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皇志在雲林科大]
課程-- |
期初作業: |
2003.01.08. 設計學院空間設計系 會議室 |
壹、博士論文及摘要
貳、研究方法與步驟、寫作策略
參、讀者觀點與研究成果
肆、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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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史學』課程第三次作業 四、結論 通過以上的文獻探討,對於陳逸杰所要探討的主題及其寫作策略的運用有一些初步印象與結論,是關心構築此一建築實存之召喚、構築在倫理上的正當性、構築能否成為知識生產的對象,這些似乎都有答案: 4-1
構築成為知識生產的理論建構。構造(construction)應是建築不可逃避的議題,不論設計被建成與否。視構造為形式來源者,從材料本性與構造理由作為意義與象徵的形式緣由;忽略構造者,或從表面外殼來看建築,認為空間才是思考起點、是一切,儘如此,空間仍得仰賴材料與構造的細部來表現情緒與目的,需照構造性的基本視覺原則,所賦予空間真實與可說服人的邏輯,否則忽略了構造性與視覺心理的基本關係,常會給人一種虛假的感覺(陳維祺,1998:123)。意義,則藉由構造與材料形式之建築語言,而被表徵為物之本然性與特殊之轉化意義,故構造之探討,不能自我侷限於材料學、構造學及施工方法等技術工具性之任務,應有更積極探索建築意象、與聯結建築構想的開展。新的建築形式和意義並非是借取及再現,而該是直覺地產生與表現,更深層理解製作世界的過程,並顯示和轉變世界的基本組成。 4-2
建築通過構築方得以實存現世。從實在性(reality)的角度觀看,技術關乎的並非只是全然工具論取向的課題,它同時也是理解建築的真實知識與價值關鍵的所在,構造要旨的建構,才使建築得以被生產與顯現。。建築的存在意義必須顯示於其現出結果的重要性創造的認知中,而不是在形象、符號和敘事之空洞的複製中。因為建築的持續性需要某種物質的表現、實際的目的,與實在性經驗之間的完整關係。建築不是一種被隔離的文化現象,它必須分擔責任,以克服從實體中提供形象之退縮的及逃避的困境,並且成為有效地溝通和挑戰人類文明實際問題之持續語言發展的預兆。 建築必須持續地尋找從事歷史而非描寫它的表現語言,然而,它的意義表現必須先於承認符號的依賴,以建立關於物質和其運作、現前狀況的經驗與它們和重要過去的關係,以及進展的文化持續更新等之課題的連貫結構。 4-3
構築的正當性—倫理與倫理的展露—接頭。建築所尋求設置的一種適當架構中的事物─構造─不全然是美學,或只是技術的範疇,而是更指涉著倫理的關係。意圖說明建築的本質是暗含於構造的詩意顯示構築術不僅是符合構成倫理的生產方式,也可以被認為是建築的製作與顯露的作法。說明了構築是存在於結構實用性和類推的表徵之間,同時,也意味了建築知識─製作的理念─是從其中而被鑄造出。是故,認為倫理就如同一投出狀態的敞開性之籌劃,唯有通過它,倫理的開啟及建築的澄明才可能發生。透過這種使建築存有的原始在場─倫理─,建築的本體因而得以生產形式與顯現意義。這種讓建築發生的構造存有論價值,將進而使建築超越實在性的層次,達到真理揭露的範疇。 再者,藉由構築形式─接頭─意味的是建築構造之構件間普遍的連接物,呈現出的是被規範的物質連接形式,因此,它可說是構成倫理的具體投射;是規範構成行為的存有論形式。透過這種過程,建築的實踐因而可以被兩種假設所定義:一是建築根據它形式操作的旨趣而有別於其它營造的實踐;另一則是,建築必須適當地解決由某種外在於建築師訓練之計畫所聚集的內在狀況。由於這兩者皆有著同樣的科學邏輯,因此,倫理在其中被假設是自律的,是外在於那些裝飾營造者的形式關照。實際上,它應被認為是由效率與經濟的典範技術價值所包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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