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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章程

朝陽科技大學楓城劇坊話劇社組織章程

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定稿

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佈

民國九十四年三月十一日第一次修正

 

壹、本社介紹

名 稱︰

朝陽科技大學楓城劇坊話劇社。

章 程︰

本章程係依朝陽科技大學學生社團輔導辦法之規定訂定之。

宗 旨︰

本社團結合大專青年的群體動力,將身心手腦並用,以活潑而熱情的精神,來推動舞台劇的表演,以利己利人的想法,來貢獻所學,宣揚表演藝術、提升大眾藝文涵養為中心思想,透過舞台傳達意念,讓對於 <舞台劇有興趣或來看戲的觀眾欣賞舞台劇表演後>,有更深一層的認知。用犧牲奉獻且無怨無悔心情,走入校園服務人群。我們將學以致用,以宣揚表達演出主題之精神,提供大眾正確的資訊,並激發他人學習、效法,使之成為具有人文素質、藝術涵養的社會。

活動內容:

本社於每學期中舉辦各種劇場表演,舉凡縣、市政府委託之宣導表演或與私人基金會合辦之公益演出, 在校內,每個學期都有成果演出,有時也會與外校進行聯合公演 。本社於寒暑假,亦參加戲劇營訓練,以期能精益求精。未來將持續努力經營,多方發展,琢磨社員對表演藝術之才能,以期社員能夠藉由實際的舞台經驗,拓展視野、肯定自我,創造更豐富的社團生活。

 

貳、本社社員

一、社員資格:

1 .凡本校朝陽科技大學之學生皆可加入本社。

2 .具有戲劇興趣,個性樂觀開朗,認真負責且能面對困難、失敗者。

3 .具服務熱忱,能夠承受巨大壓力者。

4 . 凡加入本社團且繳交社費者得為正式社員,享有社員應有之權利之與義務。

二、應享之權利︰

1 .發言權。

2 .提案權。

3 .表決權。

三、應履行之義務︰

1 .遵守本社組織章程及決議。

2 .擔任並負責本社演出時,導演所指派之角色。

3 .繳交社費。

4 .積極參與本社各項活動。

5 .有義務替社團爭取最高榮譽。

四、備註︰

本社社員如有妨礙社務進行或損害本社名譽情節重大者,得經三分之二以上幹部會議決議,予以警告或退社。

五、生活公約︰

1.注重守時觀念。

2.尊重及服從幹部之領導。

3.珍惜社團資源並物歸原位。

4.定時整理、保持社窩環境清潔。

5.積極負責的態度。

6.勤儉持社。

7.謙受益、滿招損。

8.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9.互助合作、攜手成長。

參、社員大會

一、社員大會舉辦時間︰

由社長召集, 每學期期初、期末時召開,做為宣布重要事項之集會。

二、社員大會之職權與目的︰

1. 制定並修改章程與社團活動之建議。

2. 決議社團幹部會議所提學期之活動計劃及方針。

3. 聽取社團活動成果、經費運用與檢討報告。

4. 討論並決定有關社員之權利及義務事項。

5. 促進社員間之聯繫及情感交流。

 

肆、幹部組織及各項活動

一、幹部會議︰

為本社最高決議組織。

二、活動事務︰

本社為發揚『戲如人生、人生如戲』之理念及社務、劇務推展事宜,並提供社員訓練領導能力之機會。

設有幹部︰

•  社長一人

1. 統籌各組運作,維繫社員間良好溝通。

2. 企劃與執行各項社務。

3. 主持會議召開,執行大會議決事項。

•  副社長一人

1. 輔助社長處理各項事務。

2. 社長 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 ,副社長得暫代其職務。

•  活動組

1. 負責辦理社團對內各項公開活動之活動設計與執行 。

2. 活動器材調配。

•  文書組

1. 各項會議當時之紀錄及各類表格之設計。

2. 每年社團評鑑之總籌、整理。

3. 管理社上之文件、紀錄,相關建檔資料彙整。

•  美宣組

1. 配合每次活動規劃做出相關美術宣傳。

2. 公演時所需之相關文宣的版面設計。

3. 活動的海報製作與張貼。

4. 協助社團活動的進行與完成。

•  公關組

1. 連絡學長姊情誼。

2. 建立起與校園內各社團及學生會之間之良好互動關係。

3. 各大專院校相關社團之連繫及交流。

4. 每學期之公演前,有效對外作宣傳活動之訊息,及尋找贊助廠商補助活動費用。

•  總務組

1. 管理社團之所有社資產。

2. 編制學期經費預算及決算並定期公佈財明細。

3. 帳冊財務保管與登錄,其收支明細需詳細記載並嚴格把關。

•  資訊組

1. 管理社團在網站之社版與校內之 BBS社團看板,並且不定時更新其內容,務必使社版保持在最新消息之狀態。

2. 每逢集社、社團活動與幹部會議等,負責?錄影以紀念與建檔。

3. 每逢公演結束,將所攝錄之演出內容製作為 VCD光碟,再行燒錄予每位參與人員,以紀念與建檔。

*每組設組長、副組長各一人及組員數人。

*另設顧問團(由剛卸任之社長擔任團長)

三、幹部任期︰

幹部任期均為一學年,社長、副社長、不可連任。

四、社長推舉方式︰

新學年度社長由現任社長及指導老師就社員之中,提名優秀且熱心社務工作者,再由全體社員投票選出,而其他幹部由新學年度社長就社員中遴選擔任。

五、社務活動計劃與執行︰

由幹部會議決定。

六、幹部會議的組織人員為︰

1.社長、副社長。

2.顧問(前任幹部)。

3.各組組長,副組長。

七、幹部會議之職權與職責︰

1 .社長為招集人並擔任主席,主持會議;司儀則由文書長擔任

2 .計劃並執行本章程所規定之社務並在社員大會提出報告。

3 .經費及基金之籌措。

4 .經費、預算及決算之編制與財務之平衡。

5 .推展並發揚本社之宗旨。

6 .處理本社之緊急社務活動。

八、會議召開時間幹部︰

由社長召集之,除寒暑假之外,均每月週召開一次, 必要時得召集臨時幹部會議,所有幹部均應出席,出席幹部皆享有表決權。

九、指導老師︰

為監督審核並指導本社團發展與工作之指派,聘請指導老師一人。

十、社團組織樹狀圖︰


十一、演出前準備︰

1 .對內︰

a.確定活動總召

b.推選導演、藝術總監並確認演出劇本

c.人員徵選

幕前:演員

幕後:排演助理、副導演、舞台監督、美術道具組、燈光組、音效組、服裝組、化妝組

d.各前製工作之協調與統籌(演出企劃、排演時間表、幕前幕後定期開會、彩排)

2 .對外︰

a.宣傳

動態:校園巡迴、發送DM傳單、邀請師長

靜態:公告、張貼海報

 

伍、顧問團組成

一、對象︰

由前一任之所有幹部所組成。

二、人員組織︰

團長一人(團長不可連任),副團長一人,團員數位

三、職責︰

1.各前任幹部需隨時輔導各現任幹部。

2.幹部訓練執行。

3.社團突發情況之協助。

4.負責該學年任期內活動之社團評鑑。

四、顧問團會議︰

原則上一學期至少召開一次。若有重要情事,由團長或副團長隨時召開。

 

陸、經費

一、本社經費之來源為︰

1 .社費︰入社繳交300元整,即享有永久社員資格,一律秉公處理。

2 .捐贈︰各種捐款或實物之捐贈。

3 .校方補助︰視活動內容酌量補助。

4 .其他收入︰酬庸性表演(註1)、比賽(註2)籌募、義賣…等。

註 1︰以社團之名義接洽者,則酬勞歸社團所有。如是社團人員以個人之名義接洽者,則該酬勞歸屬於該人所有。

註 2︰比賽獎金全數歸於社團,惟社長可視獎金多寡決定是否慶功,犒賞有功人員(決定前請參閱組織章程第二章第五條第六項)。

二、財務結算︰

1 .社團內部之總結算,自每年七月起至翌年之六月底止。

2 .呈報給學校之結算,為每學期結算一次。

 

柒、章程之施行及修改

一、本章程經社員大會通過呈請本校課外活動組備案後,由社長公佈

施行修改亦同。

二、本章程社員大會經提議,並由社員三分之二出席,決議通過後, 需

出席社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通過,得修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