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updated: Feb. 5, 2025


瑜伽師地論卷第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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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本地分中聲聞地:

[科]增上三學:

  • [論]云何為學?謂三勝學:一、增上戒學,二、增上心學,三、增上慧學。
    • 云何增上戒學?謂安住具戒等,如前廣說,是名增上戒學。
    • 云何增上心學?謂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入初靜慮具足安住,乃至能入第四靜慮具足安住,是名增上心學。
      • 又諸無色,及餘所有等持、等至,亦皆名為增上心學。
      • 然依靜慮,能最初入聖諦現觀,正性離生,非全遠離一切靜慮能成此事,是故靜慮最為殊勝,故偏說為增上心學。
    • 云何增上慧學?謂於四聖諦等所有如實智、見,是名增上慧學。
      • [披尋記]三學方便唯聖教有,不共外道,是故名,亦名增上
        • 此說無色等至及餘所有等持、等至,皆如三摩呬多地說應知。
  • [論]問:何緣唯有三學,非少、非多?
    • 答:建立定義故,智所依義故,辦所作義故。
      • 建立定義者,謂增上戒學。所以者何?由戒建立心一境性,能令其心觸三摩地。
      • 智所依義者,謂增上心學。所以者何?由正定心念一境性,於所知事有如實智、如實見轉。
      • 辦所作義者,謂增上慧學。所以者何?由善清淨若智、若見,能證究竟諸煩惱斷。以煩惱斷是自義利,是勝所作,過此更無勝所作故。
      • 由是因緣,唯有三學。
  • [論]問:何緣三學如是次第?
    • 答:先於尸羅善清淨故,便無憂悔;無憂悔故,歡、喜、安、樂;由有樂故,心得正定;心得定故,能如實知、能如實見;
      • 如實知、見,故能起厭;厭故離染;由離染故,便得解脫;得解脫故,證無所作究竟涅槃。
      • 如是最初修習淨戒,漸次進趣,後證無作究竟涅槃。
      • 是故三學如是次第。
        • [論,卷第11]
          • 者,謂從本來清淨行者,觀資糧地所修淨行,無悔為先,慰意適悅,心欣踊性。
          • 者,謂正修習方便為先,深慶適悅,心欣踊性。
          • 者,謂離麤重,身、心調適性。
          • 者,謂由如是心調適故,便得身、心無損害樂及解脫樂;以離彼品麤重性故,於諸煩惱而得解脫。
        • [披尋記]所作已辦,過此更無勝所作故,名無所作,是即無學,由是說名究竟涅槃
          • [論,卷第18]
            • 若婆羅門作所作已,數復應作,更有勝上所應作事,當知此非真婆羅門。
            • 若婆羅門證婆羅門所應作事,超登一切薩迦耶岸,安住陸地,當知此是真婆羅門。
          • 其義應知。
  • [論]問:何緣三學名為增上戒、心、慧耶?
    • 答:所趣義故,最勝義故,名為增上。
      • 云何所趣義?
        • 為趣增上心而修淨戒,名增上戒學。
        • 為趣增上慧而修定心,名增上心學。
        • 為趣煩惱斷而修智、見,名增上慧學。
        • 如是名為所趣義故,名為增上
      • 云何最勝義?謂若增上戒學、若增上心學、若增上慧學,唯於聖教獨有此三,不共外道。
        • 如是名為最勝義故,名為增上
  • [論]又或有增上心學能引發增上慧學,或有增上慧學能引發增上心學
    • 謂聖弟子未得根本靜慮,先學見跡,後為進斷修道所斷一切煩惱,正勤加行,修念覺支,乃至修捨覺支,是名增上慧學引發增上心學。
    • 增上心學引發增上慧學者,如前已說。
      • [披尋記]此顯諸聖弟子,或有依未至定,已證現觀,是故說言未得根本靜慮,先學見跡。
        • 從是以後,修念覺支,乃至修捨覺支,是即七種覺支。七覺支中,念為最初,捨為後邊,略無中間,說乃至言。
        • 如前說:心得定故,能如實知、能如實見。是即增上心學引發增上慧學應知。
  • [論]又或有增上戒學,無增上心、無增上慧;或有增上戒學,亦有增上心,唯無增上慧;非有增上慧學,而無增上戒及無增上心。
    • 是故若有增上慧學,當知必定具足三學。
    • 於此建立三種學中,諸瑜伽師當勤修學。
  • [論]復有三種補特伽羅,依此三學入諦現觀。何等為三?一、未離欲,二、倍離欲,三、已離欲。
    • 當知此中,於一切欲全未離者,勤修加行,入諦現觀;既於諸諦得現觀已,證預流果
    • 倍離欲者,當於爾時證一來果
    • 已離欲者,當於爾時證不還果
  • [論]復有三根:一、未知欲知根,二、已知根,三、具知根。云何建立如是三根?
    • 謂於諸諦未現觀者,加行勤修諸諦現觀,依此建立未知欲知根
    • 若於諸諦已得現觀,而居有學,依此建立已知根
    • 若阿羅漢所作已辦,住無學位,依此建立具知根
      • [論,卷第57]根善巧 :
  • [論]復有三解脫門:一、空解脫門,二、無願解脫門,三、無相解脫門。云何建立三解脫門?
    • 所知境略有二種:有及非有。
      • 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
        • 有為中,且說三界所繫五蘊;於無為中,且說涅槃。如是二種有為、無為,合說名有。
      • 若說於我,或說有情、命者、生者等,是名非有
    • 於有為中見過失故、見過患故,無所祈願;無祈願故,依此建立無願解脫門
    • 於有為中無祈願故,便於涅槃深生祈願,見極寂靜、見甚微妙、見永出離;由於中見永出離故,依此建立無相解脫門
    • 於其非有無所有中,非有祈願、非無祈願;如其非有,還則如是知為非有、見為非有,依此建立空解脫門
    • 是名建立三解脫門。

[科]隨順學法

  • [論]云何隨順學法?謂有十種違逆學法,對治彼故,應知十種隨順學法。
  • [論]云何十種違逆學法?
    • 一者、所有母邑少年、盛壯、可愛形色,是正修學善男子等上品障礙。
    • 二者、於薩迦耶所攝諸行生起愛著。
    • 三者、懶惰懈怠。
    • 四者、薩迦耶見。
    • 五者、依於段食貪著美味。
    • 六者、於諸世間種種戲論非一眾多別別品類所思念中,發欲貪愛。
    • 七者、思惟諸法瑜伽作意所有過患。此復云何?謂十一種。
      • 一、於諸諦、寶、蘊、業、果中猶豫疑惑。
      • 二、樂修斷者,身諸麤重。
      • 三、有慢緩者,於修止觀過患作意,惛沈、睡眠映蔽其心,令心極略。
      • 四、太猛精進者,身疲、心惱。
      • 五、太劣精進者,不得勝進,善品衰退。
      • 六、於少利養、名譽、稱讚隨一樂中,深生欣喜。
      • 七、掉舉不靜、踊躍躁擾。
      • 八、於薩迦耶永滅涅槃而生驚恐。
      • 九、於諸言說非量加行,言論太過;雖說法論,而好折伏,起諍方便。
      • 十、於先所見、所聞、所受非一眾多別別品類諸境界中,心馳、心散。
      • 十一、不應思處而彊沈思。
      • 應知是名思惟諸法瑜伽作意所有過患。
        • [披尋記]如前三摩呬多地中說,有十一定障差別。又修所成地中說,十一法為所對治。其義大同,隨應準釋。
          • 謂四諦,謂三寶,謂三世諸行,謂妙行、惡行因性,謂彼業異熟果性。於是一切心懷二分,迷之不了,猶豫猜度,是名猶豫疑惑
          • 樂修斷者,身諸麤重者:此說住於晝分,習近邪惡飲食,身不調柔故。
          • 有慢緩者至令心極略者:此說住於夜分,懶惰懈怠,多習睡眠,虛度時分故。
          • 太猛精進等者:一向修舉,故有此失。
          • 太劣精進等者:一向修止,故有此失。
          • 於諸言說非量加行等者:此說於法精勤論議決擇,於立、破門多生言論,相續不捨故。
          • 於先所見、所聞、所受等者:此說於色、聲、香、味、觸中,不如正理執取相好,不正尋思,令心散亂故。
          • 不應思處,略有六種。謂思議我,乃至思議諸佛諸佛境界。如前已說。於是處所彊攝其心,思擇諸法,是名不應思處而彊沈思
    • 八者、於諸靜慮、等至樂中深生愛味。
    • 九者、樂欲證入無相定者,於諸行中隨順流散。
    • 十者、觸身苦受乃至奪命苦受時,貪愛壽命,希望存活;隨此希望,傷歎迷悶。
      • [披尋記]貪愛壽命,希望存活者:謂於命根不取中夭相故,致有此失。
    • 是名十種違逆學法。
  • [論]云何對治如是十種違逆學法隨順學法?謂有十種。
    • 一、不淨想,二、無常想,三、無常苦想,四、苦無我想,五、厭逆食想,
    • 六、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七、光明想,八、離欲想,九、滅想,十、死想。
    • 如是十想善修、善習、善多修習,能斷十種障礙學法、違逆學法。
    • 當知此中,有四光明:一、法光明,二、義光明,三、奢摩他光明,四、毗鉢舍那光明。依此四種光明增上立光明想。
    • 今此義中,意取能斷思惟諸法瑜伽作意障礙法者。
      • [披尋記]此中十想,如其次第,對治前說十種違逆學法應知。
        • 意取能斷思惟諸法等者:謂第一義思所成慧、修所成慧俱光明想,隨順能生思惟諸法瑜伽作意。
          • 若有前說十一過患障礙法時,此光明想能正對治。即於前說四光明中,隨其所應,取其少分,不遍一切。今依此義,故作是說。
  • [論]當知此中,復有十種隨順學法何等為十?
    • 一者、宿因,二者、隨順教,三者、如理加行,四者、無間、殷重所作,五者、猛利樂欲,
    • 六者、持瑜伽力,七者、止息身、心麤重,八者、數數觀察,九者、無有怯弱,十者、離增上慢。
    • 云何宿因?謂先所習諸根成熟、諸根積集。
    • 云何隨順教?謂所說教無倒、漸次。
      • [披尋記]前說無倒教授、漸次教授,義應準知。
    • 云何如理加行?謂如其教無倒修行,如是修行能生正見。
    • 云何無間、殷重所作?謂由如是正加行故,於諸善品不虛捨命,速能積習所有善品。
    • 云何猛利樂欲?謂如有一,於上解脫發生希慕。謂我何時當於是處能具足住,如諸聖者於是處所具足而住?
    • 云何持瑜伽力?謂二因緣能令獲得持瑜伽力:一者、本性是利根故;二者、長時串修習故。
    • 云何止息身、心麤重?謂如有一,
      • 或由身勞、身乏,發身麤重、發心麤重;此因易脫威儀而便止息。
      • 或由太尋、太伺,發身麤重、發心麤重;此因內心寂止方便而便止息。
      • 或由心略、心劣,惛沈、睡眠之所纏繞,發身麤重、發心麤重;此因增上慧法毗鉢舍那順淨作意而便止息。
      • 或由本性煩惱未斷,有煩惱品身、心麤重未能捨離;此因相續勤修正道而便止息。
    • 云何數數觀察?謂依尸羅,數數觀察惡作不作,數數觀察善作而作。
      • 於其惡作不作不轉,於其善作不作不退。
      • 於其惡作作而棄捨,於其善作作而不捨。
      • 又於煩惱斷與未斷觀察作意增上力故,數數觀察。若知已斷,便生歡喜;若知未斷,則便數數勤修正道。
        • [披尋記]嫌惡所作,是名惡作。若犯所犯,惡作定生,由是說有惡作罪聚。
          • [論,卷第99]云何由五種相,除彼所生五種惡作?
          • 是名惡作不作。與此相違,若有所作非惡作攝,是名善作。於此善作應勤加行,是名善作而作
          • 未生惡作令其不生,是名惡作不作不轉。於未得善雖或未生,然於已得住不退失,是名善作不作不退
          • 惡作作已,速疾悔除,是名惡作作而棄捨。善作作已,數數修習無忘失念,是名善作作而不捨
    • 云何無有怯弱?謂於後時應知、應見、應證得中,未知、未見、未證得故,發生怯弱,其心勞倦、其心匱損,彼既生已而不堅執,速能斷滅。
    • 云何離增上慢?謂於所得、所觸、所證,無增上慢,離顛倒執。於真所得起於得想,於真所觸起於觸想,於真所證起於證想。
    • 如是十法,於樂修學諸瑜伽師所應修學,初、中、後時恆常隨順,無有違逆,是故名為隨順學法。

[科]瑜伽壞

  • [論]云何瑜伽壞?謂壞瑜伽略有四種。何等為四?一者、畢竟瑜伽壞,二者、暫時瑜伽壞,三者、退失所得瑜伽壞,四者、邪行所作瑜伽壞。
    • 畢竟瑜伽壞者,謂無種性補特伽羅。何以故?由彼身中無能趣向涅槃法故,畢竟失壞出世瑜伽。
    • 暫時瑜伽壞者,謂有種性補特伽羅。何以故?由彼身中有能趣向涅槃法故,雖闕外緣,時經久遠,定當緣會;修習瑜伽,令其現起;善修習已,當般涅槃。是故說彼所有瑜伽暫時失壞。
    • 退失所得瑜伽壞者,謂如有一,退失所得、所觸、所證,若智、若見、若安樂住。
    • 邪行所作瑜伽壞者,
      • 謂如有一,不如正理精勤修行,雖多用功,無所成辦,不能成辦一切瑜伽,亦非善法。
        • [披尋記]謂雖精勤修行,然由非理作意所引,或起顛倒、或起邪見,是故名非善法
      • 又如有一,多諸煩惱,性多塵穢,而識聰銳,覺慧猛利,成俱生覺,善攝所聞;於聞究竟,或少、或多。
        • 或住空閑,有在家者及出家者,為性質直,來至其所,因為說法,令心歡喜。
        • 行矯詐,妄現種種身、語相應調善所作。
        • 由是因緣,招集利養恭敬稱頌、大福德想,及得種種衣、食、臥具、病緣醫藥資身什物,為諸國王、大臣、居士乃至商主恭敬尊重,咸共謂之是阿羅漢。
        • 或於隨彼迴轉弟子,若諸出家、若在家眾,戀著親愛,隨順而轉。
        • 為多招引,復生是念:
          • 此諸出家、在家弟子,信順於我,咸共謂我是阿羅漢。
          • 彼若依於瑜伽作意止觀等處來請問我,我得彼問或不能對,彼因是事,當於我所捨信向心,不復謂我是阿羅漢,由斯退失利養恭敬。
          • 我於今者,應自思惟、籌量、觀察,安立瑜伽。
        • 彼由是事增上力故,耽著利養恭敬名譽,獨處空閑,自諦思惟、籌量、觀察,安立瑜伽
        • 然此瑜伽,不順契經、不現戒律、違逆法性。
          • [披尋記]又行矯詐等者:謂如前說:
            • [論,卷第22]方便顯己有勝功德,矯詐構集非常威儀。為誑他故,恆常詐現諸根無掉、諸根無動、諸根寂靜,由是令他謂其有德,當有所施、當有所作。
            • 此應準知。
            • 此中思惟,謂由隨相行。籌量,謂由隨尋思行。觀察,謂由隨伺察行。
            • 謂於攝聖教義不相符順,是名不順契經。於諸制立學處,或增、或減,是名不現戒律。違正教量,是名違逆法性。謂違聖言,或違法相等。如聞所成地說應知。
        • 若諸苾芻善持三藏,彼於其所覆自瑜伽,不欲開示。若諸在家、出家弟子,於此瑜伽私竊教示,不令彰顯。
        • 所以者何?
          • 恐有善持三藏教者,聞彼如是瑜伽處已,以經檢驗,不順契經;以律顯照,不現戒律;以法觀察,違逆法性。
          • 由是因緣,便不信受,以不信言詰難於我,諍競舉發。
          • 由是國王、大臣、居士乃至饒財長者、商主,不復恭敬尊重於我,更不獲得衣、食、臥具、病緣醫藥資身什物。
        • 彼由貪著利養恭敬增上力故,於非法中起於法想、起覆藏想、起惡欲樂,顯發開示非法為法。
        • 諸有忍許彼所見者,亦於非法起是法想,愚昧頑鈍。於非法中起法想故,雖如其教精進修行,當知一切皆是邪行。
        • 如是名為邪行所作瑜伽失壞,像似正法,非真正法,能障正法。
          • [披尋記]謂如前說,覆自瑜伽,不欲開示,私竊教示,不令彰顯,是即起覆藏想
            • 耽著利養恭敬名譽,是即起惡欲樂
            • 自諦思惟、籌量、觀察,安立瑜伽,是即顯發開示非法為法
    • 諸有苾芻勤修靜慮,是瑜伽師,於此四種瑜伽壞法,應正遍知,當遠捨離。

[科]瑜伽

  • [論]云何瑜伽?謂四瑜伽。何等為四?一、信二、欲三、精進四、方便。
    • 當知其信有二行相及二依處。
      • 二行相者,一、信順行相,二、清淨行相。
      • 二依處者,一、觀察諸法道理依處,二、信解補特伽羅神力依處。
        • [披尋記]
          • [論,卷第83]於一切事現正隨從,故名信順
            • 隨順理門,故名淨信。即由如是增上力故,身毛為豎、悲泣墮淚,如是等事是淨信相。
          • 由是當知,信順行相,即以信解補特伽羅神力依處為所依處。清淨行相,即以觀察諸法道理為所依處。
    • 欲有四種。何等為四?一、為證得欲,二、為請問欲,三、為修集資糧欲,四、為隨順瑜伽欲。
      • 為證得欲者,謂如有一,於上解脫發生希慕,如前廣說。
      • 為請問欲者,謂如有一,生希慕已,往僧伽藍,詣諸有識同修梵行成就瑜伽妙智者所,為聽未聞,為聞究竟。
      • 為修集資糧欲者,謂如有一,為戒律儀清淨、為根律儀清淨故,於食知量、減省睡眠、正知住中,展轉增勝,發生希慕。
      • 為隨順瑜伽欲者,謂於無間加行、殷重加行修習道中,發生希慕、發生欣樂,欲有所作。
        • [披尋記]謂修瑜伽因緣,唯依涅槃而為上首。如修所成地說。
          • 依此義故,名上解脫。前說猛利樂欲,謂我何時當於是處能具足住,如諸聖者於是處所具足而住?是即如前廣說應知。
          • 此中資糧定地所攝,如下說有護養定資糧處。與此義同。
    • 精進有四。何等為四?一、為聞精進,二、為思精進,三、為修精進,四、為障淨精進。
      • 為聞精進者,謂為聽未聞,聞已究竟,勤心勇猛審決加行。
      • 為思精進者,謂如所聞法,獨處空閑,思惟其義,籌量、觀察。
      • 為修精進者,謂入寂靜,於時時間勤修止觀。
      • 為障淨精進者,謂於晝、夜策勵精勤經行、宴坐,從諸障法淨修其心,勤心勇猛,審決精進。
    • 方便有四。謂
      • 尸羅律儀增上力故,善守其念
      • 善守念故,能無放逸,防護其心,修諸善法;
      • 無放逸故,心正於內修奢摩他、增上慧法毗鉢舍那。
        • [披尋記]尸羅律儀為初,次,次無放逸奢摩他、毗鉢舍那為後,名四方便應知。
    • 此四瑜伽有十六種。當知此中,
      • 初由故,於應得義深生信解;
      • 信應得已,於諸善法生起樂欲;
      • 樂欲故,晝 、夜策勵,安住精勤、堅固、勇猛;
      • 精進已,攝受方便,能得未得、能觸未觸、能證未證;
      • 故此四法說名瑜伽。
        • [披尋記]謂於未生一切善法欲令其生,及於已生一切善法欲令堅住、欲令不忘、欲令修滿,是名樂欲差別
          • 為於已得令現前故,由是說言晝 、夜策勵。為於未得令其得故,由是說言安住精勤、堅固、勇猛

[科]作意

  • [論]云何作意?謂四作意。何等為四?一、力勵運轉作意,二、有間運轉作意,三、無間運轉作意,四、無功用運轉作意。
    • 云何力勵運轉作意?謂初修業者,令心於內安住、等住,或於諸法無倒揀擇,乃至未得所修作意,爾時作意力勵運轉。由倍勵力折挫其心,令住一境,故名力勵運轉作意。
    • 云何有間運轉作意?謂得所修作意已後,世、出世道漸次昇進了相作意,由三摩地思所間雜,未能一向純修行轉,故名有間運轉作意。
    • 云何無間運轉作意?謂從了相作意已後,乃至加行究竟作意,是名無間運轉作意。
    • 云何無功用運轉作意?謂加行究竟果作意,是名無功用運轉作意。
      • [論,卷第11]作意差別、作意相攝
      • [披尋記]此說初修作意瑜伽師,乃至未得所修作意,未能觸證心一境性,故名初修業者,如下自說。
        • 此中未得所修作意,謂猶未得初靜慮近分定,於爾所時,不名墮在有作意數。有作意相,如下自釋。
        • 令心於內安住、等住者,謂修奢摩他行。言於諸法無倒揀擇者,謂修毗鉢舍那行。
  • [論]復有所餘四種作意:一、隨順作意,二、對治作意,三、順清淨作意,四、順觀察作意。
    • 云何隨順作意?謂於所緣深生厭壞,起正加行,而未斷惑。
    • 云何對治作意?謂能斷惑。
    • 云何順清淨作意?謂心下蹙,取淨妙相策令歡悅。
    • 云何順觀察作意?謂觀察作意。由此作意增上力故,順觀煩惱斷與未斷。
      • [論,卷第11]作意差別、作意相攝
  • [論]問:於所緣境正作意時,思惟幾相?
    • 答:四。何等為四?一、所緣相,二、因緣相,三、應遠離相,四、應修習相。
      • 所緣相者,謂所知事同分影像明了顯現。
      • 因緣相者,謂三摩地資糧積集,隨順教導,與修俱行猛利樂欲,於可厭法深生厭患,能審遍知亂與不亂,他不惱觸。或人所作,或非人作,或音聲作,或功用作。
        • 若毗鉢舍那而為上首,內略其心,極猛盛觀後因緣相。
        • 若奢摩他而為上首,發起勝觀,極猛盛止後因緣相。
          • [披尋記]成就戒律儀等,乃至成就所有沙門莊嚴,名三摩地資糧積集。隨順通達修瑜伽師殷勤教誨,是名隨順教導
            • 樂斷、樂修,於上解脫發生希慕,謂我何時當於是處能具足住,如諸聖者於是處所具足而住?是名與修俱行猛利樂欲
            • 於諸世間衰損興盛,唯見其苦,不欲現前,是名於可厭法深生厭患
            • 色等十相,八種尋思,貪等五蓋,令心散動、令心躁擾、令心染汙,是名為
            • 依六種想作意思惟,能令心住一所緣境,是名不亂云何六想?謂無相想、無分別想、寂靜想、無作用想、無所思慕無躁擾想、離諸煩惱寂滅樂想。
            • 於此亂、不亂相,能於其中審諦周遍了知,分明現前,是名能審遍知亂與不亂
            • 若所居處,於晝日分無諸諠逸,於夜分中無蚊蝱等眾苦所觸,亦無種種人及非人怖畏驚恐,如是說名他不惱觸
            • 若毗鉢舍那而為上首等者:此說毗鉢舍那與奢摩他為其因緣。
              • 如下說言:依奢摩他所熏習心,為令後時奢摩他定皆清淨故,修習瑜伽毗鉢舍那所有加行,是名因緣相。此應準知。
            • 若奢摩他而為上首等者:此說奢摩他與毗鉢舍那為其因緣。
              • 如下說言:依毗鉢舍那所熏習心,為令後時毗鉢舍那皆清淨故,修習內心奢摩他定所有加行。此應準知。
      • 應遠離相復有四種:一者、沈相,二者、掉相,三者、著相,四者、亂相。
        • 沈相者,謂由所緣相、因緣相故,令心下劣。
        • 掉相者,謂由所緣相、因緣相故,令心高舉。
        • 著相者,謂由所緣相、因緣相故,令心於境起染、起著,作諸惱亂。
        • 亂相者,謂由所緣相、因緣相故,令心於外馳散擾動。
        • 如是諸相,如前等引地中已說。
          • [披尋記]三摩呬多地中廣說四種應遠離相應知。
  • [論]問:如是作意於所緣境起勝解時,有幾勝解?
    • 答:九。何等為九?一、有光淨勝解,二、無光淨勝解,三、遲鈍勝解,四、捷利勝解,五、狹小勝解,六、廣大勝解,七、無量勝解,八、清淨勝解,九、不清淨勝解。
      • 有光淨勝解者,謂於光明相澄心善取,與光明俱所有勝解。
      • 無光淨勝解者,謂於光明相不能善取,與闇昧俱所有勝解。
      • 遲鈍勝解者,謂鈍根身中所有勝解。
      • 捷利勝解者,謂利根身中所有勝解。
      • 狹小勝解者,謂狹小信欲俱行勝解,及狹小所緣意解勝解。如是作意狹小故,及所緣狹小故,名狹小勝解。
      • 廣大勝解者,謂廣大信欲俱行勝解,及廣大所緣意解勝解。如是作意廣大故,及所緣廣大故,名廣大勝解。
      • 無量勝解者,謂無邊無際信欲俱行勝解,及無邊無際所緣意解勝解。如是作意無量故,及所緣無量故,名無量勝解。
      • 清淨勝解者,謂已善修、已成滿、已究竟俱行勝解。
      • 不清淨勝解者,謂未善修、未成滿、未究竟俱行勝解。
        • [披尋記]
          • 狹小勝解等者:三摩呬多地中說有小三摩地。或由所緣故小,觀少色故;或由作意故小,小信、小欲、小勝解故。此應準知。
          • 廣大勝解等者:此如三摩呬多地中大三摩地釋相應知。
          • 無量勝解等者:此如三摩呬多地中無量三摩地釋相應知。

[科]瑜伽師所作

  • [論]問:修瑜伽者凡有幾種瑜伽所作?
    • 答:四。何等為四?一、所依滅,二、所依轉,三、遍知所緣,四、愛樂所緣。
      • 所依滅所依轉者,謂勤修習瑜伽作意故,所有麤重俱行所依漸次而,所有輕安俱行所依漸次而,是名所依滅及所依轉瑜伽所作。
      • 遍知所緣愛樂所緣者,謂
        • 或有遍知所緣、愛樂所緣,與所依滅、轉而為上首,由此遍知所緣、愛樂所緣增上力故,令所依滅及所依轉
        • 或有遍知所緣、愛樂所緣,用所依清淨而為上首,由此所依清淨增上力故,令遍知所緣得善清淨,及愛樂所緣得善清淨於其所作成辦時轉。
      • 是名四種修瑜伽者瑜伽所作。
        • [披尋記]謂若遍知事邊際性,是名遍知所緣。於其所緣樂斷樂修,是名愛樂所緣。此與所依滅轉互為增上,如文可知。
        • [玅境講記]遍知所緣:普遍地去觀察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十二緣起,遍知有厭、有欣;或遍知無常、苦、空、無我 。
          • 其所作所依滅及所依轉

[科]幾瑜伽師

  • [論]問:修瑜伽師凡有幾種?答:三。何等為三?一、初修業瑜伽師,二、已習行瑜伽師,三、已度作意瑜伽師。
    • 云何初修業瑜伽師?謂有二種初修業者:一、於作意初修業者,二、淨煩惱初修業者。
      • 云何於作意初修業者?謂初修業補特伽羅,安住一緣,勤修作意,乃至未得所修作意,未能觸證心一境性。
      • 云何淨煩惱初修業者?謂已證得所修作意,於諸煩惱欲淨其心,發起攝受正勤修習了相作意,名淨煩惱初修業者。
    • 云何已習行瑜伽師?謂除了相作意,於餘乃至加行究竟五作意中已善修習。  
    • 云何已度作意瑜伽師?謂住加行究竟果作意位中,由此超過加行方便所修作意,安住修果,是故說名已度作意。
      • [披尋記]如下說言:數數隨念同分所緣,流注、無罪適悅相應,令心相續,名三摩地,亦名為善心一境性
        • 不能繫心於此一所緣境,名未觸證
        • 謂勝解作意、遠離作意、攝樂作意、觀察作意、加行究竟作意,此五作意望初了相作意,說名為
        • 當知此已習行,通說於修作意淨煩惱,下說已度作意,當知亦爾。
    • 又始從修習善法欲已去,乃至未起順決擇分善根,於爾所時,名初修業
    • 若已起順決擇分善根,所謂煖、頂、隨順諦忍、世第一法,名已習行
    • 若已證入正性離生,得諦現觀,不由他緣,於佛聖教不為餘緣之所引奪,當於爾時,名度作意。由彼超過他緣作意,住非他緣所有作意,是故名為已度作意
      • [披尋記]此第二義釋三差別,唯說淨煩惱瑜伽師應知。
        • 順決擇分善根者,善根有四。謂煖、頂、忍、世第一法。於此善根勤修加行,能生真實決擇清淨智、見。此隨順彼,及是彼分,故名順決擇分善根
        • 此中煖、頂、忍、世第一法,如下別釋應知。

[科]瑜伽

  • [論]云何瑜伽修?謂有二種:一者、想修,二者、菩提分修。

[科]瑜伽修:想修

  • [論]云何想修?
    • 修世間道時,於諸下地修過患想。
    • 修涅槃道時,於斷界、離欲界、滅界觀見最勝寂靜功德,修習斷想、離欲想、滅想。
    • 修奢摩他時,修習止品上下想。
    • 修毗鉢舍那時,修習觀品前後想。
    • 上下想者,謂觀察此身如其所住、如其所願。上從頂上,下至足下,種種雜類不淨充滿。謂此身中所有種種髮、毛、爪、齒,如前廣說。
    • 前後想者,謂如有一,於所觀相殷勤懇到,善取、善思、善了、善達。謂住觀於坐,坐觀於臥,或在後行觀察前行。此則顯示以毗鉢舍那行,觀察三世緣生諸行。
      • 謂若說言:住觀於坐。此則顯示以現在作意,觀察未來所知諸行。
        • 所以者何?現在作意位,已現生故,說名為住;未來所知位,未現生故,臨欲起故,說名為坐。
      • 若復說言:坐觀於臥。此則顯示以現在作意,觀察過去所知諸行。
        • 所以者何?現在作意位,臨欲滅故,說名為坐;過去所知位,已謝滅故,說名為臥。
      • 若復說言:或在後行觀察前行。此則顯示以現在作意,觀無間滅現行作意。
        • 所以者何?若已生起無間謝滅所取作意,說名前行;若此無間新新生起能取作意,取前無間已謝滅者,說名後行。
    • 當知此中,為修止觀,修彼二品勝光明想,是名想修。
      • [披尋記]謂觀欲界對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對非想非非想處,一切下地苦惱增多,壽量減少,是名於諸下地修過患想。由麤性義是有過患義故,如前已說。
        • 如其所住、如其所願者:謂現法命根相續。謂前際希求愛樂。願增上力,壽命和合相續安住,是故此中作差別說。
        • 如前廣說[論, 卷第26]淨行所緣:不淨所緣 :云何依內朽穢不淨?
        • 謂以現在作意,觀察未來所知諸行,即此說言住觀於坐
        • 若以現在作意,觀察過去所知諸行,即此說言坐觀於臥
        • 若以現在作意,觀無間滅現行作意,即此說言或在後行觀察前行,當知此即觀察現在所知諸行。
        • 一心剎那,名現在故。如是別配觀察三世緣生諸行應知。
      • [論,卷第11]所緣(相)差別:云何觀察相?
      • [玅境講記]二品:世間道,涅槃道。

[科]瑜伽修:菩提分修

  • [論]云何菩提分修?謂於三十七菩提分法親近積集,若修、若習、若多修習,是名菩提分修。

[科]瑜伽修:菩提分修:三十七種菩提分法

  • [論]何等名為三十七種菩提分法?謂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
    • 四念住者,一、身念住,二、受念住,三、心念住,四、法念住。
    • 四正斷者,
      • 一、於已生惡不善法為令斷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正斷。
      • 二、於未生惡不善法為不生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正斷。
      • 三、於未生善法為令生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正斷。
      • 四、於已生善法為欲令住、令不忘失、令修圓滿、令倍修習、令其增長、令其廣大,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正斷。
    • 四神足者,一、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二、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三、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四、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
    • 五根者,一、信根,二、精進根,三、念根,四、定根,五、慧根。
    • 五力者,一、信力,二、精進力,三、念力,四、定力,五、慧力。
    • 七覺支者,一、念等覺支,二、擇法等覺支,三、精進等覺支,四、喜等覺支,五、安等覺支,六、定等覺支,七、捨等覺支。
    • 八支聖道者,一、正見,二、正思惟,三、正語,四、正業,五、正命,六、正精進,七、正念,八、正定。

[科]瑜伽修:菩提分修:四念住 :

  • [論]今於此中,云何為身?云何於身住循身觀?云何為念?云何念住?
    • 略說身相有三十五。謂
      • 內身、外身,根所攝身、非根所攝身,有情數身、非有情數身 ,麤重俱行身、輕安俱行身,能造身、所造身,名身、色身,
      • 那落迦身、傍生身、祖父國身、人身、天身,有識身、無識身 ,中身、表身,變異身、不變異身,
      • 女身、男身、半擇迦身,親友身、非親友身,中庸身,劣身、中身、妙身 ,幼身、少身、老身。
      • 如是名為身相差別。
        • [披尋記]祖父國身者:此說餓鬼趣身應知。
          • 如身內分,自性不淨,是名中身。如身皮分,相似清淨,是名表身
          • 如命終已,青瘀等現,名變異身。若未命終,未至變壞,是名不變異身
    • 住循身觀略有三種。謂依身增上聞 、思、修慧。由此慧故,於一切身、一切相,正觀察、正推求,隨觀、隨覺。
      • [披尋記]隨觀 、隨覺者:此正釋前循身觀義。
        • [顯揚聖教論,卷第19]身等三差別,彼影像隨觀。 由聞等三智,念法無迷惑。自下釋言:於彼身等影像隨觀,與所知事同分類故,名為影像。所言者,是相似義。
        • 今應準釋。
    • ,謂依身增上,受持正法,思惟法義,修習作證。於文、於義修作證中,心無忘失。
    • 若審思惟:我於正法為正受持,為不爾耶?於彼彼義慧善了達,為不爾耶?善能觸證彼彼解脫,為不爾耶?如是審諦安住其念,名為念住
    • 為守護念、為於境無染、為安住所緣,名為念住
      • 為守護念者,謂如說言:先守護念,若常委念。
      • 為於境無染者,謂如說言:念守護心,行平等位,不取其相,不取隨好,廣說乃至守護意根,修意根律儀。
      • 為安住所緣者,謂如說言:於四所緣安住其念。謂於遍滿所緣、淨行所緣、善巧所緣、淨惑所緣。
      • 由此三相,善住其念,故名念住。
        • [披尋記]受持正法等者:如次別配聞 、思、修慧。言修習作證者,謂由修習,觸證彼彼身相解脫故。
          • 謂如說言:先守護念等者:根律儀中說有防守正念、常委正念。此應準知。
          • 謂如說言:念守護心等者:根律儀中說有念防護意,乃至守護意根,修意根律儀。此應準知。
          • 謂如說言:於四所緣等者:如前已說四種所緣境事應知。
  • [論]云何為受?
    • 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 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如說身受,心受亦爾。
    • 樂有愛味受、苦有愛味受、不苦不樂有愛味受。無愛味受、依耽嗜受,當知亦爾。樂依出離受、苦依出離受、不苦不樂依出離受。
    • 如是總有二十一受,或九種受。
      • [披尋記]自相略有三種,若樂、若苦、若不苦不樂。
        • 如是受所依,謂身及心;受差別,謂有愛味、無愛味、依耽嗜、依出離;各有若樂、若苦、若不苦不樂三種差別,如是成為二十一
        • 又或說受自相有三,所依有二,差別有四,故成九種
  • [論]云何為心?
    • 有貪心、離貪心,有瞋心、離瞋心,有癡心、離癡心 ,
    • 略心、散心,下心、舉心, 掉心、不掉心,寂靜心、不寂靜心,
    • 定心、不定心 ,善修心、不善修心,善解脫心、不善解脫心。
    • 如是總有二十種心。
  • [論]云何為法?
    • 若貪、貪毗奈耶法,若瞋、瞋毗奈耶法,若癡、癡毗奈耶法,若略、若散法,若下、若舉法,
    • 若掉、不掉法,若寂靜、不寂靜法,若定、不定法,若善修、不善修法,若善解脫、不善解脫法。
    • 如是當知建立黑品、白品、染品、淨品二十種法。
      • [披尋記]此中貪毗奈耶、瞋毗奈耶、癡毗奈耶,謂即無貪、無瞋、無癡應知。
  • [論]又樂受者,謂順樂受觸為緣所生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樂受。此若五識相應,名身受;若意識相應,名心受
    • 如順樂受觸,如是順苦受觸、順不苦不樂受觸為緣所生不平等受,受所攝 ;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苦受、不苦不樂受。此若五識相應,名身受;若意識相應,名心受
    • 如是諸受,若隨順涅槃、隨順決擇,畢竟出離、畢竟離垢、畢竟能令梵行圓滿,名無愛味受。若墮於界,名有愛味受
    • 若色、無色界繫,若隨順離欲,名依出離受。若欲界繫,若不順離欲,名依耽嗜受
      • [披尋記]此中義顯無漏相應受,說名無愛味受。此受為依,能證有學,是故說言隨順涅槃、隨順決擇;能證無學,是故說言畢竟出離,乃至梵行圓滿
  • [論]
    • 有貪心者,謂於可愛所緣境事,貪纏所纏。離貪心者,謂即遠離如是貪纏。
      • 有瞋心者,謂於可憎所緣境事,瞋纏所纏。離瞋心者,謂即遠離如是瞋纏。
      • 有癡心者,謂於可愚所緣境事,癡纏所纏。離癡心者,謂即遠離如是癡纏。
      • 如是六心,當知皆是行時所起三煩惱品,及此三品對治差別。
    • 略心者,謂由止行,於內所緣繫縛其心。散心者,謂於外五妙欲隨順流散。
      • 下心者,謂惛沈、睡眠俱行。舉心者,謂於淨妙所緣明了顯現。
      • 掉心者,謂太舉故,掉纏所掉。不掉心者,謂於舉時及於略時得平等捨。
      • 寂靜心者,謂從諸蓋已得解脫。不寂靜心者,謂從諸蓋未得解脫。
      • 定心者,謂從諸蓋得解脫已,復能證入根本靜慮。不定心者,謂未能入。
      • 善修心者,謂於此定長時串習,得隨所欲、得無艱難、得無梗澀,速能證入。不善修心者,與此相違,應知其相。
      • 善解脫心者,謂從一切究竟解脫。不善解脫心者,謂不從一切不究竟解脫。
      • 如是十四種心,當知皆是住時所起
        • 依淨蓋地住時所起,有八種心。謂從略心、散心,乃至寂靜、不寂靜心。
        • 依淨煩惱地住時所起,有六種心。謂定心、不定心,乃至善解脫、不善解脫心。
          • [披尋記]
            • 貪、瞋、癡纏相應於心,是名三煩惱品離貪、瞋、癡,名此三品對治差別
            • 謂阿羅漢,永害一切煩惱品麤重種子,其心於彼究竟解脫,證得畢竟種性清淨,由是說名善解脫心
            • 不從一切不究竟解脫者:謂諸有學,未能永斷修道所斷一切煩惱故。
  • [論]又於內有蓋,能自了知我有諸蓋;於內無蓋,能自了知我無諸蓋。
    • 如彼諸蓋未生而生,亦能了知;如彼諸蓋生已散滅,亦能了知。
    • 於眼有結乃至於意有結,能自了知我有眼結乃至我有意結;於眼無結乃至於意無結,能自了知我眼無結乃至我意無結。
    • 如彼眼結乃至意結未生而生,亦能了知;如彼諸結生已散滅,亦能了知。
    • 於內有念等覺支,能自了知我有念等覺支;於內無念等覺支,能自了知我無念等覺支。
    • 如念等覺支未生而生,亦能了知;如生已住,不忘修滿,倍復修習,增長廣大,亦能了知。
    • 如念等覺支,如是擇法、精進、喜、安、定、捨等覺支,當知亦爾。
    • 若能如是如實遍知諸雜染法自性、因緣、過患、對治,是為法念住體
  • [論]如說於身住循身觀,念及念住。如是於受、於心、於法,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 [披尋記]前說住循身觀,謂由三慧隨觀 、隨覺。又說於文、於義修作證中,心無忘失,名之為。復由三相善住其念,故名念住
      • 如是住循受觀、住循心觀、住循法觀,念及念住,其相亦爾。然受、心、法所依有別,是故說言隨其所應
  • [論]云何於內身等住循身等觀?云何於外身等住循身等觀?云何於內外身等住循身等觀?
    • 若緣內自有情數身色為境,住循身觀,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 若緣外非有情數色為境,住循身觀,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 若緣外他有情數身色為境,住循身觀,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 [披尋記]此依前說內身、外身差別為釋,其義可知。
    • 若緣依內自有情數身色所生受、心、法為境,住循三觀,是名於內受、心、法住循受、心、法觀。
    • 若緣依外非有情數色所生受、心、法為境,住循三觀,是名於外受、心、法住循受、心、法觀。
    • 若緣依外他有情數身色所生受、心、法為境,住循三觀,是名於內外受、心、法住循受、心、法觀。
  • [論]復有差別。謂
    • 若緣根所攝、有執有受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 若緣非根所攝、無執無受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 若緣非根所攝、有執有受色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 [披尋記]此依前說有情數身、非有情數身差別為釋可知。
        • 又復此中,住循三觀,亦有若內、若外、若內外三種差別,例前可知。
        • 今此總說,故不分別,下皆準知。
  • [論]復有差別。謂
    • 若緣自內定地輕安俱行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 若緣自內不定地麤重俱行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 若緣他輕安俱行、麤重俱行色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 [披尋記]此依前說麤重俱行身、輕安俱行身差別為釋可知。
  • [論]復有差別。謂
    • 若緣內能造大種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 若緣外能造大種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 若緣依能造大種色所生根境所攝造色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 [披尋記]此依前說能造身、所造身差別為釋可知。
  • [論]復有差別。謂
    • 若緣有識身內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 若緣無識身有情數青瘀等位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 若緣無識身色於過去時有識性,有識身色於未來時無識性,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 [披尋記]此依前說有識身、無識身差別為釋可知。
  • [論]復有差別。謂
    • 若緣自中身髮、毛、爪、齒等相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 若緣他中身髮、毛、爪、齒等相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 若緣內表身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及緣外表身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 [披尋記]此依前說中身、表身、變異身、不變異身差別為釋可知。
    • 如是等類,身、受、心、法諸差別門當知多種,今於此中,且顯少分諸門差別。
  • [論]為對治四顛倒故,世尊建立四種念住。
    • 為對治於不淨中計淨顛倒,立身念住。
      • 以佛世尊於循身念住中,宣說不淨相應四憺怕路。若能於此多分思惟,便於不淨斷淨顛倒。
    • 為欲對治於諸苦中計樂顛倒,立受念住。
      • 以於諸受住循受觀,如實了知諸所有受皆悉是苦,便於諸苦斷樂顛倒。
    • 為欲對治於無常中計常顛倒,立心念住。
      • 以能了知有貪心等種種差別,經歷彼彼日夜、剎那、瞬息、須臾非一眾多種種品類心生滅性,便於無常斷常顛倒。
    • 為欲對治於無我中計我顛倒,立法念住。
      • 由彼先來有有我見等諸煩惱故,無無我見等諸善法故,於諸蘊中生起我見。以於諸法住循法觀,如實了知所計諸蘊自相、共相,便於無我斷我顛倒。
        • [論,卷第26]淨行所緣:不淨所緣 :是故世尊乃至所有依外朽穢不淨差別,皆依憺怕路而正建立。
        • [披尋記]於諸苦中計樂顛倒者:此中諸苦,謂行苦性。由後有業煩惱所生諸行,於彼彼自體中,能隨順生一切煩惱及與眾苦故。
  • [論]復有差別。謂諸世間,多於諸蘊唯有蘊性、唯有法性不如實知,橫計有我依止於身;由依身故,受用苦 、樂;受苦、樂者,由法、非法,有染、有淨。
    • 為欲除遣我所依事愚故,立身念住。
    • 為欲除遣我所領受事愚故,立受念住。
    • 為欲除遣於心、意、識執我愚者 、我事愚故,立心念住。
    • 為欲除遣所執我心能染 、淨事愚故,立法念住。
      • [披尋記]此中計我依身,即我所依事愚。計我依身,受用苦 、樂,即我所領受事愚。計我受苦 、樂者,即我事愚。計我由法 、非法,有染、有淨,即能染、淨事愚
  • [論]復有差別。謂若依此造作諸業,若為此故造作諸業,若造業者,若由此故造作諸業。為總顯示如是一切,立四念住。
    • 當知此中,依止於身造作諸業,為求受故造作諸業,心能造業由善 、不善法能造諸業。
  • [論]復有差別。謂若依此有染 、有淨,若為此故起染、起淨,若染、淨者,若由此故成染、成淨。總為顯示如是一切,立四念住。
    • 當知此中,依止於身有染 、有淨,為求受故起染、起淨,心染、淨者由諸法故成染 、成淨。
  • [論]問:念住何義?
    • 答:若於此住念、若由此住念,皆名念住。
      • 於此住念者,謂所緣念住。
      • 由此住念者,謂若慧、若念攝持於定,是自性念住;所餘相應諸心、心法,是相雜念住。
        • [披尋記]謂所緣念住者:謂緣身、受、心、法為境應知。
      • 由身、受、心、法增上所生善有漏、無漏道,皆名念住。
        • 此復三種:一、聞所成,二、思所成,三、修所成。
        • 聞、思所成,唯是有漏;修所成者,通漏 、無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