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選時間
即日起開始徵件,至2018年3月1日(三)台灣時間17時截止(以下簡稱「截止時間」)。若以掛號郵寄,日期以郵戳為憑,於截止時間之後送達作品者,無論何種原因,將失去徵選資格。
徵選對象
朝陽科技大學在學生及畢業校友。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朝陽科技大學 三創教育與發展中心
承辦單位:朝陽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1. 由創作者自行發揮創意,設計足以符合朝陽科大辦學理念、彰顯朝陽人精神與形象之吉祥物。
2. 吉祥物設計時需考慮能放大、縮小、應用於各類材質,如文宣印製或衍生製作周邊產品(例如: 大型布偶裝、鑰匙圈、吊飾、信封…等),並可搭配標語有利於明顯識別及記憶。
3. 吉祥物設計造形不侷限類型,亦無特殊之要求(可單一或多個夥伴),但應符合社會和法律善良風俗習慣之要求。
朝陽校訓:
勤學-認真學習、追求真理
敦品-陶冶品行、健全人格
力行-訓練自己、服務社會
個性意象:
積極、樂觀、務實、和諧、利他、創新、國際化。
1. 投稿準備資料
對於每一投稿作品,創作者應提交包括「吉祥物設計稿」(含JPEG檔以及原檔:ai、psd、pdf檔均可)、「資料確認表」、「報名表」、「同意書」和「聲明書」等五份文件。(點我下載)
A. 在學生:須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檔案命名為「系級_學號_姓名_吉祥物設計稿」Ex:視傳2A_10518000_王小明_吉祥物設計稿,並依「報名投稿裱板」示意圖黏貼裱板背後,連同裱板一併寄送做為投稿文件。
B. 畢業校友:須將上述報名資料轉存成pdf檔,以及作品JPEG檔,原始檔案待得獎後收取,檔案命名為「OO系畢業校友_姓名_吉祥物設計稿」Ex:視傳系畢業校友_王大明_吉祥物設計稿,並將所有檔案壓縮在5MB以下,以電子信件郵寄至:visual@gm.cyut.edu.tw,恕不接受雲端硬碟夾帶檔案。
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2. 作品規定
2. 作品規定
「吉祥物設計稿」應包含吉祥物的繪製形象、名稱和設計說明,繪製形象須有角色三視圖-正視圖、側視圖、後視圖以及情境示意圖(或透視圖、組合圖等)用以表現該角色設定風格、感覺、個性…等,編排方式與尺寸依下方示意圖所示;手繪或電腦繪圖不拘,應含有原始檔案以及轉存RGB色彩模式之JPEG檔。
3. 投稿件數規定
個人投稿件數不限,但每件作品均應依上述規定,分別提供完整資料與投稿。
4. 報名投稿裱版示意圖:(點擊圖片放大、下載)
以郵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將「報名資料」、「作品」與「作品光碟」送達如下地址:
41349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視覺傳達設計系。
評審方式
第一階段 邀請專業評審,評選出5~10件作品。
第二階段 由本校在學生及所有畢業校友、本校策略聯盟的高中職學生利用網路平台進行公開票選,並依累計票數決定先後次序。
第三階段 由本校專責主管暨專家評審小組評定出本校新版吉祥物。
獎勵
總獎金10萬元,第一名獎助學金新台幣5萬元(含著作財產權讓與費),另選出優選五名,各得獎助學金新台幣1萬元。
甲、 參賽作品須遵守本辦法及繳件方式之要求,才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
乙、 參加徵選之入圍作品,以創作者為著作人,著作人需同意於公布後,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入圍作品進行修改、研究、攝影、出版、網頁製作、改作、公開展示、授權製作周邊商品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等各種權利,入圍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未依上述規定者,取消其得獎資格)。
丙、 投稿作品的著作權受中華民國法律保護。獎勵內容包含著作財產權讓與費,主辦單位擁有著作財產權,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活動、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但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創作者個人所有。
丁、 投稿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經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外,法律責任由該創作者自行負責。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主辦單位決定之。
戊、 參賽作品未達錄取標準,獎項得從缺。
己、 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同一課稅年度於境內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代扣10%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稅額。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得獎者經主辦單位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亦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
庚、 主辦單位對其所收到的所有投稿作品一概不予退還,創作者應自留底稿及備份,並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擇優於相關活動發表使用。
辛、 主辦單位對包括本辦法在內的本次徵選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關規定或進行解釋。
壬、 報名參選者,視同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有任何更新,得於活動網站公告更新,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播之權利。
朝陽科技大學的海豚吉祥物在陪伴朝陽師生二十載的光陰後,隨著本校規模不斷擴增、專業育才成果備受社會與企業肯定,以及學術聲望跨入世界1000+大的行列,已在國際化的校園中,立起一座世界級大學的里程碑。於此之際,朝陽海豚的吉祥物重任可以卸下了,隨著朝陽科大識別系統即將更新,本校決定重新設計更符合朝陽目前形象與朝陽人精神之吉祥物,並透過校內同學與畢業校友的設計徵選以及公開票選,凝聚朝陽共識,讓新的吉祥物攜手本校邁入新的紀元。
徵選時間
即日起開始徵件,至2018年3月1日(三)台灣時間17時截止(以下簡稱「截止時間」)。若以掛號郵寄,日期以郵戳為憑,於截止時間之後送達作品者,無論何種原因,將失去徵選資格。
徵選對象
朝陽科技大學在學生及畢業校友。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朝陽科技大學 三創教育與發展中心
承辦單位:朝陽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1. 由創作者自行發揮創意,設計足以符合朝陽科大辦學理念、彰顯朝陽人精神與形象之吉祥物。
2. 吉祥物設計時需考慮能放大、縮小、應用於各類材質,如文宣印製或衍生製作周邊產品(例如: 大型布偶裝、鑰匙圈、吊飾、信封…等),並可搭配標語有利於明顯識別及記憶。
3. 吉祥物設計造形不侷限類型,亦無特殊之要求(可單一或多個夥伴),但應符合社會和法律善良風俗習慣之要求。
朝陽校訓:
勤學-認真學習、追求真理
敦品-陶冶品行、健全人格
力行-訓練自己、服務社會
個性意象:
積極、樂觀、務實、和諧、利他、創新、國際化。
1. 投稿準備資料
對於每一投稿作品,創作者應提交包括「吉祥物設計稿」(含JPEG檔以及原檔:ai、psd、pdf檔均可)、「資料確認表」、「報名表」、「同意書」和「聲明書」等五份文件。(點我下載)
A. 在學生:須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檔案命名為「系級_學號_姓名_吉祥物設計稿」Ex:視傳2A_10518000_王小明_吉祥物設計稿,並依「報名投稿裱板」示意圖黏貼裱板背後,連同裱板一併寄送做為投稿文件。
B. 畢業校友:須將上述報名資料轉存成pdf檔,以及作品JPEG檔,原始檔案待得獎後收取,檔案命名為「OO系畢業校友_姓名_吉祥物設計稿」Ex:視傳系畢業校友_王大明_吉祥物設計稿,並將所有檔案壓縮在5MB以下,以電子信件郵寄至:visual@gm.cyut.edu.tw,恕不接受雲端硬碟夾帶檔案。
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2. 作品規定
「吉祥物設計稿」應包含吉祥物的繪製形象、名稱和設計說明,繪製形象須有角色三視圖-正視圖、側視圖、後視圖以及情境示意圖(或透視圖、組合圖等)用以表現該角色設定風格、感覺、個性…等,編排方式與尺寸依下方示意圖所示;手繪或電腦繪圖不拘,應含有原始檔案以及轉存RGB色彩模式之JPEG檔。
3. 投稿件數規定
個人投稿件數不限,但每件作品均應依上述規定,分別提供完整資料與投稿。
4. 報名投稿裱版示意圖:(點擊圖片放大、下載)
以郵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將「報名資料」、「作品」與「作品光碟」送達如下地址:
41349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視覺傳達設計系。
評審方式
第一階段 邀請專業評審,評選出5~10件作品。
第二階段 由本校在學生及所有畢業校友、本校策略聯盟的高中職學生利用網路平台進行公開票選,並依累計票數決定先後次序。
第三階段 由本校專責主管暨專家評審小組評定出本校新版吉祥物。
獎勵
總獎金10萬元,第一名獎助學金新台幣5萬元(含著作財產權讓與費),另選出優選五名,各得獎助學金新台幣1萬元。
甲、 參賽作品須遵守本辦法及繳件方式之要求,才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
乙、 參加徵選之入圍作品,以創作者為著作人,著作人需同意於公布後,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入圍作品進行修改、研究、攝影、出版、網頁製作、改作、公開展示、授權製作周邊商品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等各種權利,入圍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未依上述規定者,取消其得獎資格)。
丙、 投稿作品的著作權受中華民國法律保護。獎勵內容包含著作財產權讓與費,主辦單位擁有著作財產權,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活動、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但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創作者個人所有。
丁、 投稿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經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外,法律責任由該創作者自行負責。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主辦單位決定之。
戊、 參賽作品未達錄取標準,獎項得從缺。
己、 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同一課稅年度於境內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代扣10%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稅額。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得獎者經主辦單位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亦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
庚、 主辦單位對其所收到的所有投稿作品一概不予退還,創作者應自留底稿及備份,並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擇優於相關活動發表使用。
辛、 主辦單位對包括本辦法在內的本次徵選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關規定或進行解釋。
壬、 報名參選者,視同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有任何更新,得於活動網站公告更新,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播之權利。
朝陽科技大學的海豚吉祥物在陪伴朝陽師生二十載的光陰後,隨著本校規模不斷擴增、專業育才成果備受社會與企業肯定,以及學術聲望跨入世界1000+大的行列,已在國際化的校園中,立起一座世界級大學的里程碑。於此之際,朝陽海豚的吉祥物重任可以卸下了,隨著朝陽科大識別系統即將更新,本校決定重新設計更符合朝陽目前形象與朝陽人精神之吉祥物,並透過校內同學與畢業校友的設計徵選以及公開票選,凝聚朝陽共識,讓新的吉祥物攜手本校邁入新的紀元。
徵選時間
即日起開始徵件,至2018年3月1日(三)台灣時間17時截止(以下簡稱「截止時間」)。若以掛號郵寄,日期以郵戳為憑,於截止時間之後送達作品者,無論何種原因,將失去徵選資格。
徵選對象
朝陽科技大學在學生及畢業校友。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朝陽科技大學 三創教育與發展中心
承辦單位:朝陽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1. 由創作者自行發揮創意,設計足以符合朝陽科大辦學理念、彰顯朝陽人精神與形象之吉祥物。
2. 吉祥物設計時需考慮能放大、縮小、應用於各類材質,如文宣印製或衍生製作周邊產品(例如: 大型布偶裝、鑰匙圈、吊飾、信封…等),並可搭配標語有利於明顯識別及記憶。
3. 吉祥物設計造形不侷限類型,亦無特殊之要求(可單一或多個夥伴),但應符合社會和法律善良風俗習慣之要求。
朝陽校訓:
勤學-認真學習、追求真理
敦品-陶冶品行、健全人格
力行-訓練自己、服務社會
個性意象:
積極、樂觀、務實、和諧、利他、創新、國際化。
1. 投稿準備資料
對於每一投稿作品,創作者應提交包括「吉祥物設計稿」(含JPEG檔以及原檔:ai、psd、pdf檔均可)、「資料確認表」、「報名表」、「同意書」和「聲明書」等五份文件。(點我下載)
A. 在學生:須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檔案命名為「系級_學號_姓名_吉祥物設計稿」Ex:視傳2A_10518000_王小明_吉祥物設計稿,並依「報名投稿裱板」示意圖黏貼裱板背後,連同裱板一併寄送做為投稿文件。
B. 畢業校友:須將上述報名資料轉存成pdf檔,以及作品JPEG檔,原始檔案待得獎後收取,檔案命名為「OO系畢業校友_姓名_吉祥物設計稿」Ex:視傳系畢業校友_王大明_吉祥物設計稿,並將所有檔案壓縮在5MB以下,以電子信件郵寄至:visual@gm.cyut.edu.tw,恕不接受雲端硬碟夾帶檔案。
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2. 作品規定
「吉祥物設計稿」應包含吉祥物的繪製形象、名稱和設計說明,繪製形象須有角色三視圖-正視圖、側視圖、後視圖以及情境示意圖(或透視圖、組合圖等)用以表現該角色設定風格、感覺、個性…等,編排方式與尺寸依下方示意圖所示;手繪或電腦繪圖不拘,應含有原始檔案以及轉存RGB色彩模式之JPEG檔。
3. 投稿件數規定
個人投稿件數不限,但每件作品均應依上述規定,分別提供完整資料與投稿。
4. 報名投稿裱版示意圖:(點擊圖片放大、下載)
以郵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將「報名資料」、「作品」與「作品光碟」送達如下地址:
41349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視覺傳達設計系。
評審方式
第一階段 邀請專業評審,評選出5~10件作品。
第二階段 由本校在學生及所有畢業校友、本校策略聯盟的高中職學生利用網路平台進行公開票選,並依累計票數決定先後次序。
第三階段 由本校專責主管暨專家評審小組評定出本校新版吉祥物。
獎勵
總獎金10萬元,第一名獎助學金新台幣5萬元(含著作財產權讓與費),另選出優選五名,各得獎助學金新台幣1萬元。
甲、 參賽作品須遵守本辦法及繳件方式之要求,才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
乙、 參加徵選之入圍作品,以創作者為著作人,著作人需同意於公布後,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入圍作品進行修改、研究、攝影、出版、網頁製作、改作、公開展示、授權製作周邊商品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等各種權利,入圍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未依上述規定者,取消其得獎資格)。
丙、 投稿作品的著作權受中華民國法律保護。獎勵內容包含著作財產權讓與費,主辦單位擁有著作財產權,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活動、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但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創作者個人所有。
丁、 投稿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經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外,法律責任由該創作者自行負責。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主辦單位決定之。
戊、 參賽作品未達錄取標準,獎項得從缺。
己、 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同一課稅年度於境內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代扣10%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稅額。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得獎者經主辦單位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亦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
庚、 主辦單位對其所收到的所有投稿作品一概不予退還,創作者應自留底稿及備份,並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擇優於相關活動發表使用。
辛、 主辦單位對包括本辦法在內的本次徵選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關規定或進行解釋。
壬、 報名參選者,視同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有任何更新,得於活動網站公告更新,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播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