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第35

Last updated: May 15, 2022


相關資源:

[論]本地分中菩薩地第十五初持瑜伽處種性品第一

[科]菩薩地

  • [論]如是已說獨覺地。云何菩薩地?嗢柁南曰:初持、次相、分,增上意樂、住,生、攝受、地、行,建立最為後。
    • 十法具攝大乘菩薩道及果何等為十?一者、持,二者、相,三者、分,四者、增上意樂,五者、住,六者、生,七者、攝受,八者、地,九者、行,十者、建立。

[科]持

  • [論]云何名持?謂諸菩薩自乘種性、最初發心,及以一切菩提分法,是名為持。何以故?
    • 以諸菩薩自乘種性為依止故、為建立故,有所堪任、有大勢力,能證無上正等菩提,是故說彼自乘種性,為諸菩薩堪任性持
    • 以諸菩薩最初發心為所依止、為建立故,於施、戒、忍、精進、靜慮、慧,於六波羅蜜多,於福德資糧、智慧資糧,於一切菩提分法,能勤修學,是故說彼最初發心,為諸菩薩行加行持
    • 以諸菩薩一切所行菩提分法為所依止、為建立故,圓滿無上正等菩提,是故說彼一切所行菩提分法,為所圓滿大菩提持
    • 無種性補特伽羅,無種性故,雖有發心及行加行為所依止,定不堪任圓滿無上正等菩提。由此道理,雖未發心、未修菩薩所行加行,若有種性,當知望彼而得名
    • 住種性補特伽羅,若不發心、不修菩薩所行加行,雖有堪任,而不速證無上菩提;與此相違,當知速證。
    • 又此種性,已說名,亦名為、亦名為、亦名為、亦名階級、亦名前導、亦名舍宅。如說種性,最初發心、所行加行,應知亦爾。
      • [披尋記]謂任持,謂大菩提為自種性、最初發心,及以一切菩提分法所任持故。體雖不同,而義是一。由隨彼體等量不壞是持義故。
      • [攝大乘論本,卷第2]復次,此諸波羅蜜多訓釋名言,云何可見?於諸世間聲聞、獨覺施等善根最為殊勝,能到彼岸,是故通稱波羅蜜多
        • 又能破裂慳吝、貧窮,及能引得廣大財位、福德資糧,故名為
        • 又能息滅惡戒、惡趣,及能取得善趣、等持,故名為
        • 又能滅盡忿怒、怨讎,及能善住自、他安隱,故名為
        • 又能遠離所有懈怠、惡不善法,及能出生無量善法令其增長,故名精進
        • 又能消除所有散動,及能引得內心安住,故名靜慮
        • 又能除遣一切見趣、諸邪惡慧,及能真實品別知法,故名為
      • [披尋記]又此六種正修行時,能為無上正等菩提真實資糧。資糧有二,謂
        • 攝三種波羅蜜多,一、施波羅蜜多,二、戒波羅蜜多,三、忍波羅蜜多。
        • 唯一種波羅蜜多,謂慧波羅蜜多。
        • 精進、靜慮波羅蜜多,應知通二分,一者、分,二者、分。
        • 義如下說。[論,卷第36]
        • 如是當知,施等體雖是一,望義不同,是故此中差別宣說。
      • [顯揚聖教論,卷第2]論曰:菩提分法品類多種,最初勝者有三十七,謂四念住等,廣說如經。
      • [玅境講記]自乘種性為發無上菩提心做依止;自乘種性能建立無上菩提願 。
        • 慳吝是因,貧窮是果。惡戒是因,惡趣是果 。
        • 世間人、聲聞、緣覺也會做施等善根,但以菩薩做的最為殊勝 。
        • 以最初發的無上菩提心為所依止,就能夠建立、實踐六波羅蜜多 。
        • 以一切所行菩提分法為所依止,就能夠建立、圓滿無上正等菩提 。
        • 舍宅:你未來所得的果,都在那裡隱藏著。
      • [釋]所行加行:一切所行菩提分法 。

[科]持:種性

  • [論]云何種性?謂略有二種:一、本性住種性,二、習所成種性。
    • 本性住種性者,謂諸菩薩六處殊勝有如是相,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是名本性住種性。
    • 習所成種性者,謂先串習善根所得,是名習所成種性。
    • 此中義意,二種皆取。
    • 又此種性亦名種子、亦名為、亦名為
    • 又此種性未習成果,說名為,未有果故。已習成果,說名為,與果俱故。
      • [論,卷第21]
        • 問:此種性名有何差別?答:或名種子,或名為,或名為,是名差別。
        • 問:今此種性以何為體?答:附在所依,有如是相六處所攝。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於此立有差別之名,所謂種性種子
        • 如是種子,非於六處有別異。即於如是種類、分位、六處殊勝,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有如是想及以言說,謂為種性種子,是故當言墮一相續。
      • [玅境講記]:已發無上菩提心 。

[科]持:種性:無上最勝

  • [論]若諸菩薩成就種性,尚過一切聲聞、獨覺,何況其餘一切有情。當知種性無上最勝何以故?略有二種淨:一、煩惱障淨,二、所知障淨。
    • 一切聲聞、獨覺種性,唯能當證煩惱障淨,不能當證所知障淨;菩薩種性,亦能當證煩惱障淨,亦能當證所知障淨。是故說言望彼一切無上最勝。
    • 復由四事,當知菩薩勝於一切聲聞、獨覺。何等為四?一者、根勝,二者、行勝,三者、善巧勝,四者、果勝。
      • 根勝者,謂諸菩薩本性利根,獨覺中根,聲聞軟根,是名根勝。
      • 行勝者,謂諸菩薩亦能自利,亦能利他,利益安樂無量眾生,哀愍世間,令諸天 、人獲得勝義利益安樂;聲聞、獨覺唯行自利;是名行勝。
      • 善巧勝者,聲聞、獨覺於蘊、界、處、緣起、處非處中能修善巧;菩薩於此及於其餘一切明處能修善巧;是名善巧勝。
      • 果勝者,聲聞能證聲聞菩提,獨覺能證獨覺菩提,菩薩能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果勝。
        • [披尋記]聲聞、獨覺能修善巧,唯內明處少分所攝。菩薩不爾,於五明處能修善巧,是故殊勝

[科]持:種性:六波羅蜜多種性相

  • [論]又諸菩薩有六波羅蜜多種性相。由此相故,令他了知真是菩薩。謂施波羅蜜多種性相,戒、忍、精進、靜慮、慧波羅蜜多種性相。
    • 云何菩薩施波羅蜜多種性相?謂諸菩薩本性樂施,
      • 於諸現有堪所施物,恆常無間性能於他平等分布,心喜施與,意無追悔。施物雖少,而能均布;惠施廣大,而非狹小。
      • 無所惠施,深懷慚恥。
      • 常好為他讚施、勸施,見能施者心懷喜悅。
      • 於諸尊重、耆宿、福田、應供養者,從座而起,恭敬奉施。
      • 於其彼彼此世、他世有情無罪利益事中,若請、不請,如理為說。
      • 若諸有情怖於王、賊及水、火等,施以無畏,能於種種常極怖中,隨力濟拔。
      • 受他寄物,未嘗差違。若負他債,終不抵誑。於共財所,亦無欺罔。
      • 於其種種末尼、珍珠、琉璃、螺貝、璧玉、珊瑚、金銀等寶資生具中心迷倒者,能正開悟。尚不令他欺罔於彼,況當自為。
      • 其性好樂廣大財位,於彼一切廣大資財心好受用;樂大事業,非狹小門。
      • 於諸世間酒色、博戲、歌舞、倡妓種種變現耽著事中,速疾厭捨,深生慚愧。得大財寶,尚不貪著,何況小利。
      • 如是等類,當知名為菩薩施波羅蜜多種性相。
        • [論,卷第39]又諸菩薩,施前意悅,施時心淨,施後無悔
          • 又不劣而行惠施。謂財雖少,尚心施,何況財多。
        • [披尋記]性能於他平等分布者,謂諸菩薩行布施時,普於一切有情之類起平等心,住福田想,而行惠施。 終不分別怨親中庸、有德有失、劣等勝品、有苦有樂品類差別。
        • [論,卷第40]又諸菩薩,為諸有情如理
          • 謂於樂行惡行有情,為欲令斷諸惡行故,以相應文句、助伴、隨順、清亮、有用、相稱、應順、常委分資糧法而為宣說。或復方便善巧宣說。
          • 如於樂行惡行有情,為欲令斷諸惡行故;如是於行慳行有情,為欲令彼斷慳行故;於現法中求財寶者,為欲令彼正少功力,集多財寶,守護無失;
            • 於佛聖教懷憎嫉者,為欲令彼得清淨信,證清淨見,超諸惡趣,盡一切結,越一切苦;應知亦爾。
        • [披尋記]由是當知,諸所說事,隨其所應,能令有情此世 、他世安樂,是名彼彼此世、他世有情無罪利益事他求請、,以相應文句等而為宣說,是名如理為說
    • 云何菩薩戒波羅蜜多種性相?謂諸菩薩,
      • 本性成就軟品不善身、語、意業,不極暴惡,於諸有情不極損惱。雖作惡業,速疾能悔,常行恥愧,不生歡喜。不以刀 、杖、手、塊等事惱害有情;於諸眾生,性常慈愛。
      • 於所應敬,時起奉迎,合掌問訊,現前禮拜。修和敬業,所作機捷,非為愚鈍,善順他心。常先含笑,舒顏平視,遠離顰蹙,先言問訊。
      • 於恩有情,知恩、知報。於來求者常行質直,不以諂誑而推謝之。
      • 如法求財,不以非法,不以卒暴。
      • 性常喜樂修諸福業。於他修福尚能獎助,況不自為。
      • 若見、若聞他所受苦,所謂殺縛、割截、捶打、訶毀、迫脅,於是等苦過於自受,重於法受及重後世。於少罪中尚深見怖,何況多罪。
      • 於他種種所應作事,所謂商、農、放牧、事王、書印、算數、善和諍訟、追求財寶、守護儲積、方便出息,及以捨施、婚姻、集會。於是一切如法事中,悉與同事。
        • 於他種種鬥、訟、諍、競,或餘所有互相惱害,能令自、他無義無利,受諸苦惱。如是一切非法事中,不與同事。
      • 善能制止所不應作。謂十種惡不善業道。不違他命,善順於他,同忍 、同戒。於他事業隨彼所欲,廢己所作而為成辦。
      • 其心溫潤、其心純淨,恚心、害心不久相續,隨生隨捨,起賢善心。
      • 尊重實語,不誑惑他,不離他親,亦不好樂,不輕爾說無義無利不相應語。言常柔軟,無有麤獷;於己僮僕尚無苦言,況於他所。敬愛有德,如實讚彼。
      • 如是等類,當知名為菩薩戒波羅蜜多種性相。
        • [披尋記]謂以軟品貪 、瞋、癡為因緣故所起諸業,是名軟品不善身、語、意業。於諸眾生無殺害心,是名不極暴惡。成就不害,不好以惡身 、語損惱於他,是名不極損惱
        • [論,卷第09]雜染施設建立:業雜染:業顛倒:喜樂顛倒者,謂如有一,不善業道現前行時,如遊戲法,極為喜樂。
        • [披尋記]與此相違,當知是名不生歡喜
        • [論,卷第100]如是思惟:攝取捷慧、愛樂修福同梵行者以為助伴,所有僧事及其餘事皆令彼作,我獨蕭然自得而住。
        • [披尋記]當知是人,於同梵行非愛、非敬,不作應作。今此不爾。所作機捷,成就六種可樂、可愛、可重、無違諍法,與諸有智同梵行者共住一處,常令歡喜,是名善順他心
        • [論,卷第25]云何賢善?謂如有一,遠離顰蹙,舒顏平視,含笑先言,常為愛語,性多攝受善法朋侶,身心澄淨。是名賢善。
        • [披尋記]隨世儀轉慰問有情,或問安隱吉祥,或問諸界調適,是名先言問訊
        • [論,卷第36]己有有情所,善知恩故,若等、若增現前酬報,隨能、隨力,如法令其意望滿足。
          • 雖無力能,彼若請,即於彼彼所作事業示現殷重精勤營務,終不頓止彼所悕求,云何令彼知我無力,非無欲樂。
        • [論,卷第05]如理作意施設建立:如理作意相應尋伺者,謂如有一,以法及不凶險追財物,不以非法及凶險 。
        • [披尋記]性常喜樂修諸福業者:謂施、戒、修三福業事應知。
          • 謂若見、聞他所受苦,過於自苦,重於現所領苦故。
    • 云何菩薩忍波羅蜜多種性相?謂諸菩薩,性於他所遭不饒益,無恚 、害心,亦不反報。若他諫謝,速能納受,終不結恨,不久懷怨。如是等類,當知名為菩薩忍波羅蜜多種性相。
    • 云何菩薩精進波羅蜜多種性相?謂諸菩薩,性自翹勤,夙興晚寐,不深耽樂睡眠倚樂。
      • 於所作事勇決樂為,不生懈怠,思擇方便,要令究竟。
      • 凡所施為一切事業,堅固決定;若未皆作、未皆究竟,終不中間懈廢退屈。
      • 於諸廣大第一義中,心無怯弱,不自輕懱,發勇猛心:我今有力能證於彼。
      • 或入大眾,或與他人共相擊論,或餘種種難行事業,皆無畏憚。能引義利大事務中,尚無深倦,何況小事。
      • 如是等類,當知名為菩薩精進波羅蜜多種性相。
        • [披尋記]謂為成熟自佛法故,及為成熟他有情故,諸有所作,名所作事應知。
          • 此說無上大菩提果,名廣大第一義應知。
          • 如下說有難行施、戒,乃至難行利行,其應知。
          • 此說能作有情一切義利諸菩薩行,名大事務
    • 云何菩薩靜慮波羅蜜多種性相?謂諸菩薩,
      • 性於法義能審思惟,無多散亂。若見、若聞阿練若處、山巖、林藪、邊際臥具人不狎習離惡眾生,隨順宴 、默。便生是念:是處安樂,出離、遠離。常於出離及遠離所深生愛慕。
      • 性薄煩惱,諸蓋輕微,麤重羸弱。至遠離處,思量自義,心不極為諸惡尋思之所纏擾。
      • 於其怨品,尚能速疾安住慈心,況於親品及中庸品。若見、若聞有苦眾生,為種種苦之所逼惱,起大悲心,於彼眾生隨能 、隨力方便拔濟,令離眾苦。於諸眾生,性自樂施利益安樂。
      • 親屬衰亡、喪失財寶、殺縛禁閉及驅擯等諸苦難中,悉能安忍。
      • 其性聰敏,於法能受、能持、能思;成就念力,於久所作、所說事中,能自記憶,亦令他憶。
      • 如是等類,當知名為菩薩靜慮波羅蜜多種性相。
        • [披尋記]審思慮,及於所緣繫念寂靜,有堪能故。
          • 若見、聞人不狎習離惡眾生遠離處,謂阿練若、山巖、林藪、邊際臥具。此遠離處順修遠離,是名隨順宴 、默謂宴坐,謂於彼心一境性修瑜伽行。
          • 正信捨家,趣於非家,解脫樊籠居家迫迮種種大苦,名出離樂。斷除諸欲惡不善法,證初靜慮離生喜樂,名遠離樂
          • 謂三摩地所行境界,說名自義,是自內心所起相故。
          • 此顯於法聞、思所集成念,能正修習瑜伽作意,是故說言成就念力
    • 云何菩薩慧波羅蜜多種性相?謂諸菩薩成俱生慧,能入一切明處境界。性不頑鈍、性不微昧、性不愚癡。遍於彼彼離放逸處有力思擇。如是等類,當知名為菩薩慧波羅蜜多種性相。
      • [論,卷第43]云何菩薩自性慧?謂能悟入一切所知及已悟入一切所知揀擇諸法,普緣一切五明處轉:一、內明處,二、因明處,三、醫方明處,四、聲明處,五、工業明處。
        • 當知即是菩薩一切慧之自性。
      • [披尋記]宿習資糧所集成慧,名俱生慧
        • 性是利根,名不頑鈍。能證所知障淨,名不微昧。能達諸法無我,名不愚癡
        • 謂生貴家,財寶具足,於諸妙欲耽著受用,名放逸處。思求出離,能見過患,是名有力思擇
    • 應知是名能比菩薩種性麤相決定實義,唯佛世尊究竟現見。

[科]持:種性:如來果位證得因

  • [論]由諸菩薩所有種性,性與如是功德相應,成就賢善諸白淨法。是故能與難得最勝、不可思議、無動無上如來果位為證得因,應正道理,餘不應理。
    • 種性菩薩,乃至未為白法相違四隨煩惱若具、不具之所染汙,性與如是白法相應。若被染汙,如是白法皆不顯現,或於一時生諸惡趣。
    • 菩薩雖生諸惡趣中,由種性力,應知與餘生惡趣者有大差別。
      • 謂彼菩薩久處生死,或時時間生諸惡趣,雖暫生彼,速能解脫;雖在惡趣,而不受於猛利苦受,如餘有情生惡趣者;雖觸微苦,而能發生增上厭離,於生惡趣受苦有情,深起悲心。
      • 如是等事,皆由種性佛大悲因之所熏發,是故當知,種性菩薩雖生惡趣,然與其餘生惡趣者有大差別。
        • [披尋記]謂菩薩種與六波羅蜜多功德相應,本性應爾、自性應爾、法性應爾,此即顯示決定實義。成就身心澄淨諸賢善行,及與施等諸白淨法,此即顯示種性麤相
          • 如來果位,要經三無量劫長時積集資糧,方能證得,是名難得。超過一切聲聞、獨覺,是名最勝
          • 由五種相及二因緣,當知說名不可思議
          • 摧伏一切外道異論,不為外道異論之所摧伏,是名無動。於所知障得清淨故,是名無上
          • 此唯菩薩種性堪能證得,是故說彼為證得因。所餘聲聞、獨覺種性無此堪能,為證得因不應
        • [論,卷第74]
          • 復次,此不可思議說名無二,由五種相應當了知:一、由自性故,二、由處故,三、由住故,四、由一性、異性故,五、由成所作故。
          • 此復二因緣故,當知不可思議。謂離言說義故,及過語言道故,不可思議;又出世間故,無有世間能為譬喻,是故不可思議。

[科]持:種性:種性菩薩白法相違四隨煩惱

  • [論]何等名為種性菩薩白法相違四隨煩惱?
    • 放逸者,由先串習諸煩惱故,性成猛利、長時煩惱,是名第一隨煩惱性。
    • 愚癡者、不善巧者,依附惡友,是名第二隨煩惱性。
    • 又為尊長、夫主、王賊及怨敵等所拘逼者,不得自在,其心迷亂,是名第三隨煩惱性。
    • 資生具有匱乏者,顧戀身命,是名第四隨煩惱性。
      • [披尋記]是名第二隨煩惱性者:此中煩惱,謂諸惡見應知。由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無有施與,廣說乃至我自了知無諸後有。隨彼惡見,起邪解行故。
        • 是名第三隨煩惱性者:此中煩惱,謂即散亂
        • 是名第四隨煩惱性者:此中煩惱,謂即拘礙
      • [論,卷第54]分別色蘊:所行相:問:由幾因緣,意根壞耶?答:...二、由散亂所作。謂由鬼魅嬈亂其心。...
      • [論,卷第08]雜染施設建立:煩惱雜染:煩惱差別
        • 能令眾生樂著種種妙欲塵故,能障證得出世法故,名為拘礙
        • 拘礙者,有五拘礙:一、顧戀其身,二、顧戀諸欲,三、樂相雜住,四、闕隨順教,五、得微少善便生喜足。

[科]持:種性:不能速證無上菩提因緣

  • [論]又諸菩薩雖具種性,由四因緣,不能速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等為四?
    • 謂諸菩薩,先未值遇諸佛菩薩真善知識,為說菩提無顛倒道。如是名為第一因緣。
    • 又諸菩薩,雖遇善友為說正道,而顛倒執,於諸菩薩正所學中顛倒修學。如是名為第二因緣。
    • 又諸菩薩,雖遇善友為說正道,於諸菩薩正所學中無倒修學,而於加行方便慢緩、懈怠、懶惰,不成勇猛、熾然精進。如是名為第三因緣。
    • 又諸菩薩,雖遇善友為說正道,於諸菩薩正所學中無倒修學,亦於加行勇猛精進,然諸善根猶未成熟,菩提資糧未得圓滿,未於長時積習所有菩提分法。如是名為第四因緣。
    • 如是菩薩雖有種性,因緣闕故,不能速證無上菩提。若具因緣,便能速證。
    • 若無種性補特伽羅,雖有一切,一切一切種 ,當知決定不證菩提。
      • [披尋記]此中初一切言,謂即前說四種因緣。次一切言,謂無種性一切有情。後一切言,謂無種性有情生於諸界趣中,有多種類差別可得,名一切種
        • 由是假說無種性補特伽羅,縱具一切因緣,然彼一切有情,於彼彼一切種類,當知決定不證菩提
        • 緣起經說:云何為生?謂彼彼有情,於彼彼有情類諸生、等生,乃至廣說。今此一切一切種,準彼應釋。

[論]本地分中菩薩地初持瑜伽處發心品第二

[科]持:最初發心:五相

  • [論]復次,菩薩最初發心,於諸菩薩所有正願是初正願,普能攝受其餘正願,是故發心初正願為其自性
    • 又諸菩薩起正願心求菩提時,發如是心,說如是言:願我決定當證無上正等菩提,能作有情一切義利,畢竟安處究竟涅槃及以如來廣大智中。
      • 如是發心,定自希求無上菩提,及求能作有情義利,是故發心以定希求為其行相
    • 又諸菩薩緣大菩提,及緣有情一切義利,發心希求,非無所緣,是故發心以大菩提及諸有情一切義利所緣境
    • 又諸菩薩最初發心,能攝一切菩提分法殊勝善根為上首故,是善、極善,是賢、極賢,是妙、極妙,能違一切有情處所三業惡行功德相應。
    • 又諸菩薩最初發心所起正願,於餘一切希求世間、出世間義妙善正願,最為第一,最為無上
    • 如是應知最初發心有五種相:一者、自性,二者、行相,三者、所緣,四者、功德,五者、最勝。
      • [顯揚聖教論,卷第2]此受發心復有二種:一、世俗發心,二、證法性發心。世俗發心者,謂如有一,隨智者前恭敬而住,起增上意 ,發誓願言:
        • 長老憶念,或言:聖者憶念,或言:鄔波拕耶!我如是名,從今日始,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為欲饒益諸有情故。
        • 從今已往,凡我所修布施、持戒、忍辱、正勤、靜慮及慧,一切皆為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 我今與諸菩薩摩訶薩和合出家,願尊證知我是菩薩。第二、第三亦復如是。
      • [論,卷第45]云何菩薩所修正願?當知此願略有五種:一者、發心願,二者、受生願,三者、所行願,四者、正願,五者、大願。
      • [披尋記]此中且說世俗發心。此於菩薩五正願中,依順次數,說名為
      • [披尋記]無上正等菩提者:有三差別。[論,卷第38]菩提品
        • 究竟涅槃及以如來廣大智者:謂斷菩提及智菩提。[論,卷第38]菩提品
        • 能作有情一切義利者:謂諸如來利益安樂無量眾生,哀愍世間,令諸天 、人獲得義利利益安樂,正行最勝故。此中有情,唯說天、人,彼有勢力能了其義修正行故。
        • 增上義是義。能除雜染及證清淨,是名善根。此復有五,謂信、勤、念、定、慧。超餘一切聲聞、獨覺,名為殊勝
        • 性多攝受善法朋侶,身心澄淨,是名為。遠離顰蹙,舒顏平視,含笑先言,常為愛語,是名為。成就尸羅,是名為
          • 如是後後展轉增勝,證得究竟,是名極善、極賢、極妙
          • 如是總顯能違一切有情處所三業惡行功德圓滿,有此發心,即有此功德;有此功德,即能違逆三業惡行令不現行;由是故名功德相應
      • [論,卷第83]復有差別。言第一者,共諸世間善圓滿故。所言尊者,共諸聲聞善圓滿故。所言勝者,共諸獨覺善圓滿故。
        • 所言上者,於煩惱障得清淨故。言無上者,於所知障得清淨故。

[科]持:最初發心:是趣入攝、菩提根本、大悲等流、學所依止

  • [論]又諸菩薩初發心已,即名趣入無上菩提,預在大乘諸菩薩數。此據世俗言說道理,是故發心趣入所攝
    • 又諸菩薩要發心已,方能漸次速證無上正等菩提,非未發心,是故發心能為無上菩提根本
    • 又諸菩薩悲愍一切有苦眾生,為欲濟拔,發菩提心,是故發心是悲等流
    • 又諸菩薩以初發心為所依止、為建立故,普於一切菩提分法及作一切有情義利菩薩學中皆能修學,是故發心是諸菩薩學所依止
    • 如是應知最初發心是趣入攝、菩提根本、大悲等流、學所依止。
      • [披尋記]謂初發心,即名趣入;墮在大乘名數,然非真實諸菩薩攝。如發心時,起增上意,發誓願言:...。由是宣說此據世俗言說道理
        • 此約勝義,說諸三界有情皆有生死可得,是名有苦,為諸行苦所隨逐故。
        • 如說大種,於所造色為五種因,謂生、依、立、持、養。云何依因?謂由造色生已,不離大種處而轉故。云何立因?謂由大種損益,彼同安危故。
          • 今初發心,望菩薩學為所依止為建立,義亦如是。謂菩薩學不離發心而修學故,名所依止。及由發心捨與不捨,菩薩學損減、增上,名為建立

[科]持:最初發心:永出、不永出

  • [論]又諸菩薩最初發心略有二種:一者、永出,二、不永出。
    • 永出者,謂發心已畢竟隨轉,無復退還。
    • 不永出者,謂發心已不極隨轉,而復退還。此發心退復有二種:一者、究竟,二、不究竟。
      • 究竟退者,謂一退已,不能復發求菩提心。
      • 不究竟者,謂退已後,數數更發求菩提心。
        • [披尋記]謂此發心不墮世間,求出世間,故名為。自發心已,究竟不捨,名為永出。與此相違,名不永出
          • 謂所發心最初剎那,名之為。相續剎那無變異故,名為隨轉。若發心已,還復棄捨,名為退還,退墮法故。
          • 謂有聲聞、獨覺決定種性者,雖復發心求大菩提,然定不能當證大果,終當棄捨大菩提心,還於自乘而般涅槃。如是種類,名究竟退
          • 退已數數更求發菩提心者:謂唯大乘種性補特伽羅,由種性力,若遇勝緣,雖發心退,然能數數更發心故。

[科]持:最初發心:四緣、四因、四力

  • [論]當知菩薩最初發心,由四種緣、四因、四力。
    • [論,卷第05]界施設建立:因、緣、果建立:由建立:復次,順益義是義,建立義是義,成辦義是果義。
    • [披尋記]即於如是諸因緣中,若令發心堅固不動,有勝堪能,不可屈伏,即此因緣轉名為

[科]持:最初發心:四緣

  • [論]云何四緣?謂善男子或善女人,若見諸佛及諸菩薩,有不思議甚奇 、希有神變威力,或從可信聞如是事。
    • 既見、聞已,便作是念:無上菩提具大威德,令安住者及修行者,成就如是所見 、所聞不可思議神變威力。
      • 由此見、聞增上力故,於大菩提深生信解,因斯發起大菩提心。是名第一初發心緣。
    • 或有一類,雖不見、聞如前所說神變威力,而聞宣說依於無上正等菩提微妙正法菩薩藏教,聞已深信;
      • 由聞正法及與深信增上力故,於如來智深生信解,為得如來微妙智故,發菩提心。是名第二初發心緣。
    • 或有一類,雖不聽聞如上正法,而見一切菩薩藏法將欲滅沒。見是事已,便作是念:菩薩藏法久住於世,能滅無量眾生大苦,我應住持菩薩藏法,發菩提心,為滅無量眾生大苦。
      • 由為護持菩薩藏法增上力故,於如來智深生信解,為得如來微妙智故,發菩提心。是名第三初發心緣。
    • 或有一類,雖不觀見正法欲滅,而於末劫、末世、末時,見諸濁惡眾生身心,十隨煩惱之所惱亂。
      • 謂多愚癡、多無慚愧、多諸慳嫉、多諸憂苦、多諸麤重、多諸煩惱、多諸惡行、多諸放逸、多諸懈怠、多諸不信。
      • 見是事已,便作是念:大濁惡世,於今正起諸隨煩惱所惱亂時,能發下劣聲聞、獨覺菩提心者,尚難可得,況於無上正等菩提能發心者。
        • 我當應發大菩提心,令此惡世無量有情,隨學於我起菩提願。
      • 由見末劫難得發心增上力故,於大菩提深生信解,因斯發起大菩提心。是名第四初發心緣。
        • [論,卷第37]諸佛菩薩略有三種神變威力:一者、神境神變所攝,二者、記說神變所攝,三者、教誡神變所攝。
        • [披尋記]如是神變由成所作,名不思議
        • [論,卷第74]云何成所作故不可思議?謂如是如是如來,同界、同智、勢力、勇猛,住無漏界,依此轉依,能作一切有情義利,如是不可思議
        • [披尋記]依定自在,隨其所欲一切事成,勝於其餘、勝諸世間同意所許,故名甚奇 、希有
          • 此說諸佛得定自在。心調柔故,名安住者。善修心故,名修行者
          • 謂於十二分教中方廣一分,唯菩薩藏。即於是中,宣說一切諸菩薩道,為令修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十力、無畏、無障智等一切功德,是名無上菩提微妙正法
          • 謂十二分教方廣一分,及所餘分菩薩藏攝者,是名一切菩薩藏法。若諸有情世間由見濁故,有情多分造立眾多像似正法,虛妄推求邪法、邪義,故說正法將欲滅沒
        • [論,卷第38]云何菩薩具多勝解?謂諸菩薩於其八種勝解依處,具足成就淨信為先決定喜樂。
        • [披尋記]謂如能斷金剛般若經說:若胎生、若卵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如是一切,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 此說菩薩要依菩薩藏法,得微妙智,方能成辦如是不思議事,是故說言能滅無量眾生大苦
          • 謂於爾時正法欲隱,是名末時。於是時中,為顯諸行生滅三世差別,是名末世。若復為顯彼時久遠,假設譬喻計算數量差別,是名末劫
            • 當知此中,是總稱,是其位,是其數,如是差別。
        • [論,卷第44]又諸菩薩,如實了知有情世間,有諸穢濁,濁世增時;無諸穢濁,濁世減時。謂依五濁:一者、壽濁,二者、有情濁,三者、煩惱濁,四者、見濁,五者、劫濁。
        • [披尋記]於爾所時,一切有情多造惡業,多受惡果,故名為
          • 十隨煩惱之所惱亂者:謂諸眾生身心為隨煩惱之所惱亂有其十相,非謂十種隨煩惱也。又復隨煩惱名,通說一切本、隨煩惱。
        •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4]隨煩惱者,謂所有諸煩惱皆是隨煩惱。
        • [論,卷第08]雜染施設建立:煩惱雜染:煩惱差別:煩惱差別者,多種差別應知。倒染心故,名隨煩惱
        • [披尋記]癡不善根愚所知事,故名愚癡。於所作罪,望己不羞,望他不恥,名無慚愧。於資生具深懷鄙吝,故名為。心懷染汙,不喜他榮,故名為
          • 由可愛事若變壞時,內懷冤結,故名為。因此拊膺,故名為。身心剛彊,不安隱性、無堪能性,故名麤重。此有十八品類差別,如決擇分說。[論,卷第59]
          • 能令身心不寂靜轉,故名煩惱。由非法行、不平等行現在前故,故名惡行。不修諸善,不護諸惡,故名放逸。耽著睡眠,偃臥為樂,晝夜唐捐,捨眾善品,故名懈怠
          • 於佛、法、僧心不清淨,於四聖諦生不順解,故名不信

[科]持:最初發心:四因

  • [論]云何四因?謂諸菩薩種性具足,是名第一初發心因。
    • 又諸菩薩賴佛菩薩善友攝受,是名第二初發心因。
    • 又諸菩薩於諸眾生多起悲心,是名第三初發心因。
    • 又諸菩薩於極長時種種猛利、無間無闕生死大苦 、難行苦行無有怯畏,是名第四初發心因。
  • [論]若諸菩薩六處殊勝,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當知是名種性具足
    • 四種相,當知菩薩善友具足
      • 謂諸菩薩所遇善友,性不愚鈍,聰明黠慧,不墮惡見,是名第一善友具足。
      • 又諸菩薩所遇善友,終不教人行於放逸,亦不授與諸放逸具,是名第二善友具足。
      • 又諸菩薩所遇善友,終不教人行於惡行,亦不授與諸惡行具,是名第三善友具足。
      • 又諸菩薩所遇善友,終不勸捨增上信、欲、受學、精進、方便功德,而復勸修下劣信、欲、受學、精進、方便功德。
        • 所謂終不勸捨大乘,勸修二乘;勸捨修慧,勸修思慧;勸捨思慧,勸修聞慧;勸捨聞慧,勸修福業;勸捨尸羅,勸修惠施。
        • 終不勸捨如是等類增上功德,而復勸修如是等類下劣功德,是名第四善友具足。
          • [披尋記]不愚諸法,性是利根,名不愚鈍。由與俱生、引發二慧相應,名為聰明。了知諸法自相及分別體,是名黠慧
            • 於實無事,不如一類起增益執;於實有事,不如一類起損減執;是名不墮惡見
            • 謂如諸受欲者,樂受諸欲而無喜足,名行放逸。精妙飲食及餘資身眾具,名放逸具
            • 墮惡趣行,名為惡行。毒、火、刀、酒等物,名惡行具
          • [論,卷第28]瑜伽云何瑜伽?謂四瑜伽。何等為四?一、信二、欲三、精進四、方便。
          • [披尋記]受學,謂於一切所應學處。望義差別,或說增上,或說下劣,隨應當知。
    • 四因緣,當知菩薩於諸眾生多起悲心
      • 謂諸菩薩,雖有十方無量無邊無苦世界,而生有苦諸世界中。於中恆有眾苦可得,非無眾苦。
        • 或時見他隨遭一苦觸對逼切,或時見自隨遭一苦觸對逼切,或見自 、他隨遭一苦觸對逼切,或見二種俱遭長時種種猛利無間大苦觸對逼切
        • 然此菩薩依自種性,性自仁賢依四境處,雖不串習,而能發起下 、中、上悲,無有斷絕
          • [論,卷第61]決擇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五取蘊苦。
          • [披尋記]此說菩薩於諸有苦眾生,多分能起拔苦增上意樂故。
            • 謂有八苦,名為眾苦
            • 隨遭一苦者:謂於八苦中除生死苦、五取蘊苦,所餘隨一故。
            • 見自及他,名見二種。於八苦中,生、死二苦,名為大苦。五取蘊苦,亦名大苦,諸苦器故,行苦性故。
              • 如是大苦,無始流轉,故名長時。遍五趣有,故名種種。馳趣無礙,故名猛利。流轉相續,故名無間
            • 不以刀、杖、手 、塊等事惱害有情,於諸眾生性常慈愛,是名為。遠離顰蹙等,是名為
            • 依四境處者:謂如前說,見他、見自、或見自他、或見二種所遭苦事,能為所緣,生起悲心,故名境處
    • 四因緣,當知菩薩於諸眾生先起悲心,於極長時種種猛利無間無闕生死大苦 、難行苦行尚無怯畏,何況小苦
      • 謂諸菩薩性自勇健,堪忍有力,當知是名第一因緣。
      • 又諸菩薩性自聰敏,能正思惟,具思擇力,當知是名第二因緣。
      • 又諸菩薩能於無上正等菩提成就上品清淨信解,當知是名第三因緣。
      • 又諸菩薩於諸眾生成就上品深心悲愍,當知是名第四因緣。
        • [披尋記]此中無闕,謂諸菩薩依受生願,往生隨順饒益有情諸善趣中,下從欲界人中,上至色究竟天遍受生故。
          • 難行苦行者:謂諸菩薩波羅蜜多及四攝事,各有三種難行之相,是名難行,如下廣釋。 又諸菩薩為求菩提,心能忍受一切事
        • [論,卷第42]云何名為一切事苦?當知此苦略有八種:
          • 一、依止處苦,二、世法處苦,三、威儀處苦,四、攝法處苦,五、乞行處苦,六、勤劬 處苦,七、利他處苦,八、所作處苦。
        • [披尋記]於難行事勇決樂為,不生懈怠,是名勇健。眾苦現前,思擇忍受,是名堪忍。心無怯弱,亦無畏憚,故名有力
          • 成俱生慧,名性聰敏。能入一切明處境界,是名能正思惟。遍於彼彼離放逸處有力思擇,是名具思擇力
        • [論,卷第38]六者、於應得義勝解依處,具足成就淨信為先決定喜樂。謂於無上正等菩提所應得義,我有堪任定當能得具多勝解
        • [披尋記]於諸眾生成就上品深心悲愍者:謂若見 、聞有苦眾生,為種種苦之所逼惱,起大悲心,於彼眾生隨能、隨力方便拔濟,令離眾苦故。

[科]持:最初發心:四力

  • [論]云何四力?一者、自力,二者、他力,三者、因力,四者、加行力。
    • 謂諸菩薩由自功力,能於無上正等菩提深生愛樂,是名第一初發心力。
    • 又諸菩薩由他功力,能於無上正等菩提深生愛樂,是名第二初發心力。
    • 又諸菩薩宿習大乘相應善法,今暫得見諸佛菩薩,或暫得聞稱揚讚美,即能速疾發菩提心,況覩神力、聞其正法,是名第三初發心力。
    • 又諸菩薩於現法中,親近善士,聽聞正法,諦思惟等,長時修習種種善法,由此加行發菩提心,是名第四初發心力。
      • [披尋記]四緣中除第一、二,及四因中除其第二,所餘緣因皆自力攝;即彼所除是他力攝。夙習相應,是名因力。現法修習,是加行力
        • 善士即善友之異名。云何善友?云何親近?如供養親近無量品釋。[論,卷第44]
        • 聽聞正法,諦思惟等,如力種性品釋。[論,卷第38]
        • 此中言,等取於法正修應知。
        • 長時修習種種善法者:謂由身、語、意積集諸善,有多差別,故名種種。如戒品釋。[論,卷第40]
    • 若諸菩薩依上總別四緣、四因,
      • 或由自力、或由因力、或總二力而發心者,當知此心堅固無動。
      • 或由他力、或加行力、或總二力而發心者,當知此心不堅不固,亦非無動。
        • [披尋記]謂發心時,四緣、四因,總略宣說,唯有爾所,是名為。差別宣說,隨一所顯,是名為
          • 謂堅牢,不可摧伏故。謂深固,不可傾拔故。言無動者,定趣大菩提故。

[科]持:最初發心:退心四因

  • [論]四因緣能令菩薩退菩提心何等為四?一、種姓不具;二、惡友所攝;三、於諸眾生悲心微薄;四、於極長時種種猛利無間無闕生死大苦 、難行苦行,其心極生怯畏驚怖。
    • 如是四種心退因緣,與上發心四因相違,廣辯其相,如前應知。

[科]持:最初發心:堅固不退相

  • [論]最初發心堅固菩薩,略有不共世間甚希奇何等為二?
    • 一者、攝諸眾生皆為眷屬,
    • 二者、攝眷屬過所不能染。攝眷屬過有其二種。謂於眷屬饒益損減、染汙違順。如是二事,菩薩皆無。
      • [披尋記]謂諸菩薩甚希奇法,不與一切餘有情共,是名不共世間
      • [論,卷第48]云何菩薩於諸有情頓普攝受?謂諸菩薩初發心時,攝受一切諸有情界皆為眷屬
        • 作是思惟:我當於彼隨能、隨力,作一切種利益安樂饒益之事。隨所思惟,皆如是作。是名菩薩於諸有情頓普攝受。
      • [披尋記]由諸菩薩得清淨忍,於諸眾生恆常現前欲作饒益先 、後無異,非一益已損而不益。他則不爾,雖於眷屬或時饒益,或復損減,是名第一攝眷屬過
        • 又若菩薩如法御眾,方便饒益,以無染心先與依止,以憐愍心現作饒益,不於徒眾或順、或違起染汙心,或益 、不益。
          • 他則不爾,非於一切眷屬起利益俱平等之心,故於一切違 、順非不令有染汙,是名第二攝眷屬過
  • [論]最初發心堅固菩薩,於諸眾生發起善 、勝意樂:一者、利益意樂,二者、安樂意樂。
    • 利益意樂者,謂欲從彼諸不善處,拔濟眾生,安置善處。
    • 安樂意樂者,謂於貧匱無依 、無怙諸眾生所,離染汙心,欲與種種饒益樂具。
      • [論,卷第47]云何菩薩增上意樂?嗢柁南曰:智者於有情,有七相憐愍,十五勝意樂,作十事應知。
        • 謂諸菩薩,於諸有情深心發起七相憐愍。以諸菩薩具憐愍故,名善意樂極善意樂
      • [披尋記]今於此中唯說二種,略攝彼相應知。
        • 利益安樂有多種類,如自、他利品釋。
        • 此中安置善處,唯說利益種類無有罪相。及於貧匱無依 、無怙,唯說安樂種類苦對治樂。言貧匱者,謂無資具。言無依者,謂無眷屬。言無怙者,謂無救護。
          • 菩薩於此有苦諸眾生所,能正施與資身眾具而作饒益,令息眾苦,是名樂具
  • [論]最初發心堅固菩薩,有二加行:一、意樂加行,二、正行加行。
    • 意樂加行者,謂即利益安樂意樂日夜增長。
    • 正行加行者,謂於日夜能自成熟佛法加行,及於眾生隨能 、隨力,依前所說意樂加行,起與利益安樂加行。
      • [披尋記]謂於六波羅蜜多,於福德、智慧資糧,於一切菩提分法,精勤修學,是名加行
        • 此加行滿,無間能證煩惱障斷、所知障斷,是名成熟。此有三喻,如成熟品說。[論,卷第37]
  • [論]最初發心堅固菩薩,有二增長大善法門:一者、自利加行,能證無上正等菩提;二者、利他加行,能脫一切有情眾苦。
    • 如二增長大善法門,如是大善法聚無量大善法藏,當知亦爾。
      • [披尋記]謂於無上菩提所攝一切善法,名大善法。由自、他利二種加行,能令善法增長廣大,故名為。由令趣入,是門義故。
        • 積聚資糧義,是此義。攝受所學義,是此義。
  • [論]最初發心堅固菩薩,由初發心求菩提故,所攝善法,比餘一切所攝善法,有:一者、因勝,二者、果勝
    • 謂諸菩薩所攝善法,皆是無上正等菩提能證因故,所證無上正等菩提是此果故,比餘一切聲聞、獨覺所攝善法尚為殊勝,何況比餘一切有情所攝善法。
    • 是故菩薩所攝善法,比餘一切所攝善法,因、果俱勝。
      • [披尋記]善法即,由能證故。善法圓滿,轉名為,是所證故。當知因 、果,唯假施設,由此宣說有二種勝。
  • [論]最初發心堅固菩薩,略有發心勝利:一者、初發菩提心已,即是眾生尊重福田,一切眾生皆應供養;亦作一切眾生父母。二者、初發菩提心已,即能攝受無惱害福。
    • 由此菩薩成就如是無惱害福,得倍輪王護所守護;由得如是護所護故,若寢、若寤、若迷悶等,一切魍魎、藥叉、宅神、人非人等不能嬈害。
      • 又此菩薩轉受餘生,由如是福所攝持故,少病、無病,不為長時重病所觸。
      • 於諸眾生所作義利,能以身、語勇猛而作。常為眾生宣說正法,身無極倦,念無忘失,心無勞損。
      • 菩薩本性住種性時,一切麤重性自微薄;既發心已,所有麤重轉復輕微。謂身麤重及心麤重。
      • 若餘眾生為欲息滅疾、疫、災橫,所用無驗呪句、明句,菩薩用之尚令有驗,何況驗者。
      • 成就增上柔和忍辱,能忍他惱,不惱於他;見他相惱,深生悲愍 。忿、嫉、諂等諸隨煩惱,皆能摧伏,令勢微薄;或暫現行,速能除遣。
      • 隨所居止國土城邑,於中所有恐怖、鬥諍、饑饉過失,非人所作疾疫 、災橫,未起不起,設起尋滅。
      • 又此最初發心菩薩,或於一時生極惡趣那落迦中,多分於此那落迦趣速得解脫。受小苦受,生大厭離;於彼受苦諸眾生等,起大悲心。
      • 如是一切皆因攝受無惱害福。最初發心堅固菩薩,由能攝受無惱害福,便得領受如是等類眾多勝利。
        • [披尋記]即是眾生尊重福田者:謂諸眾生於此菩薩宜應尊重,生最勝福故。
          • 由彼菩薩於諸有情深心發起一子愛俱平等之心,依此義說亦作一切眾生父母
          • 由於輪王生於人中,福德最勝,由如是福所攝持故,得輪王護所守護。如是守護唯輪王有,名輪王護
            • 菩薩發心,世所珍敬,為諸天 、人尊重讚歎,故能成就無惱害福。倍勝輪王所得守護,是故說言倍輪王護
          • 少病、無病,不為長時重病所觸者:此說發心菩薩,法爾感得大力具足,有大堪能故。
        • [論,卷第64]云何麤重相?謂若略說,無所堪能不調柔相,是麤重相。
          • 此無堪能不調柔相,復有五相:一、沈重相,二、剛彊相,三、障礙相,四、怯劣相,五、不自在轉無堪能相。
        • [披尋記]此中麤重,謂彼種子。身無堪任不調柔性,名身麤重;心無堪任不調柔性,名心麤重
          • 謂餘眾生所用除災章句,有此二別。簡非菩薩,名餘眾生。持誦諸呪,是呪句攝。持吠陀論,是明句攝。發心菩薩用此章句,悉令神驗,無不驗者。
        • [論,卷第45]云何菩薩呪陀羅尼?謂諸菩薩獲得如是等持自在,由此自在加被能除有情災患諸呪章句,令彼章句悉皆神驗,第一神驗,無所唐捐,能除非一種種災患。
        • [披尋記]由此應知,諸呪章句唯是世間工巧明攝,是故此中說餘眾生
          • 成就六種可愛樂法,易可共住,性不惱他,常令歡喜,是名柔和。遍於怨、親、等諸有情所,堪忍怨害,是名忍辱
          • 此約煩惱品類,名隨煩惱忿、嫉是瞋品類。是邪見品類。者,等取覆、惱、憍、害,隨其所應品類應知。約彼種子,說能摧伏。約彼現行,說能除遣
            • 由諸菩薩成就柔和,性不惱他,能正對治忿、嫉、覆、惱等隨煩惱。
            • 又由成就忍辱,能忍他惱;依思擇力,能正對治諂隨煩惱;由生悲愍,能正對治害隨煩惱;依此故說能伏、能遣
        • [論,卷第45]若瞋恚纏,能令面貌慘裂奮發,說名為忿。隱藏眾惡,故名為。心懷染汙,不喜他榮,故名為。心不正直、不明、不顯,解行邪曲,故名為
        • [顯揚聖教論,卷第1]者,謂逼惱有情,無悲、無愍、無哀、無憐、無惻 為體。能障不害為業,乃至增長害為業。如經說:諸有害者必損惱他。
        • [論,卷第09]雜染施設建立:業雜染:業門:與他增上果者,謂亦由受現法果業。
          • 猶如如來所住國邑,必無疾、疫、災橫等起。佛神力故,無量眾生無疾、無疫、無有災橫,得安樂住。
        • [披尋記]生極惡趣乃至起大悲心者:此所說相,種性位中,未為諸隨煩惱所染汙時,尚得相應,何況發心。

[論]本地分中菩薩地初持瑜伽處自、他利品第三之一

[科]持:菩薩行

  • [論]如是菩薩既發心已,云何修行諸菩薩行?略說菩薩若所學處、若如是學、若能修學。如是一切總攝為一,名菩薩行。
    • [披尋記]所應學處,名所學處。如是應學,名如是學。精勤修學,名能修學。下自文中正廣宣說,如次應知。

[科]持:菩薩行:菩薩學處

  • [論]是諸菩薩於何處學?謂七處學。云何七處?嗢柁南曰:自他利、實義,威力、熟有情,成熟自佛法,第七菩提處。
    • 一、自利處,二、利他處,三、真實義處,四、威力處,五、成熟有情處,六、成熟自佛法處,七、無上正等菩提處。

[科]持:菩薩行:菩薩學處:自利、利他處

  • [論]云何自利、利他處?謂自利、利他略有十種:
    • 一、純自利、利他,二、共自利、利他,三、利益種類自利、利他,四、安樂種類自利、利他,五、因攝自利、利他,
    • 六、果攝自利、利他,七、此世自利、利他,八、他世自利、利他,九、畢竟自利、利他,十、不畢竟自利、利他。

[科]持:菩薩行:菩薩學處:自利、利他處 :純共自利、利他

  • [論]云何菩薩純共自利、利他?謂諸菩薩,於純自利、利他應知、應斷,違越、不順菩薩儀故;於其所餘應勤修學,不越、隨順菩薩儀故。
    • 此中菩薩於純自利應知、應斷者,
      • 謂為己樂,求財受用;
      • 或為吝法,於佛菩薩所說教法追訪受持;
      • 或為生天受天快樂,受持禁戒,發勤精進修習定慧;
      • 或求世間有染果報,為世財食,恭敬供養諸佛制多;
      • 或貪利養,為利養故,自說種種無有義利不實功德,誑惑於他,招集利養 ;
      • 或欲貪他作己僮僕,為驅使故,非法攝眾,不如正法:
        • 矯設方便拔濟有情,令於他所免為僮僕,還自攝受為己僮僕;
        • 拔濟有情令脫繫縛,還自拘執成己事業;
        • 拔濟有情,令於他所解脫種種治罰怖畏,還自懾伏令懼於己。
      • 若諸菩薩耽著諸定現法樂住,棄捨思惟利眾生事。當知此等名純自利。
      • 菩薩於是純自利行應知、應斷。
        • [披尋記]菩薩所受三種淨戒,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如是一切,名菩薩儀。障礙不行,是名違越。顛倒而取,是名不順
          • 耽著諸定現法樂住等者:謂不攝受下地白法,由悲願力還生欲界故。
        • [常柏講記]制多:塔。
    • 若諸菩薩
      • 或悲為首,或為迴向無上菩提,及為生天,於一切時修施、忍等,當知是名自利共他
      • 又除如前所說諸相,其餘一切與彼相違所有自利諸菩薩行,當知皆名自利共他
      • 菩薩於此應勤修學
        • [披尋記]及為生天者:為化彼天而受生故。此有多別,如住品說。
    • 此中菩薩於純利他應知、應斷者,謂以邪見修行施等以無因見及無果見,毀犯尸羅,遠離正行,為他說法
      • 若諸菩薩於諸靜慮善巧迴轉,已超下地,而更攝受下地白法。謂彼已能安住靜慮,由悲願力捨諸靜慮,隨其所樂還生欲界。
      • 又諸菩薩已得自在,於十方界種種變化,作諸眾生種種義利。
      • 又諸牟尼自事已辦,依止如來力、無畏等所有一切不共佛法,遍於十方無量眾生,能作無量大利益事。
      • 當知此等名純利他。
      • 如是所說純利他行,菩薩於前所說二種應知、應斷;於餘所說純利他行,多應修學。
      • 又除如前所說諸相,其餘一切與彼相違所有利他諸菩薩行,當知皆名利他共自
      • 菩薩於此應勤修學
        • [披尋記]於施、戒、修諸福業事執為最勝,心為邪見之所覆蔽,此不自利,唯說施等純利他
          • 謂若毀犯尸羅,遠離正行,此不自利。為他說法,名純利他。聞所成地說:自不住律儀,而能為他宣說正法,即此類是。

[科]持:菩薩行:菩薩學處:自利、利他處 :利益種類自利、利他

  • [論]云何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他?略說應知有五種相:一、無罪相,二、攝受相,三、此世相,四、他世相,五、寂滅相。
    • 若諸菩薩所有自能若少若多攝受善法、增長善法;或復令他若少若多攝受善法增長善法,勸勉 、調伏、安置、建立;是名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他無有罪相
    • 若諸菩薩能引所有若自若他無染汙、或眾具、或住定,是名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他能攝受相
    • 若諸菩薩自利、利他,或有此世能為利益,非於他世;或有他世能為利益,非於此世;或有此世及於他世俱為利益;或有此世及於他世俱非利益。
      • 如是四種自利、利他,於四法受,隨其次第,如應當知。云何名為四種法受?
      • 或有法受,現在受樂,於當來世受苦異熟;或有法受,現在受苦,於當來世受樂異熟;或有法受,現在受樂,於當來世受樂異熟;或有法受,現在受苦,於當來世受苦異熟。
      • 此四廣辯,如經應知。是名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他此、他世相
    • 若諸菩薩所有涅槃,及得涅槃世、出世間涅槃分法,是名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他寂滅略相。當知此相望餘一切,無上最勝
      • [論,卷第43]云何菩薩一切門利行?當知此行略有四種。謂諸菩薩,
        • 不信有情,於信圓滿殷勤勸導,乃至建立;
        • 犯戒有情,於戒圓滿殷勤勸導,乃至建立;
        • 惡慧有情,於慧圓滿殷勤勸導,乃至建立;
        • 慳吝有情,於捨圓滿殷勤勸導,乃至建立。
      • [披尋記]勸導讚勵,是名勸勉。訶責治罰,是名調伏。令出不善,安置善處,是名安置。令種善根,是名建立
        • 於四法受,隨其次第,如應當知者:自利、利他及與法受四句分別,說有四種,前後配屬,如文易知,由是說言隨其次第
          • 然非菩薩具此一切,是故說言如應當知。由諸菩薩自利、利他,不應說有第四句故。

[科]持:菩薩行:菩薩學處:自利、利他處 :安樂種類自利、利他

  • [論]云何菩薩安樂種類自利、利他?略說應知五樂所攝。何等五樂?一者、因樂,二者、受樂,三者、苦對治樂,四者、受斷樂,五者、無惱害樂。
    • 因樂者,謂二樂品諸根境界,若此為因順樂受觸,若諸所有現法當來可愛果業,如是一切總攝為一,名為因樂。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 [披尋記]人、天二趣諸根境界,樂異熟攝,名二樂品。順樂受觸,依二樂品諸根境界而生,名此為因。又若有業能感現法當來可愛異熟,是名現法當來可愛果業
    • 受樂者,謂待苦息,由前所說因樂所攝三因緣故,有能攝益身、心受生,名為受樂。略說此樂復有二種:一者、有漏,二者、無漏。
      • 無漏樂者,學、無學樂。
      • 有漏樂者,欲、色、無色三界繫樂。
        • 又此一切三界繫樂,隨其所應六處別故,有其六種。謂眼觸所生,乃至意觸所生。
        • 如是六種復攝為二:一者、身樂,二者、心樂。五識相應,名為身樂;意識相應,名為心樂
          • [披尋記]即前所說諸根境界順樂受觸可愛果業,名三因緣
    • 苦對治樂者,謂因寒、熱、饑、渴等事,生起非一眾多品類種種苦受,由能對治息除寒、熱、饑、渴等苦,即於如是苦息滅時,生起樂覺,是則名為苦對治樂。
      • [論,卷第33]食能對治諸饑、渴苦;衣能對治諸寒、熱苦,及能覆蔽可慚羞處;臥具能治諸勞、睡苦,及能對治經行、住苦;病緣醫藥能治病苦。
    • 滅想受定,名受斷樂
    • 無惱害樂,應知略說復有四種:一、出離樂,二、遠離樂,三、寂靜樂,四、三菩提樂。
      • 正信捨家,趣於非家,解脫樊籠居家迫迮種種大苦,名出離樂
      • 斷除諸欲惡不善法,證初靜慮離生喜樂,名遠離樂
      • 第二靜慮已上諸定,尋伺止息,名寂靜樂
      • 一切煩惱畢竟離繫,於所知事如實等覺,此樂名為三菩提樂
        • [披尋記]謂若居家,攝受妻子、眷屬、財穀、珍寶,名種種苦。由是不能勤修正行,出離生死,名為大苦
          • 聲聞、獨覺及大菩提,名三菩提應知。
    • 此中因樂,是樂因故,說名為樂,非自性故。
    • 此中受樂,樂自性故,說名為樂,非樂因故。
    • 苦對治樂,息眾苦故、遣眾苦故,說名為樂,非樂因故、非自性故。
    • 受斷樂,非樂因故、非自性故,亦非息、遣種種苦故,說名為樂。然依勝義,諸所有受皆悉是苦,住滅定時,此勝義苦暫時寂靜,故名為樂。
    • 無惱害樂所攝最後三菩提樂,由當來世此勝義苦永寂滅故,於現法中附在所依諸煩惱品一切麤重永寂滅故,說名為樂。
      • 諸餘所有無惱害樂,於最後樂能隨順故,是彼分故,能引彼故,當知亦名無惱害樂。
        • [披尋記]依無餘依及有餘依說二寂滅,如文次第配釋應知。
          • 於最後樂能隨順故等者:如次配釋前三種樂應知。

[科]持:菩薩行:菩薩學處:自利、利他處:利益安樂種類自利、利他

  • [論]此中菩薩念與眾生有利益品所有安樂,終不念與無利益品所有安樂
    • 菩薩於此無利益品所有安樂,以無倒慧如實了知;勸諸眾生令悉捨離,隨力所能方便削奪。
    • 若苦所隨有利益事,眾生於此雖無樂欲,菩薩依止善權方便,設兼憂苦,應授與之。若樂所隨無利益事,眾生於此雖有樂欲,菩薩依止善權方便,設兼喜樂,應削奪之。
    • 何以故?當知如是善權方便,與兼憂苦有利益事,奪兼喜樂無利益事,令彼眾生決定於後得安樂故
    • 是故菩薩於諸眾生若樂利益,當知義意即樂安樂;於諸眾生若與利益,當知義意即與安樂。所以者何?利益如因,安樂如果。是故當知,於諸眾生若與利益,必與安樂。
    • 當知所有現法當來可愛果業所攝因樂、苦對治樂,及受斷樂、無惱害樂,菩薩於此不應思量,於諸眾生一向授與,以能饒益及無罪故。
    • 於彼受樂及根塵觸所攝因樂若能生染,若性是染,有罪無益,非所宜者,於諸眾生不應授與若不生染,若性非染,無罪有益,是所宜者,於諸眾生即應授與
    • 菩薩於此隨自力、能,亦應如是修行受學。當知是名菩薩利益安樂種類自利、利他。除此無有若過、若增。
      • [論,卷第41]
        • 又如菩薩,見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惡,於諸有情無有慈愍,專行逼惱。
          • 菩薩見已,起憐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力所能,若廢、若黜增上等位。
          • 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 又如菩薩,見劫盜賊奪他財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執為己有,縱情受用。
          • 菩薩見已,起憐愍心,於彼有情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力所能,逼而奪取,勿令受用如是財故,當受長夜無義無利。
          • 由此因緣,所奪財寶,若僧伽物,還復僧伽;窣堵波物,還窣堵波;若有情物,還復有情。
      • [披尋記]隨力所能方便削奪者:如是等類,其義應知。
      • [論,卷第41]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應以種種辛楚加行、猛利加行而得義利,護其憂惱而不現行,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 [披尋記]設兼憂苦應授與之者:翻彼應知此所說義。
      • [論,卷第43]云何菩薩同事?謂諸菩薩,若於是義、於是善根勸他受學,即於此義、於此善根或等或增自現受學。如是菩薩與他事同,故名同事。
      • [披尋記]亦應如是修行受學者:其義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