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updated: Aug. 8, 2024


瑜伽師地論卷第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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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本地分中菩薩地:

[科]持:菩薩行:菩薩六波羅蜜多:菩薩戒波羅蜜多:菩薩一切戒:四十三輕戒:

  • [論]如是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有違犯無違犯是染非染、軟中上品,應當了知。
    • [披尋記]約諸事相,說有違犯及無違犯。約犯因緣,說染非染。約染差別,說軟等品。下自當說,名當了知。

[科]持:菩薩行:菩薩六波羅蜜多:菩薩戒波羅蜜多:菩薩一切戒:四十三輕戒:障布施度: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日日中,
    • 於如來、或為如來造制多所;
    • 於正法、或為正法造經卷所,謂諸菩薩素怛纜藏、摩怛理迦;
    • 於僧伽,謂十方界已入大地諸菩薩眾。
    • 不以其或少、或多諸供養具而為供養
      • 下至以身一拜禮敬,
      • 下至以語一四句頌讚佛、法、僧真實功德,
      • 下至以心一清淨信隨念三寶真實功德。
    • 空度日夜是名有犯,有所違越
      • 若不恭敬、懶惰懈怠而違犯者,是染違犯
      • 若誤失念而違犯者,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謂心狂亂;
      • 若已證入淨意樂地,常無違犯。由得清淨意樂菩薩,譬如已得證淨苾芻,恆時法爾於佛 、法、僧以勝供具承事供養。
        • [釋]不供三寶戒(1)。
        • [披尋記]
          • 謂為如來所造一切若窣堵波、若龕、若臺,是名制多
          • 此中言,且依世俗相續道理。謂一處為依止,於一境界事,有爾所身 、語、意業轉及隨轉;總爾所時名為一故。
            • 攝決擇分說:
              • 如世尊言:若有眾生於如來所,但發一心及一言說:善逝大師!善逝大師!
              • 如是發心,我尚說彼於諸善法多有所作,何況身 、語如其心量隨順奉行,乃至廣說。
              • 又依世俗相續道理,名發一語及發身業。[論,卷第55]
            • 顯揚頌云:善逝善說妙三身,無畏無流證教法,上乘真實牟尼子,我今至誠先讚禮。[顯揚聖教論,卷第01]
              • 於此頌中,初句讚佛,次句讚法,三句讚僧,是名讚佛 、法、僧真實功德
              • 若以淨信勝解俱心,隨念如來是正等覺者,乃至廣說,是名隨念三寶真實功德
          • 有犯,謂於淨戒。違越,謂於學處。下皆準知。
            • 此中為顯所化有情受歸依已,應時時間於三寶所勤修供養。成就此者,乃名歸依。如決擇分說。[論,卷第64]
            • 若於三寶不供養者,是自敗壞歸依正行。
            • 即由是故,不能獲得廣大福果,不能攝受菩提廣大資糧, 故佛世尊於如是事制立所犯。
              • 違逆無量菩薩所學,由是說言是名有犯,有所違越
          • 於佛、法、僧無敬無憚,名不恭敬。無有羞恥,不樂所學,是名懶惰懈怠
            • 如是違犯,皆由輕慢故起,故是染汙
            • 若非輕慢,而住忘念暫違犯者,當知此由放逸故起,故非染汙
            • 皆如攝事分說。[論,卷第99]
          • 若心癡狂,於所犯罪起顛倒想,謂是無犯,名心狂亂。由此因緣,從初不犯說無違犯。如攝事分說。[論,卷第99]
          • 謂諸菩薩住極喜住,是名已入淨意樂地
            • 於此住中,由二因緣現見諸佛;既得見已,隨力隨能興一切種恭敬供養,奉施種種上妙樂具,乃至廣說。
            • 二因緣者,謂麤淨信及正願力。如住品說。[論,卷第47]
            • 由是此說常無違犯
            • 若諸菩薩已能見諦,
              • 於佛、法、僧所有淨信深固根本,於餘生中亦不可引;
              • 及淨尸羅,於惡不善法獲得畢竟不作律儀;
              • 如是名為已得證淨苾芻
              • 即四證淨,謂佛、法、僧、戒。
              • 由依淨信,設在餘生,於三寶所畢竟無轉,是故說言恆時法爾於佛僧以勝供具承事供養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有其大欲而無喜足,於諸利養及以恭敬生著不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無違犯者,謂為斷彼生起樂欲,發勤精進攝彼對治,雖勤遮遏,而為猛利性惑所蔽,數起現行。
      • [釋]貪求名利戒(2)。
      • [披尋記]
        • 此中違犯,由貪煩惱猛盛故起,故是染汙。如攝事分說。[論,卷第99]
        • 此中性惑,謂俱生貪。上品現行,故言猛利。心為蔽抑,不自在轉,故言所蔽。此依初業說無違犯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耆長有德可敬同法者來
    • 憍慢所制,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起承迎,不推勝座
      • 若有他來語言談論、慶慰、請問,憍慢所制,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稱正理發言酬對
      • 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非憍慢制,無嫌恨心、無恚惱心,但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謂遭重病;
      • 或心狂亂;
      • 或自睡眠,他生覺想,而來親附語言談論、慶慰、請問;
      • 或自為他宣說諸法論議決擇;
      • 或復與餘談論、慶慰;
      • 或他說法論議決擇屬耳而聽;
      • 或有違犯說正法者,為欲將護說法者心;
      • 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
      • 或護僧制;
      • 或為將護多有情心,
      • 而不酬對,皆無違犯。
        • [釋]不敬同法戒(3)。
        • [披尋記]
          • 年德俱尊,此說耆長有德可敬
            • 於如是輩同法者來,應正奉迎,敷座延坐,敬問、禮拜、合掌、殷勤,修和敬業。
            • 年德相似,此說名。於如是輩,應正問訊、酬對、歡慰,以軟美言共興談論,不依等慢而自格量。義如菩提分品說。[論,卷第44]
            • 若諸菩薩,於此應作而不作者,是故成。此犯因緣,由憍慢制,及懷嫌恨與恚惱心,當知皆是盛煩惱攝,故是染汙
          • 此中略說有四種心,謂懶惰、懈怠、忘念,及與無記
            • 前三皆是放逸所攝,後之一種無知所攝,故非染汙。義如攝事分釋。[論,卷第99]
            • 此復云何?
              • 懶惰、懈怠是放逸果,忘念是放逸因,由是此三皆放逸攝。
              • 由無覺慧、無所知故,不能記別如所應轉,名無記心。 由是無記,無知所攝,非約性類名無記故。
            • 不作此釋,有多相違。聖教不說懈怠、忘念通無記故,亦不別說有無記心犯所犯故。
            • 無知成犯,總有多種。謂於所犯不審聽聞、不善領悟,彼無解了、無有覺慧、無所知故,於其所犯起無犯想而犯眾罪。
            • 今於此中,唯取無有覺慧,說為無知。謂於年德俱尊、或相似者來現前時,及興言論,都無作意,不覺知故。
            • 由是因緣,雖有違犯,而非染汙。
            • 復次,此懶惰、懈怠,放逸為因,故說非染;前文所說懶惰、懈怠,輕慢為因,是故說。染非染別,如是應知。
          • 無違犯等者:初二種相,通說一切;後所餘相,唯說不酬對。如是應知。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來延請,或往居家、或往餘寺,奉施飲食及衣服等諸資生具
    • 憍慢所制,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或有疾病;
      • 或無氣力;
      • 或心狂亂;
      • 或處懸遠;
      • 或道有怖;
      • 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
      • 或餘先請;
      • 或為無間修諸善法,欲護善品令無暫廢;
      • 或為引攝未曾有義;
      • 或為所聞法義無退;
      • 如為所聞法義無退,論議決擇,當知亦爾;
      • 或復知彼懷損惱心,詐來延請;
      • 或為護他多嫌恨心;
      • 或護僧制,
      • 不至其所,不受所請,皆無違犯。
        • [釋]不往應供戒(4)。
        • [披尋記]
          • 謂招延,為修福故。欲求果報,是故招延。謂奉請,為修慧故。欲求解脫,是故奉請。如攝異門分說。[論,卷第84]
          • 此中善法,唯說定心。精勤加行,是謂無間。定資糧等,說為善品。令不退失,是名為
          • 創得現觀,見實真如,是名未曾有義。於現觀前,若以分別所攝如理作意,思惟其相修習加行,令能證得,是名引攝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持種種生色、可染、末尼、真珠、琉璃等寶,及持種種眾多上妙財利供具殷勤奉施
    • 由嫌恨心、或恚惱心,違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捨有情故。
    • 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違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或心狂亂;
      • 或觀受已心生染著;
      • 或觀後時彼定追悔;
      • 或復知彼於施迷亂;
      • 或知施主隨捨隨受,由是因緣定當貧匱;
      • 或知此物是僧伽物、窣堵波物;
      • 或知此物劫盜他得;
      • 或知此物由是因緣多生過患,或殺、或縛、或罰、或黜、或嫌、或責 ,
      • 違拒不受,皆無違犯。
        • [釋]不受厚施戒(5)。
        • [披尋記]
          • 寶有種種,謂末尼、真珠、琉璃、螺貝、璧玉、珊瑚、硨磲、瑪瑙、琥珀、金銀、赤珠、右旋,如是等類。
          • 彼彼色類成就最勝清淨光瑩,可令愛染,是名生色可染
          • 是諸世間希有難得,故得稱。
          • 財利供具亦有種種,謂如飲食、衣服、臥具、什物。非少非麤,是名眾多上妙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來求法
    • 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嫉妒變異,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謂諸外道伺求過短;
      • 或有重病;
      • 或心狂亂;
      • 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
      • 或於是法未善通利;
      • 或復見彼不生恭敬,無有羞愧,以惡威儀而來聽受;
      • 或復知彼是鈍根性,於廣法教得法究竟深生怖畏,當生邪見,增長邪執,衰損惱壞;
      • 或復知彼,法至其手轉布非人,
      • 而不施與,皆無違犯。
        • [釋]不施其法戒(6)。
        • [披尋記]
          • 此中求法略有二種 :一、求說法,二、求經典。
            • 懷嫌恨恚惱心而不施者,義通二種。
            • 若由嫉妒而不施者,此說不與所寫經典,嫉他得已生勝智故。
            • 若由變異而不施者,此說不為恆說正法,或時染惱,不作義利故。
          • 此中諸事,於求說法及求經典,隨其所應,說不施與。
            • 初一句,唯於求說法者;
            • 次三句,通說於求說法及求經典者;
            • 次二句,亦唯於求說法者;
            • 後二句,唯於求經典者。
            • 如是道理隨應當知。
            • 伺求過短者,謂有求過失心而來聽聞。
            • 或於是法未善通利者,謂於如來所說法教名句文身,未能通達無礙解了。
            • 以惡威儀而來聽受者,謂如放縱一切身分,不順軌則,不端嚴住。
            • 於廣法教得法究竟深生怖畏者,
              • 謂於方廣法教所說:要經三無量劫修行難行苦行,方能證得無上菩提。
              • 心生驚懼、怯劣、怖畏,謂不出離,撥非佛說;由是邪見邪執,獲大衰損、觸大業障。
            • 法至其手轉布非人者,謂如欲衒賣者、欲秘藏者,及諸不求勝智者,皆名非人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諸暴惡犯戒有情
    • 懷嫌恨心、懷恚惱心,由彼暴惡犯戒為緣,方便棄捨,不作饒益,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由懶惰、懈怠棄捨,由忘念故,不作饒益,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 何以故?非諸菩薩於淨持戒、身語意業寂靜現行諸有情所,起憐愍心,欲作饒益 。
    • 如於暴惡犯戒有情,於諸苦因而現轉者。
    • 無違犯者,
      • 謂心狂亂;
      • 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
      • 或為將護多有情心;
      • 或護僧制,
      • 方便棄捨,不作饒益,皆無違犯。
        • [釋]棄捨惡人戒(7)。
        • [披尋記]
          • 謂諸有情,性自成就上品不善身 、語、意業,無少慈愍,由是因緣多起毀犯,是名暴惡犯戒有情
            • 若諸菩薩故思加行,不欲以法攝受、調伏、成熟,及以財物種種布施而作饒益,是名方便棄捨,不作饒益
          • 謂若有情其心溫潤、其心純淨,堪忍柔和,無不善業煩惱現行,由是因緣,持戒無犯,名淨持戒、身語意業寂靜現行諸有情類
            • 與此相違,起諸煩惱,造不善業,是名於諸苦因而現轉者。以是因緣,墮諸惡趣受諸苦故。

[科]持:菩薩行:菩薩六波羅蜜多:菩薩戒波羅蜜多:菩薩一切戒:四十三輕戒:障持戒度: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如薄伽梵於別解脫毗奈耶中,將護他故,建立遮罪,制諸聲聞令不造作,諸有情類未淨信者令生淨信,已淨信者令倍增長;
      • 於中菩薩與諸聲聞應等修學,無有差別。
      • 何以故?以諸聲聞自利為勝,尚不棄捨將護他行,為令有情未信者信、信者增長,學所學處,何況菩薩利他為勝。
        • [釋]與聲聞遮罪中共學戒(8)。
        • [披尋記]
          • 苾芻律儀四支所攝。
          • 若諸所有軌範具足、所行具足,是名第三隨護他心支。
          • 由此制立,遮止毀犯,令諸有情未信生信,已信增長。 所以者何?
            • 由此軌範具足、所行具足,不為世間之所譏毀,不為賢良、正至、善士、諸同法者、諸持律者、諸學律者之所訶責,是故令他生淨信等。
          • 若有毀犯,當知能令無淨信者倍增不信,有淨信者心生變異。
          • 是故世尊於此建立,為將護他,名為遮罪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如薄伽梵於別解脫毗奈耶中,為令聲聞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建立遮罪,制諸聲聞令不造作 ;
      • 於中菩薩與諸聲聞不應等學
      • 何以故?
        • 以諸聲聞自利為勝,不顧利他,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可名為妙;
        • 非諸菩薩利他為勝,不顧自利,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得名為妙。
      • 如是菩薩為利他故,從非親里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及恣施家,應求百千種種衣服,觀彼有情有力無力,隨其所施,如應而受。
      • 如說求衣,求鉢亦爾。
      • 如求衣、鉢,如是自求種種絲縷,令非親里為織作衣。
      • 為利他故,應畜種種憍世耶衣、諸坐臥具,事各至百;生色、可染百千俱胝,復過是數,亦應取積。
      • 如是等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菩薩不與聲聞共學。
    • 安住淨戒律儀菩薩,於利他中,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少事、少業、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少事、少業、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 [釋]與聲聞不共學戒(9):遮罪中不共。
      • [披尋記]
        • 謂於沙門莊嚴功德法中,
          • 若能成就杜多功德,是名少事,由能對治飲食、衣服、敷具貪故。
          • 若能成就易養易滿,是名少業,由能對治執受金銀等寶、買賣營為、種蒔林木所作貪故。
          • 若能成就喜足知量,是名少希望住,由能對治為活邪命非法貪故。
          • 與此相違,當知能障遠離及障寂靜。
          • 是故世尊於此建立,令諸聲聞不障沙門,名為遮罪
        • 此中為簡少事、少業、少希望住,是故應求百千種種衣服,乃至亦應取積
          • 如是等事,於諸聲聞制立遮罪。菩薩不爾,是故名為不應等學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善權方便,為利他故,於諸性罪少分現行,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 謂如菩薩
      • 見劫盜賊,為貪財故,欲殺多生,或復欲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或復欲造多無間業 ;
      • 見是事已,發心思惟:我若斷彼惡眾生命,墮那落迦,如其不斷,無間業成,當受大苦;我寧殺彼墮那落迦,終不令其受無間苦。
      • 如是菩薩意樂思惟,於彼眾生或以善心、或無記心,知此事已,為當來故深生慚愧,以憐愍心而斷彼命。
      • 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 又如菩薩見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惡,於諸有情無有慈愍,專行逼惱。
      • 菩薩見已,起憐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力所能,若廢、若黜增上等位。
      • 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 又如菩薩見劫盜賊奪他財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執為己有,縱情受用。
        • 菩薩見已,起憐愍心,於彼有情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力所能,逼而奪取,勿令受用如是財故,當受長夜無義無利。
        • 由此因緣,所奪財寶,若僧伽物,還復僧伽;窣堵波物,還窣堵波;若有情物,還復有情。
        • 又見眾主或園林主,取僧伽物、窣堵波物,言是己有,縱情受用。
          • 菩薩見已,思擇彼惡,起憐愍心,勿令因此邪受用業,當受長夜無義無利,隨力所能廢其所主。
        • 菩薩如是雖不與取,而無違犯,生多功德。
    • 又如菩薩處在居家,見有母邑現無繫屬,習婬欲法,繼心菩薩求非梵行。
      • 菩薩見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隨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處令種善根,亦當令其捨不善業。住慈愍心,行非梵行。
      • 雖習如是穢染之法,而無所犯,生多功德。
      • 出家菩薩為護聲聞聖所教誡,令不壞滅,一切不應行非梵行。
    • 又如菩薩為多有情解脫命難、囹圄縛難、刖手足難、劓鼻刵耳剜眼等難,
      • 雖諸菩薩為自命難,亦不正知說於妄語,然為救脫彼有情故,知而思擇,故說妄語。
      • 以要言之,菩薩唯觀有情義利,非無義利,自無染心,唯為饒益諸有情故,覆想正知而說異語。
        • 說是語時,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 又如菩薩見諸有情為惡朋友之所攝受,親愛不捨。
      • 菩薩見已,起憐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能隨力說離間語,令離惡友,捨相親愛,勿令有情由近惡友,當受長夜無義無利。
      • 菩薩如是以饒益心說離間語,乖離他愛,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 又如菩薩見諸有情為行越路,非理而行,出麤惡語,猛利訶擯,方便令其出不善處安立善處。
      • 菩薩如是以饒益心,於諸有情出麤惡語,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 又如菩薩見諸有情信樂倡妓、吟詠、歌諷,或有信樂王、賊、飲食、婬蕩街衢無義之論,
      • 菩薩於中皆悉善巧,於彼有情起憐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現前為作綺語相應種種倡妓、吟詠、歌諷、王、賊、飲食、婬衢等論,
        • 令彼有情歡喜引攝,自在隨屬,方便獎導出不善處安立善處。
      • 菩薩如是現行綺語,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 [釋]與聲聞不共學戒(9):性罪中不共。
        • [披尋記]
          • 不善業道所攝身、語諸業,名諸性罪。謂性是不善,能為雜染損惱於他,能為雜染損惱於自。
            • 雖不遮制,但有現行便往惡趣;雖不遮制,但有現行能障沙門。如攝事分說。[論,卷第99]
            • 如是性罪,五相所攝:一、事,二、想 ,三、欲樂,四、煩惱,五、方便究竟。如決擇分釋。[論,卷第59]
            • 今於此中,說諸菩薩性罪現行,非由煩惱,不具一切,故說少分
            • 又諸菩薩為利他故,作所應作,皆由愛諸有情、憐諸有情增上力故,非染汙心,是故此說由是因緣
            • 由無染汙,說無違犯。由具憐愍,說多功德。以能修行自 、他利行,攝受隨與無上正等菩提果故。
          • 殺生因緣略有三種,謂貪 、瞋、癡。
            • 此中且舉貪為因緣,起殺欲樂,說劫盜賊為貪財故,欲殺多生,乃至廣說。
            • 當知所餘諸有情類,由其猛利瞋 、癡為因緣故,非無如是欲殺多生等事,略不具說。
            • 若於一時頓殺多類,名殺多生,此由方便,殺生成重。
            • 若諸聲聞、獨覺、菩薩,由田廣大,名為大德。此有五相,如決擇分釋。[論,卷第60]
              • 若殺害彼,此由事故,名重殺生
              • 若業能感無間大地獄果,名無間業,此有五種,謂害母等。
              • 又有無間同分業,亦名無間業,由是種種,是故名
            • 菩薩於如是事現見在前,故名為
          • 世親攝論釋云:
            • 謂諸菩薩若如是知,如是品類補特伽羅,於此不善無間等事將起加行,以他心智了知彼心,無餘方便能轉彼業。
            • 如實了知彼由此業定退善趣,定往惡趣。
            • 如是知已,生如是心:我作此業,當墮惡趣,我寧自往,必當脫彼;於彼現在雖加少苦,令彼未來多受安樂。
            • 是故菩薩譬如良醫,以饒益心雖復殺之,而無少罪,多生其福。由多福故,疾證無上正等菩提。
            • 今依彼釋,正解此文。
            • 彼云他心智,此云善心、或無記心
              • 當知他心智,即善、無記心自性;善、無記心,即他心智差別。
              • 由他心智,若定力起,名為善心;若通力起,名無記心
              • 文雖有別,其義是一。
              • 非餘善心、或無記心能知彼欲墮決定故。餘隨所應,一切當知。
          • 初一增上,謂是國王,以彼攝受一切所統僚庶,位最尊勝,得增上名。
            • 次一增上,謂彼宰官,即諸大臣。若輔相等,於宰官中位為尊勝,故名增上宰官
            • 由是差別,故下文說若廢、若黜增上等位言,等取增上宰官,不說所餘。
            • 菩薩見彼逼惱有情,由是因緣,當受長夜無義無利。
              • 無餘方便能轉彼業,作是思惟:寧自成就瞋恚業道,故惱害他,廢黜彼位,終不令其當受如是長夜無義利苦,
              • 是名起憐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
            • 此於瞋恚業道相似有犯,然實無犯;於其大悲相似障害,然實無害;由是說言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 又此瞋恚業道,雖非聲聞性罪所攝,然於有情能為惱害,是諸菩薩所不應作,故次殺生說如是事。
          • 奪他財物等者:謂有情。如下說言若有情物,還復有情。此可準知。
          • 主僧伽物,名為眾主;主窣堵波物,名園林主
          • 處在居家等者:此說在家菩薩於如是事應可修學,而非出家。
            • 若有母邑非已適他,非他所攝,是名現無繫屬
            • 習近婬欲,愛樂味著,是名習婬欲法
            • 由此為先,繼於菩薩生欣慕欲,期心求與行鄙穢行,是名繼心菩薩求非梵行
            • 若諸菩薩不隨其欲,定當心生恚惱。
            • 如諸有情親近菩薩,生福無量;若令恚惱,所生非福無量亦爾。 是故菩薩作是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
            • 善法種子,說名善根。無貪 、瞋等,亦名善根。菩薩令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由是說言方便安處令種善根
            • 亦令當來永不習近欲邪行業,由是說言捨不善業
          • 如自下文難行戒中作如是言:又諸菩薩受淨戒已,若遭急難乃至失命,於所受戒尚無少闕,何況全犯。是名菩薩第二難行戒[論,卷第42]
            • 是故菩薩終不為自解脫命難,覆想正知而說妄語
            • 然於有情諸所作事,雖能正知無有乖違,然為解脫彼彼難苦,要審思擇而作義利,故思加行說於妄語,唯為饒益諸有情故。
            • 又此妄語,亦名異語,謂與自真實想及與正知不同分故。
          • 謂有外道,於弟子眾自立為師,專求利養、專求恭敬、專求自利。
            • 若弟子眾為所攝受,當受長夜無義無利,是故於此名為惡友。由重現法,不重當來故。
          • 若諸有情行不應行,違越世間威儀、軌則,是名為行越路。違越世間諸有所作,是名非理而行
          • 此中綺語,二事所攝。謂戲笑遊樂之語,及處眾雜語。如決擇分說。[論,卷第59]
            • 初即倡妓、吟詠、歌諷,謂或依舞而發歌詞,或依作樂而發歌詞,或復俱依、或不俱依而發歌詞,皆是此類。
            • 後即王、賊、飲食、婬蕩街衢無義之論
              • 謂若種種王論、賊論、食論、飲論、妙衣服論、婬女巷論、
              • 諸國土論、大人傳論、世間傳論、大海傳論,如是等類皆名能引無義之論。如聲聞地說。[論,卷第25]
          • 令彼有情歡喜引攝自在隨屬者:謂為菩薩之所引導及與攝受,心生歡喜,任運自在隨順繫故。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生起詭詐虛談現相,方便研求假利求利,味邪命法無有羞恥,堅持不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無違犯者,若為除遣生起樂欲,發勤精進,煩惱熾盛蔽抑其心,時時現起。
      • [釋]住邪命法戒(10)。
      • [披尋記]
        • 謂若方便顯己有勝功德,矯詐構集非常威儀,
          • 由是令他謂己有德,當有所施、當有所作。所謂承事,供養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及諸資具。是名詭詐
        • 或復凶悖、彊口、矯傲、修飾其名、執恃種姓,乃至宣說己實有德,或復增益,是名虛談
        • 若於他前方便現相,為求衣服,或求隨一沙門資具。
          • 或為求多,或求精妙,雖無匱乏,而現被服故弊衣裳,為令他知有所匱乏,給施眾多上妙衣服,乃至廣說。是名現相
        • 若於他所,如其所欲不得稱遂,或彼財物有所闕乏,求不得時,即欲彊逼、研磨麤語,而苦求索,是名方便研求
        • 若彼財物無所匱乏,得下劣時,便對施主現前毀棄所得財物,如是告言:
          • 咄哉男子!
          • 某善男子、某善女人,方汝族姓及以財寶,極為下劣,又極貧匱,而能惠施如是如是多妙悅意資產眾具;
          • 汝望於彼,族姓尊貴,財寶豐饒,何為但施如是少劣非悅意物?
          • 是名假利求利
        • 如是等相,名邪命法。由非法故,說名邪命。如聲聞地說。[論,卷第22]
        • 若於如是味邪命法現生起時,無慚無愧,不思對治,是名無有羞恥。不生樂欲速疾除遣,是名堅執不捨
        • 無違犯者等者:文易可知。約初修業,故作是說。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為掉所動心不寂靜,不樂寂靜,高聲嬉戲諠譁紛聒,輕躁騰躍望他歡笑;如此諸緣,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忘念起,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若為除遣生起樂欲,廣說如前;
      • 若欲方便解他所生嫌恨令息;
      • 若欲遣他所生愁惱;
      • 若他性好如上諸事,方便攝受,敬慎將護,隨彼而轉;
      • 若他有情猜阻菩薩,內懷嫌恨,惡謀憎背,外現歡顏表內清淨 ,
      • 如是一切,皆無違犯。
        • [釋]掉動嬉戲戒(11)。
        • [披尋記]
          • 掉謂掉舉;令心散動,不證寂靜,是名為掉所動心不寂靜;即依此相立掉舉蓋。
          • 不樂遠離,樂相雜住,是名不樂寂靜
          • 者,謂雙陸、摴蒲、弄珠等戲。於此處所高呼召聲、大集會聲,令意躁擾、令意不安、令意不靜,是名諠譁紛聒
          • 習近愛樂諸所行事,謂相執持手臂髮等。或相摩觸隨一身分,或抱或嗚,或相顧盼,或作餘事,是名輕躁騰躍,由此令心諠動騰躍故。
          • 復有所餘種類歡樂。
            • 謂互相受用,受用境界,受諸快樂;
            • 或由同處,或因戲論,歡娛而住,是名為歡 ;
            • 或因開論、或因合論,現齒而笑,是名為
            • 義如三摩呬多地說。[論,卷第11]
            • 由此不樂寂靜乃至望他歡笑為因緣故,能生掉舉,障住寂靜,依此建立名染違犯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 菩薩不應欣樂涅槃,應於涅槃而生厭背;
      • 於諸煩惱及隨煩惱不應怖畏而求斷滅,不應一向心生厭離,
      • 以諸菩薩三無數劫流轉生死,求大菩提。
    • 若作此說,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何以故?
      • 如諸聲聞於其涅槃欣樂親近,於諸煩惱及隨煩惱深心厭離;如是菩薩於大涅槃欣樂親近,於諸煩惱及隨煩惱深心厭離,其倍過彼百千俱胝。
      • 以諸聲聞唯為一身證得義利勤修正行,菩薩普為一切有情證得義利勤修正行。
      • 是故菩薩當勤修集無雜染心,於有漏事隨順而行,成就勝出諸阿羅漢無雜染法。
        • [釋]倒說菩薩法戒(12)。
        • [披尋記]
          • 為顯自心忍可欲樂當所說義,是名起如是見。為顯授他當所說義,是名立如是論
            • 謂諸菩薩三無數劫流轉生死,求大菩提,雖於涅槃見有微妙勝利功德,而不深願速證涅槃,
              • 是則非於涅槃不應忻樂,非於涅槃應生厭背。
            • 又於煩惱及隨煩惱,雖復棄捨雜染過失,然於生死不以無常等行深心厭離,
              • 是則非於煩惱及隨煩惱不應怖畏而求斷滅,非於生死不應一向心生厭離。
            • 若作是說,是名正說。與此相違,是名邪說,成染違犯。
          • 謂諸菩薩,於生死中棄捨煩惱及隨煩惱,修集福德、智慧資糧,是名修集無雜染心
            • 以無染心流轉生死,不深願樂速證涅槃,是名於有漏事隨順而行
            • 由是方便,得大菩提,生死、涅槃二俱不住,是名成就勝出諸阿羅漢無雜染法,以阿羅漢唯能成就不住生死無雜染法故。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自能發不信、重言,所謂惡聲、惡稱、惡譽,不護不雪
    • 其事若實而不避護,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事不實而不清雪,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若他外道;
      • 若他憎嫉;
      • 若自出家,因行乞行、因修善行,謗聲流布;
      • 若忿弊者;
      • 若心倒者,
      • 謗聲流布,皆無違犯。
        • [釋]不護雪譏謗戒(13)。
        • [披尋記]
          • 謂自不能安住淨戒,不能守護別解律儀,軌則、所行不悉圓滿,由是令他不生淨信、不生敬重,謗聲流布,是謂於自能發不信重言
          • 心懷厭惡,出麤惡語,是名惡聲。現前譏誚,是名惡稱。周遍誹毀,是名惡譽
          • 此染違犯略由二種:一、由觀自過失,謂不避護;二、由觀他過失,謂不清雪
          • 捨商、農等世間事業,從他乞求衣服、飲食及臥具等,名行乞行。盡壽遮止人間諸欲及與嬉戲,名修善行
          • 自出家行如是行,他不同分,故有謗毀。如是謗毀知無違犯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見諸有情,應以種種辛楚加行、猛利加行而得義利,護其憂惱而不現行,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觀由此緣,於現法中少得義利,多生憂惱。
      • [釋]不折伏眾生戒(14)。
      • [披尋記]身業所作,名辛楚加行,如治罰等。語業所作,名猛利加行,如訶責等。

[科]持:菩薩行:菩薩六波羅蜜多:菩薩戒波羅蜜多:菩薩一切戒:四十三輕戒:障忍辱度: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罵報罵,他瞋報瞋,他打報打,他弄報弄,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釋]瞋打報復戒(15)。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他有情有所侵犯,或自不為彼疑侵犯,
    • 由嫌嫉心,由慢所執,不如理謝而生輕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謝輕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
      • 若是外道;
      • 若彼希望要因現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謝;
      • 若彼有情性好鬥諍,因悔謝時倍增憤怒;
      • 若復知彼為性堪忍,體無嫌恨;
      • 若必了他因謝侵犯,深生羞恥,
      • 而不悔謝,皆無違犯。
        • [釋]不行悔謝戒(16)。
        • [披尋記]
          • 若不如法、不平等謝,是名不如理謝。於諸下劣形色、憶念、精進、智等,生輕懱想、生變異想,不作義利,名生輕捨
          • 懶惰、懈怠是放逸果,如前已說。由是當知,此中違犯 ,唯說懶惰、懈怠為其因緣,即放逸攝,非離懶惰、懈怠別說放逸故。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所侵犯,彼還如法平等悔謝。
    • 懷嫌恨心,欲損惱彼,不受其謝,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雖復於彼無嫌恨心,不欲損惱,然由稟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謝,亦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一切如前應知;
      • 若不如法、不平等謝,
      • 不受彼謝,亦無違犯。
        • [釋]不受悔謝戒(17)。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於他懷忿,相續堅持,生已不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無違犯者,為斷彼故,生起樂欲,廣說如前。
      • [釋]懷忿不捨戒(18)。
      • [披尋記]
        • 於他所作不饒益事,念其相,相續堅固意樂現行,此意樂,不思對治,故彼生已不能棄。由是因緣,說染違犯
        • 應如有大欲而無喜足文中所說無違犯相,即此廣說一切應知。

[科]持:菩薩行:菩薩六波羅蜜多:菩薩戒波羅蜜多:菩薩一切戒:四十三輕戒:障精進度: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貪著供事增上力故,以愛染心管御徒眾,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無違犯者,不貪供侍,無愛染心管御徒眾。
      • [釋]染心御眾戒(19)。
      • [披尋記]
        • 謂諸菩薩或是出家,便有營為衣 鉢等業;或是在家,俱有無倒商賈、營農、事王等業。
        • 由此發生種種勤苦,菩薩一切皆應忍受。
        • 貪供事,管御徒眾,由此不能忍受自所作處種種勤苦,成染違犯。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懶惰、懈怠,耽睡眠樂、臥樂、倚樂,非時、非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若遭疾病;
      • 若無氣力,行路疲極;
      • 若為斷彼生起樂欲,廣說一切如前應知。
        • [釋]耽著睡眠戒(20)。
        • [披尋記]
          • 謂寢臥時,執取睡眠為樂,由是便為上品惛沈睡眠纏所制伏,令於起時身無堪能應時而起,是名耽睡眠樂
          • 偃臥為樂,是名臥樂。脅臥為樂,是名倚樂。不能以時修習悎寤瑜伽,是名非時。放縱其心,不知其量,是名非量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懷愛染心,談說世事,虛度時日,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由忘念,虛度時日,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見他談說,護彼意故,安住正念,須臾而聽;
      • 若事希奇,或暫問他,或答他問,
      • 無所違犯。
        • [釋]虛談棄時戒(21)。
        • [披尋記]謂諸王論、賊論、食論、飲論,乃至一切無義之論,是名談說世事。由是世間樂相雜住談說事故。

[科]持:菩薩行:菩薩六波羅蜜多:菩薩戒波羅蜜多:菩薩一切戒:四十三輕戒:障禪定度: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為令心住,欲定其心,
    • 心懷嫌恨,憍慢所持,不詣師所求請教授,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懶惰、懈怠而不請者,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若遇疾病;
      • 若無氣力;
      • 若知其師顛倒教授;
      • 若自多聞,自有智力能令心定;
      • 若先已得所應教授,
      • 而不請者,無所違犯。
        • [釋]不求教授戒(22)。
        • [披尋記]
          • 謂於九種心住中,從初內住乃至最後等持,漸次修習,證根本定。九種心住如聲聞地釋。[論,卷第30]
            • 此說心住,通彼九種。此說定心,即彼等持。總攝一切,是故說言為令心住欲定其心
            • 若隨信行補特伽羅,要依止他教誡教授,方於其義得奢摩他、毗鉢舍那,乃至廣說。如解深密經說。[解身密經,卷第03]
            • 依此道理,說諸菩薩不詣師所求請教授,名有違犯
          • 若自多聞自有智力能令心定者:此說隨法行補特伽羅,能隨所受、所思法相,而於其義得奢摩他、毗 鉢舍那。[解身密經,卷第03]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起貪欲蓋,忍受不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無違犯者,若為斷彼生起樂欲,發勤精進,煩惱猛利蔽抑心故,時時現行。
    • 如貪欲蓋,如是瞋恚、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及與疑蓋,當知亦爾。
      • [釋]不除五蓋戒(23)。
      • [披尋記]
        • 謂於靜慮、等至障中,略有五蓋,將證彼時能為障礙。
        • 覆真實義,故名為。何等為?一、貪欲蓋,二、瞋恚蓋,三、惛沈睡眠蓋,四、掉舉惡作蓋,五、疑蓋。如三摩呬多地釋。[論,卷第11]
        • 於此五蓋正現行時,忍可執受,不欲棄捨,是名忍受不捨。餘義可知。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貪味靜慮,於味靜慮見為功德,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無違犯者,若為斷彼生起樂欲,廣說如前。
      • [釋]貪味靜慮戒(24)。
      • [披尋記]
        • 謂如有一,先聞靜慮諸定功德,而不聞彼出離方便。於彼一向見勝功德,勇猛精勤;由此因緣,入初靜慮或所餘定。
        • 如是入已,後生愛。如三摩呬多地說。[論,卷第12]
        • 今於此中,義可準知。

[科]持:菩薩行:菩薩六波羅蜜多:菩薩戒波羅蜜多:菩薩一切戒:四十三輕戒:障般若度: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 菩薩不應聽聲聞乘相應法教,不應受持,不應修學,
      • 菩薩何用於聲聞乘相應法教聽聞、受持、精勤修學?
      • 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何以故?菩薩尚於外道書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語。
    • 無違犯者,為令一向習小法者捨彼欲故,作如是說。
      • [釋]不學小法戒(25)。
      • [披尋記]
        • 謂諸菩薩,於聲聞乘相應法教雖不愛樂,然應讀誦、受持、聽聞、思惟,及與聲聞應共學者,非不純熟修行。
          • 為於聲聞種姓補特伽羅,如其所應令成熟故。
          • 是故不應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不應聽聞、不應受持、不應修學,乃至廣說。
        • 此中外道書論,謂如十六異論及諸外論皆此所攝。十六異論者,如有尋有伺地釋。[論,卷第06]
          • 菩薩於彼尚應讀誦、受持、聞思純熟,為立論時於所立論多所作故。
          • 外論者略有三種 :一者、因論,二者、聲論,三者、醫方論。如力種性品說。[論,卷第38]
          • 以諸菩薩於五明處修習善巧,尚於外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說聲聞相應法教。
        • 此約不定種姓,一向聲聞乘法補特伽羅,為令捨彼聲聞下劣樂,趣向大乘廣大樂欲,而作是說。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菩薩藏未精研究,於菩薩藏一切棄捨,於聲聞藏一向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 [釋]背大向小戒(26)。
    • [披尋記]於菩薩藏未精研究等者:謂於十二分教,方廣一分,唯菩薩藏;所餘諸分,有聲聞藏。如力種性品說。[論,卷第38]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現有佛教,於佛教中未精研究,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精勤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若上聰敏;
      • 若能速受;
      • 若經久時能不忘失;
      • 若於其義能思能達;
      • 若於佛教如理觀察,成就俱行無動覺者;
      • 於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學佛語,一分學外,
      • 則無違犯。
        • [釋]捨內學外戒(27)。
        • [披尋記]
          • 謂佛所說菩薩、聲聞一切法教,展轉傳來,現住世間未滅未沒,是名現有佛教
            • 十六異論,名異道論。因論、聲論及醫方論,名諸外論。如前已釋。
          • 若於其義能思能達者:謂於佛教所說法義,意善尋思、見善通達。
          • 此中言,謂真實義覺。一切所作智與俱行,故名俱行。所得勝解不可引奪、不從他緣,故名無動
            • 由四尋思證如實智,由是說言如理觀察成就俱行無動覺者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越菩薩法,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研求善巧,深心寶翫、愛樂、味著,非如辛藥而習近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釋]專學異論戒(28)。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聞菩薩藏,
    • 於甚深處最勝甚深真實法義、諸佛菩薩難思神力,不生信解,憎背毀謗:不能引義、不能引法,非如來說,不能利益安樂有情 ,
      • 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如是毀謗,或由自內非理作意,或隨順他而作是說。
    •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若聞甚深最甚深處,心不信解,
      • 菩薩爾時應彊信受,應無諂曲,應如是學:我為非善,盲無慧目,於如來眼隨所宣說,於諸如來密意語言而生誹謗。
      • 菩薩如是自處無知,仰推如來,於諸佛法無不現知等隨觀見。
      • 如是正行,無所違犯。雖無信解,然不誹謗。
        • [釋]聞深毀謗戒(29)。
        • [披尋記]
          • 甚深經典,名甚深處。於此經典所說諸法離言自性真實義相,是名真實法義
            • 唯是諸佛菩薩無分別智所行境界,故名最勝。有及非有二俱遠離,故名甚深
            • 又復諸佛菩薩略有三種神變威力 :一者、神境神變所攝,二者、記說神變所攝,三者、教誡神變所攝,是名諸佛菩薩神力
            • 如是神力,超過一切尋思境相,故名難思
            • 若有於此不能解了,誹謗毀讟,於是義中撥為非義,於是法中撥為非法,
              • 唱如是言:此非佛語,是魔所說,由是不能利益安樂有情。如決擇分廣釋其相。[論,卷第76]
            • 是名成犯。
          • 謂於所聞甚深秘密言說,雖無力能如實解了,然於此法能生勝解,發清淨信,
            • 信此經典是如來說,是其甚深、顯現甚深,空性相應,難見難悟,
            • 不可尋思,非諸尋思所行境界、微細詳審聰明智者之所解了,是名應彊信受
            • 於此經典所說義中,菩薩應無諂曲,如實顯發,自輕而住,
              • 作如是言:諸佛菩提為最甚深,諸法法性亦最甚深,唯佛如來能善了達,非是我等所能解了。
            • 佛出世已,觀待彼彼所化有情,說正法眼,名如來眼
            • 若有於此隨所宣說甚深經典密意語言生誹謗者,是則由自盲無慧目,不能解了。
            • 如是誹謗,應獲衰損及諸業障,故說非善
            • 菩薩如是自處無知,仰推諸佛如來為彼種種勝解有情轉正法教,
              • 諸佛如來無邊智見,由此無邊智見,於能引攝義利法聚、於能引攝非義利法聚、於能引攝非義利非非義利法聚, 遍一切種現前等覺,
              • 是名於諸佛法無不現知等隨觀見
              • 謂等遍,遍於三聚一切種故。謂隨一,隨於能引有義聚法現前覺故。是即如來一切種妙智。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他人所有染愛心、有瞋恚心,自讚、毀他,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若為摧伏諸惡外道;
      • 若為住持如來聖教;
      • 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
      • 或欲令其未淨信者發生淨信,已淨信者倍復增長。
        • [釋]歎己毀他戒(30)。
        • [披尋記]
          • 謂為貪求利養恭敬,有其大欲而無喜足,是名有染愛心,由是自讚有勝功德。
          • 若嫉他得,不生隨喜,是名有瞋恚心,由是毀他有多過失。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聞說正法論議決擇,憍慢所制,懷嫌恨心、懷恚惱心,而不往聽,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為懶惰、懈怠所蔽,而不往聽,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若不覺知;
      • 若有疾病;
      • 若無氣力;
      • 若知倒說;
      • 若為護彼說法者心;
      • 若正了知彼所說義,是數所聞、所持、所了;
      • 若已多聞,具足聞持,其聞積集;
      • 若欲無間於境住心;
      • 若勤引發菩薩勝定;
      • 若自了知上品愚鈍,其慧鈍濁,於所聞法難受難持,難於所緣攝心令定 ,
      • 不往聽者,皆無違犯。
        • [釋]憍慢不聽法戒(31)。
        • [披尋記]
          • 此中懷嫌恨心、懷恚惱心,謂依說正法者及與論議決擇補特伽羅處所而起,說染違犯
          • 若知彼說法補特伽羅,於正法教不能以相應文句、助伴、隨順、清亮、有用、相稱、應順、常委分資糧法如理宣說;
            • 由不如理,故名倒說
          • 無量經典初、中、後分皆能聽受,故名多聞。隨所聞義皆能憶持,令不忘失,故名聞持。數習文義,令其堅住,是故說名其聞積集
          • ,發起樂欲,勤修加行。
          • 謂於所聽聞法,難可信受、難不忘失,由是自知上品愚鈍
            • 又於所緣所知事境,難可攝心令住於定,由是自知其慧鈍濁
            • 以是因緣,而不往聽,故無違犯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說法師故思輕毀,不深恭敬,嗤笑調弄,但依於文不依於義,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釋]輕毀法師戒(32)。
    • [披尋記]
      • 謂諸菩薩為求義故,從他聽法,不為求世藻飾文辭。
      • 菩薩求義不為求文而聽法時,雖遇常流言音說法,但依於義,恭敬聽受。如菩提分品說。[論,卷第45]
      • 與此相違,名但依文不依於義

[科]持:菩薩行:菩薩六波羅蜜多:菩薩戒波羅蜜多:菩薩一切戒:四十三輕戒:障同事攝: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於諸有情所應作事,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為助伴。謂於能辦所應作事,
      • 或於道路若往若來,
      • 或於正說事業加行,
      • 或於掌護所有財寶,
      • 或於和好乖離諍訟,
      • 或於吉會,
      • 或於福業,
      • 不為助伴,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為助伴,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若有疹疾;
      • 若無氣力;
      • 若了知彼自能成辦;
      • 若知求者自有依怙;
      • 若知所作能引非義、能引非法;
      • 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
      • 若先許餘為作助伴;
      • 若轉請他有力者助;
      • 若於善品正勤修習,不欲暫廢;
      • 若性愚鈍,於所聞法難受難持,如前廣說;
      • 若為將護多有情意;
      • 若護僧制,
      • 不為助伴,皆無違犯。
        • [釋]不為助伴戒(33)。
        • [披尋記]
          • 謂若是事是所應作,及有力能成辦彼事,是名能辦所應作事
          • 一切種相,如前住饒益有情戒中已釋,唯前後譯文略有不同。
            • 前說無倒事業加行,此云正說事業加行
            • 前說義會,此云吉會
            • 譯雖不同,而事無別,其義應知。
          • 無違犯者若有疹疾若無氣力等者:此簡自無力能。
            • 若了知彼自能成辦,若知求者自有依怙者,此簡非定應作。
            • 若知所作能引非義、能引非法者,此簡非所應作。
            • 餘如文知。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見諸有情遭重疾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往供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若自有病;
      • 若無氣力;
      • 若轉請他有力隨順令往供事;
      • 若知病者有依有怙;
      • 若知病者自有勢力,能自供事;
      • 若了知彼長病所觸,堪自支持;
      • 若為勤修廣大無上殊勝善品;
      • 若欲護持所修善品,令無間闕;
      • 若自了知上品愚鈍,其慧鈍濁,於所聞法難受難持,難於所緣攝心令定;
      • 若先許餘為作供事。
    • 如於病者,於有苦者為作助伴,欲除其苦,當知亦爾。
      • [釋]不往看病戒(34)。

[科]持:菩薩行:菩薩六波羅蜜多:菩薩戒波羅蜜多:菩薩一切戒:四十三輕戒:障愛語攝: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見諸有情為求現法、後法事故,廣行非理,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為宣說如實正理,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由懶惰、懈怠所蔽,不為宣說,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若自無知;
      • 若無氣力;
      • 若轉請他有力者說;
      • 若即彼人自有智力;
      • 若彼有餘善友攝受;
      • 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
      • 若知為說如實正理,起嫌恨心,若發惡言,若顛倒受,若無愛敬;
      • 若復知彼性弊、[?+龍]悷,
      • 不為宣說,皆無違犯。
        • [釋]非理不諫戒(35)。
        • [披尋記]
          • 謂若有情,於現法中不以正法追求諸欲,即為此故樂行惡行,是名為求現法事故,廣行非理
            • 若求生天及邪解脫,即為此故樂行惡行,或修苦行,如祠祀外道、宿作因論者等是,是名為求後法事故,廣行非理
            • 由不如理作意相應尋伺名非理故。
          • 說正理令斷惡行,不獲彼心,故起嫌恨。或心忿勃,故發惡言。或住見取,故顛倒受。或心憎背,故無愛敬
            • 由是不能令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菩薩知已,故不為說。
          • 性弊下,難令離欲。自性[?+龍]悷,難令調伏。菩薩知已,亦不為說。

[科]持:菩薩行:菩薩六波羅蜜多:菩薩戒波羅蜜多:菩薩一切戒:四十三輕戒:障布施攝: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於先有恩諸有情所不知恩惠、不了恩惠,懷嫌恨心,不欲現前如應酬報,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現酬報,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勤加功用,無力無能不獲酬報;
      • 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
      • 若欲報恩而彼不受,
      • 皆無違犯。
        • [釋]不知報恩戒(36)。
        • [披尋記]
          • 有恩有情,如前已解。於其恩惠不如實知,是名不知;不能明記,是名不了
          • 如前已說,暫見申敬,乃至若等若增財利供養現前酬答,非以下劣,是名現前酬報
          • 又如前說,於彼事業應作助伴,乃至廣說,是名如應酬報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見諸有情墮在喪失財寶、眷屬、祿位難處,多生愁惱,懷嫌恨心,不往開解,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往開解,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應知如前於他事業不為助伴。
      • [釋]不慰憂惱戒(37)。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有飲食等資生眾具,見有求者來正希求飲食等事,懷嫌恨心、懷恚惱心,而不給施,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能施與,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若現無有可施財物;
      • 若彼希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
      • 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
      • 若來求者王所匪宜,將護王意;
      • 若護僧制,
      • 而不惠施,皆無違犯。
        • [釋]不施財物戒(38)。
        • [披尋記]
          • 若彼希求屬他非同意物,是名不如法物
            • 若有來求種種能引戲樂、能引無義所施之物,是名所不宜物
            • 由令憍逸,行諸惡行,墮惡趣故。
          • 若有來求罩羅、罝、弶,為害眾生及為習學,是名不如法物
            • 若有病者來求非量、非宜飲食;及有性多饞嗜,更復來求珍妙飲食;是名所不宜物
          • 如是等類,如施品中說。[論,卷第39]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攝受徒眾,
      • 懷嫌恨心,而不隨時無倒教授、無倒教誡;
      • 知眾匱乏,而不為彼從諸淨信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如法追求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資身什物,隨時供給 ,
      • 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往教授、不往教誡、不為追求如法眾具,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
      • 若護僧制;
      • 若有疹疾;
      • 若無氣力,不任加行;
      • 若轉請餘有勢力者;
      • 若知徒眾世所共知,有大福德,各自有力求衣服等資身眾具;
      • 若隨所應教授教誡,皆已無倒教授教誡;
      • 若知眾內有本外道,為竊法故來入眾中,無所堪能,不可調伏 ,
      • 皆無違犯。
        • [釋]不如法攝眾戒(39)。
        • [披尋記]
          • 菩薩攝受徒眾由二因緣 :一者、以無染心正攝徒眾;二者、於自義利正教修習,非邪加行而陷逗之。
            • 然復不應於一切時攝取徒眾,亦非不攝,亦非變異,是名略說菩薩於諸有情攝取攝受
          • 於時時間,隨入勞倦,如其所宜為說正法;於時時間,為令繫念於所緣境,與正教授;是名隨時無倒教授
          • 於他毀犯,隨時正舉令其覺悟,應時如理訶責、擯罰,是名隨時無倒教誡
          • 於他所為財利因緣,成就上品經營遽務,過於自事,是故為彼追求資財眾具,隨時供給
          • 如是等事,是諸菩薩攝受徒眾正所應作。義如攝受品說。[論,卷第48]
          • 不作應作,成有違犯。

[科]持:菩薩行:菩薩六波羅蜜多:菩薩戒波羅蜜多:菩薩一切戒:四十三輕戒:障利行攝: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懷嫌恨心,於他有情不隨心轉,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隨其轉,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若彼所愛非彼所宜;
      • 若有疾病;
      • 若無氣力,不任加行;
      • 若護僧制;
      • 若彼所愛雖彼所宜,而於多眾非宜、非愛;
      • 若為降伏諸惡外道;
      • 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
      • 不隨心轉,皆無違犯。
        • [釋]不隨順眾生戒(40)。
        • [披尋記]
          • 謂諸菩薩,欲隨所化有情心轉,應審觀察。
            • 若於如是如是相事現行身 、語生他喜樂,如是喜樂令他憍逸,行諸惡行,身壞已後墮諸惡趣,於如是事不隨其轉。
            • 彼所愛,然非宜故。
          • 謂於如是一有情事現行身 、語令生喜樂,雖彼所愛及是所宜,然餘有情非宜、非愛,於如是事,為欲將護多有情意,亦不隨轉。
            • 如一有情,為所應作來求助伴,菩薩爾時若應許彼,雖彼所愛及彼所宜,然餘多眾由是因緣非宜、非愛,
              • 是故菩薩於如是事現行身 、語,應審思擇,令不現行。
            • 如求助伴,求飲食等一切應知。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懷嫌恨心,他實有德不欲顯揚,他實有譽不欲稱美,他實妙說不讚善哉,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顯揚等,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若知其人性好少欲,將護彼意;
      • 若有疾病;
      • 若無氣力;
      • 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
      • 若護僧制;
      • 若知由此顯揚等緣,起彼雜染憍舉無義,為遮此過;
      • 若知彼德雖似功德,而非實德;
      • 若知彼譽雖似善譽,而非實譽;
      • 若知彼說雖似妙說,而實非妙;
      • 若為降伏諸惡外道;
      • 若為待他言論究竟,
      • 不顯揚等,皆無違犯。
        • [釋]不隨喜功德戒(41)。
        • [披尋記]
          • 真實功德略有五種,謂信、戒、聞、捨、慧,如前已解。
          • 戒、見、軌則、正命圓滿,具足悲愍,無倒無動,由是名稱遐邇流布,名實有譽
          • 能為有情善說正法,於諸欲中,能廣開示過患出離清淨品法,又能宣說苦等聖諦相應言論,名實妙說。是為賢聖之所稱讚,故言善哉
          • 菩薩於此實有德等而不顯揚、稱美、讚歎,成有違犯。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見諸有情應可訶責、應可治罰、應可驅擯,懷染汙心,
      • 而不訶責;
      • 或雖訶責,而不治罰、如法教誡;
      • 或雖治罰、如法教誡,而不驅擯 ,
      • 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而不訶責乃至驅擯,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
      • 若了知彼不可療治,不可與語,喜出麤言,多生嫌恨,故應棄捨;
      • 若觀待時;
      • 若觀因此鬥訟諍競;
      • 若觀因此令僧諠雜、令僧破壞;
      • 知彼有情不懷諂曲,成就增上猛利慚愧,疾疾還淨,
      • 而不訶責乃至驅擯,皆無違犯。
        • [釋]不行威折戒(42)。
        • [披尋記]
          • 若諸有情有其過失違犯,隨下 、中、上品類差別,如其所應而訶責之、或治罰之、或驅擯之,由是說言應可訶責、治罰、驅擯
          • 此通前三所觀察事。
            • 觀待時,及復知彼能速還淨,具二因緣,而不訶責乃至驅擯。
            • 如是若觀因此鬥訟諍競,若觀因此令僧諠雜等,具二因緣,當知亦爾。
            • 此中不覆己惡,如實自顯,是名不懷諂曲
            • 於所毀犯心不忍受,深生羞恥,是名成就增上猛利慚愧
            • 如法速疾發露悔除,防護當來終不重犯,是名疾疾還淨
  • [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 具足成就種種神通變現威力,於諸有情,應恐怖者能恐怖之,應引攝者能引攝之,
      • 避信施故,不現神通恐怖、引攝,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 無違犯者,若知此中諸有情類多著僻執,是惡外道,誹謗賢聖,成就邪見,不現神通恐怖、引攝,無有違犯。
      • [釋]不神力折攝戒(43)。
      • [披尋記]
        • 種種神通諸所有相,已如前釋。隨其所欲一切事成,是名威力
        • 於樂惡行無信有情,為恐怖彼而現神通,是名應恐怖者能恐怖之
        • 為諸有情歡喜踊躍,方便引令入佛聖教,由是示現種種神變,是名應引攝者能引攝之
        • 若諸菩薩,為有情於如是事生希奇想,順於己而行奉通恐怖、引攝,成有違犯,捨有情故。

[科]持:菩薩行:菩薩六波羅蜜多:菩薩戒波羅蜜多:菩薩一切戒:四十三輕戒:一切處無違犯:

  • [論]一切處無違犯者,謂若彼心增上狂亂,若重苦受之所逼切,若未曾受淨戒律儀,當知一切皆無違犯。
    • [披尋記]於有違犯及無違犯,是染非染,已於前文一一具說,今更總顯於一切處無違犯,如文易知。

[科]持:菩薩行:菩薩六波羅蜜多:菩薩戒波羅蜜多:菩薩一切戒:總結:

  • [論]復次,
    • 如是所起諸事菩薩學處,佛於彼彼素怛纜中隨機散說,謂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
      • 今於此菩薩藏摩怛理迦綜集而說,菩薩於中應起尊重,住極恭敬,專精修學。
      • 是諸菩薩從他正受戒律儀已,由善清淨求學意樂、菩提意樂、饒益一切有情意樂,生起最極尊重恭敬,從初專精不應違犯。
        • 設有違犯,即應如法疾疾悔除,令得還淨。
    • 又此菩薩一切違犯,當知皆是惡作所攝,應向有力於語表義能覺能受小乘、大乘補特伽羅,發露悔滅。
      • 若諸菩薩以上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失戒律儀,應當更受。
      • 若中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應對於三補特伽羅或過是數,應如發露除惡作法,
        • 先當稱述所犯事名,應作是說:長老專志!或言:大德!我如是名,違越菩薩毗奈耶法,如所稱事犯惡作罪。
        • 餘如苾芻發露悔滅惡作罪法,應如是說。
      • 若下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及餘違犯,應對於一補特伽羅,發露悔法,當知如前。
      • 若無隨順補特伽羅可對發露,悔除所犯,爾時菩薩以淨意樂,起自誓心:我當決定防護當來終不重犯。
      • 如是於犯,還出還淨。
        • [披尋記]
          • 如前所顯一一事相,皆依三戒開示建立,故下自釋謂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是名諸所作事菩薩學處
          • 此中意樂總有三種,如其次第配屬三戒,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
            • 菩薩自性戒中略有四德,從他正受,如前廣說。
            • 今此更顯善淨意樂及與深敬專念無有違犯,如文可知。
          • 所犯罪聚略有五種:一者、他勝罪聚,二者、眾餘罪聚,三者、隕墜罪聚,四者、別悔罪聚,五者、惡作罪聚。
            • 如是罪聚攝一切罪,是名一切違犯
            • 隨所犯罪心不忍受,便生惡作,是故說言皆是惡作所攝
            • 此有五種差別,如攝事分釋應知。[論,卷第99]
          • 當知此中,
            • 他勝處法上品纏犯,不可還淨。以於所犯不生惡作,數數現行,無慚愧故。由是失戒律儀,應當更受,是故不說發露除惡作法。
            • 中、下品纏容可還淨,發露悔法,如文易知。
          • 五罪聚中,犯眾餘罪及犯麤罪,是名為
            • 犯麤罪,應對於四補特伽羅發露悔除,是即四眾所作羯磨。
            • 眾餘罪,應於二十眾前發露悔除,是即二十眾所作羯磨。如攝事分說。[論,卷第99]
            • 是名餘如苾芻發露悔滅惡作罪法
            • 此亦如前作如是說:長老專志!乃至犯惡作罪,是名應如是說
          • 此中言,謂別悔罪、或隕墜罪、或惡作罪。
            • 應對於一補特伽羅發露悔除,是即二眾所作羯磨。
            • 此悔除法,當知如前,先當稱述所犯事名,乃至廣說。
          • 謂若有力於語表義能覺能受小乘、大乘補特伽羅,於自所犯,堪令除遣所生惡作,是故名為隨順補特伽羅。 應對於彼發露所犯,滅除惡作。
            • 若無彼人,應以當來無犯意樂,起自誓心,斷滅犯罪因緣,生起猛利慚愧。由是因緣,防護當來終不重犯
    • 又諸菩薩欲受菩薩淨戒律儀,若不會遇具足功德補特伽羅,爾時應對如來像前,自受菩薩淨戒律儀。
      • 應如是受:偏袒右肩,右膝著地,或蹲、跪、坐 。
      • 作如是言:
        • 我如是名,仰啟十方一切如來、已入大地諸菩薩眾,
        • 我今欲於十方世界佛菩薩所,誓受一切菩薩學處,誓受一切菩薩淨戒。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
        • 如是學處、如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具,未來一切菩薩當具,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具。
        • 於是學處、於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學,未來一切菩薩當學,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學。
        • 第二、第三亦如是說,說已應起。
      • 所餘一切如前應知。
        • [披尋記]
          • 謂若同法菩薩已發大願、有智有力於語表義能授能開。如是等相,是名具足功德補特伽羅
          • 受律儀戒,已如上說。戒律儀法,應如前知。謂即四種他勝處法,乃至廣說諸事處相,是名所餘一切如前應知
    • 又於菩薩犯戒道中,無無餘犯。
      • 如世尊說:是諸菩薩多分應與瞋所起犯,非貪所起。
      • 當知此中所說密意,
        • 謂諸菩薩愛諸有情、憐諸有情增上力故,凡有所作一切皆是菩薩所作,非非所作;非作所作可得成犯。
        • 若諸菩薩憎諸有情、嫉諸有情,不能修行自他利行,作諸菩薩所不應作;作不應作可得成犯。
    • 又諸菩薩軟、中、上犯,如攝事分應當了知。
      • [披尋記]
        • 謂如前說:善權方便,為利他故,於諸性罪少分現行。
          • 由現行業,可名犯戒;然由方便能作他利,名菩薩道 ,總說彼事名犯戒道
          • 由是菩薩正所應作,不犯他勝處法,是故說言無無餘犯
          • 五罪聚中,四種罪聚,名有餘罪;他勝罪聚,名無餘罪故。[論,卷第100]
        • 此引教證成無餘犯道理。
          • 由諸菩薩,於諸有情多所作業。
          • 若以憎嫉增上力故而等起者,是名有犯。
          • 若以愛憐增上力故而等起者,應名無犯。
          • 由是說言多分應與瞋所起犯,非貪所起
          • 此中言,非謂煩惱,假說愛憐名為貪故,由是當知是密意說
        • 此說犯罪意樂貪、瞋、癡纏,有軟、中、上品類差別。
          • 若由軟品貪、瞋、癡纏所犯眾罪,是下品罪; 若由中品,是中品罪;若由上品,是上品罪。[論,卷第99]
    • 如是菩薩依止一切自毗奈耶勤學所學,便得成就三種圓滿,安樂而住:一者、成就加行圓滿,二者、成就意樂圓滿,三者、成就宿因圓滿。
      • 云何名為加行圓滿?
        • 謂諸菩薩於淨戒中行無闕犯,於身、語、意清淨現行,不數毀犯發露自惡,如是名為加行圓滿。
      • 云何名為意樂圓滿?
        • 謂諸菩薩為法出家,不為活命;求大菩提,非為不求;為求沙門、為求涅槃,非為不求。
        • 如是求者,不住懈怠下劣精進,不雜眾多惡不善法、雜染後有、有諸熾然眾苦異熟、當來所有生老病死,如是名為意樂圓滿。
      • 云何名為宿因圓滿?
        • 謂諸菩薩,昔餘生中修福修善,故於今世種種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資身什物自無匱乏,復能於他廣行惠施,如是名為宿因圓滿。
      • 菩薩如是依毗奈耶勤學所學,成就如是三種圓滿,安樂而住。與此相違,當知成就三種衰損,危苦而住。
    • 如是略廣宣說菩薩若在家品、若出家品一切戒已,自斯已後,即於如是一切戒中,分出所餘難行戒等差別之相,應當了知。
      • [披尋記]
        • 菩薩自乘所攝戒藏,是名自毗奈耶。此有三種,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故名一切
          • 依此三種淨戒差別勤學所學,如其次第便得成就三種圓滿。
          • 謂依律儀戒,成就加行圓滿;依攝善法戒,成就意樂圓滿;依饒益有情戒,成就宿因圓滿。
          • 由此圓滿,得安樂住
          • 此中言,謂善法可愛生展轉住。
          • 此由於諸善法不放逸力,能令後後往善趣生,乃至能得大般涅槃,由是故說安樂而住
        • 貪、瞋、癡等畢竟斷義,是沙門義。證惑解脫及苦解脫,是涅槃義
          • 謂為求大菩提,故說不住懈怠下劣精進
          • 為求沙門及與涅槃,故說不雜眾多惡不善法乃至當來所有生老病死
          • 此中惡不善法,即謂貪 、瞋、癡等。眾苦異熟生老病死,即謂苦所依身。別配為求沙門及與涅槃,其義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