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updated: Apr. 18, 2025


瑜伽論記卷第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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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記]論本卷第一

[科]初發論端:六門分別:

  • [論記]初發論端六門分別:一、敘所為,二、彰所因,三、明宗要,四、顯藏攝,五、解題目,六、釋本文。
    • [玅境講記,T1.p2-3]
      • 初發論端:初開始如何學此論。
      • 敘所為:彌勒菩薩說此論的目的;學習此論的功德利益。
      • 彰所因:彌勒菩薩說此論、玄奘法師到印度、此論來到中國的背景因緣。
      • 明宗要:此論的宗旨精要;十七地。
      • 顯藏攝:此論屬於菩薩藏的論藏,是宗經論形式。
      • 解題目:此論名義。

[科]初發論端:敘所為:彌勒菩薩說此論的目的:

  • [論記]第一、敘所為者,此論所為有何等耶?如 《釋論》明,有十番兩緣
    • 一、為法久住及利有情故。
    • 二、為聖教已隱沒者重開顯,未隱沒者倍興盛;
      • 及有情界中有種性者出生死,無種性者脫惡趣故。
    • 三、為捨無見及有見故。
    • 四、為成熟菩薩性人,唯依大教,遍於諸乘文、義、行、果,生巧便智,斷障得果,自、他俱利;
      • 及二乘、無性,亦依大教,各於自乘文、義、行、果,生智斷、伏,得自乘果、離惡趣故。
    • 五、為執著邪教、不信大乘者,及於深經種種意趣迷亂、誹毀者,令生信解故。
    • 六、為攝益樂略言論及樂廣者故。
    • 七、為立正論及破邪故。
    • 八、為顯三性有、無,及世間、道理、證得、勝義四法門故。
    • 九、為開隨轉、真實二種理門,令知二藏、三藏法教不違;
      • 及開因緣、唯識、無相、真如四理門,令修觀行有差別故。
    • 十、為示境別,令知諸法體、相、位別;及示行別,令知三乘方便、根本、果差別故。
    • 如是等類所為諸緣,處處經、論種種異說,當知皆是此論所為。
      • [論釋]
        • 有種性:三乘種性。
        • 無性:無種性。
        • 無見:撥無一切。
        • 有見:執有一切。
        • 斷、伏:斷煩惱障、伏諸蓋纏。
        • 執著邪教:執着外道、小乘邪教。
        • 深經:諸契經。
        • 三性有、無:遍計所執情有理無,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理有情無,令捨增益、損減執故。
      • [略纂]十番的結構:法情開空有,性通不信迷,略顯等三,四二四境行果。
      • [解釋]世間、道理、證得、勝義四重二諦
      • [玅境講記,T1.p3~T2.p6]
        • 釋論:即[論釋]
        • 三性有、無遍計所執是畢竟空的,所以是無;依他起是如幻有、圓成實是真實有,那叫做有。
        • 世間事情 、佛法道理
        • 隨轉、真實:權、實。
        • 二藏:聲聞藏,菩薩藏。
        • 三臟:經藏、律藏、論藏。
        • 真如:是因緣、唯識、無相所悟入的理性
        • 高、低、深、淺 。
        • 根本:發心。

[科]初發論端:彰所因:彌勒菩薩說此論的背景因緣:

  • [論記]第二彰所因者,
    • 按《釋論》等云:
      • 佛涅槃後,魔事紛起,部執競興,多著有見
      • 龍猛菩薩證極喜地,採集大乘無相空教, 造《中論》等,究暢真要,除彼有見
      • 提婆等諸大論師造《百論》等,弘闡大義
      • 由是眾生復著空見
    • 九百年時,有出家士名阿僧佉,唐云無著
      • 應中印度阿瑜陀國(本生處者北印度犍馱羅國是也),其國王城西五百里,營立禪省,領數百人授以禪法。
      • 無著為人,位登初地,證法光定,得大神通,事大慈尊,請說此論等。
    • 慈氏菩薩隨無著機,恆於夜分,從知足天降於禪省,
      • 為說五論之頌:一、瑜伽論,二、分別觀行名分別瑜伽論,三、大莊嚴論,四、辨中邊,五、金剛般若。
      • 於時門人,或見光明,不見相好,不聞教授;或見相好,不聞教法;或見、聞者。
      • 然世代玄遠,名既湮滅,唯有無著,天、人共知,感慈氏化,飡受諸教。
    • 此論中,理無不窮、事無不盡 ,文無不釋、義無不詮,疑無不遣、執無不破,行無不備、果無不證。
      • 自非玄鑒高士,孰能唱和於此者哉!
        • [玅境講記,T2.p6~T3.p2]
          • 龍猛菩薩龍樹菩薩 。
          • 極喜地菩薩十地的初地 。
          • 提婆龍樹菩薩的弟子 。
          • 佛涅槃後九百年時
          • 大慈尊,慈氏菩薩:彌勒菩薩。
          • : 現
          • 禪省:禪堂
          • 知足天:兜率天
          • :吃飯,喻學習
          • 玄鑒:聖人的智慧。
          • 彌勒菩薩,無著菩薩

[科]初發論端:彰所因:此論來到中國的背景因緣:

  • [論記]
    • 奘法師以超世之量,悼還源之梗流,故能出玉門而遐征,戾金沙而殉道 。
      • 乃到中印度摩揭陀國那爛陀寺,遇大三藏尸羅跋陀羅,始聞此論,文、義領會,意若瀉瓶。
      • 雖復所逕諸國備通群章之妙,而研究法相特思於茲文
      • 既而旋軔上京,奉詔於弘福寺,以貞觀二十一年五月十五日肇譯此論,至二十二年五月十五日絕筆解座。
      • 此論梵本有四萬頌,頌三十二言,譯為一百卷。
    • 自佛法東流,年載修遠。雖聞十七地論之名,而不知十七者何也 !
      • 《地持》、《善戒》,但是菩薩一地;《決定藏論》是決擇分初,自餘漢土皆未之有
        • (善戒經是求那跋摩譯,地持論是曇無讖譯。
        • 傳聞梁武帝時,真諦太清四年歲次庚午十月,往富春令陸元哲宅,為擇瓊等二十名德,翻十七地論,始得五卷)。
      • 今始部分具足,文、義圓明。蕩蕩乎明大明於重冥、鍠鍠焉聲希聲於宇內,斯可謂整蹄駕於玄途、闢幽關乎虛室者也。
        • [玅境講記,T3.p2~T3.p3,T4.p1~T4.p7]
          • 超世之量:超越世間的那種大智慧、大慈悲心的心量
          • 仍有返源之疑障礙法,對一些佛法的真實義尚有疑惑
          • 遐征:遠征。
          • 戾金沙:經過八百里的沙漠。
          • 尸羅跋陀羅:戒賢論師
          • 此論、茲文:瑜伽師地論。
          • 意若瀉瓶:像一個瓶子裡邊裝的水,把它瀉到另一個器裡邊,就是他能夠全面地領會了
          • 旋軔上京:返回中國京城
          • 絕筆、解座:停筆、休息。
          • 年載修遠:年代很久了。
          • 蕩蕩:廣大深遠。
          • 鍠鍠:鐘鼓的聲音。
          • 希聲:微妙的法音。
          • 蹄駕:車乘。
          • 玄途:微妙的聖道
          • 幽關:煩惱。
          • 虛室:涅槃。

[科]明宗要:此論的宗旨精要;十七地。

  • [論記]《釋論 》下云:
    • 又十七地具攝一切,文義略盡。
    • 後之四分,皆為解釋十七地中諸要文義,故所不離瑜伽師地。
    • 由是此論用十七地以為宗要。
      • [玅境講記,T4.p7]
        • 十七地:本地分。
        • 略盡全部重要的義都包括在這裡邊了

[科]顯藏攝:此論屬於菩薩藏的論藏,是宗經論形式。

  • [論記]《釋論 》下云:
    • 雖復通明諸乘境等,然說者問答決擇諸法性相,意為菩薩,令一切皆得善巧,修成佛果,利樂無窮。
    • 是故此論屬菩薩藏阿毘達磨,欲令菩薩得勝智故。
      • [玅境講記,T4.p7~T4.p.11]
        • 說者:彌勒菩薩 。
        • 菩薩藏:大乘的三藏。
        • 阿毘達磨:論,對法論。

[科]解題目:

  • [論記]...
    • 梵言阿遮羅,此云有調化之功,匠物適機,群徒所放之美稱也。
    • 《釋論 》解云:
      • 三乘行者由聞、思等次第習行,如是瑜伽隨分滿足,輾轉調化諸有情,故名瑜伽師
      • 諸如來證瑜伽滿,隨其所應,持此瑜伽,調化一切聖弟子等,令其次第修正行,故名瑜伽師
    • 梵云步彌,此云者,生、成、住持義也。始自五識終暨無餘,凡聖因果統無不備,皆具能生、成、住持,有類於地,故云也。
    • 《釋論 》解云:
      • 地謂界,所依、所行、或所攝義,是瑜伽師所行境界,故名為地。如龍馬地,唯此中行,不出外故。
      • 或瑜伽師,此處所,增長自法,故名為地,如稼穡地
      • 或瑜伽師,地所攝智,此現行,依此增長,故名為地,如珍寶地
      • 或瑜伽師,在此中,受用自法,故名為地,如牛王地
      • 或諸如來名瑜伽師,平等智等在一切無戲論界 、無住涅槃瑜伽中故,是彼所攝,故名為地。
      • 或十七地屬一切瑜伽師故,如國王地
      • 是故說名瑜伽師地
    • 解云:其境及所攝,各唯一解,依、行二種各有二解,合六番釋也。
    • 梵云舍薩怛羅,此云
      • 《釋論 》云:問答決擇諸法性相,故名為論。
      • 《俱舍論 》云:教誡學徒,故稱為論。
    • 然則
      • 師有瑜伽,瑜伽,依主釋也。
      • 瑜伽師,亦依主釋。
      • 瑜伽,二體無別 ;是所詮,能詮即瑜伽師地,亦依主釋 。
      • 合為瑜伽師地論,有三釋。
        • [玅境講記,T7.p3~T7.p13]
          • 匠物適機:善巧契眾生機。
          • 生、成 、住持:生長、成就、住持不壞。
          • 五識:五識身相應地。
          • 無餘:無餘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