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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正宗:(後)隨篇別釋:敬本教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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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儀]敬本教興篇第一(謂興立敬本,非正信而不弘;無信必不興敬,有敬必先懷信。篇明信本,敬隨後生故也)。
[科]正宗:(後)隨篇別釋:敬本教興:佛出本意:
- [儀]序曰:「自法王之利見也,必以靜見為先。」故論云:「何處何時誰起此見?一切諸見佛悉斷故。」文良證也。
- [記]法王:佛;利見:乘機出世,羣生利見;靜見:靜屬教主之心,見乃眾生之病,見病雖多,我見為本。
- 由凡夫無始,依真起妄(無明),由妄計我(人我、法我),由我起見(謂我見等五利使惑及斷常等六十二見),由見發毒(謂貪慢等五鈍使惑),
- 是以世尊為靜此見,故於最清淨法界流出正體智,從正體智起後得智,從後得智起大悲心,從大悲心現應化身,從應化身流出諸教,
- 謂三歸、五戒、諦、緣、度等種種法門,雖事理偏圓任機而設,原其本意皆為靜見、同成佛道。
-
論:中論。
- [釋]靜見:廢見入理
。
[科]正宗:(後)隨篇別釋:敬本教興:歸敬教興:
- [儀]然則習熏日久,取會無由。事須立敬設儀,開其信首之法;附情約相,顯於成化之功。
- 然後肝膽塗地,形骸摧折。
- 知宇宙之極尊,則敬逾天屬(以父母生身也,報施在於一生;佛起法身也,酬遠終於累劫。或功高難賞,德深不謝;慧深益厚,非酬所及也);
- 曉教義之遠大,則道越常途(以七略被時,立身立國之政,淪歷於三有也。八藏所宗,亡空絕有之法,畢超於九居也)。
- [記]習:無明;日久:無明力故,起念熏習於本識藏
,成見慢種子,無始至今經流長劫;取會無由:未遇良師,不反性覺;
- 立敬:如本起初生,並三歸等法,成立歸敬之本也;設儀:如佛見瓶沙王經等,示禮敬之正儀也;開信首:由此敬儀,始開物信;
- 附情約相:如智論中位列敬相,附彼凡聖道俗之情
。
- 以教道初行,事須立法,用成化導之功也。
- 是知佛慈宏博,法乳恩深,憐其著我之徒,開茲靜見之法,母胎初降即顯化儀,道果始成便立歸法,
- 今迴邪見使住正流,初乃求他佛之冥加,終則歸自心之本淨,由斯引導畢至佛乘,故知歸敬一法為入道之根本,趣涅槃之極致也
。
- 肝膽塗地:表情之切也;形骸摧折:節身之至也;極尊:佛;天屬:父;酬遠:其恩罔極,其德難酬;
- 功:三祇積行;德:萬行所成;益厚:慧深照理,妙盡覺源;
- 遠大:意存出有;道越常途:因聞開悟,道證無生,道即三乘所證之道也;
- 七略:輯略、兵書略、六藝略、諸子略、詩賦略、術數略、方技略;八藏:三藏加雜,大小各四也;
- 亡空絕有:顯中道故;九居:即三界,分九地也
。
[科]正宗:(後)隨篇別釋:敬本教興:觀教立言:
- [儀]觀斯以言,則識形、心兩途,事、理雙軌。
- 形則縛於俗習,苦陰常纏。故當折挫以歸依,剖析剖析觀其慢惑也。
- 心則封於迷倒,倒在生常。故須鏡生滅以懲之,追想追想知其妄著也。
- 深惟四山�盚G,非念念而莫知,切於身也;八倒纏綿,非新新而不曉,節於心也。
- 所以剖析靜於慢惑,非愛斷者所欣;追想厭於妄著,是異生者所背。
- 固當撫攬誠教,以法糾徵,則生身不徒委於下塵;無識不徒生於上趣矣。
- [記]觀:詳覽;斯:此指前科見佛聞法,身心行事開悟正理,即本此教以述今文,故舉大綱令知宗要;
-
雙軌:所行事理,真俗並運;事福:禮佛誦經等;理觀:觀法無我等
。
-
剖析、追想:觀法;觀慢惑:以智破障知身無我,即翻遍計成無相性;知妄著:以智破惑惑亡念靜,即翻遍計成無相性;
-
生常:迷倒所纏,習俗難改;鏡:取照義;懲:止
。
-
四山:即生老病死;八倒:即凡夫二乘,各具四倒。
- 以凡夫外道,無常計常等為四倒也。故佛以四念處觀治之,謂觀心無常,觀受是苦,觀法無我,觀身不淨。
- 二乘之人執此為極,佛於最後了義教中,顯以四德令成佛道,則知法身不滅是為真常,涅槃寂靜是為真樂,身心不二是為真我,本性無垢是為真淨,方顯二乘常計無常,猶屬四倒;
-
念、新:觀行;切:激切;節:誡勵
。
-
愛斷:外道之計;異生:凡夫之性
。
-
糾:督責;下塵:惡道;無識:無出道之智識也
。
- [釋]下塵:人道;上趣:天道。
[科]正宗:(後)隨篇別釋:敬本教興:引文誠證:
[科]正宗:(後)隨篇別釋:敬本教興:引文誠證:明敬本
:
- [儀]小乘論云:「敬者,以慚為體也。」由我德薄,前境尊高,故行敬也;今反無慚不恥,深可笑也。
- 大乘論云:「由信及智,故敬於彼。」信故非邪,智故興敬。
- 故引誠教,信、智及慚,敬之本矣。
- [釋]大智度論云:「信為能入,智為能度。」
- 大乘起信論云:「修五門成就此信:施、戒、忍、進、止觀。」
- 信、(智)解、(敬)行、證。
[科]正宗:(後)隨篇別釋:敬本教興:引文誠證:明信首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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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儀]本起經曰:佛初誕降,周行十方,舉手指天地曰:「
- 天上天下,唯我獨尊(以時俗所重九十六部,號為大聖、人天師也。為絕邪歸正故示此相,唯佛獨尊餘皆邪道。既曰尊嚴歸依,弘護非信敬之不成)。
- 三界皆苦,無可樂者(三界眾生三苦交集,無思厭背貪附更深
,故立此言令興厭離。有厭苦身令思苦本,觀達業惑深是苦因,不沒諸見便得解脫。餘則以苦捨苦,長淪苦中)。」
- 此之一經,成歸敬之本也,定信守之宗也。理須依憑託附,以登高原之趣也。
- [記]薩婆多論云:「六(邪)師各有十五弟子,師資合論有九十六。」
- 苦身即是苦諦,苦本、惑業即是集諦,厭、思、觀達即脩道諦,便得解脫即證滅諦
。
- 世尊為信而興教,眾生由信而致敬,信、敬既成,諸見則息,靜見之旨,於茲顯矣
!
- 高原之趣:三乘聖道也
。
- [釋]周行...舉手...曰...:具神通者方知
;沒:沉著;依憑託附:三寶。
- 故論云:「歸依者,迴轉之語也。」
- 由昔背正從邪,流蕩生趣;今佛出世,興言極尊,遂即迴彼邪心,轉從正道故也。
- 於是乃立歸法,有五等之差,始於背俗之初,終於入道之極,皆歸三寶,以為心師之跡也。所師極矣!所為大矣(謂初以身從,終除心惑故也)!
- 安得傲然,情無懾憚,況復加以謗訕,流言通俗。自沈苦海,出濟無期,重使身心惡習,念念逾增,亦使威儀失節,時時結業。
- 覆器之喻,塵露於目前,捕鼠之誣,頻繁於胸臆。可不誡歟!可不誡歟!
- [記]論:薩婆多論
;背正:棄捨三寶;從邪:隨順魔外;流蕩生趣:由此沈迷,還淪苦海
。
- 五等:毘尼母論云:「翻邪三歸、五戒三歸、八戒三歸、十戒三歸、具戒三歸。」
- 心師:薩婆多論云:「我教謂心師也,他教謂師心也。」極:佛最尊故。
- 然經明勝相,乃初降誕之法儀;論示正歸,即始成道之鴻範,無非本始,皆定信宗
。
- 覆器之喻:大智度論云:佛子羅云,其年幼稚,未知慎口,人來問之,世尊在否?詭言不在!若不在時,詭言佛在!
- 有人白佛,佛語:「羅云澡盤取水,與吾洗足。」洗已語言:「覆此澡盤。」如敕即覆,
- 佛言:「以水注之!」注已,問言:「水入中否?」答言:「不入!」
-
佛語:「羅云無慚愧人,妄語覆心,道法不入,亦復如是。」
- 捕鼠之誣:佛藏經云:佛告舍利弗:「譬如蝙蝠,(有人)欲捕鳥時,則入穴為鼠;欲捕鼠時,則飛空為鳥,
- 而實無有鳥鼠之用,其身臭穢,但樂暗暝,破戒比丘,亦復如是。」
- 論以覆器,喻不納法,合今憍慢不敬,過由不聞法故;經以鳥鼠,喻破戒,合今三業失儀,義同破戒。
- 塵露:過狀顯也;頻繁:此徒多也。目前、胸臆:皆言可見
。
- [釋]心師之跡:佛弟子學習的典範。
[科]正宗:(後)隨篇別釋:敬本教興:引文誠證:示敬儀萌兆
:
- [儀]又依佛見瓶沙王經曰:如來於伽耶山成道,度迦葉已。念瓶沙王昔有先請,將諸徒眾往赴彼國。
- 王及士眾并沙門(或云桑門、沙門那者,並是天竺道士之佳號,俗中之常目,亦是彼國脩淨行者,此云淨志,以義目之。),初聞佛至,皆悉遠迎。
- 未知禮敬,或有禮足而坐者,或舉手問訊而坐者,或稱姓名,或叉手合掌,或默然而坐者。
- 皆疑!迦葉是宿舊師,今從佛來,未知誰為所依者?
- 迦葉知已,欲決眾疑,升空而下,禮敬佛足,以手摩捫,以口嗚之,自云:「佛是我師,我為佛之弟子。」又持扇在佛後搖之。
- 此第二經明禮敬,正儀之萌兆也。
- 文中不足,有者言之,手摩口嗚者,愛重之極,不能己已也;遠敬在於所卑,故始於足。自餘稱名、顯相,使疑者決之,非正敬也。
- [記]伽耶:耆
閡崛;迦葉:三迦葉也;瓶沙:頻婆娑羅;未知所依:以迦葉兄弟,佛未出時,為眾師傅,今從佛來,師資未決,故眾懷疑
。
- 萌兆:最初立;不足:正儀極多,非止手摩口嗚而已,且據此經有者言之爾
;稱名:即自言:「佛是我師。」;顯相:即搖扇等。
- 此但決疑,義非正敬,則顯禮足等相是正儀
也。
- [釋]目:名目,稱呼;摩捫:摸足;嗚:吻足;己已:自已;遠:遠大。
[科]正宗:(後)隨篇別釋:敬本教興:引文誠證:明位列敬相:
- [儀]智度論云:「外道是他法,故來則自坐。白衣如客法,故命之令坐。
- 一切出家五眾,身心屬佛,故立不坐。若得道羅漢,如舍利弗等,皆坐聽法。三果已下,並不聽坐,以所作未辦,結賊未破故。」
- 此第三文,明位列敬相也。
- 今有安坐像前,情無敬讓,可謂無事受罪,枉壞身心。
- 如上三果尚立,況下凡乎!像立而坐,彌是不敬。比今君父,可以例諸。故知遶旋行立,為敬故行,安得長傲禮懺獲罪。
- 此言易矣,臨機難哉!常志在心,努力制抑,方可改革。不爾雖讀,不救常習,思之!惟之!
- 故增一阿含經云:「無恭敬心於佛者,當生龍蛇中。」以過去從中來,今猶無敬,多睡癡等,斯為良證。
- [記]俱舍云:「學乖諦理,隨自妄情,不反內覺,故稱外道。」所作未辦:諦理未精故;結賊未破:細惑猶在故。
- [釋]聽:聽許。
[科]正宗:(後)隨篇別釋:敬本教興:引文誠證:明致敬因本:
- [儀]大悲經云:「佛過去時,見三寶、舍利、塔像、師僧、父母、耆年、善友、外道、諸仙、沙門、婆羅門,無不傾側、謙下、敬讓。
- 由是報故,成佛已來,山林、人畜,無不傾側,禮敬於佛。」
- 此第四文,明致敬之因本也。
- 如俗禮云:「無不敬,儼若思,安定詞,傲不可長,欲不可縱,志不可滿是也。」
- [記]傾側:傾動側讓
。
-
俗禮:禮記;儼若思:心有所主;安定詞:口不妄言;傲不可長:誡其憍倨;欲不可縱:抑其耽荒;志不滿:懲其自伐
。
- [釋]致:獲得;無不:皆要;儼:莊嚴;志不可滿:不以少為足。
[科]正宗:(後)隨篇別釋:敬本教興:引文誠證
:明立敬儀:
- [儀]依經、律、論明立敬儀。
- 佛告比丘:「汝等共相恭敬,迎逆問訊,從何為始?」
- 比丘白佛,各言其志:「或云大姓貴族者、或云神智高達者、或云佛所宗親者、或云道登聖果者,以事舉之。」
- 佛言:「汝等所言,皆是長慢,無可觀者。應隨順法訓,流布於世,於我法律,更相恭敬,佛法可得流布。」
-
敬儀有四:道不禮俗,一也;僧不禮尼,二也;守戒者不禮犯戒者,三也;前受戒者不禮後受戒者,四也。
- 因引古事,昔有鵽鳥、獼猴、大象,同在一林,以為朋友。乃相謂曰:「先生宿舊,禮應供養,如何同住,不識禮敬!」
- 象云:「我見此樹,生齊吾腹。」
- 猴言:「我曾蹲地,手挽樹頭。」
- 鳥言:「我於遠林,食此樹子,墮出而生,我應最長!」
- 即時大象背負獼猴,鳥在猴上,周徧而行,仍說偈云:「有敬長者,是人能護法,現世得名譽,將來生善道。」
- 於是人皆効之,悉行禮敬。
- 諸有智人,以喻取解。
- 經云:「恭敬於塔廟,謙下諸比丘。遠離自高心,常思惟智慧。」又云:「若有智慧,則無貪著。」今貪慢而著隨,則其愚不可及也。
- [記]律:
四分率律;大姓貴族:恃豪勢故;神智高達:矜智能故;佛所宗親:倚親厚故。令遵法則,禮讓不虧,則三寶可久。
- 出家五眾存,則各相恭敬;亡,則設禮塔像,具有法儀,並如律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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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華經;又云:遺教經。既有我慢,則貪著隨之。愚不可及,文出論語,借責愚人,不用彼意,謂愚而貪慢,悔不可及也
。
- [釋]先比戒臘,再比僧臘。生: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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