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第35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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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本地分中菩薩地:
- [論]如是已說獨覺地。云何菩薩地?嗢柁南曰:初持、次相、分,增上意樂、住,生、攝受、地、行,建立最為後。
- 有十法具攝大乘菩薩道及果,何等為十?一者、持,二者、相,三者、分,四者、增上意樂,五者、住,六者、生,七者、攝受,八者、地,九者、行,十者、建立。
[科]持:
- [論]云何名持?謂諸菩薩自乘種性、最初發心,及以一切菩提分法,是名為持。何以故?
- 以諸菩薩自乘種性為依止故、為建立故,有所堪任、有大勢力,能證無上正等菩提,是故說彼自乘種性,為諸菩薩堪任性持。
- 以諸菩薩最初發心為所依止、為建立故,於施、戒、忍、精進、靜慮、慧,於六波羅蜜多,於福德資糧、智慧資糧,於一切菩提分法,能勤修學,是故說彼最初發心,為諸菩薩行加行持。
- 以諸菩薩一切所行菩提分法為所依止、為建立故,圓滿無上正等菩提,是故說彼一切所行菩提分法,為所圓滿大菩提持。
- 住無種性補特伽羅,無種性故,雖有發心及行加行為所依止,定不堪任圓滿無上正等菩提。由此道理,雖未發心、未修菩薩所行加行,若有種性,當知望彼而得名持。
- 又住種性補特伽羅,若不發心、不修菩薩所行加行,雖有堪任,而不速證無上菩提;與此相違,當知速證。
- 又此種性,已說名持,亦名為助、亦名為因、亦名為依、亦名階級、亦名前導、亦名舍宅。如說種性,最初發心、所行加行,應知亦爾。
[科]持:種性:
- [論]云何種性?謂略有二種:一、本性住種性,二、習所成種性。
- 本性住種性者,謂諸菩薩六處殊勝有如是相,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是名本性住種性。
- 習所成種性者,謂先串習善根所得,是名習所成種性。
- 此中義意,二種皆取。
- 又此種性亦名種子、亦名為界、亦名為性。
- 又此種性未習成果,說名為細,未有果故。已習成果,說名為麤,與果俱故。
[科]持:種性:無上最勝:
- [論]若諸菩薩成就種性,尚過一切聲聞、獨覺,何況其餘一切有情。當知種性無上最勝。何以故?略有二種淨:一、煩惱障淨,二、所知障淨。
- 一切聲聞、獨覺種性,唯能當證煩惱障淨,不能當證所知障淨;菩薩種性,亦能當證煩惱障淨,亦能當證所知障淨。是故說言望彼一切無上最勝。
- 復由四事,當知菩薩勝於一切聲聞、獨覺。何等為四?一者、根勝,二者、行勝,三者、善巧勝,四者、果勝。
- 言根勝者,謂諸菩薩本性利根,獨覺中根,聲聞軟根,是名根勝。
- 言行勝者,謂諸菩薩亦能自利,亦能利他,利益安樂無量眾生,哀愍世間,令諸天
、人獲得勝義利益安樂;聲聞、獨覺唯行自利;是名行勝。
- 善巧勝者,聲聞、獨覺於蘊、界、處、緣起、處非處中能修善巧;菩薩於此及於其餘一切明處能修善巧;是名善巧勝。
- 言果勝者,聲聞能證聲聞菩提,獨覺能證獨覺菩提,菩薩能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果勝。
[科]持:種性:六波羅蜜多種性相
:
- [論]又諸菩薩有六波羅蜜多種性相。由此相故,令他了知真是菩薩。謂施波羅蜜多種性相,戒、忍、精進、靜慮、慧波羅蜜多種性相。
- 云何菩薩施波羅蜜多種性相?謂諸菩薩本性樂施,
-
於諸現有堪所施物,恆常無間性能於他平等分布,心喜施與,意無追悔。施物雖少,而能均布;惠施廣大,而非狹小。
- 無所惠施,深懷慚恥。
- 常好為他讚施、勸施,見能施者心懷喜悅。
- 於諸尊重、耆宿、福田、應供養者,從座而起,恭敬奉施。
- 於其彼彼此世、他世有情無罪利益事中,若請、不請,如理為說。
-
若諸有情怖於王、賊及水、火等,施以無畏,能於種種常極怖中,隨力濟拔。
-
受他寄物,未嘗差違。若負他債,終不抵誑。於共財所,亦無欺罔。
-
於其種種末尼、珍珠、琉璃、螺貝、璧玉、珊瑚、金銀等寶資生具中心迷倒者,能正開悟。尚不令他欺罔於彼,況當自為。
-
其性好樂廣大財位,於彼一切廣大資財心好受用;樂大事業,非狹小門。
-
於諸世間酒色、博戲、歌舞、倡妓種種變現耽著事中,速疾厭捨,深生慚愧。得大財寶,尚不貪著,何況小利。
- 如是等類,當知名為菩薩施波羅蜜多種性相。
- 云何菩薩戒波羅蜜多種性相?謂諸菩薩,
- 本性成就軟品不善身、語、意業,不極暴惡,於諸有情不極損惱。雖作惡業,速疾能悔,常行恥愧,不生歡喜。不以刀
、杖、手、塊等事惱害有情;於諸眾生,性常慈愛。
- 於所應敬,時起奉迎,合掌問訊,現前禮拜。修和敬業,所作機捷,非為愚鈍,善順他心。常先含笑,舒顏平視,遠離顰蹙,先言問訊。
- 於恩有情,知恩、知報。於來求者常行質直,不以諂誑而推謝之。
- 如法求財,不以非法,不以卒暴。
- 性常喜樂修諸福業。於他修福尚能獎助,況不自為。
- 若見、若聞他所受苦,所謂殺縛、割截、捶打、訶毀、迫脅,於是等苦過於自受,重於法受及重後世。於少罪中尚深見怖,何況多罪。
- 於他種種所應作事,所謂商、農、放牧、事王、書印、算數、善和諍訟、追求財寶、守護儲積、方便出息,及以捨施、婚姻、集會。於是一切如法事中,悉與同事。
- 於他種種鬥、訟、諍、競,或餘所有互相惱害,能令自、他無義無利,受諸苦惱。如是一切非法事中,不與同事。
- 善能制止所不應作。謂十種惡不善業道。不違他命,善順於他,同忍
、同戒。於他事業隨彼所欲,廢己所作而為成辦。
- 其心溫潤、其心純淨,恚心、害心不久相續,隨生隨捨,起賢善心。
- 尊重實語,不誑惑他,不離他親,亦不好樂,不輕爾說無義無利不相應語。言常柔軟,無有麤獷;於己僮僕尚無苦言,況於他所。敬愛有德,如實讚彼。
- 如是等類,當知名為菩薩戒波羅蜜多種性相。
- 云何菩薩忍波羅蜜多種性相?謂諸菩薩,性於他所遭不饒益,無恚
、害心,亦不反報。若他諫謝,速能納受,終不結恨,不久懷怨。如是等類,當知名為菩薩忍波羅蜜多種性相。
- 云何菩薩精進波羅蜜多種性相?謂諸菩薩,性自翹勤,夙興晚寐,不深耽樂睡眠倚樂。
- 於所作事勇決樂為,不生懈怠,思擇方便,要令究竟。
- 凡所施為一切事業,堅固決定;若未皆作、未皆究竟,終不中間懈廢退屈。
- 於諸廣大第一義中,心無怯弱,不自輕懱,發勇猛心:我今有力能證於彼。
- 或入大眾,或與他人共相擊論,或餘種種難行事業,皆無畏憚。能引義利大事務中,尚無深倦,何況小事。
- 如是等類,當知名為菩薩精進波羅蜜多種性相。
- 云何菩薩靜慮波羅蜜多種性相?謂諸菩薩,
- 性於法義能審思惟,無多散亂。若見、若聞阿練若處、山巖、林藪、邊際臥具人不狎習離惡眾生,隨順宴
、默。便生是念:是處安樂,出離、遠離。常於出離及遠離所深生愛慕。
- 性薄煩惱,諸蓋輕微,麤重羸弱。至遠離處,思量自義,心不極為諸惡尋思之所纏擾。
- 於其怨品,尚能速疾安住慈心,況於親品及中庸品。若見、若聞有苦眾生,為種種苦之所逼惱,起大悲心,於彼眾生隨能
、隨力方便拔濟,令離眾苦。於諸眾生,性自樂施利益安樂。
- 親屬衰亡、喪失財寶、殺縛禁閉及驅擯等諸苦難中,悉能安忍。
- 其性聰敏,於法能受、能持、能思;成就念力,於久所作、所說事中,能自記憶,亦令他憶。
- 如是等類,當知名為菩薩靜慮波羅蜜多種性相。
- 云何菩薩慧波羅蜜多種性相?謂諸菩薩成俱生慧,能入一切明處境界。性不頑鈍、性不微昧、性不愚癡。遍於彼彼離放逸處有力思擇。如是等類,當知名為菩薩慧波羅蜜多種性相。
- 應知是名能比菩薩種性麤相。決定實義,唯佛世尊究竟現見。
[科]持:種性:如來果位證得因
:
- [論]由諸菩薩所有種性,性與如是功德相應,成就賢善諸白淨法。是故能與難得最勝、不可思議、無動無上如來果位為證得因,應正道理,餘不應理。
- 種性菩薩,乃至未為白法相違四隨煩惱若具、不具之所染汙,性與如是白法相應。若被染汙,如是白法皆不顯現,或於一時生諸惡趣。
- 菩薩雖生諸惡趣中,由種性力,應知與餘生惡趣者有大差別。
- 謂彼菩薩久處生死,或時時間生諸惡趣,雖暫生彼,速能解脫;雖在惡趣,而不受於猛利苦受,如餘有情生惡趣者;雖觸微苦,而能發生增上厭離,於生惡趣受苦有情,深起悲心。
- 如是等事,皆由種性佛大悲因之所熏發,是故當知,種性菩薩雖生惡趣,然與其餘生惡趣者有大差別。
[科]持:種性:種性菩薩白法相違四隨煩惱
:
- [論]何等名為種性菩薩白法相違四隨煩惱?
- 謂放逸者,由先串習諸煩惱故,性成猛利、長時煩惱,是名第一隨煩惱性。
- 又愚癡者、不善巧者,依附惡友,是名第二隨煩惱性。
- 又為尊長、夫主、王賊及怨敵等所拘逼者,不得自在,其心迷亂,是名第三隨煩惱性。
- 又資生具有匱乏者,顧戀身命,是名第四隨煩惱性。
[科]持:種性:不能速證無上菩提因緣
:
- [論]又諸菩薩雖具種性,由四因緣,不能速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等為四?
- 謂諸菩薩,先未值遇諸佛菩薩真善知識,為說菩提無顛倒道。如是名為第一因緣。
- 又諸菩薩,雖遇善友為說正道,而顛倒執,於諸菩薩正所學中顛倒修學。如是名為第二因緣。
- 又諸菩薩,雖遇善友為說正道,於諸菩薩正所學中無倒修學,而於加行方便慢緩、懈怠、懶惰,不成勇猛、熾然精進。如是名為第三因緣。
- 又諸菩薩,雖遇善友為說正道,於諸菩薩正所學中無倒修學,亦於加行勇猛精進,然諸善根猶未成熟,菩提資糧未得圓滿,未於長時積習所有菩提分法。如是名為第四因緣。
- 如是菩薩雖有種性,因緣闕故,不能速證無上菩提。若具因緣,便能速證。
- 若無種性補特伽羅,雖有一切,一切一切種 ,當知決定不證菩提。
[科]持:最初發心:五相:
- [論]復次,菩薩最初發心,於諸菩薩所有正願是初正願,普能攝受其餘正願,是故發心以初正願為其自性。
- 又諸菩薩起正願心求菩提時,發如是心,說如是言:願我決定當證無上正等菩提,能作有情一切義利,畢竟安處究竟涅槃及以如來廣大智中。
- 如是發心,定自希求無上菩提,及求能作有情義利,是故發心以定希求為其行相。
- 又諸菩薩緣大菩提,及緣有情一切義利,發心希求,非無所緣,是故發心以大菩提及諸有情一切義利為所緣境。
- 又諸菩薩最初發心,能攝一切菩提分法殊勝善根為上首故,是善、極善,是賢、極賢,是妙、極妙,能違一切有情處所三業惡行功德相應。
- 又諸菩薩最初發心所起正願,於餘一切希求世間、出世間義妙善正願,最為第一,最為無上。
- 如是應知最初發心有五種相:一者、自性,二者、行相,三者、所緣,四者、功德,五者、最勝。
[科]持:最初發心:是趣入攝、菩提根本、大悲等流、學所依止
:
- [論]又諸菩薩初發心已,即名趣入無上菩提,預在大乘諸菩薩數。此據世俗言說道理,是故發心趣入所攝。
- 又諸菩薩要發心已,方能漸次速證無上正等菩提,非未發心,是故發心能為無上菩提根本。
- 又諸菩薩悲愍一切有苦眾生,為欲濟拔,發菩提心,是故發心是悲等流。
- 又諸菩薩以初發心為所依止、為建立故,普於一切菩提分法及作一切有情義利菩薩學中皆能修學,是故發心是諸菩薩學所依止。
- 如是應知最初發心是趣入攝、菩提根本、大悲等流、學所依止。
[科]持:最初發心:永出、不永出
:
- [論]又諸菩薩最初發心略有二種:一者、永出,二、不永出。
- 言永出者,謂發心已畢竟隨轉,無復退還。
- 不永出者,謂發心已不極隨轉,而復退還。此發心退復有二種:一者、究竟,二、不究竟。
- 究竟退者,謂一退已,不能復發求菩提心。
- 不究竟者,謂退已後,數數更發求菩提心。
[科]持:最初發心:四緣、四因、四力
:
[科]持:最初發心:四緣:
- [論]云何四緣?謂善男子或善女人,若見諸佛及諸菩薩,有不思議甚奇
、希有神變威力,或從可信聞如是事。
- 既見、聞已,便作是念:無上菩提具大威德,令安住者及修行者,成就如是所見
、所聞不可思議神變威力。
-
由此見、聞增上力故,於大菩提深生信解,因斯發起大菩提心。是名第一初發心緣。
- 或有一類,雖不見、聞如前所說神變威力,而聞宣說依於無上正等菩提微妙正法菩薩藏教,聞已深信;
-
由聞正法及與深信增上力故,於如來智深生信解,為得如來微妙智故,發菩提心。是名第二初發心緣。
- 或有一類,雖不聽聞如上正法,而見一切菩薩藏法將欲滅沒。見是事已,便作是念:菩薩藏法久住於世,能滅無量眾生大苦,我應住持菩薩藏法,發菩提心,為滅無量眾生大苦。
-
由為護持菩薩藏法增上力故,於如來智深生信解,為得如來微妙智故,發菩提心。是名第三初發心緣。
- 或有一類,雖不觀見正法欲滅,而於末劫、末世、末時,見諸濁惡眾生身心,十隨煩惱之所惱亂。
- 謂多愚癡、多無慚愧、多諸慳嫉、多諸憂苦、多諸麤重、多諸煩惱、多諸惡行、多諸放逸、多諸懈怠、多諸不信。
- 見是事已,便作是念:大濁惡世,於今正起諸隨煩惱所惱亂時,能發下劣聲聞、獨覺菩提心者,尚難可得,況於無上正等菩提能發心者。
- 我當應發大菩提心,令此惡世無量有情,隨學於我起菩提願。
-
由見末劫難得發心增上力故,於大菩提深生信解,因斯發起大菩提心。是名第四初發心緣。
[科]持:最初發心:四因
:
- [論]云何四因?謂諸菩薩種性具足,是名第一初發心因。
- 又諸菩薩賴佛菩薩善友攝受,是名第二初發心因。
- 又諸菩薩於諸眾生多起悲心,是名第三初發心因。
- 又諸菩薩於極長時種種猛利、無間無闕生死大苦
、難行苦行無有怯畏,是名第四初發心因。
- [論]若諸菩薩六處殊勝,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當知是名種性具足。
- 由四種相,當知菩薩善友具足。
- 謂諸菩薩所遇善友,性不愚鈍,聰明黠慧,不墮惡見,是名第一善友具足。
- 又諸菩薩所遇善友,終不教人行於放逸,亦不授與諸放逸具,是名第二善友具足。
- 又諸菩薩所遇善友,終不教人行於惡行,亦不授與諸惡行具,是名第三善友具足。
- 又諸菩薩所遇善友,終不勸捨增上信、欲、受學、精進、方便功德,而復勸修下劣信、欲、受學、精進、方便功德。
- 所謂終不勸捨大乘,勸修二乘;勸捨修慧,勸修思慧;勸捨思慧,勸修聞慧;勸捨聞慧,勸修福業;勸捨尸羅,勸修惠施。
- 終不勸捨如是等類增上功德,而復勸修如是等類下劣功德,是名第四善友具足。
- 由四因緣,當知菩薩於諸眾生多起悲心。
- 謂諸菩薩,雖有十方無量無邊無苦世界,而生有苦諸世界中。於中恆有眾苦可得,非無眾苦。
-
或時見他隨遭一苦觸對逼切,或時見自隨遭一苦觸對逼切,或見自
、他隨遭一苦觸對逼切,或見二種俱遭長時種種猛利無間大苦觸對逼切。
- 然此菩薩依自種性,性自仁賢。依四境處,雖不串習,而能發起下
、中、上悲,無有斷絕。
- 由四因緣,當知菩薩於諸眾生先起悲心,於極長時種種猛利無間無闕生死大苦
、難行苦行尚無怯畏,何況小苦。
- 謂諸菩薩性自勇健,堪忍有力,當知是名第一因緣。
- 又諸菩薩性自聰敏,能正思惟,具思擇力,當知是名第二因緣。
- 又諸菩薩能於無上正等菩提成就上品清淨信解,當知是名第三因緣。
- 又諸菩薩於諸眾生成就上品深心悲愍,當知是名第四因緣。
[科]持:最初發心:四力
:
- [論]云何四力?一者、自力,二者、他力,三者、因力,四者、加行力。
- 謂諸菩薩由自功力,能於無上正等菩提深生愛樂,是名第一初發心力。
- 又諸菩薩由他功力,能於無上正等菩提深生愛樂,是名第二初發心力。
- 又諸菩薩宿習大乘相應善法,今暫得見諸佛菩薩,或暫得聞稱揚讚美,即能速疾發菩提心,況覩神力、聞其正法,是名第三初發心力。
- 又諸菩薩於現法中,親近善士,聽聞正法,諦思惟等,長時修習種種善法,由此加行發菩提心,是名第四初發心力。
- 若諸菩薩依上總別四緣、四因,
- 或由自力、或由因力、或總二力而發心者,當知此心堅固無動。
- 或由他力、或加行力、或總二力而發心者,當知此心不堅不固,亦非無動。
[科]持:最初發心:退心四因:
- [論]有四因緣能令菩薩退菩提心。何等為四?一、種姓不具;二、惡友所攝;三、於諸眾生悲心微薄;四、於極長時種種猛利無間無闕生死大苦
、難行苦行,其心極生怯畏驚怖。
- 如是四種心退因緣,與上發心四因相違,廣辯其相,如前應知。
[科]持:最初發心:堅固不退相
:
- [論]最初發心堅固菩薩,略有二種不共世間甚希奇法。何等為二?
- 一者、攝諸眾生皆為眷屬,
- 二者、攝眷屬過所不能染。攝眷屬過有其二種。謂於眷屬饒益損減、染汙違順。如是二事,菩薩皆無。
- [論]最初發心堅固菩薩,於諸眾生發起二種善
、勝意樂:一者、利益意樂,二者、安樂意樂。
- 利益意樂者,謂欲從彼諸不善處,拔濟眾生,安置善處。
- 安樂意樂者,謂於貧匱無依
、無怙諸眾生所,離染汙心,欲與種種饒益樂具。
- [論]最初發心堅固菩薩,有二加行:一、意樂加行,二、正行加行。
- 意樂加行者,謂即利益安樂意樂日夜增長。
- 正行加行者,謂於日夜能自成熟佛法加行,及於眾生隨能
、隨力,依前所說意樂加行,起與利益安樂加行。
- [論]最初發心堅固菩薩,有二增長大善法門:一者、自利加行,能證無上正等菩提;二者、利他加行,能脫一切有情眾苦。
- 如二增長大善法門,如是二種大善法聚、二種無量大善法藏,當知亦爾。
- [論]最初發心堅固菩薩,由初發心求菩提故,所攝善法,比餘一切所攝善法,有二種勝:一者、因勝,二者、果勝。
- 謂諸菩薩所攝善法,皆是無上正等菩提能證因故,所證無上正等菩提是此果故,比餘一切聲聞、獨覺所攝善法尚為殊勝,何況比餘一切有情所攝善法。
- 是故菩薩所攝善法,比餘一切所攝善法,因、果俱勝。
- [論]最初發心堅固菩薩,略有二種發心勝利:一者、初發菩提心已,即是眾生尊重福田,一切眾生皆應供養;亦作一切眾生父母。二者、初發菩提心已,即能攝受無惱害福。
- 由此菩薩成就如是無惱害福,得倍輪王護所守護;由得如是護所護故,若寢、若寤、若迷悶等,一切魍魎、藥叉、宅神、人非人等不能嬈害。
- 又此菩薩轉受餘生,由如是福所攝持故,少病、無病,不為長時重病所觸。
- 於諸眾生所作義利,能以身、語勇猛而作。常為眾生宣說正法,身無極倦,念無忘失,心無勞損。
- 菩薩本性住種性時,一切麤重性自微薄;既發心已,所有麤重轉復輕微。謂身麤重及心麤重。
- 若餘眾生為欲息滅疾、疫、災橫,所用無驗呪句、明句,菩薩用之尚令有驗,何況驗者。
- 成就增上柔和忍辱,能忍他惱,不惱於他;見他相惱,深生悲愍
。忿、嫉、諂等諸隨煩惱,皆能摧伏,令勢微薄;或暫現行,速能除遣。
- 隨所居止國土城邑,於中所有恐怖、鬥諍、饑饉過失,非人所作疾疫
、災橫,未起不起,設起尋滅。
- 又此最初發心菩薩,或於一時生極惡趣那落迦中,多分於此那落迦趣速得解脫。受小苦受,生大厭離;於彼受苦諸眾生等,起大悲心。
- 如是一切皆因攝受無惱害福。最初發心堅固菩薩,由能攝受無惱害福,便得領受如是等類眾多勝利。
[科]持:菩薩行:
- [論]如是菩薩既發心已,云何修行諸菩薩行?略說菩薩若所學處、若如是學、若能修學。如是一切總攝為一,名菩薩行。
[科]持:菩薩行:菩薩學處
:
- [論]是諸菩薩於何處學?謂七處學。云何七處?嗢柁南曰:自他利、實義,威力、熟有情,成熟自佛法,第七菩提處。
- 一、自利處,二、利他處,三、真實義處,四、威力處,五、成熟有情處,六、成熟自佛法處,七、無上正等菩提處。
[科]持:菩薩行:菩薩學處:自利、利他處
:
- [論]云何自利、利他處?
- 謂自利、利他略有十種:
- 一、純自利、利他,二、共自利、利他,
- 三、利益種類自利、利他,四、安樂種類自利、利他,
- 五、因攝自利、利他,六、果攝自利、利他,
- 七、此世自利、利他,八、他世自利、利他,
- 九、畢竟自利、利他,十、不畢竟自利、利他。
[科]持:菩薩行:菩薩學處:自利、利他處
:純共自利、利他:
- [論]云何菩薩純共自利、利他?謂諸菩薩,於純自利、利他應知、應斷,違越、不順菩薩儀故;於其所餘應勤修學,不越、隨順菩薩儀故。
- 此中菩薩於純自利應知、應斷者,
- 謂為己樂,求財受用;
- 或為吝法,於佛菩薩所說教法追訪受持;
- 或為生天受天快樂,受持禁戒,發勤精進修習定慧;
- 或求世間有染果報,為世財食,恭敬供養諸佛制多;
- 或貪利養,為利養故,自說種種無有義利不實功德,誑惑於他,招集利養
;
- 或欲貪他作己僮僕,為驅使故,非法攝眾,不如正法:
- 矯設方便拔濟有情,令於他所免為僮僕,還自攝受為己僮僕;
- 拔濟有情令脫繫縛,還自拘執成己事業;
- 拔濟有情,令於他所解脫種種治罰怖畏,還自懾伏令懼於己。
- 若諸菩薩耽著諸定現法樂住,棄捨思惟利眾生事。當知此等名純自利。
- 菩薩於是純自利行應知、應斷。
- 若諸菩薩
- 或悲為首,或為迴向無上菩提,及為生天,於一切時修施、忍等,當知是名自利共他。
- 又除如前所說諸相,其餘一切與彼相違所有自利諸菩薩行,當知皆名自利共他。
- 菩薩於此應勤修學。
- 此中菩薩於純利他應知、應斷者,謂以邪見修行施等;以無因見及無果見,毀犯尸羅,遠離正行,為他說法。
- 若諸菩薩於諸靜慮善巧迴轉,已超下地,而更攝受下地白法。謂彼已能安住靜慮,由悲願力捨諸靜慮,隨其所樂還生欲界。
- 又諸菩薩已得自在,於十方界種種變化,作諸眾生種種義利。
- 又諸牟尼自事已辦,依止如來力、無畏等所有一切不共佛法,遍於十方無量眾生,能作無量大利益事。
- 當知此等名純利他。
- 如是所說純利他行,菩薩於前所說二種應知、應斷;於餘所說純利他行,多應修學。
- 又除如前所說諸相,其餘一切與彼相違所有利他諸菩薩行,當知皆名利他共自。
- 菩薩於此應勤修學。
[科]持:菩薩行:菩薩學處:自利、利他處
:利益種類自利、利他:
- [論]云何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他?
- 略說應知有五種相:一、無罪相,二、攝受相,三、此世相,四、他世相,五、寂滅相。
- 若諸菩薩所有自能若少若多攝受善法、增長善法;
- 或復令他若少若多攝受善法、增長善法,勸勉、調伏、安置、建立;
- 是名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他無有罪相。
- 若諸菩薩能引所有若自若他無染汙樂、或眾具樂、或住定樂,
- 若諸菩薩自利、利他,
- 或有此世能為利益,非於他世;
- 或有他世能為利益,非於此世;
- 或有此世及於他世俱為利益;
- 或有此世及於他世俱非利益。
- 如是四種自利、利他,於四法受,隨其次第,如應當知。
- 云何名為四種法受?
- 或有法受,現在受樂,於當來世受苦異熟;
- 或有法受,現在受苦,於當來世受樂異熟;
- 或有法受,現在受樂,於當來世受樂異熟;
- 或有法受,現在受苦,於當來世受苦異熟。
- 此四廣辯,如經應知。
- 是名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他此、他世相。
- 若諸菩薩所有涅槃,及得涅槃世、出世間涅槃分法,
- 是名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他寂滅略相。
- 當知此相望餘一切,無上最勝。
[科]持:菩薩行:菩薩學處:自利、利他處
:安樂種類自利、利他:
- [論]云何菩薩安樂種類自利、利他?
- 略說應知五樂所攝。
- 何等五樂?一者、因樂,二者、受樂,三者、苦對治樂,四者、受斷樂,五者、無惱害樂。
- 言因樂者,謂二樂品諸根境界,若此為因順樂受觸,若諸所有現法當來可愛果業,如是一切總攝為一,名為因樂。
- 言受樂者,謂待苦息,由前所說因樂所攝三因緣故,有能攝益身、心受生,名為受樂。
- 略說此樂復有二種:一者、有漏,二者、無漏。
- 無漏樂者,學、無學樂。
- 有漏樂者,欲、色、無色三界繫樂。
- 又此一切三界繫樂,隨其所應六處別故,有其六種。
- 如是六種復攝為二:一者、身樂,二者、心樂。
- 苦對治樂者,謂因寒、熱、饑、渴等事,生起非一眾多品類種種苦受,
- 由能對治息除寒、熱、饑、渴等苦,即於如是苦息滅時,生起樂覺,是則名為苦對治樂。
- 滅想受定,名受斷樂。
- 無惱害樂,應知略說復有四種:
- 一、出離樂,二、遠離樂,三、寂靜樂,四、三菩提樂。
- 正信捨家,趣於非家,解脫樊籠居家迫迮種種大苦,名出離樂。
- 斷除諸欲惡不善法,證初靜慮離生喜樂,名遠離樂。
- 第二靜慮已上諸定,尋伺止息,名寂靜樂。
- 一切煩惱畢竟離繫,於所知事如實等覺,此樂名為三菩提樂。
- 此中因樂,是樂因故,說名為樂,非自性故。
- 此中受樂,樂自性故,說名為樂,非樂因故。
- 苦對治樂,息眾苦故、遣眾苦故,說名為樂,非樂因故、非自性故。
- 其受斷樂,非樂因故、非自性故,亦非息、遣種種苦故,說名為樂。
- 然依勝義,諸所有受皆悉是苦,住滅定時,此勝義苦暫時寂靜,故名為樂。
- 無惱害樂所攝最後三菩提樂,
- 由當來世此勝義苦永寂滅故,於現法中附在所依諸煩惱品一切麤重永寂滅故,說名為樂。
- 諸餘所有無惱害樂,於最後樂能隨順故,是彼分故,能引彼故,當知亦名無惱害樂。
[科]持:菩薩行:菩薩學處:自利、利他處:利益安樂種類自利、利他:總結:
- [論]
- 此中菩薩念與眾生有利益品所有安樂,終不念與無利益品所有安樂。
- 菩薩於此無利益品所有安樂,以無倒慧如實了知;勸諸眾生令悉捨離,隨力所能方便削奪。
- 若苦所隨有利益事,眾生於此雖無樂欲,菩薩依止善權方便,設兼憂苦,應授與之。
- 若樂所隨無利益事,眾生於此雖有樂欲,菩薩依止善權方便,設兼喜樂,應削奪之。
- 何以故?當知如是善權方便,與兼憂苦有利益事,奪兼喜樂無利益事,令彼眾生決定於後得安樂故。
- 是故菩薩於諸眾生若樂利益,當知義意即樂安樂;於諸眾生若與利益,當知義意即與安樂。
- 所以者何?利益如因,安樂如果。是故當知,於諸眾生若與利益,必與安樂。
- 當知
- 所有現法當來可愛果業所攝因樂、苦對治樂,及受斷樂、無惱害樂,
- 菩薩於此不應思量,於諸眾生一向授與,以能饒益及無罪故。
- 於彼受樂及根塵觸所攝因樂,
- 若能生染,若性是染,有罪無益,非所宜者,於諸眾生不應授與。
- 若不生染,若性非染,無罪有益,是所宜者,於諸眾生即應授與。
- 菩薩於此隨自力、能,亦應如是修行受學。當知是名菩薩利益安樂種類自利、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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