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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題目:
- [法]淨心誡觀法
- [鈔]此誡觀者,正由學人多滯心病、未臻法源,故我大師運以慈悲,拯斯倒執。闢乎二道,統被三機。始明小乘,終伸大行。
- 前二十五篇彰自利,後之四篇顯利他。莫不括總群經,發明自證。俾其來者,咸證上乘。
- 又使夫由此觀者,然後了萬有性相、事理、因果、行位,顯智無不盡矣。
- 雖八萬法門,五千經卷,不俟遍閱,而可該悉也。亦由得其門,而備觀宗廟之美矣。下所謂一字之中含無量義,其斯之謂歟。
- 又一切法本於自心,心若明淨,諸法顯了。能達此理,則遍能含攝。豈以言詮廣略,而滯於知見乎。
- 故今五字之目,通貫眾篇矣。且辨釋名題,如初門自顯,故於此鈔略而不解。講者宜探取下文,至時提授。
- 今但麤分能、所何者,如心之一字屬所,淨與誡觀法四字屬能,由人假法而能淨心。
- 言心者,梵語質多,此翻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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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小而論,則但淨六識心矣。故下云:垢染漸滅,心轉明淨,如修五停心等觀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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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大而說,則發起淨信,息於妄念,復一真心矣。故下復曰:起於大乘清淨信心,趣向菩提種性住處。
- 故一題淨心,二義通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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誡者,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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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者,梵語毗缽舍那,此翻為觀,以觀察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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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則也,常也,可軌、可則,令物生解為義。
[科]撰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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