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生採通訊方式辦理註冊,請備齊相關資料於民國114年8月11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寄逹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完成註冊相關程序。
【本人無須到校報到,直接線上完成註冊即可。】 ※正取生未按規定時限註冊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備取名次依序遞補 ※
通訊註冊應準備之資料(含修業證明書):請參閱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郵寄之『新生入學指南』。
身分 | 歷年成績單【正本】 | 畢業(結業)證書影本 務必加蓋原就讀學校教務處戳章 |
修業證明書【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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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院校在學生 | V | V | |
大專院校休、退學/肆業生 | V | V | |
大學(專科)畢業生 | V | V | |
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 | V | 學分證明文件 |
新生若無法於期限內繳交修業證明書等學歷證明文件,請先行繳交「切結書」(於★表單下載),並於民國114年8月31日前繳交相關學歷證明文件並以掛號方式寄達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含日間部及進修部正取生),逾期將取消錄取資格。
正取生報到結束後,各系組若有缺額,本會將自民國114年8月15日起,用電話方式通知備取生報到遞補,遞補作業至本校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學前 1 日止;請備取生依規定日期辦理註冊。
若備取生經本會以電話方式通知報到遞補而無回應,本會將另行以簡訊通知;若仍未按規定時間前辦理報到遞補手續,視同放棄入學資格,其缺額依序由次一位備取生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