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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問題討論   補充資料

 

 

一、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

**收養組簡介**

  1. 歷史源起

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資料顯示,台灣地區收養案件,於民國78年共有3987件、79年共有4035件、80年共有3490件(未含12月),其數量實相當可觀。然社會大眾對收養仍普遍存有利己的情結,如為傳宗接代、養兒防老,並以能終身保密、且與原生家庭及媒介者中斷關係為最佳,因此往往在發生親子問題後,旋即互相以非親生為理由爆發嚴重的衝突。為避免私下收養可能錢財或人情糾紛,並遏阻兒童販賣的發生,在民國82年通過的兒福法第27條提及法院在辦認可前,應命主管機關或其他兒童福利機構進行訪視,並提出調查報告及建議,以確保兒童之權益。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為因應新法之運作,故委託本會於民國81年3月1日起就收養制度進行規劃並逐步實施。

 2.   服務內容

    本會自民國81年3月起接受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創辦收養服務,使需要家庭永久安置的兒童,重新獲得一個是適於其成長的家庭。工作項目包括1.收養服務(申請、收養人準備團體、會談家訪、媒親配對等)2.電話諮詢服務3.親職研習會4.轉介服務5.安置後追蹤服務。

    根據82年新修訂兒服法第27條中,提及法院為認可前,應命主管機關或其他兒童福利機構進行訪視,並提出調查報告及建議。

即本會提供台北市民聲請收養兒童案件之調查評估。

3.  收養人資格

*收養人條件

  1. 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2. 經濟能力足供養育而無匱乏
  3. 50歲以下的夫妻
  4. 能參與本會舉辦之公開說明會收養人準備團體及成長團體,並依規定進行試養者
  5. 能接受各項收養規定,家中程園藝能接納,並真心愛護、照顧被收養兒童
  6. 因受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故目前僅接受大台北地區之收養申請

**身世告知**

   1.收養觀念

過去傳統的收養中,一向都是以服務父母的需要為主,鮮少真正為兒童的福祉做考慮。但是,根據學者們的研究顯示,收養成功案例的最大共同點,在於收養父母清楚地明白收養和親生是完全兩碼事,而且家庭中沒有刻意隱藏的任何秘密,才是一家人和諧生活的基礎。

   2.溝通的六種類型:

    收養父母的回答下列五種溝通類型

(a) 理性型-所說的話都是道理與解釋、分析但少提自己的感覺。

理性型的溝通方式著重於被收養人所面對的現實狀況例如其他人的態度,事情發展的過程,過去發生的事件,未來的期望,以及其他人如何看待被收養人本身等。這種方式清楚地提供正確的資訊,有助於孩子清晰地思考自己的問題。此外,用理性型回答讓孩子覺得自己的問題受到父母的重視,提供孩子自己做決定的機會,並強調全家可以一起去面對這個問題。

理性型最主要的缺點是缺乏對孩子的情緒支持,如果父母只針對孩子的問題提供事實,他們就忽略了孩子在尋求真相的同時,也需要父母的慰藉。

(b)榮耀型-用一種討好或稱讚的方式,試著取悅別人或者向人道歉,經常會回答「是的」。強調孩子本身、親生父母、或原生家庭背景正向的一面,讓孩子能對自己感到驕傲。但容易忽略了孩子想知道真相的需求。而當孩子知道真相後,會感到非常地失望,甚至不信任收養父母。榮耀型最好用在孩子還小的時候,因為這個階段的孩子,他們會希望有關自己的一切皆是正向的。但用榮耀型與青少年溝通,反而會有不良效果,因為孩子會認為父母無法處理問題,才用此說法應付他們。

(c)權威型-經常用命令的語氣來表示自己的意見,比較沒有給他人反問的機會,容易讓別人有被責備或不同意的感覺。

(d)挑選型-像孩子表達他是被挑選、最棒、最好、最特殊的孩子。收養父母用此型來強調他們有多麼愛孩子,因為他們是經由選擇才把孩子帶近這個家。目的在於用收養父母無條件的愛,來增強孩子的自我價值。但如果父母過分強調孩子必須依賴他們的愛來解決收養的問題,孩子獨立思考的能力就會減低。

(e)同理型-就是父母在回答中反映出孩子心中的感受,讓孩子知道父母關心他們,重視他們的想法,並且鼓勵他們與父母分享他們的困擾。因此同理型傳達了父母對孩子的情緒支持,確又無法提供必要的資訊;有時,孩子反而會覺得父母在窺伺他們的感覺。

3. 葵花寶典

問:什麼是收養?

答:收養是非(直系)血親的雙方,經過法律許可的過程,建立親子關係,使不幸兒童得一健全穩定的家庭,同時也為收養父母覓得子女,視同親生。

問:什麼是寄養?

答:寄養則是當原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親生父母因嚴重疏忽或虐待等因素不適宜教養子女,且還不願或不可能出養時,透過社工員之協助,提供兒童一個有計劃期間的替代性家庭照顧。將孩子臨時安置在其他較適合的家庭中,若親生家庭解決問題,孩子就能重回自己原來的家庭。

問:什麼是認養?

答:認養則是一種定期的贊助方式,由某些社會福利機構徵求社會善心人士對孤苦孩童的認養,透過經濟補助來協助孩子,認養人可以藉著寫信或探訪與孩子建立關係,但不直接扶養亦無須法律認可。

問:從那些管道可以收養到小孩?

答:一般人採用的方式有二:

私下收養:透過親朋好友的介紹,尋找私下收養的機會。

機構收養:透過收養機構、育幼院等來收養孩子。

問:透過專業收養機構收養有何好處?

答:透過專業收養機構收養服務,收養人不但可以得到完善的諮詢服務,還可以參與親職教育的課程,預備自己成為父母的能力和技巧,並和其他有相同情形的收養人在成長團體中相互扶持。同時,透過合法程序的收養也可以避免買賣兒童的困擾:機構為孩子所做的健康檢查,也有助收養人了解孩子的健康狀況,便於日後照顧。另外,收養人的資料在未得本人同意之前也是絕對保密的。

問:收養父母可以挑選自己想要的小孩嗎?

答:收養父母是不能挑選自己想要的小孩的。收養的過程絕對不是讓收養人在一群小孩中挑出一個來收養,正如懷孕的母親也無法完全預測自己的孩子生下來會是什麼模樣。如果收養經由兒童福利機構辦理,情況通常是將出養家庭、收養家庭雙方的期待及孩子的情況加以媒親配對,待雙方都覺得適合時,就能向法院申請收養認可,正式取得孩子的監護權。

問:我們應該告訴孩子他是被收養的嗎?

答:當然。因為對那孩子而言,是一段很重要的過去。若你們沒有在適當的時機與他分享這段歷史,那你們就長期保守這個家中沉重的秘密。萬一孩子身世不小心被他人以不適當的言語或態度洩漏出來,這樣將嚴重的影響你們和孩子間的感情和信任感。

問:收養的孩子是我「真正的孩子嗎」?

答:絕對是的。被收養孩子和親生孩子都是家庭的一份子,而血緣只是親子關係產生的原因。就像夫妻雖然彼此無血緣關係,但他們都是家庭中的成員。

問:被收養的孩子會不會去找尋他的親生父母呢?

答:可能會。有些被收養人對他的身世會採取「保持不知道」的態度,有些人會表現出漠不關心。相反的,有些人會開始去尋找,並不是因為他們過的不快樂,只是想要知道一些事實,看看自己與他們長得像不像;他的親生媽媽是否和其他人一樣。

當孩子主動向你提起收養的事時,你可以盡量讓他發問,談一些適當的問題,因為你對他是很重要的人,所以他才會和你分享這些想法。不過孩子薛要的往往不是父母的建議,而是你的關懷與傾聽。

問:民法規定的收養要件是什麼?

答:一、年齡限制:民法條規定「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

二、近親收養之限制:民法條之一○七三之一規定「左列親屬不得收養為養子女:

直系血親。

直系血親。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者,不在此限。

旁系血親及旁系姻親之輩份不相當者。但旁系血親在八等親之外,乓系姻親在五等親之外者,不在此限。

三、與配偶共同收養:民法一○七四條「有配偶者收養子女時,應與其配偶共同為之。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者,不在此限。」

四、不得重複被收養:依民法一○七五條「除前條規定外,一人不得同時為二人之養子女」。

五、經配偶同意:民法一○七六條「有配偶者被收養時,應得其配偶之同意」。

 

 二、台北市社會局

  1. 兒童出/收養服務簡介

.為什麼要有出/收養制度?
    在一個圓滿的環境中,培育兒童的成長,使他們能享有充分的愛與關懷,是出/收養制度所追求的目標。兒童是國家、社會未來的希望,但是卻可以透過社會群體力量,來為這些兒童尋求一份完整的愛和包容的心,讓他們可和你我的孩子一樣,健康地成長茁壯。同時,也可使非法的嬰童販賣不再猖獗。

.聯合國兒童人權宣言第九條:「兒童有權在和平和友愛的氣氛中被養育
 成人。」

.收養信念
    收養不是救濟,也不是資助,而是付出真誠的關懷,與孩子共享成長喜悅,給孩子一個最溫暖的家。

.什麼是收養?
    收養又稱領養,是非(直系)血親的雙方,經過法律認可的過程,建立親子關係,使不幸兒童得一永久家庭。同時也為收養父母覓得子女,視同親生。孩子並非貨品,可藉以自我滿足、炫耀或單為了傳宗接代。收養兒童,實是出於自身對孩子無私的愛,藉實際的撫養行為,表達社會整體發展的一份心力。所以當我們考慮成為收養父母實,就要好好想清楚,並在決定之前做好心理準備,才不致造成自己、孩子及原生家庭的傷害。

.收養人的保障
    出養是讓孩子的生活更有保障的一種方式,就是當某些家庭因素發生,使得孩子無法和父母共同生活時,透過專業機構的安排,替孩子找一個更幸福、美滿的家庭。
    透過機構收養服務,收養人不但可以得到完善的諮詢服務,還可以參與收養人準備團體,預備自己成為父母的能力和技巧,並和其他有相同情形的收養人在成長團體中互相扶持,一起走過收養過程。同時,透過合法程序的收養,可避免買賣兒童的困擾;機構為孩子所做的健康檢查,也有助於收養人了解孩子的健康狀況,便於日後照顧。另外,收養人的資料在未得本人同意公開之前,也是絕對保密的。

.誰可以申請收養?
    收養夫婦的條件,應包括:
       1.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2.經濟能力足供養育而無匱乏
       3.50歲以下
       4.能參與本會舉辦之公開說明會、收養人準備團體及成長團體,並依規定   進行試養者。
       5.能接受各項收養之規定,家中成員亦能接納並且真心愛護、照顧被收養   兒童
       6.兒福聯盟因受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故目前僅接受大台北地區之收養申請

.什麼是出養?
    出養是讓孩子的生活更有保障的一種方式,就是當某些家庭因素發生,使得孩子無法和父母共同生活時,透過專業機構的安排,替孩子找一個更幸福、美滿的家庭。出養並不是將自己的子交給社會來養育,等到自己有能力時,再將孩子爭取回來的途徑。事實上,當孩子的收養程序完成時,其法定撫養關係即已成立;收養人將完全擔起父母的責任、義務與權利,並關心孩子,分享親情。出養人應重視這種得來不易的情緣,並為孩子的未來,與收養人建立真摯而良久的情誼。

.出養人的保障
    出/收養制度的建立,是著眼於保護兒童的出發點;但是對出養兒童的父母,相對地也有保障,包括:出養人可以經由機構,暸解自己孩子的成長及生活狀況,且不致再收養之後,完全失去了音訊。同時,我們也對有困難的出養人提供必要的協助,以及包括提供給孩子的暫時安置?..等,另外出養人的資料是絕對保密的,在未得本人同意之前,不會告知他人。

.哪些兒童需要被收養?
   
一般而言,有幾種情況的孩子需要被收養:
.非婚生子,父母雙方不能或無法養育者。
.親生父母確實無法照顧,而願意讓人收養之兒童。
.被遺棄、嚴重疏忽、被虐待而經法院宣告停止親生父母監護權兒童。
.孤兒、無父無母,亦無可以撫養的親屬。

.如何登記收養?
    登記及諮詢專線:(02)2748-6008轉6
(週一至週五9:00∼17:00,非週休週六9:00∼12:00)

.如何登記出養?
   
登記及諮詢專線:(02)2748-6008轉5
(週一至週五9:00∼17:00,非週休週六9:00∼12:00)

 三、兒童福利聯盟

**棄兒保護**

    每一個棄兒,都代表著一個失落的童年、一個被剝奪尋根權的生命,還有一個終生歉疚的媽媽存在屬於我們不知道的角落裡

還記得那個被丟在屏東甘蔗園中的棄嬰嗎?被蚊蟲叮咬得體無完膚,最後因敗血症而死亡。在他短短幾天的生命裡,沒有名字、沒有擁抱、沒有母親的細語輕聲,有的只是風吹日曬雨淋、群蚊攻擊、哭訴無門•••我們竟是以此迎接他的新生?!

我們寧願相信,這些父母親會忍心丟棄懷胎十月的親骨肉,一定是面臨極大的困境和壓力,以為丟棄孩子會是唯一能解決問題之道。也或許是不切實際的觀念害了他們吧!「被人丟掉的小孩,以後會被送到孤兒院,或者是被好心人撿去收養」。但這些想法,極可能導致一些棄嬰死在不為人所發現的角落裡;而這些被不負責任的婦產科、父母、親屬們有意或無意共謀下丟棄的孩子實際上到底有多少?恐怕我們永遠都不得而知。

和棄兒共同努力的這幾年,我們常期待生父母的出現,為的只是想多瞭解一些有病卻不知病從何來的棄兒是不是有家族遺傳疾病,知道了起碼可以少抽幾管血、少受幾次檢查的罪!當孩子大了,他們也會期待生父母的出現,為的只是想知道「為什麼不要我?因為我不好、我不乖、我是沒用的?」或是一輩子幻想親生父母的長相、卻對他們又愛又恨?雖然棄兒透過兒盟能找到收養家庭重溫天倫,但無法彌補的是:孩子尋根的權利,在被丟棄的一剎那己被剝奪了!

因此我們的棄兒工作目標,其實是要「終結棄兒」!並透過一波又一波的預防棄兒宣導、提供未婚媽媽及出養等家庭服務,想告訴大家:

讓我們來幫助您解決問題,但,決不要丟棄無辜孩子!

 

**出養服務**

我們需要的東西有很多都可以等,但孩子不能等。現在,他的骨頭正生長;現在,他的血液正製造;現在,他的心智正發展;對他,我們不能說明天;他的名字叫今天。

~蓋比愛拉.米司特拉爾

或許您會問起:是什麼天大的家庭困境,非得要送走一個孩子不可?

在我們深談的故事中,有未婚媽媽、有單親爸爸、有受虐的母子、也有不希望孩子跟著自己一起吃苦而忍痛割愛的父母•••我想,誰都無法預期多久可以重建一個家,但這些爸爸媽媽和我們都看到了:孩子的童年是經不起一再等待的!

站在兒福聯盟的角度,或許是無奈、也或許是體諒現實社會中資源分配不均、家庭問題叢生的現象,我們秉持著一個理念:大人們提供這些弱勢家庭中的孩子,除了育幼院、除了不斷轉換的寄養家庭、除了等待一個連大人都不確定「可能會改善」的未來•••孩子應該擁有另一種選擇--一個永久的家,去享受那份只屬於父母與孩子間的歸屬安定感受。

所以,我們將與孩子的生父母(即出養父母)共同商討是否決定出養、描繪期望中的收養家庭;在確定收養父母同時,也為生父母及孩子做好分離的心理準備;經過六個月的試養期,讓孩子與收養父母有充份時間適應彼此,之後再辦理正式收養手續。只要經過事前溝通,生父母可以持續透過社工員知道孩子的生活點滴,而他們也才能放心地去重建自己的新生活。我們可以說,出養的意義,是讓親生母子間除了同甘共苦的生活記憶外,能夠經驗另一種不同的體諒與感激!

如果您有朋友、或自己正處於這些困境中,請和我們聯絡!

或許您並不考慮出養,也歡迎來電話,我們一同討論突破困境之道!

也許您只想多瞭解出養是什麼?我們更樂意與您分享我們的經驗和感動!

出養暨棄兒保護組

電話:27486008轉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