二十四個心不相應行法,所顯的六位真如,都是二無我,
- 相、名、分別、正智、真如,一切(五)法都是依著三相假立,皆可用遍計執、依他起、圓成實這三種觀點去觀。
- 相是遍計執,心是依他起,一切在真如當中假立,常作如是觀。
- 遮境,觀心。修任何一觀,必須總攝在一個理上串習。相無取捨,經常用唯識的觀點:八識、二無我,五法、三自性,用依他起、圓成實照見遍計本空。
- 以緣起性空、二空真如觀察一切,捨遍計執在相上轉的習氣。
- 聽聞、思維、修三摩地。觀體:正念,憶念不失。無餘:無聞、思。前二:欲界、色界,不能入無色界觀。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略修行:應修正行:五位修行
- [贊]此諸唯識,
- 從初發意四十心中,聽聞、思惟但深信解,隨所遇境依教思量,令彼觀心漸漸增勝。未能修位觀二取空,雖少入修猶非正勝。
- 於加行位四等持中,起四尋思審觀所取,若名、若義,自性、差別,假有、實無
。起如實智,於能取識遍知非有故。
- 聖慈尊教授頌言:「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
- 此位菩薩雖得修觀,猶帶相故未能證實。
-
[釋]修道是一種心的狀態,心用在什麼狀態,境界就是何種道次第。修位:三摩地。
-
四等持:明得三摩地(煖位,下品無義忍),明增三摩地(頂位,上品無義忍),入真義一分三摩地(忍位,已入唯識性,決定無義),無間三摩地(世第一位,伏唯識想)。
- 明一切法遍計本空,依他如幻,圓成如實。懂得三性、三無性之理。
- 前二種等持修四尋思觀,修煖、頂二位,證唯識無義、遍計所執相空。後二種等持修四種如實遍智,證一分能取空叫做忍位,決定能取空入世第一位(通達位)。
-
定位:加行位四等持。影:內境,三相。唯是心識無義想。心:就是阿賴耶識緣起。義想:生滅、垢淨、增減。
- 唯識無義是表,能生功德是�堙A功德入眾生心中,觀眾生心生菩薩事業菩提心。是帶相觀空,不是真正現觀,叫現觀邊智。
- 這時快要證入的智慧,就在二剎那間,入真見道與相見道。前真見道證唯識性,後相見道證唯識相。前真見道,根本智攝;後相見道,後得智攝。
- 第一剎那證真識,就是證二空真如的圓成實相,第二剎那再證俗識,就是證入清淨依他。
- 這時證二空真如的道理,捨一切執,生起清淨依他。就知道入十地後,菩薩事業剛開始,修道的功課,由眾生心位,剛剛開始。
- 出觀之後,繼續隨順生死,由眾生中的功課當中修斷無明習氣,這時才是真正的修行。
- 通達位中,無分別智於所緣境都無所得,理、智既冥,心、境玄會,有、空之相時不現前,唯識真理方名證得。故本頌言:「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
- 證真識已,起後得智方證俗識。厚嚴經言:「非不見真如,而能了諸行,皆如幻事等,雖有而非真。
」
- 至此位中名達法界,住極喜地生如來家,自知不久成無上覺。
-
[釋]冥合。心、境玄會:能觀心與所取境於理契合,現見明白。不現前:不起分別見。所緣:所取。智:能取。唯識性。
-
真識:二空真如圓成實性。俗識:依他起性。依他起諸行。達法界:明心見性、開悟。不久:指不退轉。
- 於修習位,修有差別:
-
初四地中,真、俗唯識各各別證;
-
於第五地方少合觀,然極用功未常任運;
-
至第七地觀真、俗識,雖得長時而有加行;
-
八地已上無勉勵修,任運空中起有勝行。
- 至究竟位雖更不修,念念具能緣真、俗識。
- [贊]所修有二:一、現行,二、種子。
- 於初二位,有漏三慧皆通二修;種修無漏。
- 通達位中,無漏修慧,通現、種修;有漏唯種。
- 在修習位,七地已前,有漏、無漏皆具三慧,通現、種修;八地已上有漏唯種,無漏三慧通現、種修。
- 於究竟位,有漏皆捨,雖唯無漏,然具現、種。
- [釋]種修無漏:帶相觀空,只能種修,做不到無漏三慧現行。通達位中
,無漏修慧:只有修慧。
- [贊]所言修者,令觀種、現展轉增勝生長圓滿,有自在者下亦修上,未自在者不能上修。
- [贊]此唯識修總攝諸行,諸行皆依唯識修故。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略修行:果相
- [贊]此略修行,果相云何?有漏修者,能感世間一切妙果;無漏修者,永滅諸障得大菩提,窮盡未來廣生饒益。此說別得,若互相資,容得一切。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
- [贊]說略修已,云何廣修?此亦有三:一、所學處,二、所學法,三、能修學。最初應知所學之處,次應依彼如是而學,然後方成能修學者,故三皆是菩薩行攝。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處
- [贊]初所學處,略有五種:
- 一、所化處:謂應了知三乘、不定、阿顛底迦種
性差別,如應成熟。
- 二、利他行處:
- 若純自利,如為已樂求財受用,為慳法故追訪受持,為生天樂持戒修行,求有染果供養三寶,為貪利譽自說己德,令他脫難還自攝受,耽定味等捨利有情;
- 若純利他,如以邪見修行施等,以無因見缺行說法。
- 此等純利皆應除斷,無罪二利應善勤修。
- 三、真實義處:謂於如所有性、盡所有性,世間所成、道理所成、二障淨智所行真實等,隨應修、斷。
- 四、威力處:謂神通威力;
- 六到彼岸能斷慳等,乃至與當來果善法威力;
- 為利有情堪忍大苦,四生信委八相現化,逆胎、盲等遇皆饒益等俱生威力;
- 法界、有情、處、時、法器普能了知,神通化境遍無邊界等共、不共威力。
- 知此五力,應正勤修,成自佛法。
- 五、菩提處:謂智、斷等一切功德,應遍了達希當果證。
- 如是五處,最先應達所化機宜,方應發起利他勝行
;次知實義可斷、可修,於威力門修成自利;後於果位無上菩提,愛樂希求精勤修證。
- [釋]阿顛底迦:一闡提。此等純利:純自利、純利他。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淨信勝解決定喜樂
- [贊]初於三寶功德、佛菩薩威力、諸真實義、無倒因果、應得義利、得此方便、善言善說契經等中,淨信勝解決定喜樂。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應求法
- [贊]次應求法,當於一切佛法內論、因論、聲論、醫論、工論,應正勤求。
- 應云何求?
- 於佛正法應住猛利愛重求聞。
-
設為聽聞一句善法,路猶鐵地尚歡喜入,何況欲聞多善言義!
- 雖愛自身及諸資什,比愛正法非為譬喻,無足、無倦,深信、柔和,心直、見直,愛德、愛法。
- 往法師所無詰難心。
- 唯作妙寶、慧眼、智明、勝果、無罪、悅意之想,深生敬重無高慢心;
- 不作壞戒、卑族、醜陋、拙文、鄙句、異意之想,唯為求善非顯己德,不為名利而求正法。
- 應時、殷重、恭敬聽聞,勿起損害、順、求過心
。
- 於其自身亦不輕蔑,唯為求解,專精屬耳掃滌攝持。
-
[釋]鐵地:猛燄熾然大熱鐵地。資什:資具什物。損害、順、求過:影響說法者或其他聽法者、聽不懂也不請問、呵責說法者。
- 何義故求?
- 於內明處,為自修習、利悟於他;
- 於因明處,為伏邪論、安立正道;
- 於聲明處,為令信樂典語眾生,深生敬等;
- 於醫方明處,為息眾病、安樂眾生;
- 於工業明處,為以少力多集珍財、廣生饒益。
- 要於此五次第勤求,無障智生資糧速滿。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應為他宣說正法
- [贊]次應為他宣說正法,說五明處隨應利樂。云何而說?謂
- 應安住如法威儀,不為無病、處高坐等而說正法,諸佛菩薩敬重法故,令他於法極珍敬故。
- 應無間說,勿作師拳,隨眾所欣次第標釋,無慳悋想,名隨順說。
- 於有怨者應住慈心,於行惡者住利益心,於有樂放逸、有苦下劣者
,應住利益、哀愍之心。
- 不起嫉妬自讚、毀他,不希名利、恭敬、讚歎而為說法。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應修行
- [贊]次應修行。於佛所制有罪三業善能遠離,所聞事業無倒修行,獨居閑靜思所聞法,無間、殷重觀察稱量,
- 未知求知、已知勿忘,未達推佛不生誹謗,恐無慧目直心強信,善知密意異說無動,
- 於離言境專注繫心,離諸戲論無擾亂想,修奢摩他、毘鉢舍那。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應教授
- [贊]次應教授。應觀於彼心根意樂,隨宜為說處中之行,令其捨棄增上慢等。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應教誡
- [贊]次應教誡。應遮有罪,開許無罪。諸現行事暫行犯者如法諫誨;若有數犯,起無染異親善意樂,呵擯令憶。
- 下犯權時,上犯永擯,勿令犯者多攝非福。能正行者慈愛稱歎,謙沖曉喻令喜增修。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安三業
- [贊]次安三業。(布施)先以財物饒益有情,令聽所說奉教行故。(愛語)於有癡者當行愛語,(利行)令其攝受瞻察正理,拔出不善勸安善處。(同事)於正事業應共修行,令所化生無他說故。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修波羅蜜多
- [贊]次修波羅蜜多。
-
施即捨位無貪三業。
- 凡行布施,若唯令樂、不作善利,或非利、樂,俱不應與;若唯善利、而非安樂,或俱利、樂,皆應施與。
- 若希財物恣彼所須,規諸斷心應隨自在。
- 若求刀等為自、他害,非己財物媒媾他人,食等有虫無義樂具,殺害物法邪作天祀,水陸眾生損殺處所,
- 怨希仇隟病冀非宜,饞嗜數求愁憂規損,抑奪卑物樂惡求位,奪施施他卒暴損餘,自違學處。
- 怨、親等所生分別心,許勝與劣,許多與少。
- 或懷異意生憤濁心,施已稱揚說恩向彼,撩擲所捨邪厭惡求,妄興邪施執為善淨,他之所引怖自貧窮,餘殘及穢與出家者,
- 曾不告白竊施非法,不合儀物持以惠捨,數求還往親附攝屬,依世名譽求報恩果,規餘敬歎意劣限量,初少誑與後便傾敗,
乖離屬己自怠策他,
- 不依來者次第均給,心不悅淨後生悔惱,求真與假先未運心,不應其時乖儀散亂,蚩咲輕弄令生愧赧,
見來嚬默研求不與,
- 外道覓過求佛正法,衒賣祕藏業未成法,此等有過皆不應為;與上相違一切應作。
- 財寶若乏,應思來者:一
、是安樂非貧苦類,二、是危苦無依怙等。揆己財足俱應遂願;少應善遣安樂來求。
- 知有懷慳或先貧乏,寄之樹福方便導利,言無損費仍為饒益:「我有珍財隨汝取施。」,慎勿令彼求者空還,「我若施時汝應隨喜。」令懷悅意施種漸生。
- 見來相求知樂應與,若有矯詐、欺誑乞求,掩過勿傷稱滿其願,令無羞愧歡喜而往。有初欺誑後始覺知,勿舉、勿訶但生悲愍,彼
誤於我起此愆違,我懷喜心令彼無罪。
- 若無財寶,隨己所能如法經求令施無闕。
於佛正法巧妙宣揚,令諸有情隨應習施。見常惠捨應教數求,策施者心勿令尠闕,惡供朋黨不敬忘念。
- 知餘有法,應求轉施,或書寫與;若見餘無,更寫無力,當應思審:「我非慳所蔽,別礙勝須耶?」
- 若有慳礙即應施與,由施癡瘂尚應無悋,況令闕乏妙智資糧!
- 若無慳礙但為勝須,思施彼時,為滅煩惱,為念生類,為滿智因,觀無煩惱;
- 見若不施,增智資糧,當豐巧慧,亦為愛念此及餘生,若施彼時便唯念此:「如是不施非違淨戒。」善設軌儀曉喻發遣。
- 若畜財寶為作淨故,心應奉施諸佛菩薩,雖畜寶財猶住聖種,�瓻鉿劃皏O常增長,如佛菩薩所寄護持。
- 若觀施時不稱正理,應言:「賢首!此是他物,不許施汝。」慰喻發遣,或持餘財恭敬倍施,令知施者非慳故然,知此經等或非己物。
- 於有怨苦、德恩有情,應行慈、悲、喜、捨而施。若有四障不能惠捨,應起四智而對除之
:
- 一、有財寶心不樂施,應思由先曾未串習,今不強捨後更增背,故力勵修生覺悟智
;
- 二、財尠闕心不樂施,思此匱乏障施因緣,應起悲心自受貧苦,見施利益生忍苦智
;
- 三、財悅意心不樂施,思此耽著虛妄顛倒,應覺能生當來眾苦,故力勵捨生知倒智
;
- 四、雖行施唯欣世果,當疾通達是邪果見,應觀諸行皆不堅牢,離散速盡不生欣樂,唯求菩提生不堅智。
- 應居閑靜起淳厚信,數數緣念多妙財寶,以意解力施諸眾生,故少用功生無量福。
- 於所寶愛能自開捨,設艱辛得亦勿慳悋,信心、恭敬、自手、應時,不損自、他而行惠捨。
-
此有三種:與淨妙物廣修財施、拔除恐怖修無畏施、勸修善業而行法施。速疾而與不作稽留,非彼疾望如速捨者;隨有即施非積方捨,於彼謙下無競
、無慢。
-
戒即受學淨戒三業。
-
凡修淨戒正受、淨意,犯已還淨,敬念無犯。正受有犯,觀他起愧;淨意有犯,自顧生慚,故能護戒,還淨、敬念。
- 由前二故離諸惡作,初二後一能不毀戒,犯已還淨能還速出,即妙無量饒益大果勝利淨戒。
- 在家、出家俱修三種:
- 一、律儀戒:謂即七眾所受律儀。
- 住出家者捨輪王位如棄草穢,不希天欲況餘財位,尚厭勝果況卑賤事,勤更修餘非戒為足。
- 雜惡言念設起速悔,漸為拘撿正理言念,聞難行事心不驚怯,恕己勤修;
- 不伺他非常察己過,見諸凶暴悲心攝受,害觸無恚勿行呵擯,有過悔除誓更勿犯,少欲喜足堪忍眾苦,不掉、不躁威儀寂靜,離矯誑等諸邪命法。
- 二、攝善法戒:謂受戒後為大菩提所集善法。
- 依戒獨處起聞、思、修,尊所敬事病所慈愍,說施善哉聽施讚美,於善隨喜諸善迴向,發願供養精勤護戒,飲食知量密護根門,
- 初、後夜中常生覺寤,親依善友勿顧身
、財,於惡法中皆不忍受,善知因果乃至捨障,便能漸次住十度中。
- 三、饒益有情戒:於諸有情無倒事業皆為助伴。
- 病者供侍,盲者啟導,聾者撝義,啞者曉像,迷示隅途,疲施安息,其缺支者惠以荷乘,其愚騃者誨以勝慧
,
- 除彼纏等解他勝蔑,勸斷慳惡教獲珍財,令信聖教盡結離苦,守恩思報見讚善來,歡慰吐誠談謔設座,隨答名利等增非劣,
- 怖者救護憂者開解,�痝ご穈]隨求即與,初為依御後方濟給,若自匱乏巡覓與之,有眾同用自無隱費,
- 數數應行教授、教誡,除無利行餘隨他轉,非訶違犯終不惱他,亦不輕誚令生愧赧,不彰他屈不自貢高,
- 不極親近非不親近,亦不非時親近於彼,不毀他愛不讚他憎,非情交者不吐實誠,不屢希求不乖先諾,是名無量大功德藏。
- 若諸菩薩先於菩提發弘願已欲勤修學,於能開授如法請受,時彼菩薩令求受者生殷重心專念長養,為正開授。
- 若無授者,於佛像前如法自受,此後數思菩薩應作、非所應作,聽聞解釋契經本母。
- 若雖聰慧廣說,乃至謗菩薩藏不應從受,不信謗毀亦勿開示。
- 如住淨戒具大功德,彼誹謗者亦成大罪,言見未捨終不免離。非唯他勸及為勝他,自慧思擇起堅固受。
- 有四他勝處法:
- 一、為名利恭敬,自讚毀他;
- 二、從求財法,慳悋不與
;
- 三、害惱歸謝,不捨怨結;
- 四、謗菩薩藏,樂宣像法,自信隨他。
- 犯此不堪增長淨意、攝大資糧,相似菩薩非真菩薩。
- 略由二緣捨此淨戒:
- 一、捨無上菩提大願,
- 二、上品纏犯他勝處。
- 下、中纏犯不捨淨戒,數犯四種都無慚愧,樂犯為德名上纏犯,非一暫行即名為捨。
- 若無二緣,雖轉餘生淨戒不捨;餘生忘失雖數更受,覺寤戒念,非新受得。
- 住此戒者,於佛、法、僧及安造處,應日日中隨應供養,下禮一拜,少讚四句,極生一信,隨念實德,無令空度,恭敬策勤。
- 勿生大欲厭捨名利,敬侍耆德依理酬對,赴如法請受無染施捨無染法。
- 於性、遮罪應等護持,若為利他隨應現起。
- 應住正命三業寂靜,毀厭生死欲欣涅槃,惡聲稱譽自護清雪,諫謝侵犯不酬嗔弄,無染管御時量倚眠,離愛談謔卑下求法,
- 斷除五蓋不毀二乘,善究菩薩藏方學聲聞藏,精閑佛法方習外論,上聰敏者於日日中,二分學內一分學外,猶如辛味而習近之。
- 法可信愛方以利樂,聞如理法勵意往聽,巧依文義敬歎法師,乃至現通能正引攝。
- 如是一切,若心狂亂、重苦所逼、未受淨戒及住十地皆無違犯;與上相違當知有犯。
- 若上纏犯,或三或多解諸乘者,如法悔滅,悔已更受;下、中纏犯,對一發露;現前若無可對滅者,淨意自誓更勿重犯,由此於犯還出
、還淨,依此修習得三滿業:
- 一、行滿:由無缺犯,三業清淨
;
- 二、意滿:為法出家求大菩提,乃至不為當來異熟
;
- 三、因滿:昔行妙業今得勝果,復能修善豈非安樂,與此相違衰損危苦。
- 為持淨戒捨大財位,乃至命終無少缺犯,�琱ㄘ騅h亦不誤犯,由此生生常獲五利:
- 一、為十方諸佛護念,
- 二、捨命時住大歡喜,
- 三、持戒者常為親友,
- 四、功德藏成就圓滿,
- 五、生常得戒,戒成其性。
- 為住其心、成就佛法、利有情故,專精勿犯。
-
忍即於境所有無瞋、精進、審慧。此有三種:
- 一
、耐怨害忍:謂遇他害應作是思:
- 「此我先業,今若不忍更作苦因,便非愛己成自縛害。又自、他身性皆行苦,彼無知故增害我身,我既有知寧增彼苦?聲聞自利尚不苦他,我既利他應忍他害。」
- 作此思已應修五想:
- 一、念彼於我無始長時,或為親屬,或為我友,應捨怨害,住親善想;
- 二、念託眾緣唯行、唯法,都無有我,誰為怨害?應捨有情,住唯法想;
- 三、念彼生長自性無常,我極報怨不過斷命,誰有智者於彼身命生死法中而欲更殺?尚不應起染濁之心,況復加害!應捨常堅,住無常想;
- 四、念衰盛者皆為三苦�琠甡H逐,我今於彼應設方便令永捨離,何容更苦?應斷有樂,住有苦想;
- 五、念求菩提本為生類,應與義利攝受為親,何容今者返加怨害?應捨於他,住攝受想。
- 自無憤勃不報他怨,亦不隨眠流注相續,故於怨害皆能忍受。
- 二、安受苦忍:若逢事苦應作是思:
- 「我從無始愚癡過失,為求諸欲尚受眾苦,況求菩提成大事業!縱經百千俱胝大苦亦應忍受,況小苦哉!」
- 若於一切四事什物,尠弊稽侮不生憂惱,世法衰毀乃至病死,住四威儀。
- 為攝受法,正毀形貌、著壞色衣、自兢自攝、習行乞求、棄非法財、絕婬欲樂、修善利益、如法勤劬,皆能忍受。精進匪懈求大菩提,離異染心勿生退轉。
- 三、諦察法忍:於三寶等串習淨智善安勝解,故於羸劣卑賤有情、自居尊貴臣隸等所、怨親中等,皆能忍受。
- 眾前、屏處晝夜往來,乃至疾臥三業修習。於有損惱由忍故離,於有所求由忍故與,�琝@饒益先後無異,非一益已捨而不益。
- 怨所速謝,怨謝速受,勿令於己生疲極心。
- 不堪忍所起上慚愧,審觀由忍現世安樂,能除不善引安樂因,臨終不悔後生善趣,無怨、無讎證無上覺,亦見不忍所有苦果,自作、教他讚勵、慶慰。
-
精進即是修善品時勇悍三業。此略有三:
- 一、加行精進:謂修善法,心生勇悍,先擐誓甲:
- 「我今為脫一有情苦,以千大劫等一日夜,或復過此百千倍數,常處地獄方證菩提,
我之勇悍亦無退屈,何況所經時短苦薄!
- 故修善位無少怯劣。
- 二、攝善精進:謂此能引、能滿眾行,一切分別、煩惱、異論、苦觸不動,殷重乃至離慢而行。世尊�畬仴棐g精進,故能滿善疾證菩提。
- 三、饒益有情精進:謂即前說利樂有情種種策勵。
- 如是遠離身資什想,盡眾同分無間、無癈,平等通達功德相應,不緩、不急無倒修習,能令染法不生、斷滅,亦令白法新生、廣大,三業清淨,三慧增長。
- 無捨、無退、無下、無倒勤勇而行,有勢、有勤、有勇、堅猛不捨善軛,猛利樂欲等修無倦,如滅頭燃疾斷煩惱,法隨法行,護己利他。
-
靜慮即是聞、思為先,心一境性。此有三種:
- 一、現法樂住靜慮:謂離分別、惛掉、愛相,能生輕安寂靜等持
,
- 二、引發神通靜慮:謂能引住神通等持
,
- 三、饒益有情靜慮:謂為利樂所有等持
。
- 由依靜慮能成呪術、息災厄、除眾病、致甘雨、拔怖畏、施財位、與飲食、諫誨放逸、造應作事、神通記說、教誡變現,乃至放光息除眾苦,亦能永斷一切重障。
- 慧即於境如理簡擇。此有三種:
- 一、於所知隨覺真慧:謂於無我真勝義中平等明覺
,
- 二、於五明三聚妙慧:謂攝受此能速圓滿智資糧覺
,
- 三、作有情諸義利慧:謂助伴等俱行妙覺。
- 學內明處淨慧為依,示現愚癡,教導放逸,讚勵怯弱,慶慰勤修。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修四攝事
- [贊]次修四攝事
:
- 一者、布施:如上已訖。
- 二者、愛語:常說悅意、諦實、如法、引義之語,遠離嚬蹙含笑先言,命進問安隨宜慰喻,見有昌盛而不自知,覺善法增而申慶悅,說佛法教�甯偃荅q,
- 於己怨仇起清淨意,於極癡者誓除疑惑,於真福田諂誑惡行都無嫌恨,修難行愛語。
- 欲除障蓋為說先作,心調善者為說諦法,多放逸者誨令出離,有疑惑者談說決擇,依四淨語起八聖語。
- 三者、利行:由愛語故先示正理,隨所覺處悲無染心,勸導調伏安處建立,能令獲得現利財位,後利出家,俱利離欲,輕安解脫。
- 習近惡友未植善根,著大財位深極放逸,外道僻執邪見誹謗,常起八纏、十惡業者,於此一切皆能開解、起大悲心,雖受大苦心無勞倦、倍生歡喜。
- 雖處財位最勝第一,而自卑屈如僕、如奴、如旃荼羅、如孝子等,無染、無偽真實哀憐,慈愍之心永不退轉。
- 四者、同事:以此義利若勸他學亦自修學,教他知已所修同事,善根堅固不生退轉。
- 令作是念:「此所教我定有利樂,彼自行故。」不爾便言:「汝自不善何能教我?汝且於他諮受此事。」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供養三寶
- [贊]次供養三寶
:
- 一、於對現前佛設利羅及制多等所,親面供養。
- 二、於餘三世十方佛制多等,作佛等想,修不現前供養。
- 三、現對前時復作是念:
- 「一佛制多等法性,即三世十方諸佛制多等法性,故我今者現前供養一佛制多等,即是供養三世十方佛制多等。」修現前、不現前供養。
- 若佛滅後,造一或多佛制多等而為供養,當獲無量大福德果,受大梵福,無數大劫不墮惡趣,亦滿無上菩提資糧。
- 四、於如是所唯自供養。
- 五、若起悲心以隨力物施貧苦等,願彼安樂令他供養。
- 六、或俱供養,自既作時,復勸教他作此供養。
- 七、以花香等敬問禮拜,乃至以珍寶等修財敬供養。
- 八、即以財敬長時多妙,乃至淨心迴向菩提,修廣大供養。
- 九、不以輕慢、矯詐、放逸、不淨物等,修無染供養。
- 自力集財從他求得,發願想化為百千身恭敬禮拜,一一化身出百千手持散花香,出百千聲歌讚實德,復出百千妙莊嚴具而為供養,
- 於贍部洲乃至十方所有供養普生隨喜,雖少用功而興無邊廣大供養,應起善心、真歡喜心精勤修學。
- 十、若有須臾修四無量,乃至少時信忍離言真如法性,起無分別住無相心,即為守護菩薩淨戒,乃至修行四攝事等,修正行供養,應念此為最上勝妙,過前供養百千萬倍不可比喻。
- 修供養時,應念如來是大福田,具大恩德,有情中尊難遇、獨出,眾義依止;於法、於僧供養思念隨應亦爾,當獲大果,說不能盡。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應親近善友
- [贊]次應親近善友。戒無穿缺、多聞修證、哀愍無畏、堪忍無倦、言詞辨了,名善友相。
- 求施利樂、於此正知、有力善權、饒益不捨、大悲無儻,名為善友所作不虛。
- 威儀圓滿、言行敦肅、無矯無嫉、儉畜隨捨,是名善友可為依信。
- 諫舉令憶、教授教誡、能為說法,是名善友於所化生為善友事。
- 有病無病愛敬供侍、翹問迎禮修和敬業、四事什物不闕應時、詣敬承事問聽無動,名為親近。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修無量
- [贊]次修無量。法界有情總為三類:一、無苦、無樂;二、有苦;三、有樂,於此三類慈、悲、喜、捨。
- 於其十方初有情類欲求樂者,作有情解,無倒與樂,名有情緣慈;作唯法想,假說有情,名法緣慈;復於諸法離分別想,名無緣慈。
- 於有苦者欲拔苦故,修有情緣悲;
- 於有樂者助彼喜故,修有情緣喜;
- 於無苦、無樂者起離癡想,於有苦者起離瞋想,於有樂者起離貪想,平等欲令離諸惑故,名有情緣捨,餘並同前。
- 三無量中,初、共外道,次、共二乘,後、唯菩薩;初三安樂,後一利益。
- [釋]餘並同前:法緣、無緣。三無量:有情緣、法緣、無緣。初三:慈、悲、喜;後一:捨。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修慚愧
- [贊]次修慚愧。若有應作而不隨之、隨不應作,於覆己惡、己可悔事,隨逐不捨,應顧內身羞恥非法,遵崇賢聖寶重善法,修起於慚;外顧世軌羞恥惡名,輕侮凶頑拒憚惡法,修起於愧。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修堅力
- [贊]次修堅力。禁制染心勿隨惑轉,雖遭大苦修行無苦,怖畏無動,勇猛思擇堅持自性。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觀世間
- [贊]次觀世間命濁、有情濁、煩惱濁、見濁及以劫濁,厭離憐愍。
- 見器成、壞修無常想,觀自內身六界集起,假立名、性而不堅執;年德耆尊迎敬問禮,如父母想;二俱相似訊慰談論,如兄弟想;俱卑劣者慈愛勸修,如男女想。
- 處尊見卑終不戾慠,縱懷資給攝受隨順,若識不識、有病無病、貴賤貧富,一切等心為友
、為朋,無怨、無隙,設有違犯終不斥諱,勿令須臾住不安樂。
- 離十四垢藏隱六方,遠四惡朋攝四善友,分財平等他物不規,審觀財寶稱直買賣,彼若不解無枉豪釐。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修四依
- [贊]次修四依。唯求於義不依飾文,起敬愛故。唯依於法不依說者,心住理故。唯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無疑慮故。唯依於智不依於識,證決定故。
- [贊]以要言之,
四無礙解乃至四妙總持,三十二相業乃至一切種妙智,皆是菩薩正所應學。
- 以身、語、意普為有情,於一切時,歡喜無變不損惱他。唯見功德真實寂靜,心善決定不悕異熟等,修一切種皆令現行。
- 不淨觀等乃至三十七種菩提分法,菩薩雖與二乘別修而不作證,皆如經說。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應修願
- [贊]次應修願。
- 總發一種攝一切願,謂攝受正法。
- 復有三願:一、於生生得正法智,二、無厭心為眾生說,三、捨身命財護持正法。
- 復有四願:一、未離苦者,速離
;二、未得樂者,疾得;三、未發心斷惡、修善者,發心斷惡、修善;四、未成佛者,早得成佛。
- 復有五願:
- 一者、發心願,最初願得無上菩提;
- 二者、受生願,願生善趣隨順饒益;
- 三者、所行願,願正思擇修諸善業;
- 四者、正願,願攝一切菩薩功德,若別、若總所有正願
;
- 五者、大願,此有十種:
- 願當獲得上妙供具供養諸佛、願護正法傳持不斷、願如諸佛八相現化、願行一切菩薩正行、
願普成熟一切有情、
- 願諸世界皆能示現、願能淨修一切佛土、願諸菩薩同趣大乘、願所修行皆不虛棄、願當速證無上菩提。
- 欲令所修果廣大故,修一一行皆發此願。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菩薩願、行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菩薩願、行:資糧位
- [贊]四十心中通所修法。位別修者,
- 初發心住學十種法:供養佛、讚菩薩、護眾生心、親近賢明、讚不退法、修佛功德、願生佛前、修習三昧、讚離生死、為苦歸依,亦修十力。
- 如是餘位各有二十別所修法,廣如經說。
- 然此位中多修散行,少亦修定未以制伏。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菩薩願、行:將入加行位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菩薩願、行:將入加行位:修三三摩地
- [贊]先修三三摩地。諸法有二:謂有、非有。有為、無為名之為有,我及我所名為非有。
- 於妄生死依他有為可厭逆故,修無願三摩地;
- 於真涅槃圓成無為正願樂故,修無相三摩地;
- 於我、我所遍計所執非有事中,無願、無無願故,修空三摩地。
- 此若但言空無願、相,通有、無漏三慧定散;言三摩地,通有、無漏,唯修非散;言解脫門,唯是無漏,亦修非散。此位所修准義應悉。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菩薩願、行:將入加行位:修四種法嗢拕南
- [贊]次修四種法嗢拕南。欲令有情清淨故說:
- 一、觀諸行皆是無常,有生滅故;
- 二、觀無常皆悉是苦,具逼迫故;
- 三、觀涅槃性、相寂靜,離苦縛故;
- 四、觀諸法皆都無我,無主宰故。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菩薩願、行:加行位
- [贊]修方便已,次於加行煗、頂二位修四尋思,忍、世第一法修四如實智。即修空相修自利已,通修五無量起利他善巧,為饒益故:
- 初觀六十四種有情依處受化;
- 次觀十方世界差別,有情在彼染、淨可得;
- 次觀善等諸法類異,即此有情有堪任勢力修解脫苦者;
- 次觀五十五種所調伏差別,要由善巧令得解脫;
- 次觀隨應調伏方便。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菩薩願、行:通達位
- [贊]於加行位修二利已,於初地中以無漏觀證達理、事,名真、相見,無少散修,如略行中已略解相。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菩薩願、行:修習位
- [贊]從此位後,於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菩薩願、行:修習位:十勝行
- [贊]十勝行者,謂前施等六到彼岸,又加方便、願、力、智度,一切妙行皆此十攝。
- 方便善巧有十二種:
- 悲心顧戀、了知諸行、欣佛妙智、樂處生死、輪迴不染、熾然精進,此六為內;
- 令以少善感無量果、令以少力攝大善根、憎聖教者除其恚惱、處中住者令其趣入、已趣入者令其成熟、已成熟者令得解脫,此六為外。
- 如是十二總束為二:一、迴向,二、拔濟。
- 願有五種,此總為二:一、求菩提,二、行利樂。
- 力有十種,總攝為二:一、思擇,二、修習。
- 智證諸法安立淨智,此亦有二:一、受用法樂,二、成熟有情。
- [贊]於前所說施等諸行,十地所修過前增勝,謂
- 總求身及支節等,以無染心而隨彼欲。若求為過,寧以百千身命布施終不遂彼。施意若淨,現利眾生,有乞身支。魔等興惱,癡狂心亂,皆不應與。
- 若愍食吐等活命眾生,應數吐食等而行布施。
- 一切有恩未喻親屬,雖已曉喻,求者凶殘害等,妻孥將為僕隸,皆不應施。與上相違應行惠捨。
- 寧犯性罪自墮地獄,終不令他逆業成就。審起思惟心非不善,深生慚愧憐愍殺之。
- 暴惡宰官方便黜廢,劫守盜財奪廢隨還。
- 無屬繼心求非梵行,方便隨許令種善根;出家菩薩皆不應爾。
- 為拔他難起虛誑語,令離惡朋說離間語,遮越正路出麤惡語,引攝機宜行雜穢語,由此便生無量功德。
- 或現神通示諸惡趣,怖之令見永離不善,若無信等問事不答,示相現通令怖、信等,行楚利行令得利益。
- 若遭苦迫能無異想,
- 證諦察忍勇悍無倦。
- 能住殊勝甚難思度,十力種性所有等持,命終不捨還生欲界。
- 能起勝義平等遍滿,將正已覺,由此能知諸法無我,調伏方便境界無礙。
- [贊]於攝事中,或有隱己功德威力,是他同事而不顯現;或化怖畏生狗等中,非他同事而自顯現,所作善根猶可搖動,為令堅住實現同事。若行放逸二種俱非。
- [贊]於供養中,由於佛等得平等故,具足珍寶,或以神通化為無量珍寶眾具,乃至禮拜持散讚揚十方三寶,真行供養。
- [贊]修無量中,得有情平等,證俗、真故,作證修習,即悲無量亦名大悲,緣微細苦長時修習,猛利發起極清淨故。
- 修此心時,即修一切菩薩悲心,悲意樂淨,故於諸有情獲極親厚愛念恩德,無厭代受有堪能心。
- 聲聞已得菩提究竟,深遠厭心不如菩薩悲前行心。由此熏修,無少內、外而不能捨,乃至妙慧無不能入。
- 菩薩菩提由悲建立,故於生死堪忍眾苦。
- [贊]又於十地各有別修,謂初布施乃至第十神通作業,此等隨應皆十行攝,唯說十度不增、減者,
- 頌曰:「障富貴善趣,不捨諸有情,於失德減、增,令趣入解脫。障施等諸善,無盡亦無間,所作善決定,受用法、成熟。」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
:菩薩願、行:修習位:十種障
- [贊]十種障者,隨修十度,十地所斷俱生無明。又有十障,謂異生性乃至諸法未自在障。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
:菩薩願、行:修習位:十真如
- [贊]十真如者,
- 一、遍行,由此能得自、他平等
;
- 二、最勝,由此遍修同出離行
;
- 三、勝流,由此求法不顧身命
;
- 四、無攝受,由此(等至)乃至法愛亦皆轉滅
;
- 五、類無別,由此得十意樂平等淨心
;
- 六、無染淨,由此能知緣起無染、無淨
;
- 七、法無別,由此知法無相,不行契經等種種法相中
;
- 八、相土自在所依,由此圓滿證無生法忍,不見染、淨一法增、減
;
- 九、智自在所依,由此圓滿證無礙解
;
- 十、業自在所依,隨欲化為利樂事故。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所學法:菩薩相
- [贊]一切菩薩
- 應以四相修前諸行:
- 一者、善修,皆悉決定委悉,�痡`無罪修作。
- 二者、善巧,令獲義利修瑩律儀,所受當滿應機說法。
- 三者、饒益,能以利樂別、總隨與。
- 四者、迴向,三門積集去、來、今世,所有善根一切攝取,以淳一味妙淨信心,迴求菩提不悕餘果。
- 應以七相憐愍有情:非怖畏彼、如理勸授、無厭倦心、不待他請、無所悕望、遭害不捨、平等無限。
- [贊]如是一切名所學法。三世菩薩勤修此等,曾當現證無上菩提,更無增、減。
- 諸出家者離攝親屬,棄世業務,能行梵行修證圓滿,住淨戒中出言咸信;諸在家者無是眾德,誠大尊高真勝、殊勝!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能修學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能修學:十三住
- [贊]種、行具修成十二住,總攝一切菩薩皆盡,此後方得無上菩提,第十三住成圓滿果。
- 頌曰:「種性、勝解行,極喜、增上戒,增上心、三慧,無相有功用,無相無功用,及以無礙解,最上菩薩住,最極如來住。」
- 一、種性住,猶未發趣無上菩提。於餘住中唯有因轉,相如前說。
- 二、勝解行住,從初發心乃至初地。
- 由前修相於自住中雖已得淨,為得淨故而修正行,起分別慧勵意修作,成苦遲通行,勉勵說法,隨力亦能現正覺等利益安樂,於前諸行或未普學,諸相未成,意樂未淨。
- 三、極歡喜住,即是初地。
- 如前白品并十大願皆現圓滿,由此轉名淨勝意樂,超過異生地,證正性離生。
- 生如來家成佛真子,紹隆佛種得諸平等,離諸諍害獲實證淨,知於菩提我已隣近,證二空理成二妙智,生大歡喜。
-
行十法淨修住:謂信、慈悲、惠捨、無倦、知諸論、解世間、修慚愧、堅力持、供養諸佛、於九住法專精求趣。
- 多為輪王王此洲界,調伏慳垢,乃至願我�痝B最尊,為有情依作諸義利。
- 或樂精進淨信出家,瞬息須臾證百三摩地,以淨天眼於諸佛國見百如來,變化、住持皆能解了,神力能動百佛世界,身亦能往、放大光明普令他見,化為百類利百有情,
- 若欲留身得百劫住,見前、後際各百劫事,證百法門化為百身,身皆能現百菩薩眷屬。
- 四、增上戒住,即第二地。由前住中十意樂住淨,得入此住。
- 性戒具足少邪業道,諸惡犯戒亦不現行,況中、上品。
- 能善了知業道因果,自及勸他行諸淨業,於有情苦得大哀愍,如實觀照廣見諸佛,善根清淨。
- 多為輪王王四天下,止息犯戒,一切威力過前十倍。
- 五、增上心住,即第三地。由前作意解了通達,復由十淨心,得入此住。
- 能通達諸行有情大菩提,亦正推求脫苦方便、諸煩惱纏無障礙智、淨法界中無分別慧,辨此智見勝三摩地。
- 於菩薩藏精進多聞,不惜身命捨諸所愛,無有師長不誓承事,教、誓皆行,身誓受苦。但聞一頌,勝得大千充滿妙寶;聞佛一句法,能引正等覺淨菩薩行,勝得釋梵護世等果。
- 設有告言:我有一句法,能引正等覺淨菩薩行,汝若能投大火坑者,當為汝說。
- 菩薩歡喜踊躍言能:正使火坑等三千界,為聞法故,我從梵天尚能投入,況小火坑!為求佛法尚應久處大地獄中,況餘小苦!
- 聞已便能法隨法行,能引住世間靜慮等至等,復還棄捨隨願受生。
- 多作釋天帝,化他令斷欲貪,威力過前百千之數。
- 六、覺分相應增上慧住,即第四地。由前求多聞成十法明,得入此住。
- 得十成熟智,修菩提分法,能斷薩迦耶見等一切執著,離訶毀業修讚美業,心轉調柔功德隆盛,安住尋求修治地業,圓滿意樂勝解界性,聖教怨敵不能傾動。
- 多作蘇夜摩天王,化除薩迦耶見,威力過前俱胝之數。
- 七、諸諦相應增上慧住,即第五地。由前十平等清淨意樂,得入此住。
- 以十方便觀察諸諦、正毀諸行,悲愍有情攝受資糧,勤修正願念慧行等,皆得增長離異作意,以諸方便成熟有情,一切工巧皆能引發。
- 多作珊都使多天王,化捨一切內、外邪法。
- 八、緣起相應增上慧住,即第六地。由前十種法平等性,得入此住。
- 覺悟緣起生解脫門,一切邪想皆不能動,為益有情攝受生死,智、悲隨逐無所著智,般若波羅蜜多住現前,證得無量勝三摩地,意樂不壞餘不能奪。
- 多作妙化天王,化除一切增上慢等,威力過前百千俱胝之數。
- 九、有功用無相住,即第七地。由前十種妙方便慧所引世間進道勝行,得入此住。
- 達佛境界無間缺修,一一剎那證十度等菩提分法,有加行行一切圓滿。極淨住前導猶名有染,工巧智滿,超二乘三摩地境,念念能入滅盡定,能現菩薩甚希奇業。
- 多作他化自在天王,能授二乘現觀方便,威力過前俱胝百千之數。
- 十、無功用無相住,即第八地。由前十種入一切法第一義智,得入此住。
- 以前所修四如實智,今得清淨成無生忍,斷四災患愛甚深住,蒙諸如來覺悟勸導,授與無量引發門智神通事業,悟入無量分身妙智,得十自在隨受勝利,多作初靜慮天王。
- 創入此住第一剎那,所有福、智一切威力,過前諸住所得一倍,第二剎那過前二倍,至十地滿運運增長說不能盡。
- 十一、無礙解住,即第九地。由前於甚深住不生喜足,復於智殊勝性愛樂隨入,起智加行宣說諸法,說法所作皆如實知,成大法師具無礙解,多作第二靜慮天王。
- 十二、最上成滿菩薩住,即第十地。前無礙解遍清淨已,堪為法王受法灌頂。
- 得離垢等無量等持,作佛所作,得一切佛相稱法座身諸眷屬,得大光明證利有情佛事妙智,逮得無量解脫陀羅尼門、神通大念等無數功德,多作過色究竟大自在天王。
- 菩薩道滿資糧周備,從佛大雲堪領廣大微妙法雨,自如大雲同現等覺,普雨法雨殄息塵埃,令善稼穡生長成熟。
- 此一一住所斷、所修、所證功德非餘住無,依各圓滿故別建立。
-
勝解行住趣無相修,所作狹小有缺不定;次後六住獲無相修,所作廣大無缺決定;後之四住圓證清淨,領受修果,所作無量。
-
勝解行住信等第六心,信生不退不斷善根;十住第七心,居位不退不作二乘;至極喜住,所證不退永無忘失;
-
至無功用無相住,修行不退任運進修,皆求種智廣行利樂,故留諸惑助願受生,由此不說斷煩惱相。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能修學:五生
- [贊]生有五種:
- 一、除災生。由願自在為大魚等濟諸飢乏,為大醫藥救諸疾病,為大善巧善和諍鬪,為大國王如法息苦,為大天神斷邪見行,為火為水、為乘為船、為種種物息除災患。
- 二、隨類生。願自在力於傍生等惡類中生,彼所行惡而自不行,彼不行善而自行之。如入酒肆能立其志,入諸婬舍示欲之過,為說正法除彼過失。
- 三、大勢生。稟性生時,壽量、形色、族姓、貴富最為殊勝,能除眾生輕慢等過。
- 四、增上生。受十王果自在化導,隨所應生。
- 五、最後生。此生資糧已極圓滿,如慈氏等生婆羅門大國師家,如釋迦等生剎帝利大國王家,能現等覺作諸佛事。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能修學:以四相攝受有情
- [贊]復以四相攝受有情:
- 一者、頓普。初發心位,普頓攝受一切有情皆為眷屬,隨力饒益。
- 二者、增上。若為家主,勸識恩惠孝養父母,妻子等所隨時愍給,僕隷等所終不逼切而能堪忍,病等瞻療愛語慰喻,猶如自身不生賤想。
- 若為國王,不行刀杖以法理化財利饒益,依本土田而自食用不行侵掠,視諸眾生如父、如子,所言誠諦不行欺詐,勸捨諸惡教修諸善。
- 三者、攝取。平等無儻不希名利,秉事徒眾等無染攝受,於自義利正教修習,非邪加行而陷逗之。
- 四者、隨時。諸有情類下、中、上品,長、短、少時方堪淨故,隨應成熟而行攝受。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能修學:十三住七地所攝
- [贊]此十三住七地所攝:
- 一、種性地;
- 二、勝解行地;
- 三、淨勝意樂地,此之三地即初三住
;
- 四、行正行地,即次六住
;
- 五、決定地,即第十住,墮在第三決定中故
;
- 六、決定行地,即第十一住
;
- 七、到究竟地,即第十二、第十三住,因、果二中皆究竟故。
[科]行:大乘菩薩行:修行:應廣修行:能修學:四種菩薩行
- [贊]此前所說諸菩薩行,雖有無量不過四種:
- 一、波羅蜜多行,則六、十度
;
- 二、菩提分行,三十七品、四尋思等一切妙行
;
- 三、神通行,即六神通
;
- 四、成熟有情行,即所調伏界、調伏方便界無量。
- 如上所說若所學處、若所學法、若能修學,皆菩薩行。
- [贊]勇猛熾然依前修學,不見行相是名為行。
[科]釋:深
- [贊]此所行法云何名深?
- 勝空者言:「
妙理玄邈不可思議,二乘不能曉,凡夫所不測,故名為深。」
- 如應者言:「真諦智境超言議道,非喻所喻微妙難知,備三無上具七大性,體業利樂一切殊勝,白法溟海妙寶泉池,非大菩提為法界主無由相稱,故所修學皆名為深,應勤趣證。
- 或此一切諸菩薩行,真如實相難可圓證,智慧觀照難可獲得,詮教文字難可悟說,萬行眷屬難可成就,有、空境界難可通達,以慧為首餘性或資皆名般若,故並名深。」
[科]釋:時
- [贊]云何名時?
- 勝空者言:「
若依世俗,信學修證求照達空;若依勝義,悟法體空修行般若,事緒究竟總名為時。」
- 如應者言:「無上菩提廣大深遠,非少積因可能證獲。
- 於前所說十二住中,若日夜等時分算數,一一住中經多俱胝百千大劫,或過是數方證
、方滿,若以大劫超過一切算數之量,總經於三無數大劫方得證滿。
- 經初無數大劫,於一行中修一行故,證極喜住;
- 經第二無數大劫,於一行中修一切行,證無功用無相住,以意樂淨決定勇猛
;
- 後經第三無數大劫,一切行中修一切行,證如來住。
- 此常精進非不爾者,若上勇猛如翹足等,或有能轉眾多中劫或多大劫,決定無轉無數大劫,故知因位決定經三無數大劫,修行圓滿方證菩提,五種彼岸皆能到故。
- 此意即說修五般若三劫分位,或隨自心變作分限,事緒究竟總立時名。
- 若達空時唯正智證,既修學位通攝所餘。獨覺利根尚經百劫,況求作佛無多劫因!」
-
[釋]境事心緒究竟:證無分別智時,理、智既冥
,心、境玄會。十二住:勝解行地、十地、如來住。
-
一切:二空真如。證無功用無相住:入八地。一切行:入眾生心。
[科]釋:照見五蘊(等)皆空
- [贊]此顯由行甚深般若得正慧眼。達空名照,謂色、受等諸有為法,皆有三世、內外、麤細、劣勝、近遠。積聚名蘊,此五:謂色、受、想、行、識。等言等取處等諸法。
- [釋]慧眼:照理空智。依著差別說有,這有就是緣生,緣生就是分別,分別以識為體,識體就是依他起,依他起就是無生。
- 差別一定觀待一個自性見,自性見是妄執,根本沒有那個東西。
[科]三性顯三無性空
- [贊]勝空者言:「
前破能觀執顯能觀空;今破所觀執顯所觀空。
- 若癡所蔽迷勝義理,於蘊等中妄執為有,如處夢者見境現前;若正了知勝義諦理,不生執著,如夢覺位了境非有,故行般若便照性空。」
- [釋]前: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破凡夫能觀的我執,顯聖者的能觀即空。破凡夫所觀的法執,顯聖者的所觀即空。
- 前面建立阿賴耶識緣起三相建立是要破能觀執,因為它顯的是二空,二空連空也不可得,何況有空,所以一切能觀、所執都不可立。
-
妄執為有有、有無。夢中境。勝義諦:二空真如。
- [贊]如應者言:「雖修一切皆行般若,證真遣妄由慧照空,故此偏說。此中空言即三無性,
- 謂計所執本體非有,相無自性,所以稱空;
- 諸依他起,色如聚沫、受喻浮泡、想同陽焰、行類芭蕉、識猶幻事,無如所執自然生性,故亦名空;
- 圓成實性因觀所執空無方證,或無如彼所執真性,故真勝義亦名為空。
- [釋]此
偏唯識說。能觀空是指三相所顯的二空,所觀空是講三無自性空。
- 我、法相。遍計本空。相無性。
- 依他如幻。生無性。
- 圓成如實。依他起上,遍計本空。勝義無性。
- [贊]據實,三性非空、非不空,對破有執總密說空,非後二性都無名空。說一切空是佛密意,於有及無總說空故。
- 如世尊說:「相、生、勝義無自性,如是我皆已顯示,若不知佛此密意,失壞正道不能往。」
- [釋]後二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三性即三無性,有
、無不二,一切法不二。
- 三無性又不是全無。三無性說遍計執法爾無(虛妄分別相),依緣本來有(依他起是世俗有,圓成實是勝義有)。
- [贊]又此空者即真如理,性非空、有因空所顯,遮執為有故假名空。愚夫不知,執五蘊等定離真有,起相分別,今推歸本體即真如,事離於理無別性故。
- 由此經言:「一切有情皆如來藏,一切法等皆即真如。」
- 說有相事則無相空,令諸有情斷諸相縛。
- [釋]因三無性空所顯。定離真如理而有。事、理不二,事即理,理即事。
[科]釋:照見
- [贊]眼類有五:一、肉眼,非定所生,大造淨色;二、天眼,因定所起,大造淨色;三、慧眼,照理空智;四、法眼,達教有慧;五、佛眼,前四覺滿總得佛名。
[科]釋:空
- [贊]然此空性,
- 資糧位中聽聞、思惟,多唯信解;
- 在加行位方純修觀,雖皆名照,猶帶相故而未證真;
- 住十地中起無漏觀,通達真理方實照空;
- 至如來位照見圓滿,知離言境假名為空。
- [贊]雖此空言通空我、法,逗舍利子唯說法空,我執久亡不假空故。或復我執依法執生,但觀法空我隨空故。
- 此所說空雖體無異,而依事顯亦有差別。
如大經中
- 或說十六:謂內空、外空、內外空、大空、空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際空、無散空、本性空、相空、一切法空、無性空、無性自性空。
- 或說十七,加無所得空;
- 或說十八,又加自性空;
- 或說十九,別加所緣、增上及互無空;
- 或說二十,於十八中離無散空為散空、無變異空,離相空為自相空、共相空。
- 釋初頌曰:「
- 能食及所食,此依身所住,能見此如理,所求二諦空。
為常益有情,為不捨生死,為善無窮盡,故觀此為空。
- 為種性清淨,為得諸相好,為淨諸佛法,故菩薩觀空。
補特伽羅、法,實性俱非有,此無性有性,故別立二空。」
-
[釋]逗引。增上緣及觀待互無空。
-
能食:內空。所食:外空。此依身:內外空。所住:大空。能見此(前四空):空空。如理:勝義空。(世俗、勝義)二諦空:有為空、無為空。
-
為常益有情說畢竟空,為不捨生死說無際空,為善無窮盡說無散空,故觀此(上三)為空。
-
為種性清淨說本性空,為得諸相好說相空,為淨諸佛法說一切法空,故菩薩觀空。
-
補特伽羅、法,實性俱非有,說無(自)性空,此無性有(無二)性,說無(自)性的自性亦空。故別立二空。
[科]標上人修行,勸示發心;令練磨:第三練磨心
[科]釋:度一切苦厄
- [贊]勝空者言:「此上略說破二執顯二空能度眾苦。既照性空離諸分別,如蛾出繭永離纏裹,便度苦厄疾證涅槃。雖依勝義無度、無得,隨世俗中有度、有得。」
- [贊]如應者言:「由照性空能越生死,顯先修益,第三練磨心也。
- 謂觀轉依深妙難證,若生退屈應練磨心:「世間有情行麤施等,於命終位尚招勝果,況我今修無障妙善,當來不證度苦轉依?
- 如彼行慧已度苦厄,捨麤重依得無麤重,我亦應爾勵已增修,不應自輕而生退屈。」
- [釋]離諸分別:不是沒有分別,不是不知分別,知道分別的範疇是假立的,於是因緣變,心就可以隨順轉變。疾證涅槃:不是立刻就證,而是知道每一念心都跟涅槃相應。
-
先修:二空正見。益:知而不隨苦厄妄轉,度一切苦厄。無障妙善:二空正見的真如妙果。
-
彼:觀自在菩薩。依著二空正見去破一切相之後,還觀這一切能取也是空,同時照見二取空,依著二取空推動你更勇敢一點,正願導行的功德就會出來。
- [贊]度者,越也、脫也。苦,謂三界有情及處,即業、煩惱所生、所起,理實有漏無非是苦。
- 此略有三:諸有漏法,性墮遷流,逼迫不安,皆名行苦;世間諸樂,必歸壞盡,緣合纏憂,俱名壞苦;性已逼迫,更增楚切,難忍重生,皆名苦苦。此苦即厄,災難義故。
- 苦或八苦:住胎、出胎俱受逼迫,眾苦根本名生苦;時分朽壞名老苦;大種衰變名病苦;壽命衰沒名死苦;
- 不愛現前名怨憎會苦;所愛乖離名愛別離苦;所希不遂名求不得苦;諸有漏行名略攝一切五取蘊苦。厄,謂八難及諸危怖小三災等。
- [釋]依處。緣合纏憂:正緣合受樂時,心還纏繞著憂見。
- [贊]由未照空,境相拘縛心起分別,發煩惱、業五趣苦生。既見三種無性為空,或照蘊等即真如空,分別不生,惡果隨滅,故諸苦厄皆能越度。
- 如有頌言:
「相縛縛眾生,亦由麤重縛,善雙修止觀,方乃俱解脫。」
- [釋]分別不生:知而不隨妄轉。雙修:對治麤重縛(我執)、相縛(法執)。
- [贊]據實照空亦度惑、業,體寬現果唯說度苦。即此空相,
- 資糧位中聞
、思等照,初十心位第六心後信心不退,不斷善根,便永伏度極重苦厄。故經頌言:「若有成世間,增上品正見,雖經歷千生,終不墮惡道。」
- 至十住中第四住後,麤無明等皆始不行,方能伏度惡趣苦厄。生貴住說除滅煩惱永盡無餘,捨離生死能出三界。
- 緣起經說:「外道異生諸行,皆以四愚為緣。內法異生若放逸者福、不動行,三愚為緣;不放逸者所有諸行,我不說以無明為緣。」
- 故知此後伏離惡趣一切苦厄。第七住後更不退位,伏離二乘所應苦厄。
- 至通達位初證真空後,能永度三惡趣、八處無暇、貧疾等種一切苦厄。
- 或有亦能永離三界分段苦厄,怖煩惱故;有八地後方離此厄,七地已前留煩惱故。
- 第十地終照空圓滿,一切有漏種子永除,變易死等苦厄皆盡。
- 至如來位利樂眾生,或時示現非實如是。
- [釋]第六心:施亦名不退。增上品:二空。
- 第四住:生貴。四愚:三界愚、無明愚。三愚:上二界愚、無明愚。第七住:不退。二乘所應苦厄:涅槃見。
- 示現:隨著眾生心因緣而轉。
- [贊]此觀自在猶未成佛,由照空故當必皆除,勸示發心言度一切。」
[科]陳機感者名,述理垂喻;斷除四處。
[科]總告彰空:廣生空
[科]釋:舍利子!
- [贊]勝空者言:「生由法立,法即生因。此廣生空,法空後顯。」
- [贊]如應者言:「下陳機感者名,述理垂喻,示彼勝行,除四處也。義段有三:初、舍利子等,總告彰空;次、是故等,別結所空;後、以無所得故,釋成空理。
- 梵云舍利,唐曰春鶖,由母辨才指喻為號,顯彼所生故復稱子,母因能論子假為名,樹正摧邪少聞多解,昔揚知見最初悟入,今演性空呼而垂喻。
- 唯說勝教以統法,顯是理皆空,獨告上人以攝機,即時眾咸告,彼雖秉告而未悟空,先勸練磨方除四處。」
- [釋]生由法安立,法即生之因;法執-->生執,法空-->生空;照見五蘊等法空。此:
指舍利子。
-
機感者:舍利子。述理:二空。垂喻:六門。
示彼:理、喻。勝行:
指除四處。指喻:舍利。顯彼:母。上人:觀自在菩薩。彼雖:舍利子。
[科]總告彰空:廣法空:
法體空:破二種執
- 破執世俗所取色外別有真空
- 破愚夫執要色無位方始有空
[科]釋: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 [贊]謂四大種及此所造,即十色處及法處色,性皆變現總立色名。
- [釋]此:四大種。變現:識所緣、識所變現。
- 我們所見、我們所緣,一切法的自性,都不是物自己的真實性,都是識所安立假名,再去推度的自性。
- 把識所推度的自性執以為實有的話,這就是顛倒,要破執是破這種顛倒,並不是要破法。
- 因為法離開自己的識,就無所謂見與不見。凡所有相都是因著見,安立了種種
的性,再起顛倒執,如此才會有的。
- 所以在止觀去體會一切的念頭,包括你正在呼吸,這個呼吸的出入,必需要依於身,這個身跟息之間的關係,有心的作意來去緣念。
- 這個身、息、心的關係,相互依緣同時俱有,有一個
則三個俱有,一個不成立三個俱不成立,
- 這個觀待假立作用宛然的過程,就是我們在止觀當中一直不斷反覆體會,進而下坐以後再把這個體會放諸一切的法界,
- 在一切緣念境界過程當中,以這樣的正理觀破一切我執跟法執,活在二空真如的道理性當中。
- [贊]勝空者言:「下廣法空。
- 大經說言:「所以者何?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色不離空,空不離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 此破二種執:
-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者,破執世俗所取色外別有真空,不悟真空執著諸色,妄增惑、業輪轉生死。
- 今顯由翳所見花色,目病故然,非異空、有故。依勝義色不異空,如聖教說:因緣生法我說空故。
-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者,破愚夫執要色無位方始有空,於色、於空種種分別。
- 今顯依勝義色本性空,迷、悟位殊義彰空、色,如何色滅方乃見空?如翳見花自性非有,豈要花滅彼始成空?
- 故於色、空勿生封執,應除倒見究竟涅槃。由此二句,經作是言:色自性空,非色滅空。」
- [釋]色自性空:性皆變現總立色名。色是識所變現、識所安立的假名,是依他起性,怎麼
會有色自性呢?
-
不由他空故,非色滅空:不是有東西去滅色,也不是色滅了之後才說是空的。
- 為破先執色有故說色空,非本來色體空無
;色體即空,非色;法性色等體即空理,非色。
-
此破二種執:色不離空,空不離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不異:不離。
-
非異空、有:空、有都不離識,都不離識的分別,都不離識的假名安立。
-
色本性空:從本以來色自性空。
- [贊]如應者言:「若依勝義,諸法皆空都無有者,初雖可爾,理未必然。真、俗相形
,俗無真滅,色、空相待,色滅空亡,故非本來色體空也。」
- [贊]勝空者言:「據實,此空非空、不空;翻迷對色,悟說色空,非此空言,即定為空,空亦空故。」
- [釋]翻迷對色自性執實,悟說色自性空,非此空言,即定為自性實空,空的自性亦要空故。
- [贊]如應者言:「若因緣色自本都無,應諸愚夫先來智者,是則凡
、聖互是聖、凡,自處師、資實為誰迷?」
- [釋]先來:本來。自處師資實為誰迷?到底誰應該要令誰開悟呢?
- [贊]勝空者言:「煩惱成覺分,生死即涅槃;塵勞之儔為如來種,諸眾生等本來寂滅,豈非愚夫先即智者?」
- [贊]如應者言:「若許色事有異空理,可捨色迷而求空悟。既空本色,智即為愚,求智捨愚豈非顛倒?且厭生死求趣涅槃,苦、樂不殊求之何用?愚夫生死已得涅槃,聖者更求極成邪妄!」
- [贊]勝空者言:「俗事迷、悟
,求聖、去凡,真理色空,何成取、捨?」
- [贊]如應者言:「若許事別亦說即空,俱勝義中自成矛盾,應未悟者知色即空,其已悟者不悟空色,精勤聖者可愍、可傷,懈怠愚夫可欣、可樂。
- 如世尊言:「云何菩薩隨順會通方便善巧波羅蜜多?」
- 若諸有情於佛所說空性經典,謂一切法皆無自性、皆無有事、無生無滅、皆如幻夢,於是等法不能解了,菩薩為彼如理會通,應告彼言:「
- 此經不說一切諸法都無所有,但說諸法所言自性都無所有,故說諸法皆無自性。
- 雖有一切所言說事,依止彼故諸言說轉,然彼所說可說自性,據勝義諦非其自性,故說諸法皆無所有。
- 彼一切法所言自性,理既從本都無所有,當何所生?當何所滅?故說諸法無生、無滅。
- 又如幻夢,非如顯現如實是有,亦非一切幻夢形、質都無所有。
- 如是諸法,非如愚夫言說串習勢力所現如實是有,亦非一切諸法勝義、離言自性都無所有。
- 由此悟入一切諸法非有、非無,猶如幻夢其性無二,故說諸法皆如幻夢。
-
如是菩薩普於一切諸法法界,不取少分、不捨少分,不作損減、不作增益,無所失壞,若法實有知為實有,若法實無知為實無。」
- 如是開示,是名菩薩隨順會通方便善巧。
- [釋]事別就是緣生,即空就是自性空。俱勝義中自成矛盾:何必在勝義中自己再生矛盾的見地。
- 菩薩為彼:諸有情。
依止彼:事。皆無所有:有事。
- 顯現:愚夫言說串習勢力所現。形、諸法勝義:世俗諦;質、離言自性:勝義諦。
- 非實有、非全無。無二:世俗諦講是非有、非無;勝義諦講是依緣二諦境並不是沒有。
- 不取少分、不作增益、實無、非有:徧計本空。不捨少分、不作損減、實有、非無:依緣世俗、勝義二諦境。
- [贊]此經意說:一切愚夫如言所執實有可說諸法自性,如實幻夢皆無自性、都無有事、無生無滅;非無聖智、真俗諦境、離言法性,非如幻夢形、質亦體都無名無性等。
- 達所執無,名悟非有;達聖境有,名悟非無。故言菩薩不取少分、不捨少分,無知為無;有知為有。
- 若依勝義,法體都空無少有者,作此會通便非善巧,稱悟非無、不捨少分,亦徒施設,乃為損減失壞正理。
- 由此故知,此經意破先執色有故說色空,空者無也,非法性空。
- 愚夫所執當情色相本性非有,若執非空及色滅無方成空體,既成二倒,故應雙遣,顯色事、理非如所執,勿起妄情生顛倒見。
- 妄情既斷,所執色亡,故斷依他,遣計所執,如翳既滅不見空花;二乘外道執實作用因緣生法,性都非有,故聖說言:因緣生法我說皆空
。非謂依他如幻之色亦皆空也。
- 故有頌言:「虛妄分別性,由此義得成,非實有、全無,許滅、解脫故。」
- [釋]如實幻夢皆無自性:是指生無自然性;都無有事:是指相無性;無生無滅:是指勝義無性,以這三種無自性如實知空。
- 所執徧計本空無,聖世俗、勝義二諦境實有。二倒:執當情色相本性非空及色滅無方成空體。
- [贊]聖教又說: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亦不從共生,非不從二生。
- 雖無所執作用、因緣,而有功能緣可得故。此若無者應無俗諦,俗諦無故真諦亦無。依誰、由誰而得解脫?
- 或此空者即法性空,若執遍計所執諸色及依他色定異真有,真、俗定別極成迷亂。
- 今顯二色性即空、如,無相、無為非詮智境,應捨二執求趣真空,故攝歸空雙除妄見。
- 法性之色,體即真相,不異、即空,此復何惑?
- 聖說二諦各有淺深,彼互相形皆有真俗,有俗俗俗、有俗俗真;有真真真、有真真俗
。即俗真、俗,真亦俗、真,有俗有真,俗無真滅。
- 既非無色而獨有空,亦非色、空定不異、即,故真空與色非異、非不異,非即、非不即。
- 今遮定異等唯說不異、即,此不異、即言亦非不異、即。
- 辯中邊說:「無二有、無故,非有亦非無,非異亦非一,是說為空相。」
- [釋]自、他二生。功能緣:虛妄分別心相續。此功能緣。二色:遍計所執諸色(即空)及依他色(即如)。二色執。
今遮定異等:不異。
- [贊]今說色、空互相顯者,令義增明破疑執故。前說觀自在教練磨心,今說色空等令除四處:
- 一者、二乘作意狹劣、欣厭、不樂利他;
- 二者、於大乘中顛倒推求及起疑惑;
- 三者、於聞、思等言我能然,種種法執;
- 四者、現前安立骨瑣色等,乃至菩提執著分別。
- 今說色等不異、即空,令捨二乘劣作意等,得無分別出世行成。」
- [釋]色空等:不異、即。欣涅槃厭生死。疑惑:惡取空。
[科]總告彰空:廣法空:
法體空:受等亦例同色
[科]釋: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 [贊]恐彼疑執唯色不異空,唯色體即空,餘法不爾故,以受等亦例同色。
- 能領納境,起苦、樂、捨名受。能取於境,有相
、無相,小、大、無量,無、少所有分齊名想。
- 思造善、惡、無記分位及餘心所等,遷流名行。心、意、識三皆能了別,並通名識,謂四識住及能住識。
- 如色而領,如領而知,如知而作,如作而了,故色、受等如是次第。
- 然由世執我事有五:謂我身具、我受用、我言說、我造作、我自體,
- 今顯是蘊唯法功能,無實自性,非我、我所故,唯說五不減、不增。
- 愚夫不知,為破我執,於非蘊中假說為蘊,遂執為有,故今對破並說為空。
- 二十論云:「說無有情我,但有法因故。」等者,等取下處、界等五種善巧。
- 然大經言:「色空乃至菩提亦空,設有一法過涅槃者,我亦說為如幻、如化。」故此等言通攝一切,勝空、如應二皆准釋。
- 大經次言:「受、想、行、識自性空,不由空故,...。」乃至廣說:「受、想、行、識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識,
- 何以故?此但有名謂為菩提,...謂之為空,此但有名謂之為色、受、想、行、識。」
- [釋]由想建立三界。依欲界有相、無相安立,依色界小、大、無量安立,依無色界無、少所有分齊安立。
- 有為四相遷流。四識住:識所住為色、受、想、行。能住為識。
色、受等:想、行、識。
- 唯法名安立。非實有蘊自性中假說為蘊名。遂執為實有蘊自性。
- 法因:世俗諦的依他起;勝義諦的圓成實,二諦道理性的安立。
- 處、界等:十二支緣起、四聖諦、智斷(能觀智和所斷果,就是智果和斷果,智果是菩提、般若;斷果是涅槃、一切法的自性)。空如幻、如化。
[科]總告彰空:廣法空:法義空
[科]釋: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 [贊]前告法體空,今告法義空。是諸法者,指前對空色、受等法。本無今有名生,暫有還無名滅。障染名垢,翻此名淨。相廣名增,翻此名減。
- [贊]勝空者言:「依世俗諦,許色等有,可有生等;依勝義諦,色等本空,如何空中更有生等
?故生、滅等空相皆無。」
- [贊]如應者言:「遍計所執及依他上自然生法本性空無,法性色等體即空理,皆無如彼二乘等執生等位別,故說空相不生、滅等。
- 又若有執:有為遷流定有生、滅,無為在纏、出纏位別實有垢、淨,未證真位及證真已有為、無為互有增、減,如是定執皆所執故,體、相都無,
- 寧如彼執:有為生、滅.無為垢、淨.通二增、減?如見陽焰執為實水,此水本空何有生等?非無陽焰似水生等。」
- [釋]通二增、減:未證真位及證真已有為、無為互有增、減。
- [贊]又設難言:「若攝歸性,依他色等皆即空、如,彼有生、滅此亦應爾。」
- 今義答言:「如太空中,色雖生、滅而空相無,如是依他雖有生、滅,真空不爾。」
- [贊]復有難言:「若一切法皆即真空,空相遍在貪等垢染、信等淨中,如應垢、淨。」
- 今義答言:「如太空中,有色染、淨,空相不爾;如是諸法雖有垢、淨,而空相無。」
- 故有頌言:「非染、非不染,非淨、非不淨,心性本淨故,由客塵所染。」
- [釋]貪等:26種煩惱、隨煩惱心所。信等:11種善心所。
- [贊]或有難言:「若法皆真無別相者,甘露聖教既有增、減,真空應爾。」
- 今義答言:「如太空中,色相增、減,空相不然;如是聖教雖有增、減,而空性無,皆由事、理體、相別故。若一切法唯真如空,如何得有生、滅等事?」
- [贊]以上總說非但色體不異、即空,色上生等諸差別義,亦不異、即空。
今遮通、別且略舉三,而實空相亦不一等。
- 大經次言:「如是自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菩薩如是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不見生、滅,不見染、淨,
- 何以故?但假立客名,別別於法而起分別,隨起言說,如如言說,如是如是生起執著。」
- 菩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於如是等一切不見,由不見故不生執著。
- [釋]略舉三: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等:不一、不異,不來、不去。
[科]別結所空:無遠觀:空中都無五蘊
[科]釋: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 [贊]勝空者言:「上以色等體、義總對於空,明不異、即,恐義不明,令觀純熟,別結空中所無之法;乘前起結說是故言,此言通下諸所無法。」
- [釋]空中無色、此言: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色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 [贊]如應者言:「三乘通修五種善巧:謂蘊、處、界、緣起及諦,隨彼所應為遠、近觀。
- 由二乘等皆隨執有,今對說無所執。空中體、義俱寂,故所執蘊其性都無;然佛方便於有為中施設為蘊,破五我事漸令入真,說為善巧,非謂實有。
- 故經頌言:「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諸和合所為,應作如是觀。」
- 有為之法尚非定蘊,所執蘊等何理成真?法性空、如故非蘊相,是故空中都無五蘊。
- 大經次言:「復次舍利子!諸菩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應如是觀:菩薩但有名,般若波羅蜜多但有名,色、受、想、行、識但有名。」乃至廣說。」
- [釋]善巧:證二無我。獨覺現觀是在緣起性上觀二無我,聲聞現觀是在四諦法當中觀二無我,菩薩現觀是在能所門、智斷門上去觀二無我。
-
遠觀:約對治去迷執說為遠;迷果觀蘊無自性,迷緣觀處無生,迷因觀界無滅。
-
近觀:約證無分別智說為近;迷流轉觀緣起本來寂靜,迷世、出世觀諦自性涅槃。
[科]別結所空:無遠觀:空中無十二處
[科]釋: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 [贊]此說空中無十二處。
- [贊]勝空者言:「佛權方便說有處等引令入真,既入真已,依真實義故說皆空。」
- [贊]如應者言:「唯由根、境能與六行為生長門,說為處義,然以世間相見、問訊、塗香、受膳、侍給、分別故,佛說處次第如是。
- 因位眼、耳不至能取,鼻、舌、身三至方能取,意即八識;果俱不定。
- 眼、耳用勝,天得通名;變化非真,唯欲、色界;下地諸識有依上者。
- 業、緣、通、定、法力皆生,諸位隨應用有勝、劣,如次九、八、七、五緣起。
- 色謂顯、形、表;聲謂執受、不執受、俱大種所生;香謂俱生、和合、變異;味謂苦、酢、甘、辛、醎、淡;觸謂四大及此所造;法謂無對色及餘心所、不相應、無為。
- 初五唯二,餘通異熟、長養、等流。異熟唯欲、色,後二通三界。
- 色、聲有表,意、法通三。十色皆唯無記及善,即離依有假立造名,一切皆通有漏、無漏。
- 二十頌曰:「依彼所化生,世尊密意趣,說有色等處,如化生有情。」
- 此說佛為妄執有我,久沈生死不肯趣求,非處法中說之為處,如遮斷見密說化生,引令入真除捨我執,二乘等不了方便言說,執為實有;
- 今顯所執性本都無,因緣法中既非實處,法性空理亦無處相故,乘前義而結處無。
- 大經次言:「眼處但有名,乃至法處但有名,眼處空乃至法處空。」」
- [釋]六行:六識。不至:不直接接觸,有空間。眼識要九緣生,耳識要八緣生,鼻、舌、身三識要七緣生,連意識都要五緣生。
[科]別結所空:無遠觀:空中無十八界
[科]釋: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 [贊]此說空中無十八界。
- [贊]勝空者言:「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名十八界。
- 今舉無初、後,例中間十六界。
- (大經言:「)世俗故說有,勝義故皆無,唯有假名,自性空故。(」)」
- [贊]如應者言:「由根及境能持六識,彼復自持因果性義,名之為界。前處次第識界隨生,故十八界次第如是。
- 能取於境是六內界相,眼等所取是六外界相,依根緣境、似境了別是六識界相。
- 此中意界即心、意、識。
-
心謂第八識,持種、受熏、趣生等體,善、無覆性,能變身、器為有情依,有三位名:
- 一、我愛執藏位名阿賴耶,此翻為藏,能藏、所藏、執藏義故
;
- 二、善惡業果位名毘播迦,此云異熟,善、不善業所招集故
;
- 三、相續執持位名阿陀那,此云執持,能執持身不失壞故。
-
意謂第七識,染執我相為有漏依,淨常平等,性善、有覆,亦三位名:
- 一、我執相應位名有覆末那,緣阿賴耶執為我故
;
- 二、法執相應位名無覆末那,緣毘播迦執為法故
;
- 三、思量性位但名末那,緣阿陀那等起思量故。
- 能緣、所緣短長平等,故七、八識各有三名。初二名皆有漏,後一名通無漏。
-
識謂餘六,如自名顯,皆通三性。
- 至佛位中轉異熟識名圓鏡智,九喻影像於中現故;
- 隨應初地轉二末那名平等智,能具十種平等性故
;
- 三乘見位轉第六識名妙觀智,隨應具足十勝用故
;
- 轉前五識名成事智,起十化業滿本願故。
- 因多分別以識為主,果皆決斷標智為名。
- 此前八識即七心界,四智唯善,並法界攝。
- 三照有、空具真、俗智,成事照有俗智非真。
- 圓鏡、平等�琱ㄟ妢n,初�盚M觀名一切智,妙觀、成事有時間斷,雖此四智皆具眾德,而隨相增起攝不定。
- 然佛說法有略、廣門。
- 於蘊義中略說色、識,處、界隨廣。
- 蘊廣心所,處、界皆略,為愚三故。
- 蘊說有為,處說二取,界增取體,機欲待故。
-
破我能持施設為界,二乘等不了便執為實;所執都無,餘非實界,故乘前義亦結此無。」
[科]別結所空:無近觀:無獨覺近觀
[科]釋: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 [贊]勝空者言:「上無遠觀,下無近觀,此無獨覺隣近所觀。故契經言:為求獨覺者說應十二緣起法。又說無明乃至老死唯有假名,自性空故,今說為無。
- 盡者空也,空亦空,故說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盡。
- 十二緣起有、空俱無,例餘皆爾,今影顯之。」
- [贊]如應者言:「慈氏尊說此於染、淨皆有順、逆。雜染順觀依於生死流轉法說,逆依世間加行法說;清淨順觀依於根本斷障法說,逆依斷已重觀法說。
[科]別結所空:無近觀:無獨覺近觀:雜染順、逆觀察
- [贊]雜染順觀者,
- 初、知體性具十二支:
- 一、無明,謂迷內、外愚;
- 二、行,謂福、非福、不動;
- 三、識,謂異熟識;
- 四、名色,謂五蘊;
- 五、六處,謂六根;
- 六、觸,能對境之勝劣;
- 七、受,能領境之苦樂;
- 八、愛,謂三界貪;
- 九、取,謂煩惱;
- 十、有,即行至受六支種子,由愛、取潤能有後有;
- 十一、生,謂苦果現起;
- 十二、老死,謂衰變終沒。
- 次
、觀由癡發起邪行,能集當來隨業果識,五蘊相起,諸根圓滿,觸受境界,種子感果,耽著希求,煩惱滋長,潤前業等,五趣苦生,老死憂悲之所隨逐。
- 故契經言: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識等五支因無次第,依當起位說為後緣。
- [贊]雜染逆觀者,依初習位安立諦說。謂老死苦、老死集、老死滅、老死趣滅行,乃至隨應歷觀諸諦。
- 由老死支苦諦所攝,於緣起中先逆觀察,以三種相觀老死支:一、細因緣,二、麤因緣,三、非不定。
- 感生因緣名細,謂愛、取、有;生自體名麤,謂生支。由此二生而有老死。當來老死,細生為因;現法老死,麤生為因。除二生體,餘定無能與老死果,名非不定。
- 雖觀老死苦諦至愛,於後際苦并彼集諦未為喜足,遂復觀察後集因緣現在眾苦,謂遍逆觀受、觸、六處、名色與識。
- 觀未來苦是當苦諦,觀彼集因是當集諦,觀未來世苦之集諦由誰而有?
- 知由從先集所生起識為邊際,現法苦有既知從先集所生起,不應復觀此云何有?由識、名色譬如束蘆,展轉相緣無作者等,是故觀察齊識退還。
- 如是順、逆觀察苦
、集,唯十支已。
- 次觀滅諦,始從老死乃至無明,云何一切皆當滅盡?謂由不造無明為緣新業行故,彼苦方滅。
- 次更尋求證此滅道,憶昔師授於緣起法,世間正見念智現前,如是數觀令見增長。
- [贊]是名雜染順、逆觀察。
[科]別結所空:無近觀:無獨覺近觀:清淨順、逆觀察
- [贊]清淨順觀者,由先已集正見資糧,能於諸諦漸次獲得有學、無學清淨智見,能無餘斷無明及愛,諸無明觸為緣生受亦復隨斷,於現法中證慧解脫
;受相應心貪愛煩惱得離繫故,證心解脫。
- 無明斷故,應生諸行、識乃至受皆不得生。
- 是故經言:無明滅故行滅,乃至觸滅故受滅。
- 彼受不生無由起愛,由斯復說:受滅故愛滅乃至愁歎憂惱皆滅。
- 唯有識等清淨鮮白,住有餘依般涅槃界,名為證得現法涅槃。後有漏盡,住真常跡,名無餘依般涅槃界。
- [贊]清淨逆觀者,既斷滅已還逆觀察,由誰無故老死無?由誰滅故老死滅?知由無作緣生種子現行,二生無故老死無;無常緣生,二生滅故老死滅。
- 如是乃至知由無作緣生,發起纏隨眠,三無明無故行無;無常緣生,三無明滅故行滅。
- [贊]是名清淨順、逆觀察。
- [贊]有依順染不說生支,機欲待故;說逆唯九,以業為識非集緣故。
或觀十一,無明無因智種闕故。
- 世尊如是方便施設,令獨覺等獲自菩提,而彼不了,妄執有實染、淨緣起,今說彼無令捨執著。於雜染品唯說無無明乃至無老死
,於清淨品唯說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盡。
- 各但無順而例無逆,舉無初、後例中亦無。
- 故第六地雖作此觀,尚執有實流轉、還滅,第七地中方除生、滅障。
- [贊]生者順染,即此所無無明乃至老死;滅者順淨,即此所無無明盡乃至老死盡。其所無者,謂無所執作者、常住二種緣生,非無功能緣起滅理。
- 以契經言:不壞世諦入於勝義,無造、受者,業不亡故。依他既非定緣起相,真理亦非無明等滅,故並無之。
- 若善、惡業一切都無,契經唯應說法非有,何容繁長言亦非無?待因緣故諸法成立,自事既重故應詳究。」
[科]別結所空:無近觀:無聲聞近觀
[科]釋:無苦、集、滅、道;
- [贊]勝空者言:「前無獨覺近觀,此無聲聞近觀。故契經言:為求聲聞者說應四諦法,又說四諦唯有假名,自性空故。然上兼下此亦餘境,於緣起中亦修諦觀,故緣起後方說諦無。」
- [贊]如應者言:「勝鬘經說安立四聖諦、非安立四聖諦,如是八聖諦非二乘所知。
- 分段生死名苦,煩惱及有漏業名集,擇滅名滅,生空智品名道,麤顯施設、淺智所知名安立諦。
- 變易生死名苦,所知障及無漏有分別業名集,自性清淨無住涅槃名滅,法空智品名道,微隱難知、非麤淺境名非安立諦。
- 總合說者,有漏逼迫皆苦,招感後有名集,故無記法皆非集諦,此即略說生死果、因;四種涅槃名滅,無漏有為、為證滅路名道,此即略說出世果、因。
- 如療病者知病、病因、病除、除法;觀生死苦、苦因、苦滅、滅法亦然。
- 唯聖知實名為聖諦,或隨觀察二空真如,不作別觀名非安立。
- 遠觀四諦各有四行:謂無常、苦、空、無我,因、集、生、緣,滅、靜、妙、離,道、如、行、出。
- 由苦諦行能除四倒,故有通、局;為入真門,近加行觀不唯觀苦,觀非安立方入真故。
- 於非苦等中佛說為苦等,聲聞等不了如言起著,今破彼執故說為無。
- 依他定非苦、集等相,真理何由有彼差別?由此並無。
- 故第五地雖作此觀,尚執有實染、淨麤相,第六地中方除染、淨障。染者有漏,即此所無苦、集二諦。淨者無漏,既此所無滅、道二諦。」
[科]別結所空:無近觀:無菩薩近觀
[科]釋:無智亦無得。
- [贊]勝空者言:「上無聲聞近觀,此無菩薩近觀。能證道名智,所證境名得。有能證智,可有所得,證智非有,所得亦空。
- 如契經言:為求菩薩者說應六波羅蜜多法。
- 唯言無智、得,總合說故。若法非空,初有所行,後可有得;法既非有,初無所行後何有得?故大經言:一切智空乃至無上菩提亦空。」
- [贊]如應者言:「菩薩真觀唯非安立,故總說近亦無智、得。
- 如有頌言:「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
- 無分別智證真如位,心、境冥合平等、平等,能取、所取一切皆無;後得智中離諸相縛,無虛妄執,亦離二取。
- 復有頌言:「由識有得性,亦成無所得,故知二:有得、無得,性平等。」
- 餘位執種猶未斷故,觀不分明謂有二取,破實能取故說無智,破實所取復言無得。
- 又於二法俱遮二取:別遮二取說為無得,能、所得故;遮有妙用故言無智,照、斷能故。
- 此釋皆除遍計所執,依他幻事非定智、得,真如體寂都無二相,故依三性皆說為無,非真智生一切非有。說智及智處俱名般若,真無相取、不取相故。」
- [釋]餘位:除二真觀位。二法:無智、無得。智處:真如。
[科]釋成空理
[科]釋:以無所得故
- [贊]勝空者言:「前說是故空中無色等者,雖結成上色不異空、無生滅等,而未釋色等無之所由,今顯空中無法所以。
- 若色等中體少是有,應依勝義有少所得,既都無得故本皆空。如大經言:自性空故一切皆空。」
- [贊]如應者言:「辯中邊言:菩薩正修十善巧觀:一、蘊,二、處,三、界,四、緣起,五、處非處,六、根,七、世,八、諦,九、乘,十、有為無為。
- 由舍利子漸悟大乘故,此俱無三乘通、別、近、遠、加行、根本六種。
- 二真觀位證法事、理,所執六相都無所有。
- 依他、圓成非定六相,故以無得通釋上無。如大經言:色等諸法無所得,故甚深般若亦無所得。」
- [釋]通:前五相;別:後一相。
-
近:後三相;遠:前三相。
-
加行:前五相;根本:後一相。
-
事:離諸相縛,無虛妄執,亦離二取(不取相,後得智)。理:心、境冥合平等、平等,能取、所取一切皆無(無相取,無分別智)。
[科]歎二依得二利;離苦圓證:歎因依斷障染利
[科]釋: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 [贊]勝空者言:「上破二執廣顯二空,下歎二依彰獲二利,此歎因依斷障染利。
- 依,即前說行之異名。罣者,障。礙者,拘。恐者,畏。怖者,懼。
- 未依慧悟,滯色等有,拘溺眾苦,畏懼�琤矷C有虛妄顛倒及生死夢想,由斯欣樂究竟涅槃。
- 既依般若達色等空,便無拘礙、苦畏、倒想,以色生死即涅槃故,何假虛求究竟圓寂?故依般若一切遠離。」
- [贊]如應者言:「下彰依學之德歎獲勝利,離苦圓證也,此歎菩薩因位修益。
- 菩薩常時緣說文字,學起觀照,尋觀實相,修持眷屬,不妄求知一切境界,名依般若。
- 罣,謂煩惱障,不得涅槃故。礙,謂所知障,不得菩提故。或罣即礙,俱通二障。
- 恐怖者,謂五怖畏:
- 一、不活畏,由分別我資生愛起;
- 二、惡名畏,行不饒益有悕望起;
- 三、死畏,由有我見失壞想起;
- 四、惡趣畏,不遇諸佛惡業所起;
- 五、怯眾畏,見己證劣他勝所起。
- 顛倒者,謂七倒:一、想,二、見,三、心,四、於無常謂常,五、於苦謂樂,六、於不淨謂淨,七、於無我謂我。
- 於後四種妄想分別,名想倒。
- 忍可、欲樂、建立、執著,名見倒。
- 心倒者,謂煩惱,此有三:一、根本,謂愚癡;二、體性,謂邊執見一分、戒禁取、見取及貪、薩迦耶見;三、等流,謂餘煩惱。
- 夢想者,未真智覺�痝B夢中,由斯佛說生死長夜。夢由想起,故名夢想。前之七倒由妄想生,處夢而行故名夢想。
- 或前諸倒皆生死因,此夢想者即生死果,如處夢中多矚身、境,故偏於果標夢想名。
- 梵云涅槃,唐言圓寂,即體周遍性湛然義。雖真如性無二、無別,依緣盡證說有四種:
- 一、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實相真如;
- 二、無住處涅槃,謂大悲慧常所輔翼,出所知障清淨真如;
- 三、有餘依涅槃,謂集諦盡所顯真如;
- 四、無餘依涅槃,謂苦諦盡所顯真如。
- 有處依初,說諸凡聖平等共有,一切有情無生滅等,本來涅槃。
- 有依第二,說諸菩薩住無所住,及聲聞等不得涅槃。
- 有依後二,說三乘者同得解脫。
- 此中總說,
- 由諸菩薩依般若故,悟三無性,及因我、法二空所顯一切空故,其心不為二障所礙,五怖所恐,七倒所纏,夢想所惑,便能究竟契證涅槃。
- 或諸菩薩由依般若,
- 勝解行位資糧道中,漸伏分別二障現行
;
- 於加行道,能頓伏盡,亦能漸伏俱生二障,心無罣礙
;
- 見道位中,斷分別執隨願速滿,無有恐怖
;
- 於修道位,解行廣增斷諸顛倒,遠離一切生死夢想
;
- 當無學道,究竟涅槃,四位所彰從增說故。
- 又極喜住
,一切惡趣諸煩惱品,及所知障在皮麤重皆悉永斷,能令煩惱皆不現行,心無罣礙,最初證得無漏智故。
- 無功用無相住,一切能障無生法忍諸煩惱品,及所知障在膚麤ˇ重皆悉永斷。一切煩惱皆不現前,無有恐怖,因從果名,果已斷故。
- 最上成滿菩薩住,一切煩惱習氣隨眠,及所知障在骨麤重皆悉永斷,入如來住,名為遠離顛倒、夢想。
- 即是二障,三住所斷,由斯佛位,究竟涅槃。」
[科]歎二依得二利;離苦圓證:歎果依得菩提利
[科]釋: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 [贊]勝空者言:「上歎因依斷障染利,下歎果依得菩提利。
- 三世者,去、來、今。諸佛者,非一故,梵言佛陀,此略云佛,有慧之主,唐言覺者。
- 得,謂獲證。阿,云無。耨多羅,云上。三,云正。藐,云等。三,又云正。菩提,云覺。末伽名道,此不名也。
- 無法可過故名無上,理、事遍知故名正等,離妄照真復云正覺,即是無上正等正覺。
- 大智度論說:智及智處俱名般若,三世覺者由依此故,證智達空名得正覺。或唯空性說名菩提,如來妙體即法身故。」
- [贊]如應者言:「出生死而慧悟,如從夢覺;契法性而敷闡,喻若花開。成真、俗智具自、他覺,慧、行俱滿標以佛名。
- 覺慧圓滿雖更不修,然持不捨濟有情類,故亦說佛依於般若。或依即修,佛由因位依行般若得正覺故。
- 此彰五法:
- 一、淨法界,即佛法身、真如、涅槃,具真性、相微妙功德,由觀空理所得果故;
- 餘之四智,謂有為德,即是所證受用佛身,修自利因所得果故。
- 為大菩薩所現淨相廣大佛身,名他受用;為二乘等現淨、穢相不定佛身,名為變化,俱利他因所宜現故。
- 自受用身具百四十不共實德,謂諸如來三十二種大丈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
- 及八解脫、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四無量、三解脫門、三無生忍、三十七種菩提分法、
- 五眼、六通、四無礙解、無諍願智、�琣穜邥吽B十八佛不共法、乃至一切智、種智無量功德,說不能盡;他受用身及變化身亦具有此相似功德故。
- 有為功德四智所攝,以智為主名菩提智,法身真如名菩提斷。如契經言:菩提智、菩提斷俱名菩提,由此故知皆稱菩提。
- 假者,名佛,即總假者證得別法,故說諸佛依得菩提。
- 如是總攝諸功德盡,智、斷圓滿名無上覺;異生邪智簡名正覺,二乘分智簡名等覺,菩薩缺智簡復名正覺,唯佛圓證獨得全名。
- 金剛分言:一切諸佛從此經出,一切如來從此經生,是故三佛俱是菩提。
- 理趣分說:信學此經速能滿足諸菩薩行,疾證無上正等菩提,故三菩提皆由此得。」`
- [釋]金剛分:第八分。此經: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三世佛。理趣分:第十分。三菩提:正覺。此經。
[科]總歎般若勝用:明具德
[科]釋: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
- [贊]勝空者言:「上已別顯因、果二依,斷、得二利,下文總歎般若勝用。
- 乘前起結名曰故知。妙用無方曰神。無幽不燭曰明。最勝第一名無上。無類可類名無等等。大師秘密妙法紀綱,顯正摧邪除惡務善,靈祇敬奉賢聖遵持,威力莫加故名為呪。」
- [贊]如應者言:「梵云陀羅尼,此曰總持。略有四種:
- 一者、法,以略教含廣;
- 二者、義,以略義含廣;
- 三者、能得菩薩無生法忍,慈氏尊說:壹胝.蜜胝.吉胝.毘羼底(丁履反).鉢陀膩.莎訶;
- 四者、呪,大經中說:納慕薄伽筏帝(一)鉢剌壞波羅弭多曳(二)呾姪他(三)室囇曳(四)室囇曳(五)室囇曳(六)室囇曳細(七)莎訶。
- 此呪神力廣說如經,念、慧二能具含萬德,順此古說總立呪名。
- 此乘前結法、義二持,起下呪持,說故知也。
- 由此總持出過異生、聲聞、獨覺、菩薩四道;或文字妙用、觀照圓鑒、眷屬勝益、實相無喻
,或四皆通,故此般若名神等呪。
- 或此般若是大神者,乃至是無等等者之所說呪,勸諸學者皆於此經修十法行。
- 慈氏頌言:謂書寫、供養、施他、聽、披讀、受持、正開演、諷誦及思、修。
- 行十法行者,獲福聚無量,勝故、無盡故,由攝他不息。」
[科]總歎般若勝用:明破惡
[科]釋:能除一切苦,
- [贊]前明具德,此明破惡。信、學、證、說,皆除眾苦。故大經言:能於此經行十法行,一切障蓋皆不能染。
- 雖造一切極重惡業,而能超越一切惡趣;
- 假殺三界一切眾生,終不由斯墮於地獄、傍生、鬼界;
- 設住一切煩惱叢中,而猶蓮花終不為染;
- 常與一切勝事和合,於法、有情得無礙智,能善悟入諸平等性,自、他忿等皆能調伏,現世怨、敵咸起慈心;
- 常見諸佛得宿住智,所聞正法總持不忘,諸勝喜樂�痦{在前,常勤精進修諸善法,惡魔外道不能稽留,四天王等常隨擁衛,終不橫死枉遭衰患,諸佛菩薩�琣@護持,
- 令一切時善增、惡減,於諸佛土隨願往生,乃至菩提不墮惡趣,速能滿足諸菩薩行,疾證無上正等菩提,隨心所願無不成辦。
- 所以王城四眾纔誦念而魔伏,天宮千眼始受持而怨潰。況復深衷懇己,因植果圓,不拔五趣以為師,跨十方而為主,未之有也!
[科]除疑勸信
[科]釋:真實不虛。
- [贊]除疑勸信,重說此言。何有棄大寶輪王之位,處寂林而落飾,稱慈父法王之尊,踐眾道而提譽,對諸龍象,導彼天人,誑誘群生?誠為未可。
- 所以經言:「如來是真語者,乃至不異語者。」故應信奉,勿起驚疑。
[科]欲令神用速備更說呪持
[科]釋: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 [贊]前說法、義二持雖勸信、學,欲令神用速備更說呪持。佛以大劫慧悲難修誓行加略文字,意趣深遠教理幽廣,不易詳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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