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第55

Last updated: Ma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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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五

[科]分別四無色蘊

  • [論]如是已思擇色蘊。我次當說名所攝四無色蘊隨所應建立相

[科]分別四無色蘊:立一心相

  • [論]如本地分立一心相,今先顯示。
    • 如世尊言:若有眾生於如來所,但發一心及一言說:善逝大師!善逝大師!
      • 如是發心,我尚說彼於諸善法多有所作,何況身、語如其心量隨順奉行。
    • 又如是言:由一淨心,當往善趣。
    • 如是等類,當知此中依轉所攝相續一心,由世俗道名發一心。
    • 又依世俗相續道理,名發一語及發身業。
      • [披尋記]
        • [論,卷第03]安立一心:如經言:起一心,若眾多心。
          • 云何安立此一心耶?謂世俗言說一心剎那,非生起剎那。
          • 云何世俗言說一心剎那?謂一處為依止,於一境界事有爾所了別生,總爾所時名一心剎那。
          • 又相似相續,亦說名,與第二念極相似故。
        • 決擇彼,故先顯示。
        • 今攝彼義,略釋經言,故作是說。
        • 是名世俗相續道理

[科]分別四無色蘊:有分別心、無分別心同緣現在境

  • [論]問:有分別心、無分別心,當言同緣現在境耶?為不同耶?
    • 答:當言同緣現在境界。何以故?由三因故。謂極明了故,於彼作意故,二依資養故。
      • [披尋記]有分別心,謂彼意識。無分別心,謂眼等識。如是差別應知。
        • 謂若意識與眼等識同緣一境,意識行相極明了故,是名初因。
        • 於彼一境,有分別心、無分別心作意無別,是第二因。
        • 有分別心、無分別心現在境,得長故,是第三因。

[科]分別四無色蘊:心染汙因

  • [論]問:染心生時,當言自性故染?為相應故?為隨眠故?
    • 答:當言相應故,隨眠故;非自性故。若彼自性是染汙者,應如貪等畢竟不淨。
      • 若爾,大過。由彼自性不染汙故,說心生時自性清淨。
    • 問:諸煩惱纏,於心二種染汙因中,當言何等?
      • 答:當言相應。
    • 問:此中何等說名隨眠?
      • 答:諸煩惱品所有麤重不安隱性。又持諸行令成苦性。
        • 是故聖者,由行苦故現觀為苦,於諸行中安住苦觀。
        • 云何觀耶?如毒熱癰,乃至廣說如有尋有伺地,應如是觀。
          • [披尋記]
            • [論,卷第54]蘊善巧:諸蘊差別(續)
              • 又復諸識自性非染,由世尊說一切心性本清淨故。
              • 所以者何?非心自性畢竟不淨能生過失,猶如貪等一切煩惱;
                • 亦不獨為煩惱因緣,如色、受等,所以者何?以必無有獨於識性而起染愛,如於色等。
            • 此應準知。
            • [論,卷第05]復次,三界有情所依之身當云何觀?謂如毒熱癰,麤重所隨故。
              • 即於此身樂受生時當云何觀?謂如毒熱癰暫遇冷觸。
              • 即於此身苦受生時當云何觀?謂如毒熱癰為熱灰所觸。
              • 即於此身不苦不樂受生時當云何觀?謂如毒熱癰離冷、熱等觸。
              • 自性毒熱而本住故,薄伽梵說:當知樂受,壞苦故苦;苦受,苦苦故苦;不苦不樂受,行苦故苦。
            • 今指彼義,故作是說。

[科]分別四無色蘊:三種染惱心法

  • [論]復有三種染惱心法,當知普攝一切染惱。所謂業染惱、受染惱、煩惱染惱。
    • 初二染惱,唯欲界繫;最後染惱,通三界繫。
      • [披尋記]業染惱唯是不善業道所攝,及受染惱唯苦受攝,是故說言唯欲界繫

[科]分別四無色蘊:心煩惱縛、業縛

  • [論]問:何等名為心煩惱縛?
    • 答:一切隨眠。
  • [論]問:何等名業縛?
    • 答:樂著事業,名為業縛。
      • 又於三處為障礙業,亦名業縛。謂於出離心,於得出離喜樂,於得聖道。
      • 又順異熟障業,亦名業縛。
      • 又邪願業,亦名業縛。
      • 如是四種,別開有六,總合為四。
        • [披尋記]謂善法欲,名出離心,正捨家法趣非家故。
          • 住定地樂,名得出離喜樂,依世間道樂遠離故。
          • 證諦現觀,名得聖道,無漏聖智決定勝故。
          • 於此三種,隨應當知能為
        • [常柏講記]若造作引生八難的果報業,名順異熟障業
          • 如有人修福發心作龍、金翅鳥;或外道求生天等業,名邪願業

[科]分別四無色蘊:五遍行、五別境心法

  • [論]問:諸識生時,與幾遍行心法俱起?
    • 答:五: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
  • [論]問:復與幾不遍行心法俱起?
    • 答:不遍行法乃有多種,勝者唯五:一、欲,二、勝解,三、念,四、三摩地,五、慧。
      • 作意云何?謂能引發心法。
      • 觸云何?謂三和合故,能攝受義。
      • 受云何?謂三和合故,能領納義。
      • 想云何?謂三和合故,施設所緣,假合而取。此復二種:一、隨覺想,二、言說隨眠想。
        • 隨覺想者,謂善言說人、天等想。
        • 言說隨眠想者,謂不善言說嬰兒等類,乃至禽獸等想。
      • 思云何?謂三和合故,令心造作,於所緣境隨與領納、和合、乖離。
        • [披尋記]謂境界,是所取。由觸為緣能生於受,是故說彼能攝受義
          • 謂於可意、不可意境,隨與領納故;與可意境,和合故;於不可意境,乖離故。
            • 當知此約不苦不樂及樂、苦受建立,故成三別。
      • 欲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希樂。
      • 勝解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印可。
      • 念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明記。
      • 三摩地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順趣向為審慮依心一境性。
      • 慧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順趣向簡擇諸法。或如理觀察,或不如理觀察,或非如理非不如理觀察。
    • 復次,
      • 作意為何業?謂於所緣引心為業。
      • 觸為何業?謂受、想、思所依為業。
      • 受為何業?謂愛生所待為業。
      • 想為何業?謂於所緣,令心彩畫言說為業。
      • 思為何業?謂發起尋、伺、身語業為業。
        • [披尋記]愛生所待為業者:此說受緣愛應知。
      • 欲為何業?謂發生、勤、勵為業。
      • 勝解為何業?謂於所緣功德、過失、或俱相違,印持為業。
      • 念為何業?謂於久所思、所作、所說記憶為業。
      • 三摩地為何業?謂智所依為業。
      • 慧為何業?謂於言論所行染汙、清淨,隨順考察為業。
        • [披尋記]發生、勤、勵為業者:聲聞地說:欲、策發勤精進。其義應知。
          • 言論所行染汙、清淨者:謂一切法染汙、清淨建立道理應知。
  • [論]問:此不遍行五種心所,於何各別境事生耶?
    • 答:如其次第,於所愛、決定、串習、觀察四境事生。
      • 三摩地、慧,於最後境;餘隨次第,於前三境。
  • [論]問:諸名所攝與心相應所餘蘊法,當言率爾起耶?尋求耶?決定耶?
    • 答:若依彼類心,當言即彼類。
      • [披尋記]此說受、想、行蘊諸所有法,名為所餘蘊法心相應故,名所攝故。
        • 心類有二:一、無分別,二、有分別。
        • 無分別者,謂眼等識。有分別者,謂即意識。
        • 率爾起心,通眼等識及與意識。尋求、決定起心,唯在意識。
        • 受、想、行蘊所有諸法,隨依彼心差別,應知彼類所攝。
        • [論,卷第01]眼等識隨意識轉與五心的關係:由眼識生,三心可得。如其次第,謂率爾心、尋求心、決定心 。初是眼識,二在意識。
        • [論,卷第03]辨意識所緣境:又意識任運散亂,緣不串習境時,無欲等生,爾時意識名率爾墮心,唯緣過去境。
          • 五識無間所生意識,或尋求、或決定,唯應說緣現在境,若此即緣彼境生。
        • 此中道理,準彼應知。

[科]分別四無色蘊:和合無差別

  • [論]問:如經言:此四無色蘊,當言和合,非不和合,不可說言如是諸法可分、可析令其差別。何故彼法異相成就,而說和合無差別耶?
    • 答:眾多和合,於所緣境受用領解方圓滿故。若不爾者,隨闕一種,於所為事應不圓滿。

[科]分別四無色蘊:諸心、心所差別名

  • [論]問:諸心、心所,凡有幾種差別名耶?
    • 答:有眾多名,謂有所緣、相應、有行、有所依等無量差別。
    • 問:何故眼等亦有境界,而但說彼名有所緣,非眼等耶?
      • 答:由彼眼等離所取境亦得生起,心與心所則不如是。
    • 問:何故名相應?
      • 答:由事等故、處等故、時等故、所作等故。
    • 問:何故名有行?
      • 答:於一所緣作無量種差別行相轉故。
    • 問:何故名有所依?
      • 答:由一種類託眾所依差別轉故。雖有為法無無依者,然非此中所說依義,唯恆所依為此量故。
        • [披尋記]謂所緣,謂所依,謂剎那,所作謂業。由此一切諸心、心所同一而轉,故置言。
          • 所依有三:一、俱有依,二、等無間依,三、種子依。名眾所依。 義如五識身相應地說。
          • 心、心所法同所依轉,名一種類

[科]分別四無色蘊:互相對

  • [論]問:何故樂望苦受、苦望樂受、若樂若苦望非苦樂說互相對?
    • 答:由自種類而不同分互相對故。
  • [論]問:何故不苦不樂受望彼無明說互相對?
    • 答:由與諸受、一切煩惱皆為助伴互相對故。
  • [論]問:何故明與無明說互相對?
    • 答:能治、所治互相對故。
  • [論]問:何故明與涅槃說互相對?
    • 答:因果相屬互相對故。
      • [披尋記]此中義顯,不苦不樂受能與諸受作所依處,無明能與一切煩惱作所依處。恆共相應,名為助伴。遍自種類,為依義同,說互相對

[科]分別四無色蘊:三性建立

  • [論]云何建立四無色蘊為善、不善、無記性耶?謂一切無差別。嗢柁南曰:依處與自性,相應、世俗等,軟等、事、差別,得失、能所治。

[科]分別四無色蘊:善性建立

  • [論]問:善法依處有幾種?
    • 答:略說有六:一、決定時,二、止息時,三、作業時,四、世間清淨時,五、出世清淨時,六、攝受眾生時。
      • [釋]決定止息雜染善品業時世間道離欲清淨時出世道離欲清淨時攝受眾生時
  • [論]問:何等為自性?
    • 答:謂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如是諸法名自性善。
  • [論]問:如是諸法互相應義,云何應知?
    • 答:於決定時,有信相應。
      • 止息雜染,有慚與愧,顧自、他故。
      • 善品,有無貪、無瞋、無癡、精進。
      • 世間道離欲時,有輕安。
      • 出世道離欲時,有不放逸及捨。
      • 攝受眾生時,有不害,此是悲所攝故。
  • [論]問:是諸善法,幾世俗有?幾實物有?
    • 答:三世俗有。謂不放逸、捨及不害。
      • 所以者何?
        • 不放逸、捨,是無貪、無瞋、無癡、精進分故。即如是法離雜染義,建立為捨;治雜染義,立不放逸。
        • 不害即是無瞋分故,無別實物。
  • [論]問:何等名軟善根?
    • 答:諸不定地所有善根;或在定地,而能對治上品煩惱。
  • [論]問:何等名中品善根?
    • 答:若在定地世間善根;或能對治中品煩惱。
  • [論]問:何等名上品善根?
    • 答:謂出世間所有善根;或能對治下品煩惱。又諸善法,或由加行力、或由串習力、或由自性力、或由田事力、或由清淨力,當知成上品。
      • [披尋記]謂於佛、法、僧等尊重福田,以增上品淨信、欲解造作善業,是名田事
        • [論,卷第09]若諸善業由重故受現法果者,謂如有一,母無正信,勸進開化,安置建立於具信中。
          • 如無正信,於具信中;如是犯戒,於具戒中;慳吝,於具捨中;惡慧,於具慧中亦爾。
          • 如母,父亦爾。
          • 或於起慈定者供養承事。如於起慈定者,如是於起無諍定、滅盡定、預流果、阿羅漢果供養承事亦爾。
          • 又親於佛所供養承事。如於佛所,如是於學、無學僧所亦爾。
        • 其類應知。
  • [論]問:善根生時,依幾種事而得生耶?
    • 答:若略說依八種事:一、施所成福業事,二、戒所成福業事,三、修所成福業事,四、聞所成事,五、思所成事,六、餘修所成事,七、簡擇所成事,八、攝受有情所成事。
      • 當知此中,隨其所應依所說事。或於現法、或於後法,隨為一種貪、瞋、惡見,於心相續先成穢染;既被染已,由彼對治,令於是處不復相應。
        • [披尋記]初三福事所攝。施、戒易知。若依靜慮,修習慈等四種無量,名修所成福業事
          • 次三智所攝。聞、思易知。若依靜慮,修習蘊等善巧,名餘修所成事。此智攝故,望前福攝說之為
          • 次一出世道攝,擇滅煩惱,證得轉依故,名簡擇所成事
          • 後一大悲所攝,頓普攝受一切有情能作義利故,名攝受有情所成事
  • [論]問:何等名為善法差別?
    • 答:或有一種乃至十種。如本地分已廣宣說。
      • 又諸善法,或有對治雜染故,或有雜染靜息故,或有攝受可愛果故,或有相續清淨故,或有供養靈廟故,或有攝受有情故。
      • 如是等類善法差別,應當了知。
        • [披尋記]
          • [論,卷第03]三性差別:謂諸善法,一種,...又有十種,...
          • 此說差別,隨其所應,配屬善法應知。
            • 由信相應,對治雜染
            • 由有慚、愧,雜染靜息
            • 由有無貪、無瞋、無癡、精進,攝受愛果
            • 由有輕安、不放逸、捨,相續清淨
            • 由有信、慚、愧、無貪瞋癡、精進,供養靈廟
            • 由有不害,攝受有情
  • [論]復次,善法無有過失,有何功德?善法功德,有無量種。
    • 謂能淨治心,令離煩惱纏及隨眠;令於所緣無有顛倒;能令善根堅固不退;令等流行相續而轉;
    • 不為自害、不為他害、不為俱害;不生現法罪、不生後法罪、不生現法後法罪;
    • 能令受彼所生喜樂;能盡生為上首所有眾苦;又能增長涅槃勝解,能親近彼;能令財位無有退失;
    • 處眾勇猛,無懼、無畏;廣大名稱,流布十方;為眾聖賢之所稱讚;
    • 臨命終時,不生憂悔;身壞已後,生諸善趣;於諸善法,令無退失;能速隨證自所求義。
    • 如是等類諸善功德無邊、無量,當盡了知。
      • [披尋記]
        • [論,卷第08]煩惱過患者,當知諸煩惱有無量過患。謂煩惱起時,先惱亂其心,次於所緣發起顛倒,...
        • 此諸善法能對治彼,是名功德。一一差別,翻彼煩惱過患應知。
  • [論]云何建立諸善對治?由十五種。
    • 謂厭患對治故,斷對治故,持對治故,遠分對治故,
    • 所欲趣纏對治故,非所欲趣纏對治故,隨眠對治故,軟品煩惱對治故,中品煩惱對治故,上品煩惱對治故,
    • 散亂對治故,諫悔對治故,羸劣對治故,制伏對治故,離繫對治故。
      • [披尋記]
        • [論,卷第67]云何對治修?謂於厭患對治、或斷對治、或持對治、或遠分對治作意思惟,諸所有修,名對治修。
          • 此中厭患對治者,謂一切世間善道,除諸無量及餘行者遊戲神通所引作意。
          • 斷對治者,謂緣真如為境作意。
          • 持對治者,謂此後得世、出世道,若解脫道。
          • 遠分對治者,謂煩惱斷已,於對治道更多修習,或多修習上地之道。
          • 復有差別。謂聞、思、修道,名厭患對治;出世間道,名斷對治;此果轉依,名持對治;世間修道,名遠分對治
        • 謂能對治可愛趣纏所攝煩惱,名所欲趣纏對治。若能對治非可愛趣纏所攝煩惱,名非所欲趣纏對治
        • 散亂對治等者:此中前四,謂能遠離現行諸煩惱纏;後一,謂能永斷彼種。如顯揚釋多分應知。
        • [顯揚聖教論,卷第03]論曰:果斷有五種者,謂諸果中斷有五種。一、諸纏斷,謂由四種對治故,遠離現行諸煩惱纏。
          • 四對治者,一、散亂對治,二、顯了對治,三、羸劣對治,四、摧伏對治。
            • 散亂對治者,謂於前八妙法行中方便修習,或復於餘定地善法方便修習。
            • 顯了對治者,謂於第九法行方便修習。
            • 羸劣對治者,謂由先善根資助心故煩惱羸弱。
            • 摧伏對治者,謂由世間道隨力制伏煩惱種子。
        • 諫悔對治,彼云顯了對治,與此義別。堪忍他諫,悔除所犯,此能對治諫悔位煩惱,故名諫悔對治

[科]分別四無色蘊:不善性建立

  • [論]復次,諸染汙法二相所顯:一、本煩惱,二、隨煩惱。今當先說本煩惱,後當分別隨煩惱。

[科]分別四無色蘊:本煩惱建立

  • [論]問:本煩惱有幾種依處?
    • 答:六。
      • 一、與無明俱,可意雜染境界;二、與無明俱,不可意雜染境界;三、與不如理作意俱,雜染境界;
      • 四、與無明俱,劣等勝有情、各別五取蘊、得未得顛倒、功德顛倒;五、與無明不如理作意俱,聽聞不正法;六、與無明不如理作意俱,於聽正法而生懈怠。
    • 當知最初,欣樂和合依處;第二,欣樂別離依處;第三,於境顛倒依處;第四,陵懱上慢依處;第五,邪執法行依處;第六,不修正行、不為還滅依處。
      • [披尋記]得未得顛倒、功德顛倒者:此中顛倒,謂慢煩惱。有尋有伺地說,慢是倒等流故。
        • 如下說言:慢依六事生:一、劣有情,二、等有情,三、勝有情,四、內取蘊,五、已得、未得顛倒,六、功德顛倒。於此六事,能生七慢:
          • 謂於劣有情,能生於慢;於等有情,能生過慢;於勝有情,生慢過慢及與卑慢;
          • 於各別五取蘊,能生我慢;於得、未得顛倒,能生增上慢;於功德顛倒,能生邪慢。
        • 今於此中,略攝彼義應知。
        • 謂於雜染、清淨諸法不如實知,起邪解行,是名邪執法行
      • [釋]如依處次第生貪、瞋、無明、慢、見、疑。
  • [論]問:煩惱自性有幾種?
    • 答:有六種。一、貪,二、瞋,三、無明,四、慢,五、見,六、疑。
  • [論]問:何煩惱與何煩惱相應?
    • 答:無明與一切。
      • 疑都無所有。
      • 貪、瞋互相無,此或與慢、見。謂染愛時,或高舉、或推求。如染愛,憎恚亦爾。
      • 慢之與見,或更相應。謂高舉時,復邪推搆。
        • [披尋記]疑都無所有者:由疑行相解了、不解了故,不與所餘一切煩惱相應。
          • 當知此約一切煩惱迷行為論。
            • 無明一種不解了攝。
            • 見、貪、瞋、慢邪解了攝。義如有尋有伺地決擇中說。
          • 疑二俱非,故不相應。
        • [論,卷第58]煩惱雜染決擇:煩惱雜染自性差別建立:貪、恚、慢、疑更相違故,互不相應。...
  • [論]問:是諸煩惱,幾世俗有?幾實物有?
    • 答:見世俗有,是慧分故。餘實物有,別有心所性。
  • [論]問:是諸煩惱,云何建立軟、中、上品?
    • 答:最後所斷名軟品,中間所斷名中品,最初所斷名上品。
      • 復由六因,諸煩惱成上品:
        • 一、婬欲所生煩惱,性多上品。
        • 二、串習所生煩惱,性多上品。
        • 三、安足處煩惱,謂根熟者,性多上品。
        • 四、不可治煩惱,謂無涅槃法者,性多上品。
        • 五、非處加行煩惱,謂於尊重福田等所,性多上品。
        • 六、有業煩惱,謂正發業者,性多上品。
          • [披尋記]謂少年位已去,諸根成熟,名根熟者。此為上品煩惱之所依處,故從彼生性多上品
  • [論]問:煩惱生時,由幾煩惱事而得生耶?答:
    • 由十事生:一、取蘊,二、諸見,三、未得境界,四、已得境界,五、已所受用過去境界,六、惡行,七、男女,八、親友,九、資具,十、後有及無有。
      • 問:何貪於何事生耶?
      • 答:隨其次第,十貪於十事生。何等為十?謂事貪、見貪、貪貪、慳貪、蓋貪、惡行貪、子息貪、親友貪、資具貪、有無有貪。
        • [披尋記]於五取蘊諸實有事起我愛故,是名事貪
          • 見取、戒禁取、我語取,依諸見起,是名見貪
          • 希求未得可愛境界,是名貪貪
          • 堅著已得可愛境界,是名慳貪
          • 憶念已所受用過去境界,思惟彼相,起貪欲蓋、或掉舉蓋,是名蓋貪
          • 依現在世所得自體,樂受為緣,希求後有;苦受為緣,希求無有;是名有、無有貪
          • 餘如文知。
    • 事亦有十種:一、己身,二、所愛有情,三、非所愛有情,四、過去怨親,五、未來怨親,六、現在怨親,七、不可意境,八、嫉妒,九、宿習,十、他見。
      • 瞋亦有十,如其次第,依彼而生。
      • 依前六事,立九惱事,緣彼一切瞋,皆名有情瞋;餘名境界瞋;若不忍為先,亦有情瞋;若宿習瞋;若見瞋。
      • 如是十瞋,略有三種:一、有情瞋,二、境界瞋,三、見瞋。
        • [披尋記]前六事中,於後三事各有愛、非愛別,是名怨、親。由是一一立九惱事
          • 餘名境界瞋者:此謂第七不可意境應知。
          • 若不忍為先等者:此謂第八嫉妒應知。於他有情所得利養恭敬生嫉妒故。
          • 謂有補特伽羅,先餘生中,於瞋煩惱已修、已習、已多修習,由是因緣,今此生中,於所憎事有猛利瞋、有長時瞋,名宿習瞋
          • 若依諸見而起諍論,是名見瞋
          • [論,卷第15]或依諸見所起。謂薩迦耶見、斷見、無因見、不平等因見、常見、兩眾見等種種邪見及餘無量諸惡見類。
            • 於如是諸見中,或自所攝,他所遮斷;或他所攝,自行遮斷;或所愛有情所攝,他正遮斷;或已遮斷;或欲攝受所未攝受。
            • 由此因緣,未離欲者,如前廣說,乃至興種種論,興怨害論,是名諍論。
          • 復次,當知此宿習瞋及與見瞋,隨其所應,或有情攝、或境界攝,緣彼二種差別生故。
    • 無明依七事起:一、世事,二、世間安立事,三、運轉事,四、最勝事,五、真實事,六、雜染清淨事,七、增上慢事。
      • 依此七事,起七無知。或復十九。
      • 當知於初事,由三種門生疑惑;於第二事,由內六處、若外、若俱,生我、我所怨、親等見;於第三事,由業、異熟及俱,生作者、受者、無因、惡因見;
        • 於第四事,誹謗三寶;於第五事,誹謗諸諦;於第六事,起邪解行;於第七事,依得自義起增上慢。
          • [披尋記]
            • [論,卷第09]復有無知:一、世愚,二、事愚,三、移轉愚,四、最勝愚,五、真實愚,六、染淨愚,七、增上慢愚。
              • 十九無知,今七無知,相攝云何?
              • 謂初三無知攝初一,次三無知攝第二,次三無知攝第三,次三無知攝第四,次四無知攝第五,次二無知攝第六,後一無知攝第七。
            • 十九無知依七事起,如彼應釋。
    • 依六事生:一、劣有情,二、等有情,三、勝有情,四、內取蘊,五、已得未得顛倒,六、功德顛倒。
      • 依此六事,生七種慢。謂慢、過慢等。
      • 當知二慢依勝有情事生,餘各依一事。
        • [披尋記]二慢依勝有情事生者:謂慢過慢及與卑慢,皆依勝有情起。
          •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4]慢過慢者,謂於勝己計己為勝,心舉為性。
            • 下劣慢者,謂於多分勝計己少分劣,心舉為性。
          • 彼下劣慢,即此卑慢,文別義同。
        • [論,卷第58]煩惱雜染決擇:煩惱雜染自性差別建立:者,...
    • 依二事生:一、增益事,二、損減事。
      • 增益事有四種:一、我有性增益,二、常無常性增益,三、增上生方便增益,四、解脫方便增益。
      • 損減事亦有四種:一、謗因,二、謗果,三、謗作用,四、謗善事。
      • 當知此中,謂無施與乃至無妙行、惡行,是名謗因。
        • 謂無妙行、惡行業果異熟,是名謗果。
        • 謂無此世間乃至無化生有情,名謗作用。所以者何?諸士夫用是此中作用義。 此士夫用復有四種:一、往來用,二、持胎藏用,三、置種子用,四、後有業用。
        • 若謂世間無阿羅漢等,名謗善事。
      • 依此廣略八事、二事,生於五見。謂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邪見。
      • 又依六十二事,生邊執見及邪見。謂計前際事、計後際事,如經廣說。依此事差別,有六十二見。
        • [披尋記]
          •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卷下]
            • 世尊告曰:「由四顛倒,謂於非法見為是法,或於是法見為非法,或於生天解脫道中非方便者見是方便,是方便者見非方便,如是名為增益邪行;
            • 諸有誹謗、一切邪見,如是名為損減邪行。是名無明邪行殊勝。」
          • 此中說有四增益事,隨其所應,四顛倒攝應知。
          • 謂無施與等者:此中諸義,如有尋有伺地廣說應知。
          • 前說八事,謂增益事有四種,損減事亦有四種,是名為。又說二事,一、增益事,二、損減事,是名為
          • [論,卷第87]又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有六十二諸惡趣。
            • 謂四常見論、四一分常見論、二無因論、四有邊無邊想論、四不死矯亂論,如是十八諸惡見趣,是計前際說我論者。
            • 又有十六有想見論 、八無想論、八非有想非無想論、七斷見論、五現法涅槃論,此四十四諸惡見趣,是計後際說我論者。
          • 此應準知。
        • [論,卷第08]雜染施設建立:業雜染:業分別:補特伽羅相差別建立 :復次,諸邪見者者,...
        • [論,卷第58]煩惱雜染決擇:煩惱雜染自性差別建立:邪見者,...
    • 依六事生:一、聞不正法,二、見師邪行,三、見所信受意見差別,四、性自愚魯,五、甚深法性,六、廣大法教。
      • [披尋記]聞不正法故,於法生疑;見師邪行故,於師生疑;見所信受意見差別故,於學生疑;性自愚魯故,於誨生疑;甚深法性故,於證生疑;廣大法教故,於教生疑。
  • [論]問:何等名為煩惱差別?
    • 答:一切差別,略有十五:
      • 一、內門煩惱,二、外門煩惱,三、見斷煩惱,四、修斷煩惱,五、可愛趣纏所攝煩惱,六、非可愛趣纏所攝煩惱,七、隨眠所攝煩惱,八、軟品煩惱,
      • 九、中品煩惱,十、上品煩惱,十一、散亂位煩惱,十二、諫悔位煩惱,十三、羸劣位煩惱,十四、制伏位煩惱,十五、離繫位煩惱。
  • [論]復次,煩惱無有功德,有多過失。謂於纏位汙心相續,廣說如有尋有伺地。
  • [論]復次,煩惱非能對治。雖復經言:依愛斷愛、依慢斷慢。然非煩惱;但是善心加行希求高舉行相,與彼相似,假說愛、慢。
    • 復次,如前說十五種心對治差別,當知煩惱是彼所治,亦十五種。

[科]分別四無色蘊:隨煩惱建立

  • [論]復次,隨煩惱依處,當知略有九種:一、展轉共住,二、展轉相舉,三、利養,四、邪命,五、不敬尊師,六、不忍,七、毀增上戒,八、毀增上心,九、毀增上慧。
  • [論]復次,隨煩惱自性云何?謂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眠、尋、伺。
    • 如本地分已廣宣說。如是等類,名隨煩惱自性。
    • 此中初二,依初依處而生;第三、第四,依第二;第五、第六,依第三;第七、第八,依第四;第九,依第五;第十,依第六;十一、十二,依第七;所餘十二,依後二依處而生。
    • 當知此中,毀增上心、毀增上慧由三門轉:一、由毀止相門,二、由毀舉相門,三、由毀捨相門。
      • 惛沈、睡眠,由初依處生;掉舉、惡作,由第二依處生;不信乃至尋伺,由第三依處生。
        • [披尋記]如本地分已廣宣說者:[論,卷第01]意地
          • 此說毀止相門,名初依處毀舉相門,名第二依處毀捨相門,名第三依處
        • [論,卷第58]煩惱雜染決擇:煩惱雜染自性差別建立:若有隨順如是煩惱、煩惱俱行、煩惱品類,名隨煩惱。云何名隨煩惱?...
  • [論]復次,隨煩惱云何展轉相應?
    • 當知無慚、無愧,與一切不善相應。
    • 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惡慧,與一切染汙心相應。
    • 睡眠、惡作,與一切善、不善、無記相應。
    • 所餘當知互不相應。
      • [披尋記]所餘當知互不相應者:謂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十隨煩惱,展轉相違,故不俱起,名不相應。行相麤猛,各為主故。
  • [論]復次,隨煩惱幾世俗有?幾實物有?
    • 謂忿、恨、惱、嫉、害是瞋分故,皆世俗有;
    • 慳、憍、掉舉是貪分故,皆世俗有;
    • 覆、誑、諂、惛沈、睡眠、惡作是癡分故,皆世俗有;
    • 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是實物有;
    • 放逸是假有,如前說;
    • 忘念、散亂、惡慧是癡分故,一切皆是世俗有;
    • 尋、伺二種是發語言心加行分故,及慧分故,俱是假有。
      • [披尋記]前說不放逸,是無貪、無瞋、無癡、精進分故,即如是法治雜染義立不放逸。翻此當知放逸是世俗有
  • [論]復次,隨煩惱云何成軟、中、上品?當知如本煩惱說。如是隨煩惱,若、若差別、若過失、若所治,隨其所應,皆如煩惱應知。
    • [披尋記]前說煩惱依事而生,各有多別、有多過失,由善對治,成彼所治。如是諸隨煩惱與彼相應,或是彼分,隨其所應,如彼應知。

[科]分別四無色蘊:無記性建立

  • [論]復次,諸無記法依處,當知略有四種。謂業所引生;生已,若行住、若養命、若三摩地差別。
  • [論]復次,彼自性云何?謂異熟生蘊,若中庸加行所攝威儀路及工巧處,若為嬉戲加行所攝變化。
  • [論]問:彼云何展轉相應耶?
    • 答:威儀路、工巧處,或於一時展轉相應。
      • 如說或有事業,行時易作,非住、非坐、亦非偃臥;乃至或有事業,若行、若住、若坐、若臥皆悉易作。如經廣說。
      • 所餘無有展轉相應。
  • [論]問:是諸無記,幾實物有?幾是假有?
    • 答:於異熟所攝諸蘊及心加行差別中而施設故,當知一切皆世俗有。
      • [披尋記]異熟所攝諸蘊,是故施設異熟生蘊。依心加行差別施設威儀路、工巧處及與變化。故彼一切皆世俗有
  • [論]云何彼成軟、中、上品?謂異熟生及威儀路不猛利故,俱是軟品;諸工巧處性猛利故,說名中品;當知變化性極猛利,故是上品。
    • 又四種類,各有差別。
      • 謂無色界異熟是軟品,色界異熟是中品,欲界異熟是上品。
      • 若坐、若臥是軟威儀,住是中威儀,行是上威儀。
      • 初習業者是下工巧,已串習者是中工巧,堪為師者是上工巧。
      • 下品修三摩地所得是軟變化,中品修三摩地所得是中變化,上品修三摩地所得是上變化。
      • 如是等類,軟、中、上品差別應知。
  • [論]問:是諸無記依何事生?
    • 答:當知略說依十二事。如聞所成地已說。
      • [披尋記]
        • [論,卷第15]云何工業明處?謂於十二處略說工業所有妙智,名工業明處。
          • 何等十二工業處耶?謂營農工業、商賈工業、事王工業、書算計度數印工業、占相工業、呪術工業、營造工業、生成工業、防邪工業、和合工業、成熟工業、音樂工業。
        • 由是當知,此中問答,唯約工巧為論,非餘一切。
  • [論]云何諸無記差別?
    • 謂異熟生,五趣別故,五種差別。
    • 若威儀路,威儀別故,四種差別。
    • 若工巧處,十二事差別故,即十二種差別。
    • 異生、聲聞、獨覺、菩薩、如來差別故,為嬉戲、為利他、身語變化差別故,當知變化八種差別。由此差別即攝餘事,故不別說。
      • 又異熟生,一向無記;二,三可得;一,有二種。
      • 若依伎樂,以染汙心發起威儀,是染汙性;若依寂靜,即是善性。
      • 若依染著發起工巧,是染汙性;若善加行所起工巧,即是善性。
      • 為引導他,或為利益諸有情故,而起變化,當知是善,此無染汙。
        • [披尋記]補特伽羅差別有,謂異生、聲聞、獨覺、菩薩,及與如來。所差別有,謂為嬉戲,或為利他。所變化事差別有,謂。如是變化,總有八種差別
          • 二,三可得;一,有二種者:謂威儀路、工巧處可得。變化唯無記及善無記,如前說。餘如上釋。

[科]五蘊 、四諦相攝

  • [論]復次,如是五蘊幾諦所攝?又此諸諦幾蘊所攝?當知三諦、五蘊更互相攝。滅諦、諸蘊互不相攝,由滅諦性是彼寂靜所顯故。
    • [披尋記]苦、集二諦有漏所攝,道諦一種無漏所攝。如是三諦唯是有為,故與五蘊更互相攝滅諦不爾,故與諸蘊互不相攝

[科]四諦、十六行相攝

  • [論]問:如聲聞地已說於四諦中有十六行觀,
    • 何故於苦諦為四行觀?
      • 答:為欲對治四顛倒故。謂初一行對治初一顛倒,次一行對治次二顛倒,後二行對治後一顛倒。
        • [披尋記]謂無常行對治常倒,苦行對治樂倒及與淨倒,空行、無我行對治我倒,如是四行對治四種顛倒。
    • 問:何故於集諦為四行觀?
      • 答:由有四種愛故。
      • 此四種愛,當知由常、樂、淨、我愛差別故,建立差別。
        • 初愛為緣,建立後有愛;
        • 第二、第三愛為緣,建立喜貪俱行愛及彼彼希樂愛;
        • 最後愛為緣,建立獨愛,當知此愛隨逐自體。
      • 愛云何?謂於自體親昵藏護。
        • 後有愛云何?謂求當來自體差別。
        • 喜貪俱行愛云何?謂於現前、或於已得可愛色、聲、香、味、觸、法起貪著愛。
        • 彼彼希望愛云何?謂於所餘可愛色等起希求愛。
          • [披尋記]此中初愛最後愛,如其次第,常、樂、淨、我四愛差別應知。
            • 謂自體愛內各別故,是名獨愛
            • 若諸未得所求境界,是名所餘可愛色等。簡非已得,名為故。於此境界,或為和合、或為不離、或為增益而起希求,名希求愛
    • 問:何故於滅諦為四行觀?
      • 答:由四種愛滅所顯故。
        • [論,卷第34]於集諦相正覺了已,復正覺了如是集諦無餘息滅,故名為
          • 一切苦諦無餘寂靜,故名為
          • 即此滅、靜,是第一故、是最勝故、是無上故,說名為
          • 是常住故、永出離故,說名為
        • [披尋記]
          •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卷下]復言:「世尊!於滅諦中有四行相。
            • 云何第一名滅行相?謂於永斷煩惱滅中正觀行相。
            • 云何第二名靜行相?謂於永斷眾苦靜中正觀行相。
            • 云何第三名妙行相?謂於永斷無罪清淨安樂性中正觀行相。
            • 云何第四名離行相?謂於永斷常住性中正觀行相。」
          • 如是四種正觀行相,即由我愛、後有愛、喜貪俱行愛、彼彼希望愛永斷所顯,如其次第配屬應知。
    • 問:何故於道諦為四行觀?
      • 答:由能證彼四愛滅故。
        • [披尋記]
          • [論,卷第34]於滅諦相正覺了已,復正覺了真對治道,於所知境能通尋求義故,能實尋求義故,由於四門隨轉義故,一向能趣涅槃義故,所以說名道、如、行、出
          •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卷下]復言:「世尊!於道諦中有四行相。
            • 云何第一名道行相?謂於聖道與境相應無顛倒性正觀行相。
            • 云何第二名如行相?謂於聖道永出世間離諸漏性正觀行相。
            • 云何第三名行行相?謂於聖道先聖、後聖同所遊履正觀行相。
            • 云何第四名出行相?謂於聖道無上性中正觀行相。」
          • 如是四種正觀行相,能證前說四種愛滅,如其次第配屬應知。

[科]苦諦十行、四行相攝

  • [論]復次,如聲聞地已說壞等十種行相,此中,
    • 無所得云何?謂唯有根、唯有境界、唯有彼所生受、唯有彼所生心、唯有計我我想、唯有計我我見、唯有我我言說戲論,除此七外,餘實我相了不可得。
    • 不自在云何?謂眾緣生、無常、苦相所攝諸行,離我相故。
      • [披尋記]
        • [論,卷第34]十種行觀察苦諦,能隨悟入苦諦四行。何等為十?
          • 一、變異行,二、滅壞行,三、別離行,四、法性行,五、合會行,
          • 六、結縛行,七、不可愛行,八、不安隱行,九、無所得行,十、不自在行。
        • 是名壞等十種行相
        • [論,卷第34]復作是念:我於今者,唯有根、唯有境界、唯有彼所生受、唯有、唯有假名我我所法、唯有、唯有假立,此中可得,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 唯有彼所生受等者:謂根、境。我及我所,此名我我
    • 問:此十行相,由何行相攝壞苦耶?
      • 答:由結行相及變壞增上所起憂惱,當知是壞苦性,非唯變壞。已離憂者,雖復遇彼不為害故。
        • [披尋記]此中義顯,由結行相及憂惱,是壞苦性。
          • 若離結縛,便能永滅生、老、病、死、愁、悲、憂、苦一切擾惱純大苦蘊,是名已離憂者
          • 雖復遇彼諸行變壞,無有壞苦,名不為害
    • 問:何等行相攝苦苦耶?
      • 答:由不可愛行相。
    • 問:何等行相攝行苦耶?
      • 答:由不安隱行相。

[科]八苦、三苦相攝

  • [論]復次,如經言:生苦乃至略攝五取蘊苦。如是諸苦相,幾苦苦攝?謂初五。幾壞苦攝?謂中二。幾行苦攝?謂後一。
    • 復次,初七,苦苦攝;彼所對治淨妙煩惱,壞苦攝;最後一,行苦攝。由世尊言:入變壞心。又作是言:由蓋纏故,領彼所生心諸憂苦。故知煩惱壞苦故苦道理成就。
      • [披尋記]生苦乃至略攝五取蘊苦者:所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五取蘊苦應知。如是諸苦,各有五相,如有尋有伺地決擇中說。

[科]八苦、四苦相攝

  • [論]復次,如經言:有四種苦:一者、生苦,二、緣內苦,三、緣外苦,四、麤重苦。
    • 問:此中何行攝何苦?何苦攝何行?
      • 答:初行、初苦展轉相攝;次有三行,與第二苦展轉相攝;次有三行,與第三苦展轉相攝;最後一行,與最後苦展轉相攝。
        • 前所說愛自性差別建立集諦四種行相,當知為生今果差別四種苦故。
          • [披尋記]謂八苦中,生苦初行,與此四苦最苦展轉相攝
            • 老、病、死苦三行,與緣內苦展轉相攝
            • 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如是三行,與緣外苦展轉相攝
            • 五取蘊苦最後一行,與麤重苦展轉相攝
            • [論,卷第34]復有差別。謂了知愛是取故,復能招即以其取為因有故,復能生有為上首當來生故,又能引發以生為老、病、死等諸苦法故。
              • 隨其所應,當知說名因、集、起、緣
            • 是名集諦四種行相。即依是義,此中總說為生今果差別四種苦,非定別配。
            • 又復彼行,由常、樂、淨、我四愛差別而得建立,如應知。

[科]十六行、三解脫門行相攝

  • [論]復次,此十六行,幾是空行?謂二,即苦諦後二行。
    • 幾是無願行?謂六,即苦諦前二行及集諦一切。
    • 幾是無相行?謂滅諦一切。
      • 幾是清淨因所顯行?謂道諦一切。
        • [披尋記]即苦諦後二行者:謂無所得行、不自在行應知。
          • 即苦諦前二行等者:謂苦諦中變異行、滅壞行,集諦因行、集行、起行、緣行應知。
          • 謂滅諦一切者:於滅諦中有四行相。謂滅行、靜行、妙行、離行應知。
          • 謂道諦一切者:於道諦中有四行相。謂道行、如行、行行、出行應知。
        • [常柏講記]苦諦後二行:空行及無我行。苦諦前二行:無常行及苦行。
    • 問:要由無常想,能住無我想,何故此中先說空耶?
      • 答:此約無我觀已生,由無常觀建立無願;以此二觀,前後展轉互修治故。
        • [常柏講記]此二觀:無我觀及無常觀。
          • 見道以前,在初修方便時,是先生起無常觀及苦觀,然後再修無我觀與空觀的空三昧。
          • 證道以後,從無分別智出來,繼續修無常觀苦觀之無願三摩地。

[科]四聖諦說次第

  • [論]復次,四聖諦說次第者,
    • 謂由此故苦,此最為初;如此故苦,此為第二;此二攝黑品究竟。由此故樂,此為第三;如此故樂,是為第四;此二攝白品究竟。譬如重病、病因、病愈、良藥。
    • 又有差別。謂如世間遭苦次第,當知建立聖諦次第。所以者何?如諸世間曾所遭苦,即於此處先發作意;次於遭苦因,次於苦解脫,後於解脫方便,發起作意。

[科]四諦義

  • [論]問:諦義云何?
    • 答:如所說相不捨離義,由觀此故到清淨究竟義,是諦義。
      • [披尋記]建立,略有二種。
        • 一、約世俗諦,謂世間愚夫等,由法爾故,於彼諸法覺無乖諍,即此如所說相不捨離義
        • 二、約勝義諦,謂諸已見諦者,如其法性證無乖諍,即此到清淨究竟義
    • 問:苦諦義云何?
      • 答:煩惱所生、行義。
        • [披尋記]
          •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3]云何苦諦?謂有情生及生所依處。何等有情生?即有情世間。
          • 今說煩惱所生,即有情生;煩惱所行,即彼依處應知。
    • 問:集諦義云何?
      • 答:能生苦諦義。
    • 問:滅諦義云何?
      • 答:彼俱寂靜義。
        • [常柏講記]:苦諦和集諦。
    • 問:道諦義云何?
      • 答:能成三諦義。
        • [披尋記]謂由道諦,遍知苦諦、永斷集諦、觸證滅諦。如下自說:若勤修道,乃能成辦所說三義故。

[科]四聖諦勝義諦攝

  • [論]問:如是四聖諦,為世俗諦攝,為勝義諦攝?
    • 答:勝義諦攝。何以故?
      • 於順苦、樂、不苦不樂諸行中,由自相差別故,建立世俗諦。
      • 由彼共相一味苦故,當知建立勝義諦。
        • [披尋記]由彼諸行,一切聖者觀唯是,以有漏故,唯聖能證一切有漏共相。即依此義,立勝義諦

[科]說遍知苦諦、永斷集諦、觸證滅諦、修習道諦因緣

  • [論]問:何緣故說遍知苦諦、永斷集諦、觸證滅諦、修習道諦?
    • 答:由彼苦諦是四顛倒所依處故,為除顛倒,故遍知苦。既遍知苦,即遍知集,由彼集諦苦諦攝故。
      • 雖遍知苦,仍為集諦之所隨逐,故須更說永斷集諦
      • 言觸證者,是現見義。由於滅諦現前見故,不生怖畏,愛樂攝受,是故次說觸證滅諦
      • 若勤修道,乃能成辦所說三義,是故後說修習道諦
        • [披尋記]常、樂、淨、我名四顛倒應知。
          • 已見諦者,離我顛倒,證知我我定非有故,是故於寂靜界不生怖畏,深心欣仰愛樂攝受故。

[科]諦現觀

  • [論]問:諦現觀有幾種?此復何相?
    • 答:決定義是現觀義。此則於諸諦中決定智慧及彼因、彼相應、彼共有法為體,是名現觀相。
      • 此復六種應知,如有尋有伺地說。
        • [披尋記]此中智慧,通說加行、根本、後得三無漏慧。
          • 聞、思、修三能成彼慧,是名彼因
          • 彼助伴法,名彼相應
          • 彼所依、緣,名共有法
          • 總此一切,為現觀體。
          • [論,卷第10]復次,此三種雜染,謂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為欲斷故,修六種現觀應知。
            • 何等為六?謂思現觀、信現觀、戒現觀、現觀智諦現觀、現觀邊智諦現觀、究竟現觀。
      • 此中云何名初現觀?謂於諸諦決定思惟。
      • 云何名為第二現觀?謂三寶所三種淨信,由於寶義已決定故,及聞所成決定智慧。
      • 云何名為第三現觀?謂聖所愛戒,於惡趣業已得決定不作律儀故。
      • 云何名為第四現觀?謂於加行道中,
        • 先集資糧極圓滿故,又善方便磨瑩心故,從世間順決擇分邊際善根無間,有初內遣有情假法緣心生,能除軟品見道所斷煩惱麤重。
        • 從此無間,第二內遣諸法假法緣心生,能除中品見道所斷煩惱麤重。
        • 從此無間,第三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法緣心生,能除一切見道所斷煩惱麤重。
        • 又此現觀即是見道,亦名雙運道。此中雖有毗鉢舍那品三心及奢摩他品三心,然由雙運合立三心,以於一剎那中止觀俱可得故。
        • 當知此諸心,唯緣非安立諦境。又前二心,法智相應;第三心,類智相應。
        • 又即由此心勢力故,於苦等安立諦中,有第二現觀位清淨無礙苦等智生;當知依此智故,苦、集、滅、道智得成立。
        • 即前三心并止觀品,能證見斷煩惱寂滅,能得永滅一切煩惱及所依事出世間道,是名現觀智諦現觀
          • [披尋記]有情名唯相有,無始時來熏習執著,是名有情假法。入現觀時,除遣彼相正智得生,名初內遣有情假法緣心生
            • 諸法名義唯安立,是言所行,不稱實有,是名諸法假法。入現觀時,除遣彼相正智得生,是名第二內遣諸法假法緣心生
            • [顯揚聖教論,卷第2]論曰:智者,謂十種智,廣說如經。
              • 一、法智,謂於共了、現見所知諸義境界無漏之智。
              • 二、種類智,謂於不共了、不現見所知義境無漏之智。
            • 緣非安立諦境,於現觀位說名為。此言安立諦境,從彼無間所生,是故名第二現觀位
              • 於此位中,彼苦等智,於安立諦能善通達真如性故,不為煩惱所隨眠故,非依名言戲論起故,是名清淨無礙
            • 三界見、修所斷煩惱皆悉永斷,是名永滅一切煩惱。當來後有眾苦皆悉永斷,是名滅所依事
      • 云何名為現觀邊智諦現觀?謂此現觀後所得智,名現觀邊智。
        • 當知此智,第三心無間,從見道起方現在前。
        • 緣先世智曾所觀察下、上二地及二增上安立諦境。
        • 似法、類智,世俗智攝,通世、出世,是出世間智後所得。
        • 如其次第,於一一諦二種智生,謂忍可欲樂智,及現觀決定智。
        • 如是依前現觀起已,於下、上諸諦中,二二智生。是名現觀邊智諦現觀
          • [披尋記]先加行位,以世間智,觀察欲、色、無色苦集二諦,是名觀察下、上二地安立諦境
            • 又復觀察彼苦集滅及能滅道,名觀察二增上安立諦境
            • 今此位中,於彼安立得如實知,然不應說法智、類智所攝,以彼唯緣非安立諦境生故。
            • 今此不爾,緣安立諦下上地別,是故說言似法、類智,世俗智攝
            • 非唯世間,非唯出世,是故說言通世、出世,是出世間智後所得
            • 於下、上諸諦中,二二智生者:謂於下、上二地一一諦中,各復有其二智生故。
      • 此中前智遣假法緣故,是無分別;後智隨逐假法緣故,是有分別。
        • 又前智於依止中,能斷見斷煩惱隨眠;後智思惟所緣故,令彼所斷更不復起。
        • 又前智能進趣修道中出世斷道;第二智能進趣世、出世斷道。
        • 無有純世間道能永害隨眠。
          • 由世間道是曾習故,相執所引故。如相執所引,如是亦不能泯伏諸相;如不能泯伏諸相,如是亦不能永害麤重。
          • 是故彼道無有永害諸隨眠義。
            • [披尋記]後智思惟所緣故者:思惟安立諸諦為所緣故。
              • 相執所引故者:謂世間道非自內證,唯從他聞,不離名言戲論相執,名彼所引
      • 云何名為究竟現觀?謂由永斷修所斷故,所有盡智、無生智生。或一向出世,或通世、出世。
        • 於現法中,一切煩惱永斷決定故;於當來世,一切依事永滅決定故;名究竟現觀。
        • 何等名為出世盡智?謂若智,於盡無分別。何等名為世、出世盡智?謂若智,於盡有分別。
        • 何等名為出世無生智?謂即此依事滅因義故,於當來世依事不生中所有無分別智。何等名為世、出世無生智?謂於當來世依事不生中所有有分別智。
          • [披尋記]謂阿羅漢
            • [論,卷第34]於諸煩惱究竟盡中,發起盡智。由因盡故,當來苦果畢竟不生,即於此中起無生智

[科]有種姓婆羅門三處取執、住三過失

  • [論]復次,有種姓婆羅門,建立三處為實、為諦。
    • 然彼種姓諸婆羅門,於此三處住三過失,汙其心故;依第一義,彼皆墮在非梵志數。
    • 何等三處?一、為養命,二、為修福,三、安立果。
    • 為養命者,謂彼種姓諸婆羅門為活命故,於施主前或呪願、或讚美、或序述。
      • 呪願者,謂彼種姓諸婆羅門,希求隨一資生具故,往詣王所、或王大臣、或婆羅門、長者、居士、商主等所,矯設呪願:
        • 當願汝等所有怨敵皆悉殄滅、橫遭殃禍、摧屈縛錄。
        • 又願汝等所有吉祥常無轉動、不可侵奪。
      • 讚美者,為希求故,往到彼所,矯設讚美,言:汝勇健,多諸計策,善害怨敵。
        • 又於害怨假興讚述,唱言:汝曹如是如是害除怨敵,甚為希有,如汝等輩,世間難得。
        • 又於財位久興盛者,矯施讚述,言:諸世間如汝吉祥成就無動,甚為難有。
      • 序述者,謂彼為希求故,往到他所,妄興序述;言:汝成就善丈夫相,不久定當一切怨敵皆悉殄滅、橫遭殃禍、摧屈縛錄。
        • 又若成就如是相者,定當吉祥,無有退轉。
        • 又如汝等諸親友家、若施主家,常無有餘沙門、婆羅門於中受施執為己有,唯我常得恭敬供養、衣服、飲食、諸臥具等。
      • 彼由如是方便所獲利養,深生染著、耽嗜、迷悶、堅固、保執而受用之。
    • 為修福者,謂彼種姓諸婆羅門,
      • 宣說殺害無量眾生,興祠祀福。
      • 宣說祠祀獲常處果。
      • 又興祠祀時,召命無量國王、大臣、長者、居士,為欲攝受上妙眾多資生具故。彼既獲已,執為我所,展轉互起陵懱之心。
      • 當知彼有如是三失。
        • [披尋記]謂如害為正法論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於彼祠中呪術為先,害諸生命,若能祀者、若所害者、若諸助伴,如是一切皆得生天。
          • 由彼妄計天身是常,是故說言獲常處果
          • 當知彼有如是三失者:謂殺害眾生失、妄計常果失、執我我所失應知。雖為修福,而實非福,是故成失。
    • 安立果者,謂彼種姓諸婆羅門,說阿素洛身應可殺害,天身是常;唯婆羅門最上種姓,餘姓下劣;廣說乃至諸婆羅門大梵所生,大梵所化,大梵支胤。
      • 彼種姓婆羅門作如是計,立如是論,當知是名安立果。
        • [披尋記]
          • [論,卷第07]妄計最勝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 婆羅門是最勝種類,剎帝利等是下劣種類;婆羅門是白淨色類,餘種是黑穢色類;婆羅門種可得清淨,非餘種類;
            • 諸婆羅門是梵王子,從大梵王口腹所生,從梵所出,梵所變化,梵王體胤。
    • 如是種姓婆羅門,於此三處猛利取執,隨興言論:唯此是實、是諦,餘并愚妄。
    • 何等名為由三過失染汙其心?謂語言過失、憍慢過失、勝解過失。
      • 若即於此三處邪語業轉,當知是名語言過失
      • 若復於此三處施設建立,及隨發起不正言論方比於他,謂己為勝、或等、或劣,當知是名憍慢過失
      • 若復於此三處不觀得、失,一向信受;雖遇諸佛及佛弟子正教誨時,於處、非處不能正住,於遍分別不能正住,於諸正行不能正住,於智者論不能正住,當知是名勝解過失
      • 此三過失,當知皆是惡見所起。
      • 若有住此三處,成就三種過失,雖是種姓諸婆羅門,依第一義,彼皆墮在非梵志數。
        • [披尋記]於遍分別不能正住者:謂於圓成實相、依他起相、遍計所執相諸法安立,不能如理而思惟故。
          • 若所立論不違聖言,能治雜染,不違法相,名智者論。不依此生法住智故,名不能住

[科]第一義婆羅門三處諦實、離三過失

  • [論]復次,若有建立三處為諦、為實,又於三處無三過失染汙其心,彼雖非種姓婆羅門,然墮第一義婆羅門數。何等三處?
    • 不應害一切眾生,是名初處。
      • 此所說處,唯諦、唯實,無有虛妄。是故於此初處,無語言過失染汙其心。
      • 又彼於是處,不由諦實言論方比於他,謂己為勝、若等、若劣。是故彼於此處,無憍慢過失染汙其心。  
      • 又彼於此處審觀得、失,觀彼所緣能增善法。又能攝益身心無罪、現法樂住,於諸有情多住慈想,晝夜修學;又於此處非信他行,內自正覺為諦、為實,然於諦實不妄執著。
        • 是故當知,彼於此處,無勝解過失染汙其心。
    • 如是一切行無常,是名第二處。餘如前說。
    • 一切法無我,是名第三處。餘如前說。
    • 此中差別者,
      • 於第二諦,應言於一切行多住生、滅觀,晝夜修學。
      • 於第三諦,應言於一切法多住無我、我所想,晝夜修學。
    • 若有於此三處無三過失染汙其心,彼雖非種姓婆羅門,然墮第一義婆羅門數。
    • 如是三處成婆羅門諦實之法,離三過失,唯有如來是真覺者。
      • [披尋記]又彼於是處等者:此中言,謂即初處,下皆準知。由依不應害一切眾生而為論故。
        • 又於此處非信他行者:謂於不害眾生處獲得無漏律儀,終不故思違越所學,乃至傍生亦不害命故。如是律儀自內所證,非緣於他,是名非信他行
        • 餘如前說者:謂如初處離三過失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