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updated: Dec. 15, 2025


瑜伽師地論卷第55導讀

相關資源:

[科]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 :

[科]分別四無色蘊

  • [論]如是已思擇色蘊。
    • 我次當說名所攝四無色蘊隨所應建立相

[科]分別四無色蘊:立一心相

  • [論]如本地分立一心相,今先顯示。
    • 如世尊言:若有眾生於如來所,但發一心及一言說:善逝大師!善逝大師!
      • 如是發心,我尚說彼於諸善法多有所作,何況身、語如其心量隨順奉行。
    • 又如是言:由一淨心,當往善趣。
    • 如是等類,當知此中依轉所攝相續一心,由世俗道名發一心。
    • 又依世俗相續道理,名發一語及發身業。

[科]分別四無色蘊:有分別心、無分別心同緣現在境

  • [論]問:有分別心、無分別心,當言同緣現在境耶?為不同耶?
    • 答:當言同緣現在境界。何以故?由三因故。謂極明了故,於彼作意故,二依資養故。

[科]分別四無色蘊:心染汙因

  • [論]問:染心生時,當言自性故染?為相應故?為隨眠故?
    • 答:當言相應故,隨眠故;非自性故。若彼自性是染汙者,應如貪等畢竟不淨。
      • 若爾,大過。由彼自性不染汙故,說心生時自性清淨。
    • 問:諸煩惱纏,於心二種染汙因中,當言何等?
      • 答:當言相應。
    • 問:此中何等說名隨眠?
      • 答:諸煩惱品所有麤重不安隱性。又持諸行令成苦性。
        • 是故聖者,由行苦故現觀為苦,於諸行中安住苦觀。
        • 云何觀耶?如毒熱癰,乃至廣說如有尋有伺地,應如是觀。

[科]分別四無色蘊:三種染惱心法

  • [論]復有三種染惱心法,當知普攝一切染惱。所謂業染惱、受染惱、煩惱染惱。
    • 初二染惱,唯欲界繫;最後染惱,通三界繫。

[科]分別四無色蘊:心煩惱縛、業縛

  • [論]問:何等名為心煩惱縛?
    • 答:一切隨眠。
  • [論]問:何等名業縛?
    • 答:樂著事業,名為業縛。
      • 又於三處為障礙業,亦名業縛。謂於出離心,於得出離喜樂,於得聖道。
      • 又順異熟障業,亦名業縛。
      • 又邪願業,亦名業縛。
      • 如是四種,別開有六,總合為四。

[科]分別四無色蘊:五遍行、五別境心法

  • [論]問:諸識生時,與幾遍行心法俱起?
    • 答:五: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
  • [論]問:復與幾不遍行心法俱起?
    • 答:不遍行法乃有多種,勝者唯五:一、欲,二、勝解,三、念,四、三摩地,五、慧。
      • 作意云何?謂能引發心法。
      • 觸云何?謂三和合故,能攝受義。
      • 受云何?謂三和合故,能領納義。
      • 想云何?謂三和合故,施設所緣,假合而取。此復二種:一、隨覺想,二、言說隨眠想。
        • 隨覺想者,謂善言說人、天等想。
        • 言說隨眠想者,謂不善言說嬰兒等類,乃至禽獸等想。
      • 思云何?謂三和合故,令心造作,於所緣境隨與領納、和合、乖離。
      • 欲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希樂。
      • 勝解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印可。
      • 念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明記。
      • 三摩地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順趣向為審慮依心一境性。
      • 慧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順趣向簡擇諸法。或如理觀察,或不如理觀察,或非如理非不如理觀察。
    • 復次,
      • 作意為何業?謂於所緣引心為業。
      • 觸為何業?謂受、想、思所依為業。
      • 受為何業?謂愛生所待為業。
      • 想為何業?謂於所緣,令心彩畫言說為業。
      • 思為何業?謂發起尋、伺、身語業為業。
      • 欲為何業?謂發生、勤、勵為業。
      • 勝解為何業?謂於所緣功德、過失、或俱相違,印持為業。
      • 念為何業?謂於久所思、所作、所說記憶為業。
      • 三摩地為何業?謂智所依為業。
      • 慧為何業?謂於言論所行染汙、清淨,隨順考察為業。
  • [論]問:此不遍行五種心所,於何各別境事生耶?
    • 答:如其次第,於所愛、決定、串習、觀察四境事生。
      • 三摩地、慧,於最後境;餘隨次第,於前三境。
  • [論]問:諸名所攝與心相應所餘蘊法,當言率爾起耶?尋求耶?決定耶?
    • 答:若依彼類心,當言即彼類。

[科]分別四無色蘊:和合無差別

  • [論]問:如經言:此四無色蘊,當言和合,非不和合,不可說言如是諸法可分、可析令其差別。何故彼法異相成就,而說和合無差別耶?
    • 答:眾多和合,於所緣境受用領解方圓滿故。若不爾者,隨闕一種,於所為事應不圓滿。

[科]分別四無色蘊:諸心、心所差別名

  • [論]問:諸心、心所,凡有幾種差別名耶?
    • 答:有眾多名,謂有所緣、相應、有行、有所依等無量差別。
    • 問:何故眼等亦有境界,而但說彼名有所緣,非眼等耶?
      • 答:由彼眼等離所取境亦得生起,心與心所則不如是。
    • 問:何故名相應?
      • 答:由事等故、處等故、時等故、所作等故。
    • 問:何故名有行?
      • 答:於一所緣作無量種差別行相轉故。
    • 問:何故名有所依?
      • 答:由一種類託眾所依差別轉故。雖有為法無無依者,然非此中所說依義,唯恆所依為此量故。

[科]分別四無色蘊:互相對

  • [論]問:何故樂望苦受、苦望樂受、若樂若苦望非苦樂說互相對?
    • 答:由自種類而不同分互相對故。
  • [論]問:何故不苦不樂受望彼無明說互相對?
    • 答:由與諸受、一切煩惱皆為助伴互相對故。
  • [論]問:何故明與無明說互相對?
    • 答:能治、所治互相對故。
  • [論]問:何故明與涅槃說互相對?
    • 答:因果相屬互相對故。

[科]分別四無色蘊:三性建立

  • [論]云何建立四無色蘊為善、不善、無記性耶?謂一切無差別。嗢柁南曰:依處與自性,相應、世俗等,軟等、事、差別,得失、能所治。

[科]分別四無色蘊:善性建立

  • [論]問:善法依處有幾種?
    • 答:略說有六:一、決定時,二、止息時,三、作業時,四、世間清淨時,五、出世清淨時,六、攝受眾生時。
  • [論]問:何等為自性?
    • 答:謂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如是諸法名自性善。
  • [論]問:如是諸法互相應義,云何應知?
    • 答:於決定時,有信相應。
      • 止息雜染,有慚與愧,顧自、他故。
      • 善品,有無貪、無瞋、無癡、精進。
      • 世間道離欲時,有輕安。
      • 出世道離欲時,有不放逸及捨。
      • 攝受眾生時,有不害,此是悲所攝故。
  • [論]問:是諸善法,幾世俗有?幾實物有?
    • 答:三世俗有。謂不放逸、捨及不害。
      • 所以者何?
        • 不放逸、捨,是無貪、無瞋、無癡、精進分故。即如是法離雜染義,建立為捨;治雜染義,立不放逸。
        • 不害即是無瞋分故,無別實物。
  • [論]問:何等名軟善根?
    • 答:諸不定地所有善根;或在定地,而能對治上品煩惱。
  • [論]問:何等名中品善根?
    • 答:若在定地世間善根;或能對治中品煩惱。
  • [論]問:何等名上品善根?
    • 答:謂出世間所有善根;或能對治下品煩惱。又諸善法,或由加行力、或由串習力、或由自性力、或由田事力、或由清淨力,當知成上品。
  • [論]問:善根生時,依幾種事而得生耶?
    • 答:若略說依八種事:一、施所成福業事,二、戒所成福業事,三、修所成福業事,四、聞所成事,五、思所成事,六、餘修所成事,七、簡擇所成事,八、攝受有情所成事。
      • 當知此中,隨其所應依所說事。或於現法、或於後法,隨為一種貪、瞋、惡見,於心相續先成穢染;既被染已,由彼對治,令於是處不復相應。
  • [論]問:何等名為善法差別?
    • 答:或有一種乃至十種。如本地分已廣宣說。
      • 又諸善法,或有對治雜染故,或有雜染靜息故,或有攝受可愛果故,或有相續清淨故,或有供養靈廟故,或有攝受有情故。
      • 如是等類善法差別,應當了知。
  • [論]復次,善法無有過失,有何功德?善法功德,有無量種。
    • 謂能淨治心,令離煩惱纏及隨眠;令於所緣無有顛倒;能令善根堅固不退;令等流行相續而轉;
    • 不為自害、不為他害、不為俱害;不生現法罪、不生後法罪、不生現法後法罪;
    • 能令受彼所生喜樂;能盡生為上首所有眾苦;又能增長涅槃勝解,能親近彼;能令財位無有退失;
    • 處眾勇猛,無懼、無畏;廣大名稱,流布十方;為眾聖賢之所稱讚;
    • 臨命終時,不生憂悔;身壞已後,生諸善趣;於諸善法,令無退失;能速隨證自所求義。
    • 如是等類諸善功德無邊、無量,當盡了知。
  • [論]云何建立諸善對治?由十五種。
    • 謂厭患對治故,斷對治故,持對治故,遠分對治故,
    • 所欲趣纏對治故,非所欲趣纏對治故,隨眠對治故,軟品煩惱對治故,中品煩惱對治故,上品煩惱對治故,
    • 散亂對治故,諫悔對治故,羸劣對治故,制伏對治故,離繫對治故。

[科]分別四無色蘊:不善性建立

  • [論]復次,諸染汙法二相所顯:一、本煩惱,二、隨煩惱。今當先說本煩惱,後當分別隨煩惱。

[科]分別四無色蘊:本煩惱建立

  • [論]問:本煩惱有幾種依處?
    • 答:六。
      • 一、與無明俱,可意雜染境界;二、與無明俱,不可意雜染境界;三、與不如理作意俱,雜染境界;
      • 四、與無明俱,劣等勝有情、各別五取蘊、得未得顛倒、功德顛倒;五、與無明不如理作意俱,聽聞不正法;六、與無明不如理作意俱,於聽正法而生懈怠。
    • 當知最初,欣樂和合依處;第二,欣樂別離依處;第三,於境顛倒依處;第四,陵懱上慢依處;第五,邪執法行依處;第六,不修正行、不為還滅依處。
  • [論]問:煩惱自性有幾種?
    • 答:有六種。一、貪,二、瞋,三、無明,四、慢,五、見,六、疑。
  • [論]問:何煩惱與何煩惱相應?
    • 答:無明與一切。
      • 疑都無所有。
      • 貪、瞋互相無,此或與慢、見。謂染愛時,或高舉、或推求。如染愛,憎恚亦爾。
      • 慢之與見,或更相應。謂高舉時,復邪推搆。
  • [論]問:是諸煩惱,幾世俗有?幾實物有?
    • 答:見世俗有,是慧分故。餘實物有,別有心所性。
  • [論]問:是諸煩惱,云何建立軟、中、上品?
    • 答:最後所斷名軟品,中間所斷名中品,最初所斷名上品。
      • 復由六因,諸煩惱成上品:
        • 一、婬欲所生煩惱,性多上品。
        • 二、串習所生煩惱,性多上品。
        • 三、安足處煩惱,謂根熟者,性多上品。
        • 四、不可治煩惱,謂無涅槃法者,性多上品。
        • 五、非處加行煩惱,謂於尊重福田等所,性多上品。
        • 六、有業煩惱,謂正發業者,性多上品。
  • [論]問:煩惱生時,由幾煩惱事而得生耶?答:
    • 由十事生:一、取蘊,二、諸見,三、未得境界,四、已得境界,五、已所受用過去境界,六、惡行,七、男女,八、親友,九、資具,十、後有及無有。
      • 問:何貪於何事生耶?
      • 答:隨其次第,十貪於十事生。何等為十?謂事貪、見貪、貪貪、慳貪、蓋貪、惡行貪、子息貪、親友貪、資具貪、有無有貪。
    • 事亦有十種:一、己身,二、所愛有情,三、非所愛有情,四、過去怨親,五、未來怨親,六、現在怨親,七、不可意境,八、嫉妒,九、宿習,十、他見。
      • 瞋亦有十,如其次第,依彼而生。
      • 依前六事,立九惱事,緣彼一切瞋,皆名有情瞋;餘名境界瞋;若不忍為先,亦有情瞋;若宿習瞋;若見瞋。
      • 如是十瞋,略有三種:一、有情瞋,二、境界瞋,三、見瞋。
    • 無明依七事起:一、世事,二、世間安立事,三、運轉事,四、最勝事,五、真實事,六、雜染清淨事,七、增上慢事。
      • 依此七事,起七無知。或復十九。
      • 當知於初事,由三種門生疑惑;於第二事,由內六處、若外、若俱,生我、我所怨、親等見;於第三事,由業、異熟及俱,生作者、受者、無因、惡因見;
        • 於第四事,誹謗三寶;於第五事,誹謗諸諦;於第六事,起邪解行;於第七事,依得自義起增上慢。
    • 依六事生:一、劣有情,二、等有情,三、勝有情,四、內取蘊,五、已得未得顛倒,六、功德顛倒。
      • 依此六事,生七種慢。謂慢、過慢等。
      • 當知二慢依勝有情事生,餘各依一事。
    • 依二事生:一、增益事,二、損減事。
      • 增益事有四種:一、我有性增益,二、常無常性增益,三、增上生方便增益,四、解脫方便增益。
      • 損減事亦有四種:一、謗因,二、謗果,三、謗作用,四、謗善事。
      • 當知此中,謂無施與乃至無妙行、惡行,是名謗因。
        • 謂無妙行、惡行業果異熟,是名謗果。
        • 謂無此世間乃至無化生有情,名謗作用。所以者何?諸士夫用是此中作用義。 此士夫用復有四種:一、往來用,二、持胎藏用,三、置種子用,四、後有業用。
        • 若謂世間無阿羅漢等,名謗善事。
      • 依此廣略八事、二事,生於五見。謂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邪見。
      • 又依六十二事,生邊執見及邪見。謂計前際事、計後際事,如經廣說。依此事差別,有六十二見。
    • 依六事生:一、聞不正法,二、見師邪行,三、見所信受意見差別,四、性自愚魯,五、甚深法性,六、廣大法教。
  • [論]問:何等名為煩惱差別?
    • 答:一切差別,略有十五:
      • 一、內門煩惱,二、外門煩惱,三、見斷煩惱,四、修斷煩惱,五、可愛趣纏所攝煩惱,六、非可愛趣纏所攝煩惱,七、隨眠所攝煩惱,八、軟品煩惱,
      • 九、中品煩惱,十、上品煩惱,十一、散亂位煩惱,十二、諫悔位煩惱,十三、羸劣位煩惱,十四、制伏位煩惱,十五、離繫位煩惱。
  • [論]復次,煩惱無有功德,有多過失。謂於纏位汙心相續,廣說如有尋有伺地。
  • [論]復次,煩惱非能對治。雖復經言:依愛斷愛、依慢斷慢。然非煩惱;但是善心加行希求高舉行相,與彼相似,假說愛、慢。
    • 復次,如前說十五種心對治差別,當知煩惱是彼所治,亦十五種。

[科]分別四無色蘊:隨煩惱建立

  • [論]復次,隨煩惱依處,當知略有九種:一、展轉共住,二、展轉相舉,三、利養,四、邪命,五、不敬尊師,六、不忍,七、毀增上戒,八、毀增上心,九、毀增上慧。
  • [論]復次,隨煩惱自性云何?謂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眠、尋、伺。
    • 如本地分已廣宣說。如是等類,名隨煩惱自性。
    • 此中初二,依初依處而生;第三、第四,依第二;第五、第六,依第三;第七、第八,依第四;第九,依第五;第十,依第六;十一、十二,依第七;所餘十二,依後二依處而生。
    • 當知此中,毀增上心、毀增上慧由三門轉:一、由毀止相門,二、由毀舉相門,三、由毀捨相門。
      • 惛沈、睡眠,由初依處生;掉舉、惡作,由第二依處生;不信乃至尋伺,由第三依處生。
  • [論]復次,隨煩惱云何展轉相應?
    • 當知無慚、無愧,與一切不善相應。
    • 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惡慧,與一切染汙心相應。
    • 睡眠、惡作,與一切善、不善、無記相應。
    • 所餘當知互不相應。
  • [論]復次,隨煩惱幾世俗有?幾實物有?
    • 謂忿、恨、惱、嫉、害是瞋分故,皆世俗有;
    • 慳、憍、掉舉是貪分故,皆世俗有;
    • 覆、誑、諂、惛沈、睡眠、惡作是癡分故,皆世俗有;
    • 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是實物有;
    • 放逸是假有,如前說;
    • 忘念、散亂、惡慧是癡分故,一切皆是世俗有;
    • 尋、伺二種是發語言心加行分故,及慧分故,俱是假有。
  • [論]復次,隨煩惱云何成軟、中、上品?當知如本煩惱說。如是隨煩惱,若、若差別、若過失、若所治,隨其所應,皆如煩惱應知。

[科]分別四無色蘊:無記性建立

  • [論]復次,諸無記法依處,當知略有四種。謂業所引生;生已,若行住、若養命、若三摩地差別。
  • [論]復次,彼自性云何?謂異熟生蘊,若中庸加行所攝威儀路及工巧處,若為嬉戲加行所攝變化。
  • [論]問:彼云何展轉相應耶?
    • 答:威儀路、工巧處,或於一時展轉相應。
      • 如說或有事業,行時易作,非住、非坐、亦非偃臥;乃至或有事業,若行、若住、若坐、若臥皆悉易作。如經廣說。
      • 所餘無有展轉相應。
  • [論]問:是諸無記,幾實物有?幾是假有?
    • 答:於異熟所攝諸蘊及心加行差別中而施設故,當知一切皆世俗有。
      • [披尋記]異熟所攝諸蘊,是故施設異熟生蘊。依心加行差別施設威儀路、工巧處及與變化。故彼一切皆世俗有
  • [論]云何彼成軟、中、上品?謂異熟生及威儀路不猛利故,俱是軟品;諸工巧處性猛利故,說名中品;當知變化性極猛利,故是上品。
    • 又四種類,各有差別。
      • 謂無色界異熟是軟品,色界異熟是中品,欲界異熟是上品。
      • 若坐、若臥是軟威儀,住是中威儀,行是上威儀。
      • 初習業者是下工巧,已串習者是中工巧,堪為師者是上工巧。
      • 下品修三摩地所得是軟變化,中品修三摩地所得是中變化,上品修三摩地所得是上變化。
      • 如是等類,軟、中、上品差別應知。
  • [論]問:是諸無記依何事生?
    • 答:當知略說依十二事。如聞所成地已說。
  • [論]云何諸無記差別?
    • 謂異熟生,五趣別故,五種差別。
    • 若威儀路,威儀別故,四種差別。
    • 若工巧處,十二事差別故,即十二種差別。
    • 異生、聲聞、獨覺、菩薩、如來差別故,為嬉戲、為利他、身語變化差別故,當知變化八種差別。由此差別即攝餘事,故不別說。
      • 又異熟生,一向無記;二,三可得;一,有二種。
      • 若依伎樂,以染汙心發起威儀,是染汙性;若依寂靜,即是善性。
      • 若依染著發起工巧,是染汙性;若善加行所起工巧,即是善性。
      • 為引導他,或為利益諸有情故,而起變化,當知是善,此無染汙。

[科]五蘊 、四諦相攝

  • [論]復次,如是五蘊幾諦所攝?又此諸諦幾蘊所攝?當知三諦、五蘊更互相攝。滅諦、諸蘊互不相攝,由滅諦性是彼寂靜所顯故。

[科]四諦、十六行相攝

  • [論]問:如聲聞地已說於四諦中有十六行觀,
    • 何故於苦諦為四行觀?
      • 答:為欲對治四顛倒故。謂初一行對治初一顛倒,次一行對治次二顛倒,後二行對治後一顛倒。
    • 問:何故於集諦為四行觀?
      • 答:由有四種愛故。
      • 此四種愛,當知由常、樂、淨、我愛差別故,建立差別。
        • 初愛為緣,建立後有愛;
        • 第二、第三愛為緣,建立喜貪俱行愛及彼彼希樂愛;
        • 最後愛為緣,建立獨愛,當知此愛隨逐自體。
      • 愛云何?謂於自體親昵藏護。
        • 後有愛云何?謂求當來自體差別。
        • 喜貪俱行愛云何?謂於現前、或於已得可愛色、聲、香、味、觸、法起貪著愛。
        • 彼彼希望愛云何?謂於所餘可愛色等起希求愛。
    • 問:何故於滅諦為四行觀?
      • 答:由四種愛滅所顯故。
    • 問:何故於道諦為四行觀?
      • 答:由能證彼四愛滅故。

[科]苦諦十行、四行相攝

  • [論]復次,如聲聞地已說壞等十種行相,此中,
    • 無所得云何?謂唯有根、唯有境界、唯有彼所生受、唯有彼所生心、唯有計我我想、唯有計我我見、唯有我我言說戲論,除此七外,餘實我相了不可得。
    • 不自在云何?謂眾緣生、無常、苦相所攝諸行,離我相故。
    • 問:此十行相,由何行相攝壞苦耶?
      • 答:由結行相及變壞增上所起憂惱,當知是壞苦性,非唯變壞。已離憂者,雖復遇彼不為害故。
    • 問:何等行相攝苦苦耶?
      • 答:由不可愛行相。
    • 問:何等行相攝行苦耶?
      • 答:由不安隱行相。

[科]八苦、三苦相攝

  • [論]復次,如經言:生苦乃至略攝五取蘊苦。如是諸苦相,幾苦苦攝?謂初五。幾壞苦攝?謂中二。幾行苦攝?謂後一。
    • 復次,初七,苦苦攝;彼所對治淨妙煩惱,壞苦攝;最後一,行苦攝。由世尊言:入變壞心。又作是言:由蓋纏故,領彼所生心諸憂苦。故知煩惱壞苦故苦道理成就。

[科]八苦、四苦相攝

  • [論]復次,如經言:有四種苦:一者、生苦,二、緣內苦,三、緣外苦,四、麤重苦。
    • 問:此中何行攝何苦?何苦攝何行?
      • 答:初行、初苦展轉相攝;次有三行,與第二苦展轉相攝;次有三行,與第三苦展轉相攝;最後一行,與最後苦展轉相攝。
        • 前所說愛自性差別建立集諦四種行相,當知為生今果差別四種苦故。

[科]十六行、三解脫門行相攝

  • [論]復次,此十六行,幾是空行?謂二,即苦諦後二行。
    • 幾是無願行?謂六,即苦諦前二行及集諦一切。
    • 幾是無相行?謂滅諦一切。
      • 幾是清淨因所顯行?謂道諦一切。
    • 問:要由無常想,能住無我想,何故此中先說空耶?
      • 答:此約無我觀已生,由無常觀建立無願;以此二觀,前後展轉互修治故。

[科]四聖諦說次第

  • [論]復次,四聖諦說次第者,
    • 謂由此故苦,此最為初;如此故苦,此為第二;此二攝黑品究竟。由此故樂,此為第三;如此故樂,是為第四;此二攝白品究竟。譬如重病、病因、病愈、良藥。
    • 又有差別。謂如世間遭苦次第,當知建立聖諦次第。所以者何?如諸世間曾所遭苦,即於此處先發作意;次於遭苦因,次於苦解脫,後於解脫方便,發起作意。

[科]四諦義

  • [論]問:諦義云何?
    • 答:如所說相不捨離義,由觀此故到清淨究竟義,是諦義。
      • [披尋記]建立,略有二種。
        • 一、約世俗諦,謂世間愚夫等,由法爾故,於彼諸法覺無乖諍,即此如所說相不捨離義
        • 二、約勝義諦,謂諸已見諦者,如其法性證無乖諍,即此到清淨究竟義
    • 問:苦諦義云何?
      • 答:煩惱所生、行義。
    • 問:集諦義云何?
      • 答:能生苦諦義。
    • 問:滅諦義云何?
      • 答:彼俱寂靜義。
    • 問:道諦義云何?
      • 答:能成三諦義。

[科]四聖諦勝義諦攝

  • [論]問:如是四聖諦,為世俗諦攝,為勝義諦攝?
    • 答:勝義諦攝。何以故?
      • 於順苦、樂、不苦不樂諸行中,由自相差別故,建立世俗諦。
      • 由彼共相一味苦故,當知建立勝義諦。

[科]說遍知苦諦、永斷集諦、觸證滅諦、修習道諦因緣

  • [論]問:何緣故說遍知苦諦、永斷集諦、觸證滅諦、修習道諦?
    • 答:由彼苦諦是四顛倒所依處故,為除顛倒,故遍知苦。既遍知苦,即遍知集,由彼集諦苦諦攝故。
      • 雖遍知苦,仍為集諦之所隨逐,故須更說永斷集諦
      • 言觸證者,是現見義。由於滅諦現前見故,不生怖畏,愛樂攝受,是故次說觸證滅諦
      • 若勤修道,乃能成辦所說三義,是故後說修習道諦

[科]六種現觀相:

  • [論]問:諦現觀有幾種?此復何相?
    • 答:決定義是現觀義。
      • 此則於諸諦中決定智慧及彼因、彼相應、彼共有法為體,是名現觀相。
      • 此復六種應知,如有尋有伺地說。
        • [論,卷第10][科]修六種現觀斷三種雜染:
          • 謂思現觀、信現觀、戒現觀、現觀智諦現觀、現觀邊智諦現觀、究竟現觀。
        • [論,卷第71][科]六種現觀差別:
        • [披尋記]
          • 此中智慧,通說加行、根本、後得三無漏慧。
          • 聞、思、修三能成彼慧,是名彼因
          • 彼助伴法,名彼相應
          • 彼所依、緣,名共有法
          • 總此一切,為現觀體。
      • 此中云何名初現觀?
        • 謂於諸諦決定思惟。
      • 云何名為第二現觀?
        • 謂三寶所三種淨信,由於寶義已決定故,及聞所成決定智慧。
      • 云何名為第三現觀?
        • 謂聖所愛戒,於惡趣業已得決定不作律儀故。
      • 云何名為第四現觀?
        • 謂於加行道中,
          • 先集資糧極圓滿故,又善方便磨瑩心故,
          • 從世間順決擇分邊際善根無間,有初內遣有情假法緣心生,能除軟品見道所斷煩惱麤重。
          • 從此無間,第二內遣諸法假法緣心生,能除中品見道所斷煩惱麤重。
          • 從此無間,第三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法緣心生,能除一切見道所斷煩惱麤重。
        • 又此現觀即是見道,亦名雙運道。
          • 此中雖有毗鉢舍那品三心及奢摩他品三心,然由雙運合立三心,以於一剎那中止觀俱可得故。
          • 當知此諸心,唯緣非安立諦境。
          • 又前二心,法智相應;第三心,類智相應。
          • 又即由此心勢力故,
            • 於苦等安立諦中,有第二現觀位清淨無礙苦等智生;
            • 當知依此智故,苦、集、滅、道智得成立。
          • 即前三心並止觀品,能證見斷煩惱寂滅,能得永滅一切煩惱及所依事出世間道,是名現觀智諦現觀
            • [成唯識論,卷第09]
              • 前二名法智,各別緣故。第三名類智,總合緣故。
            • [披尋記]
              • 諸有情名唯假相有,無始時來熏習執著,是名有情假法
                • 入現觀時,除遣彼相正智得生,名初內遣有情假法緣心生
              • 諸法名、義唯安立,是言所行,不稱實有,是名諸法假法
                • 入現觀時,除遣彼相正智得生,是名第二內遣諸法假法緣心生
              • [顯揚聖教論,卷第02]
                • 論曰:智者,謂十種智,廣說如經。
                • 一、法智,謂於共了、現見所知諸義境界無漏之智。
                • 二、種類智,謂於不共了、不現見所知義境無漏之智。
              • 緣非安立諦境,於現觀位說名為
                • 此言安立諦境,從彼無間所生,是故名第二現觀位
                • 於此位中,彼苦等智,於安立諦能善通達真如性故,不為煩惱所隨眠故,非依名言戲論起故,是名清淨無礙
              • 三界見、修所斷煩惱皆悉永斷,是名永滅一切煩惱
                • 當來後有眾苦皆悉永斷,是名滅所依事
            • [常柏講記]
              • 世間順決擇分邊際:世第一法。
              • 此處所說類智,指第三心與前面二心同一種類。
      • 云何名為現觀邊智諦現觀?
        • 謂此現觀後所得智,名現觀邊智。
        • 當知此智,第三心無間,從見道起方現在前。
        • 緣先世智曾所觀察下、上二地及二增上安立諦境。
        • 似法、類智,世俗智攝,通世、出世,是出世間智後所得。
        • 如其次第,於一一諦二種智生,謂忍可欲樂智,及現觀決定智
        • 如是依前現觀起已,於下、上諸諦中,二二智生。
        • 是名現觀邊智諦現觀。
          • [披尋記]
            • 先加行位,以世間智,觀察欲、色、無色苦集二諦,是名觀察下、上二地安立諦境
            • 又復觀察彼苦集滅及能滅道,名觀察二增上安立諦境
            • 今此位中,於彼安立得如實知,然不應說法智、類智所攝,以彼唯緣非安立諦境生故。
            • 今此不爾,緣安立諦下、上地別,是故說言似法、類智,世俗智攝
            • 非唯世間,非唯出世,是故說言通世、出世,是出世間智後所得
            • 於下、上二地一一諦中,各復有其二智生故。
      • 此中,
        • 前智遣假法緣故,是無分別;後智隨逐假法緣故,是有分別。
        • 又前智於依止中,能斷見斷煩惱隨眠;後智思惟所緣故,令彼所斷更不復起。
        • 又前智能進趣修道中出世斷道;第二智能進趣世、出世斷道。
        • 無有純世間道能永害隨眠。
          • 由世間道是曾習故,相執所引故。
          • 如相執所引,如是亦不能泯伏諸相;如不能泯伏諸相,如是亦不能永害麤重。
          • 是故彼道無有永害諸隨眠義。
            • [披尋記]
              • 思惟安立諸諦為所緣故
              • 世間道非自內證,唯從他聞,不離名言戲論相執,名彼所引
      • 云何名為究竟現觀?
        • 謂由永斷修所斷故,所有盡智、無生智生。或一向出世,或通世、出世。
        • 於現法中,一切煩惱永斷決定故;於當來世,一切依事永滅決定故;名究竟現觀。
        • 何等名為出世盡智?
          • 謂若智,於盡無分別。
        • 何等名為世、出世盡智?
          • 謂若智,於盡有分別。
        • 何等名為出世無生智?
          • 謂即此依事滅因義故,於當來世依事不生中所有無分別智。
        • 何等名為世、出世無生智?
          • 謂於當來世依事不生中所有有分別智。
          • [披尋記]
            • 謂阿羅漢於諸煩惱究竟盡中,發起盡智
            • 由因盡故,當來苦果畢竟不生,即於此中起無生智[論,卷第34]
          • [常柏講記]
            • 一向出世,屬於勝義諦所攝的根本無分別智。
            • 通世出世,屬於世俗諦所攝的後得智。
            • 煩惱,真實成就無分別智。
            • 智在後得智的階段,帶名言分別時,能令所斷煩惱不起。

[科]有種姓婆羅門三處取執、住三過失

  • [論]復次,有種姓婆羅門,建立三處為實、為諦。
    • 然彼種姓諸婆羅門,於此三處住三過失,汙其心故;依第一義,彼皆墮在非梵志數。
    • 何等三處?一、為養命,二、為修福,三、安立果。
    • 為養命者,謂彼種姓諸婆羅門為活命故,於施主前或呪願、或讚美、或序述。
      • 呪願者,謂彼種姓諸婆羅門,希求隨一資生具故,往詣王所、或王大臣、或婆羅門、長者、居士、商主等所,矯設呪願:
        • 當願汝等所有怨敵皆悉殄滅、橫遭殃禍、摧屈縛錄。
        • 又願汝等所有吉祥常無轉動、不可侵奪。
      • 讚美者,為希求故,往到彼所,矯設讚美,言:汝勇健,多諸計策,善害怨敵。
        • 又於害怨假興讚述,唱言:汝曹如是如是害除怨敵,甚為希有,如汝等輩,世間難得。
        • 又於財位久興盛者,矯施讚述,言:諸世間如汝吉祥成就無動,甚為難有。
      • 序述者,謂彼為希求故,往到他所,妄興序述;言:汝成就善丈夫相,不久定當一切怨敵皆悉殄滅、橫遭殃禍、摧屈縛錄。
        • 又若成就如是相者,定當吉祥,無有退轉。
        • 又如汝等諸親友家、若施主家,常無有餘沙門、婆羅門於中受施執為己有,唯我常得恭敬供養、衣服、飲食、諸臥具等。
      • 彼由如是方便所獲利養,深生染著、耽嗜、迷悶、堅固、保執而受用之。
    • 為修福者,謂彼種姓諸婆羅門,
      • 宣說殺害無量眾生,興祠祀福。
      • 宣說祠祀獲常處果。
      • 又興祠祀時,召命無量國王、大臣、長者、居士,為欲攝受上妙眾多資生具故。彼既獲已,執為我所,展轉互起陵懱之心。
      • 當知彼有如是三失。
    • 安立果者,謂彼種姓諸婆羅門,說阿素洛身應可殺害,天身是常;唯婆羅門最上種姓,餘姓下劣;廣說乃至諸婆羅門大梵所生,大梵所化,大梵支胤。
      • 彼種姓婆羅門作如是計,立如是論,當知是名安立果。
    • 如是種姓婆羅門,於此三處猛利取執,隨興言論:唯此是實、是諦,餘并愚妄。
    • 何等名為由三過失染汙其心?謂語言過失、憍慢過失、勝解過失。
      • 若即於此三處邪語業轉,當知是名語言過失
      • 若復於此三處施設建立,及隨發起不正言論方比於他,謂己為勝、或等、或劣,當知是名憍慢過失
      • 若復於此三處不觀得、失,一向信受;雖遇諸佛及佛弟子正教誨時,於處、非處不能正住,於遍分別不能正住,於諸正行不能正住,於智者論不能正住,當知是名勝解過失
      • 此三過失,當知皆是惡見所起。
      • 若有住此三處,成就三種過失,雖是種姓諸婆羅門,依第一義,彼皆墮在非梵志數。

[科]第一義婆羅門三處諦實、離三過失

  • [論]復次,若有建立三處為諦、為實,又於三處無三過失染汙其心,彼雖非種姓婆羅門,然墮第一義婆羅門數。何等三處?
    • 不應害一切眾生,是名初處。
      • 此所說處,唯諦、唯實,無有虛妄。是故於此初處,無語言過失染汙其心。
      • 又彼於是處,不由諦實言論方比於他,謂己為勝、若等、若劣。是故彼於此處,無憍慢過失染汙其心。  
      • 又彼於此處審觀得、失,觀彼所緣能增善法。又能攝益身心無罪、現法樂住,於諸有情多住慈想,晝夜修學;又於此處非信他行,內自正覺為諦、為實,然於諦實不妄執著。
        • 是故當知,彼於此處,無勝解過失染汙其心。
    • 如是一切行無常,是名第二處。餘如前說。
    • 一切法無我,是名第三處。餘如前說。
    • 此中差別者,
      • 於第二諦,應言於一切行多住生、滅觀,晝夜修學。
      • 於第三諦,應言於一切法多住無我、我所想,晝夜修學。
    • 若有於此三處無三過失染汙其心,彼雖非種姓婆羅門,然墮第一義婆羅門數。
    • 如是三處成婆羅門諦實之法,離三過失,唯有如來是真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