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第20

Last updated: Aug.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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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本地分中修所成地第十二

[科]四處七支所攝修所成地普聖教義 :

  • [論]已說思所成地。
    • 云何修所成地?謂略由四處,當知普攝修所成地
    • 何等四處?一者、修處所,二者、修因緣,三者、修瑜伽,四者、修果。如是四處,七支所攝。
    • 何等為七?一、生圓滿,二、聞正法圓滿,三、涅槃為上首,四、能熟解脫慧之成熟,五、修習對治,六、世間一切種清淨,七、出世間一切種清淨。
    • 如此四處七支所攝普聖教義,廣說應知。依善說法、毗奈耶中,一切學處皆得圓滿。
      • [論,卷第13]云何攝聖教義相?此中有能修習法、有所修習法、有有過患法、有有染汙法、有障礙法、有隨順法、有真如所攝法、有勝德所攝法、有隨順世間法、有得究竟法 。
      • [披尋記]即此中說四處七支所攝普聖教義此修習,於善說法、毗奈耶中,一切學處皆得圓滿
      • [玅境講記]生圓滿攝修處所
        • 聞正法圓滿、涅槃為上首、能熟解脫慧之成熟攝修因緣
        • 修習對治攝修瑜伽
        • 世間一切種清淨、出世間一切種清淨攝修果

[科]修處所:生圓滿:

  • [論]云何生圓滿?當知略有十種,謂依內有五,依外有五,總依內、外合有十種。
    • 云何生圓滿中依內有五?謂眾同分圓滿、處所圓滿、依止圓滿、無業障圓滿、無信解障圓滿。
      • 眾同分圓滿者,謂如有一,生在人中,得丈夫身,男根成就。
      • 處所圓滿者,謂如有一,生在人中,又處中國,
        • 不生邊地,謂於是處有四眾行:謂苾芻、苾芻尼、近事男、近事女 ;
        • 不生達須、蔑戾車中,謂於是處無四眾行,亦無賢聖、正至、正行、諸善丈夫。
      • 依止圓滿者,謂如有一,生處中國,不闕眼、耳隨一支分,性不頑嚚,亦不瘖瘂,堪能解了善說、惡說所有法義。
      • 無業障圓滿者,謂如有一,依止圓滿,於五無間隨一業障,不自造作,不教他作。若有作此,於現身中,必非證得賢聖法器。
      • 無信解障圓滿者,謂如有一,必不成就五無間業,不於惡處而生信解,不於惡處發清淨心,謂於種種邪天處所,及於種種外道處所。
        • 由彼前生,於佛聖教善說法處,修習淨信,長時相續;由此因緣,於今生中,唯於聖處發生信解,起清淨心。
          • [論,卷第13]云何名為善得人身?謂如有一,生人同分,得丈夫身,男根成就,或得女身 。
            • 云何名為生於聖處?謂如有一,生於中國,廣說如前,乃至善士皆往遊涉。
          • [披尋記]即此所說眾同分圓滿義。然此唯說男根成就,不言或得女身者,約勝為論,略未具說故 。
            • 處所圓滿等者:聲聞地說生於聖處,其義正同。
          • [論,卷第82]此中苾芻者,是沙門、捨離家法趣非家等名之差別。
            • 具足別解脫律儀眾同分,是其自性。
            • 於其形色勤精進故,怖畏惡趣自防守故,攝無損故,名為苾芻。
          • [披尋記]近事男、近事女者,謂能親近承事苾芻、苾芻尼眾故。
          • [集論,卷第7]賢聖者,此復二十七種 ,謂信勝解,乃至不動法阿羅漢。
          • [論,卷第08]已趣各別煩惱寂靜,故名正至於諸有情遠離邪行,行無倒行,故名正行
          • [玅境講記]達須:下賤種類。蔑戾車:歡喜垢穢 。
          • [披尋記]聲聞地說諸根無闕,其義正同。由不闕眼、耳隨一支分,能於善品精勤修習 。由性不頑嚚,亦不瘖瘂,有力能了善說、惡說所有法義
            • 聲聞地說離諸業障,其義正同。言非證得賢聖法器者,謂於現法障般涅槃生起聖道故 。
            • 聲聞地說勝處淨信,其義大同。此中初說離邪解行,彼所未說。由是名為無信解障
    • 云何生圓滿中依外有五?謂大師圓滿、世俗正法施設圓滿、勝義正法隨轉圓滿、正行不滅圓滿、隨順資緣圓滿。
      • 大師圓滿者,謂即彼補特伽羅,具內五種生圓滿已,復得值遇大師出世,所謂如來、應、正等覺,一切知者、一切見者,於一切境得無障礙。
      • 世俗正法施設圓滿者,謂即彼補特伽羅,值佛出世,又廣開示善、不善法,有罪、無罪,廣說乃至諸緣生法,及廣分別,
        • 謂契經、應頌、記別、諷誦、自說、緣起、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及與論議。
      • 勝義正法隨轉圓滿者,謂即大師善為開示俗正法已;
        • 諸弟子眾依此正法,復得他人為說隨順教誡、教授,修三十七菩提分法,得沙門果;
        • 於沙門果證得圓滿,又能證得展轉勝上增長廣大所有功德。
      • 正行不滅圓滿者,謂佛世尊雖般涅槃,而俗正法猶住未滅,勝義正法未隱、未斷。
      • 隨順資緣圓滿者,謂即四種受用正法因緣現前,受用正法。
        • 諸有正信長者、居士、婆羅門等,知彼受用正法而轉,恐乏資緣,退失如是所受正法,是故殷勤奉施種種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供身什物。
          • [論,卷第21]云何他圓滿?謂諸佛出世、說正法教、法教久住、法住隨轉、他所哀愍 。
          • [披尋記]此五圓滿,隨應當知。
            • 於一切境得無障礙者:此顯大師所知障斷,於一切界、一切事、一切品、一切時智無礙轉故 。
          • [論,卷第09]無罪故名,有罪故名不善;有利益故名應修習,無利益故名不應修習;黑故名有罪,白故名無罪;雜故名有分
          • [披尋記]是謂於因所生諸行無知差別。此中廣說,應如是知。所餘行支乃至老死各多差別,即此中說乃至諸緣生法
            • 十二分教,名廣分別;以於此中,宣說真實苦、集、滅、道無量法教,分別開示解其義趣故。
            • 言十二分教者,謂契經等乃至論議。 聲聞地中一一別釋應知[論,卷第25]
            • 此即聲聞地說法住隨轉,謂證正法者,如其所證,復為他人隨轉隨順教授、教誡;由是他能證沙門果及諸功德,是名勝義正法隨轉圓滿
            • 此即聲聞地說法教久住。正法言教,名俗正法。不於其中生顛倒想,法謂非法,非法謂法;經爾所時,名住未滅。若即於彼真實作證,是名勝義正法。諸聖弟子皆乘此法而得出離,是名未隱;展轉為他宣說稱讚,是名未斷
            • 此說資緣有其四種,所謂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供身什物。如是四種,隨順淨命,正修梵行,是名受用正法因緣。他奉施時,是名現前
    • 如是十種,名依內、外生圓滿。即此十種生圓滿,名修瑜伽處所。由此所依、所建立處為依止故,證得如來諸弟子眾所有聖法。
    • 如是聖法,略有二種:一、有學法,二、無學法。今此義中,意取無學所有聖法 ,謂無學正見,廣說乃至無學正智。
      • 何以故?由諸有學雖有聖法,而相續中,非聖煩惱之所隨逐現可得故。
    • 如是初支生圓滿廣聖教義,有此十種。除此,更無餘生圓滿,若過、若增。
      • [披尋記]此中所依,謂生圓滿。所建立處,謂修處所。支處攝別,故作是說。
        • 此說十無學法,謂無學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正解脫、正智。
        • 有學相續雖有八支聖道,然未無餘永斷諸結,是故說言非聖煩惱之所隨逐

[科]修因緣:聞正法圓滿:

  • [論]云何聞正法圓滿?謂若正說法,若正聞法,二種總名聞正法圓滿。
    • 正說法略有二種:所謂隨順及無染汙。廣說當知有二十種,如菩薩地當說。
    • 正聞法略有四種:一、遠離憍傲,二、遠離輕懱,三、遠離怯弱,四、遠離散亂。
      • 遠離如是四種過失而聽法者,名正聞法。當知廣說有十六種,亦如菩薩地中當說。
        • [論,卷第38]菩薩為他說正法時,當何所說?云何而說?何義故說?
          • 謂諸菩薩正所應求,即是所說。
          • 為此義求,即為此義而為他說。
          • 依二種相應為他說:一者、依隨順說應為他說,二者、依清淨說應為他說。
            • 隨順說中有十五相,所謂以時,乃至順眾。
            • 清淨說中有五種相,所謂慈心,乃至不依利養恭敬讚頌。
            • 如是廣說有二十種
        • [論,卷第38]云何菩薩無雜染心聽聞正法?謂聽法時,其心遠離貢高雜染,其心遠離輕慢雜染,其心遠離怯弱雜染。
          • 由六種相,其心遠離貢高雜染;由四種相,其心遠離輕慢雜染;由一種相,其心遠離怯弱雜染。
          • 云何菩薩無散亂心聽聞正法?謂由五相:一者、求悟解心聽聞正法,二者、專一趣心聽聞正法,三者、聆音屬耳聽聞正法,四者、掃滌其心聽聞正法,五者、攝一切心聽聞正法。
        • [披尋記]如是廣說有十六種

[科]修因緣:涅槃為上首:

  • [論]云何涅槃為上首?謂如來弟子依生圓滿轉時,如先所說相而聽聞正法,唯以涅槃而為上首。
    • 唯求涅槃、唯緣涅槃而聽聞法,不為引他令信於己,不為利養恭敬稱譽。
      • [披尋記]前說聞法略有四種,廣有十六,是名先所說相應知 。
      • [釋]唯求涅槃、唯緣涅槃因。

[科]修因緣:涅槃為上首:緣涅槃而聽法者,有十法轉,涅槃為首:

  • [論]又緣涅槃而聽法者,有十法轉,涅槃為首,謂依止有餘依涅槃界,及無餘依涅槃界。
    • 當知依止有餘依涅槃界,有九法轉,涅槃為首;依止無餘依涅槃界,有一法轉,涅槃為首。
    • (1-3)謂以聞所成慧為因,於道、道果涅槃,起三信解:一、信實有性,二、信有功德,三、信己有能得樂方便。
    • (4)如是信解生已,為欲成辦思所成智,身心遠離憒鬧而住,遠離障蓋、諸惡尋思。依止此故,便能趣入善決定義所成
    • (5,6)依止此故,又能入無間、殷重方便
    • (7)由此次第,乃至證得修所成。依止此故,見生死過失,發起勝解;見涅槃功德,發起勝解。
    • (8)由串修故,入諦現觀,先得見道有學解脫。
    • (9)已得見跡,於上修道數習故,更復證得無學解脫。由證此故,解脫圓滿。即此解脫圓滿,名有餘依涅槃界
    • 即此涅槃以為上首,令前九法次第修習而得圓滿。
    • (10)當知即此解脫圓滿,以無餘依涅槃界而為上首。
      • [釋]十法轉起。
      • [披尋記]謂道諦。道果涅槃,是即滅諦。若起信解,道真是道,滅真是滅,是名信實有性
        • 若於道諦道、如、行、出及於滅諦滅、靜、妙、離起信勝解,是名信有功德
        • 信己有能得涅槃樂及道方便,是名信己有能得樂方便
      • [玅境講記]道諦有功德;滅諦有滅、靜、妙、離功德
        • :通涅槃;:契正理;:正趣向;:能永超。
        • :不流轉;:寂心意;:好殊勝;:去我執 。
        • 障蓋惡尋思:欲、恚、害、國土、親里等尋思 。
      • [論,卷第16][科]自性清淨
        • 云何自性清淨?謂九種相應知 :...由此九相,名為清淨善淨思惟。
      • [披尋記]是名善決定義思所成智。由此決了一切所知義故 。
      • [論,卷第42]云何菩薩六種精進?一、無間精進,謂一切時修加行故;二、殷重精進,謂能周備修加行故。...
      • [論,卷第85]云何真實究竟解脫?謂畢竟解脫及一切解脫,即是見道果,及此後所得世出世修道果。
        • 此中見道果,由畢竟故得名真實,而非究竟,於一切解脫猶有所應作故。
      • [披尋記]當知此中解脫,若真實非究竟,是名見道有學解脫;若真實亦究竟,是名無學解脫,由究竟故,亦名解脫圓滿
        • 此中九法,謂如前說。信解為三,思所成智為一,無間、殷重方便為二,修所成智為一,見道、修道為二。如是次第說九法轉應知 。

[科]修因緣:涅槃為上首:涅槃以為上首,聽聞正法所得勝利 :

  • [論]如是涅槃為首聽聞正法,當知獲得五種勝利。何等為五?謂(1,2)聽聞法時,饒益自、他;(3,4)修正行時,饒益自、他;及(5)能證得眾苦邊際。
    • 說法師,為此義故宣說正法,其聽法者,即以此意而聽正法;是故此時名饒益他
    • 以善心聽聞正法,便能領受所說法義甚深上味,因此證得廣大歡喜,又能引發出離善根;是故此時能自饒益
    • 有正修法隨法行大師,為欲建立正法,方便示現成正等覺,云何令彼正修行轉;故彼修習正法行時,即是法爾供養大師。是故說此名饒益他
    • 因此正行,堪能證得寂靜、清涼,唯有餘依涅槃之界;是故說此能自饒益
    • 若無餘依涅槃界中般涅槃時,名為證得眾苦邊際
    • 是名涅槃以為上首,聽聞正法所得勝利。
      • [披尋記]說正法時,應安處他,令現能證利益安樂,名為此義
        • 其聽法者,即以能證利益安樂而聽正法,名以此意
        • 由是令說法者不徒廢己業,不虛設功勞,名饒益他
        • 由彼聽聞以無量門稱讚涅槃眾多功德,是故證得廣大歡喜
        • 又彼聽聞以無量門訶毀生死眾多過失,故能引發出離善根
        • 善根者,謂信等五善根應知 。
        • 菩薩地中說有正行供養,謂於一切蠢動有情修習慈、悲、喜、捨俱心,於一切行修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於其涅槃修勝利想,於佛、法、僧、波羅蜜多修習隨念,乃至廣說。是名菩薩於如來所正行供養[論,卷第44]
        • 此應準知。
        • 決擇分說:諸無漏識,隨其次第,有學解脫,名為寂靜;無學解脫,名曰清涼[論,卷第54]
        • 如是二義差別應知。
  • [論]如是名為涅槃為首所有廣義。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科]修因緣:能熟解脫慧之成熟 :

  • [論]云何能熟解脫慧之成熟?謂毗鉢舍那支成熟故,亦名慧成熟;奢摩他支成熟故,亦名慧成熟所以者何?定心中慧,於所知境清淨轉故。
    • 又毗鉢舍那支,最初必用善友為依
    • 奢摩他支,尸羅圓滿之所攝受。
    • 又依善友之所攝受,於所知真實性中 有覺了欲
    • 依尸羅圓滿之所攝受,於增上尸羅毀犯淨戒、現行非法、壞軌範中,若諸有智同梵行者,由見、聞、疑,或舉其罪,或令憶念,或令隨學;於爾所時堪忍譏論
    • 又依所知真實覺了欲故,愛樂聽聞;依樂聞故,便發請問;依請問故,聞昔未聞甚深法義
    • 數數聽聞無間斷故,於彼法義轉得明淨,又能除遣先所生疑 ;
    • 如是覺慧轉明淨故,於諸世間所有盛事,能見過患,深心厭離
    • 如是厭心善作意故,於彼一切世間盛事不生願樂
    • 彼由如是於諸世間增上生道無願心故,為欲斷除諸惡趣法,心生正願 ;
    • 又為修習能對治彼所有善法,修習一切煩惱對治所有善法 ;為欲證得彼對治果亦為自心得清淨故,心生正願
    • 如是十種能熟解脫慧成熟法,如先所說,漸次能令解脫圓滿。
      • [披尋記]此中言,通說毗鉢舍那支奢摩他支。由此能令信等諸根成熟,趣證現觀,乃至得般涅槃,是名能熟解脫慧
        • 又復此慧是所成熟,十法漸次為其因緣是能成熟,是名慧之成熟
        • 所以者何等者:此唯釋前奢摩他支成熟名慧成熟所以,應知 。
        • 於所知境真實性中有覺了欲者:謂於真實苦、集、滅、道無量法教,樂欲思惟、稱量、觀察故。
        • 開悟現前所犯眾罪,名舉其罪。開悟過去失念所犯,名令憶念。開悟一切所應學處,名令隨學
        • 彼於爾時,於他譏嫌及所論議信順曉悟,是名堪忍譏論
        • 謂若族姓、色力、壽量、財富、安樂、名稱、辯才等增上,是名世間所有盛事
        • 此說見道名能對治彼所有善法,諸惡趣法名為彼故。又說修道名一切煩惱對治所有善法,三界諸結名一切煩惱故。
        • 初預流果永斷惡趣,是名證得彼對治果;乃至最後阿羅漢果證心解脫,是名自心證得清淨
        • 謂毘缽舍那支善友為依,是為第一。奢摩他支尸羅攝受,是為第二。於真實性有覺了欲,是為第三。於舉罪等堪忍譏論,是為第四。
          • 愛樂聽聞及與請問,聞昔未聞甚深法義,是為第五。法義明淨及除遣疑,是為第六。厭離世間所有盛事,是為第七。於彼盛事不生願樂,是為第八。
          • 為斷惡趣心生正願,是為第九。為修善法及證彼果,是為第十。
          • 如是名為十種能熟解脫慧成熟法
  • [論]又隨次第已說三支,謂聞正法圓滿、涅槃為上首、能熟解脫慧之成熟。如是三支廣聖教義,謂十種。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 又此三支,當知即是修瑜伽因緣何以故?由依此次第、此因、此緣,修習瑜伽方得成滿,謂依聞正法圓滿、涅槃為上首、能熟解脫慧成熟故。
      • [披尋記]此中十種,即前十種漸次應知。由能熟解脫慧成熟支,總攝前二支故 。
        • 聲聞地說:修瑜伽者,略有四種瑜伽所作:一、所依滅,二、所依轉,三、遍知所緣,四、愛樂所緣。[論,卷第28]
        • 此修瑜伽義應準知。

[科]修瑜伽:修習對治: 於三位中,有十種修習瑜伽所對治法:

  • [論]云何修習對治?當知略說於三位中,有十種修習瑜伽所對治法。
    • 云何三位?一、在家位,二、出家位,三、遠離閑居修瑜伽位。
    • 云何十種修習瑜伽所對治法?
      • [玅境講記]遠離憒鬧。閑居靜處 。
    • 在家位中,
      • (1)於諸妻室,有婬欲相應貪
      • (2)於餘親屬及諸財寶,有受用相應愛
      • 如是名為處在家位所對治法。由此障礙,於一切種不能出離。
      • 設得出家,由此(1,2)尋思之所擾動為障礙故,不生喜樂
      • 如是二種所對治法,隨其次第(1)修不淨想、(2)修無常想,當知是彼修習對治
        • [披尋記]謂於居家迫迮所生眾苦不能出離故 。
          • 此中尋思,謂親屬尋思、國土尋思。謂因親屬及因國土或盛、或衰、或離、或合,發欣慼行,心生籌慮等,是名親屬及與國土尋思
          • 由是因緣,生憂戀心,惡作追悔,此於出家障生喜樂
          • 如前所說婬欲相應貪及與受用相應愛,是名二種所對治法
          • 修不淨想故,能正對治婬欲相應貪;由修無常想故,能正對治受用相應愛;當知是名二種能對治法
    • 又出家者,於出家位中,時時略有四種所作
      • 一、常方便修善法所作,謂我於諸法常方便修為依止故,當能制伏隨愛味樂一切心識,又能如實覺了苦性。
      • 二、於無戲論涅槃信解愛樂所作,謂我當於無戲論涅槃,心無退轉,不生憂慮。謂我、我今者何所在耶?
      • 三、於時時中遊行聚落乞食所作,謂我乞食受用為因,身得久住、有力、調適,常能方便修諸善法。
      • 四、於遠離處安住所作,謂若愛樂與諸在家及出家眾雜居住者,便有種種世間相應見聞、受用諸散亂事;勿我於彼正審觀察心一境位,當作障礙。
      • 於此四種所作事中,當知有四所對治法:(3)於初所作,有懶惰懈怠;(4)於第二所作,有薩迦耶見;(5)於第三所作,有愛味貪;(6)於第四所作,有世間種種樂欲貪愛
      • 如是四種所對治法,如其次第,亦有四種修習對治:(3)一、於無常修習苦想,(4)二、於眾苦修無我想,(5)三、於飲食修厭逆想,(6)四、於一切世間修不可樂想
        • [披尋記]此中善法,謂定心品。無間修習加行故,名常方便修
          • 於此修中,觀一切行皆是無常,了知自心於長夜中,由妙五欲積集長養,故於諸欲隨生愛樂。
          • 觀見此已,心生厭惡,不隨彼轉,是名制伏隨愛味樂一切心識。又觀無常故苦,修習苦想,故能如實覺了苦性
          • 於無餘依涅槃界中,若異不異、死後當有或當無等一切戲論不能說故,名無戲論涅槃
          • 於此愛樂,是故心無退轉。於此信解,是故不生憂慮
          • 由依世俗建立差別,說聖者及異生;若依勝義,決定無有二真實性。
          • 勝義伽他作如是說:定非有,由顛倒妄計 。[論,卷第16]
          • 若於無戲論涅槃生信勝解,便無如是顛倒妄計,是故不生憂慮,謂何所在
        • [玅境講記]聖人之間若異、不異。或與有為法若異、不異
        • [披尋記]聲聞地說:謂飲食已,壽命得存,是名存養。若除饑羸,是名為力。若斷故受,新受不生,是名為樂[論,卷第23]
          • 此中久住有力調適,如次應知 。
    • 又於遠離閑居方便作意中,當知略有四種所治。何等為四?
      • (7)一、於奢摩他、毗鉢舍那品有闇昧心
      • (8)二、於諸定有隨愛味
      • (9)三、於生有隨動相心
      • (10)四、推後後日,顧待餘時,隨不死尋,不能熾然勤修方便。
      • 如是四種所對治法,當知亦有四種修習對治:(7)一、修光明想,(8)二、修離欲想,(9)三、修滅想,(10)四、修死想
        • [披尋記]三摩呬多地說:由不如實知諸法故,於去、來、今多生疑惑,於佛法等亦復如是。此中無明及疑,俱名黑闇[論,卷第11]
          • 此說有闇昧心,義準應知。由下自釋,為法光明之所治故 。
          • 三摩呬多地說:愛味相應靜慮等,由唯得聞初靜慮等所有功德,於上出離不了知故,便生愛味,戀著堅住。[論,卷第12]
          • 此應準知。
          • 謂於五取蘊生,不能思惟無常及苦,故於後有心生希願,由是隨相擾動其心故 。
          • 此說不死尋思。攝事分說:心懷染汙,攀緣自義,推託遷延,後時望得,起發意言,隨順隨轉,是故說名不死尋思[論,卷第89]
          • 謂於離欲界中,觀見最勝寂靜功德,修習離欲想故。此說界,即無餘依涅槃應知。謂所得自體是法性故 。
        • [玅境講記]最勝寂靜功德:指無漏的禪定,能對治諸定的欲 。

[科]修瑜伽:修習對治:不淨想 :

  • [論]不淨想略有二種:一、思擇力攝,二、修習力攝。
    • 思擇力攝不淨想中,當知五所對治何等為五?
      • 一、親近母邑;
      • 二、處顯失念;
      • 三、居隱放逸;
      • 四、通處隱顯由串習力;
      • 五、雖勤方便修習不淨,而作意錯亂,謂不觀不淨,隨淨相轉,如是名為作意錯亂。
        • [披尋記]攝事分說:略於一切現法、後法諸惡行中,深見過已,能正思擇,息諸惡行,修諸善行,名思擇力
          • 乃至廣說由此為依,能正修習四念住等菩提分法。當知此修名修習力[論,卷第98]
          • 此二差別,義應準知。
          • 謂往村邑、聚落、亭邏巡行乞食,於彼母邑殊勝,幼少盛年,美妙形色,能壞梵行、能障梵行、能令種種諸惡不善尋思現行,應住正念及與正知,密護根門,不應觀視。與此相違,隨觀淨妙,是名處顯失念
          • 謂閑居時,於淨妙相不正思惟、不勤對治,是名居隱放逸
          • 若處隱時,於淨妙相多所思惟;及處顯時,於淨妙相欣樂觀視;當知此由串習所作,非暫失念及與放逸。此串習力通處隱顯,故與前別 。
    • 修習力攝不淨想中,當知七所對治何等為七?
      • 謂(1)本所作事心散亂性;
      • (2)本所作事趣作用性;
      • (3)方便作意不善巧性,由不恭敬勤請問故;
      • (4)又由不能守根門故,雖處空閑,猶有種種染汙尋思擾亂其心;
      • (5)又於飲食不知量故,身不調適;
      • (6)又為尋思所擾亂故,不樂遠離、內心寂靜、奢摩他定;
      • (7)又由彼身不調適故,不能善修毗鉢舍那,不能如實觀察諸法。
        • [披尋記]謂瑜伽師修習瑜伽所作,是名本所作事。心未調順,色等十相令心流散,是名心散亂性
          • 復由其相,令心作用遽務,是名趣作用性。色等十相者,所謂色、聲、香、味、觸相,及貪、瞋、癡、男、女相應知 。
          • 謂觀青瘀、或觀膿爛,廣說乃至觀骨、觀鎖、或觀骨鎖勝解作意,是名方便作意。依瑜伽行初修業者,應詣善能通達修瑜伽師恭敬請問,勤求教誨,方能成就心善巧性。聲聞地中廣辯其相 。[論,卷第32]
          • 翻此應知方便作意不善巧性
    • 如是一切所對治法,當知總說一門十二,一門十四。
    • 又即如是所對治法,能治白法還有爾所。於修二種不淨想中,當知多有所作。
      • [披尋記]五法、七法為所對治,總說十二,是第一門,是名一門十二
        • 又復十二所對治法,二力所攝,總說十四,是第二門,是名一門十四
        • 二不淨想,如前已說,謂思擇力、修習力攝。
        • 多有所作,如下自釋。謂有三法,隨逐一切對治修故,名多所作。

[科]修瑜伽:修習對治:於無常所修苦想 :

  • [論]於無常所修苦想,略有六種所對治法何等為六?
    • 一、於未生善法最初應生,而有懶惰;
    • 二、於已生善法應住、不忘、修習圓滿、倍令增廣,所有懈怠;
    • 三、於恭敬師長往請問中,不恆相續;
    • 四、於恆修善法常隨師轉,遠離淨信;
    • 五、由遠離淨信,不能常修;
    • 六、於內放逸,由放逸故,於常修習諸善法中,不恆隨轉。
    • 如是六種所對治法,還有六法能為對治,多有所作。與此相違,應知其相。
      • [披尋記]若惡對治、若蓋對治、若結對治,是名善法。若未和合、未現在前,說名未生。如聲聞地說。[論,卷第29]
        • 於此未生應生善法,無猛利欲,不具起發,名有懶惰
        • 若已和合、已現在前,說名已生。謂此善法已得不失、已得不退,是名應住。於此善法明了現前,無闇鈍性,名應不忘。於此善法已得現前,數數修習,成滿究竟,名應修習圓滿。義如聲聞地說 。[論,卷第29]
        • 由不策勵、不發精進,不能於已生善倍令增廣,是名倍令增廣所有懈怠
        • 攝異門分說:於一切事現正隨從,故名信順。若即於彼補特伽羅處所而起,故名為。聞彼功德及與威力、殊勝慧已,即於彼處所而起,隨順門,故名淨信[論,卷第83]
        • 此中常隨師轉,即彼名,唯於補特伽羅處所起故。非於彼法處所而起,故名遠離淨信
        • 攝異門分說:言常恆者,謂即於此正加行中,能常修作,能不捨軛。又說:不放逸者,謂得信已,於樂出離障礙法中,防護其心,恆常發起善法修習。[論,卷第83]
        • 翻彼當知此所說相。

[科]修瑜伽:修習對治:法光明想 :

  • [論]又光明想,緣多光明以為境界,如三摩呬多地中已說。
    • 今此義中,意辯緣法光明以為境界,修光明想,謂如所聞已得究竟不忘念法,名法光明,與彼俱行、彼相應想,應知名光明想
    • 何以故?真實能令心闇昧者,謂方便修止觀品時,於諸法中所有忘念,與此相違,當知即是光明。
      • [披尋記]多聞、思、修所集成念,名如所聞已得究竟不忘念法
        • 由此念故,隨其所受、所思、所觸觀察諸法,或復修習隨念佛等,名法光明
        • 與彼同生、住、滅,名彼俱行。同一所作,展轉相攝,名彼相應。即由是義,名光明想
    • 又第一義思所成慧及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有十一法為所對治。
    • 云何十一?謂思所成慧俱光明想有四法,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有七法。如是所治,合有十一。
      • 思所成慧俱光明想有四法者,
        • 一、不善觀察故,不善決定故,於所思惟有疑隨逐;
        • 二、住於夜分,懶惰懈怠故,多習睡眠故,虛度時分;
        • 三、住於晝分,習近邪惡食故,身不調柔,不能隨順諦觀諸法;
        • 四、與在家、出家共相雜住,於隨所聞所究竟法,不能如理作意思惟。
        • 如是疑隨逐故,障礙能遣疑因緣故;此四種法,是思所成慧俱光明想之所對治,令思所成若智、若見不得清淨。
          • [披尋記]謂於三世諸行,疑我為有、為無,是名不善觀察。於苦等諦生惑、生疑,是名不善決定
            • 障礙能遣疑因緣故者:此即總說前四法中後三種法應知。
            • 此中智、見有多差別,攝事分中廣辯其相,隨應當知 。[論,卷第86]
      • 何等名為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所治七法
        • 一、依舉相修,極勇精進所對治法;
        • 二、依止相修,極劣精進所對治法;
        • 三、依捨相修,貪著定味與愛俱行所有喜悅;
        • 四、於般涅槃心懷恐怖,與瞋恚俱其心怯弱,二所治法;
        • 五、即依如是方便作意,於法精勤論議決擇,於立、破門多生言論,相續不捨,此於寂靜正思惟時,能為障礙;
        • 六、於色聲香味觸中,不如正理執取相好,不正尋思令心散亂;
        • 七、於不應思處,彊攝其心思擇諸法。
        • 如是七種,是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所對治法,極能障礙修所成慧俱光明想,令修所成若智、若見不清淨轉。
          • [披尋記]謂唯一向修習舉相,極作功用,是名極勇精進。由是令心掉舉,成所對治故。
            • 謂唯一向修習止相,不作功用,是名極劣精進。由是令心惛沈,成所對治故。
            • 謂唯一向修習捨相,不求出離,於所得定愛味相應,或復於彼不知過患,發喜悅意,由是成所對治法。
            • 謂於涅槃不了知故,怖我斷滅,是名心懷恐怖。及於涅槃心生厭背,不愛樂故,不發精進,是名與瞋恚俱其心怯弱
            • 三摩呬多地說:或多言論,或久尋思,令身疲勞,心不得定;如是多言,與定為難。[論,卷第12]
            • 此應準知,謂依論議決擇、立破言論方便作意,相續不捨,能障寂靜故。
            • 顯揚論說:有九種事思議:一、我,二、有情,三、世間,四、業報,五、靜慮者境界,六、諸佛境界,七、十四不可記事,八、非正法,九、一切煩惱之所引攝。[顯揚聖教論,卷第17]
            • 如是九事,應知名為不應思處。若彊攝心方便思擇,障入現觀故。
    • 此所治法,還有十一與此相違能對治法,能斷於彼,當知亦令思、修所成若智、若見清淨而轉。

[科]修瑜伽:修習對治:多所作 :

  • [論]又(1)正方便修諸想者,有能斷滅所治法欲。
    • 又(2)於所治現行法中,心不染著,速令斷滅。
    • 又(3)能多住能對治法,斷滅一切所對治法。
    • 如是三法,隨逐一切對治修故,名多所作
      • [披尋記]此中諸想,謂前所說修不淨想,於無常所修習苦想,及光明想。言斷滅者,謂於所治法令不現行應知 。
  • [論]如是名為修習對治。此修對治,當知即是修習瑜伽
    • 此第五支修習對治廣聖教義,當知唯有如是十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科]修果:世間一切種清淨:

[論]云何世間一切種清淨?當知略有三種:一、得三摩地,二、三摩地圓滿,三、三摩地自在。

  • [科]得三摩地
  • [論]此中最初有二十種得三摩地所對治法,能令不得勝三摩地。何等二十?
    • [論]一、有不樂斷同梵行者為伴過失。
      • [釋]謂於世間諸衰損事能令苦惱,諸興盛事亦是無常,故應厭離,喜樂於斷。義如聲聞地說(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32?)。翻此應知名不樂斷(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二、伴雖有德,然能宣說修定方便師有過失,謂顛倒說修定方便。
      • [釋]謂若宣說取厭離相、取欣樂相,由是能令始修業者最初觸證於斷、喜樂、心一境性,是名宣說修定方便。如聲聞地說(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32?)。與此相違,名顛倒說(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三、師雖有德,然於所說修定方便,其能聽者欲樂羸劣,心散亂故,不能領受過失。
      • [釋]於斷滅苦無猛利欲,是名欲樂羸劣。於所宣說音韻差別不屬耳聽,名心散亂(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四、其能聽者雖有樂欲,屬耳而聽;然闇鈍故,覺慧劣故,不能領受過失。
    • [論]五、雖有智德,然是愛行,多求利養恭敬過失。
    • [論]六、多分憂愁,難養、難滿,不知喜足過失。
      • [釋]聲聞地中沙門莊嚴說有易養、易滿及與喜足。翻彼應知此所說相(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七、即由如是增上力故,多諸事務過失。
      • [釋]謂由愛樂種種所作事業,彼彼事中其心流散故(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八、雖無此失,然有懈怠、懶惰故,棄捨加行過失。
      • [釋]謂如為性懈怠,執睡為樂、執倚為樂、執臥為樂,由是不能初夜後夜常勤修習覺寤瑜伽故(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九、雖無此失,然有為他種種障礙生起過失。
      • [釋]謂常疹疾、困苦、重病,風熱痰癊數數發動,或有宿食住在身中,或被蛇蝎、百足、蚰蜒之所蜇螫,或為人、非人之所逼惱,又不能得衣、食、臥具、病緣醫藥及餘什具。如是等類,應知一切名加行障。如聲聞地說(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25?)。此中種種,應如是知(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十、雖無此失,然有於寒、熱等苦,不能堪忍過失。
    • [論]十一、雖無此失,然有慢、恚過故,不能領受教誨過失。
      • [釋]謂由慢、恚,不信順他,由是不能領受教誨(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十二、雖無此失,然有於教顛倒思惟過失。
      • [釋]謂於殷勤教誨方便次第,不如所說正修加行;及於諸法過患、功德,不如所說善取其相故(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十三、雖無此失,然於所受教有忘念過失。
    • [論]十四、雖無此失,然有在家、出家雜住過失。
    • [論]十五、雖無此失,然有受用五失相應臥具過失。五失相應臥具,應知如聲聞地當說。
      • [釋]如下說言處所不隨順性,是名受用五失相應臥具。聲聞地說:處所圓滿略有五種,翻彼後四,應知五失相應(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十六、雖無此失,然於遠離處不守護諸根故,有不正尋思過失。
    • [論]十七、雖無此失,然由食不平等故,有身沈重無所堪能過失。
    • [論]十八、雖無此失,然性多睡眠,有多睡眠隨煩惱現行過失。
      • [釋]三摩呬多地說:順生煩惱、壞斷加行,是惛沈性;心極昧略,是睡眠性(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11?)。為彼纏擾,發身麤重、發心麤重,名多睡眠隨煩惱現行過失(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十九、雖無此失,然不先修行奢摩他品故,於內心寂止遠離中,有不欣樂過失。
    • [論]二十、雖無此失,然先不修行毗鉢舍那品故,於增上慧法毗鉢舍那如實觀中,有不欣樂過失。
  • [論]如是二十種法,是奢摩他、毗鉢舍那品,證得心一境性之所對治。
  • [論]又此二十種所對治法,略由四相,於所生起三摩地中,堪能為障。何等為四?一、於三摩地方便不善巧故;二、於一切修定方便全無加行故;三、顛倒加行故;四、加行慢緩故。
  • [論]此三摩地所對治法,有二十種白法對治;與此相違,應知其相。由此能斷所對治法,多所作故;疾疾能得正住其心,證三摩地。又得此三摩地,當知即是得初靜慮近分定未至位所攝。
    • [釋]最初獲得色界定地所攝少分微妙作意,當知此名得三摩地。猶未證得根本靜慮,是故說言初靜慮近分定未至位所攝。得作意相,聲聞地中廣釋應知(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32?)。
  • [論]又此得三摩地相違法,及得三摩地隨順法廣聖教義,當知唯有此二十種。除此,更無若過、若增。由此因緣,依初世間一切種清淨,於此正法補特伽羅得三摩地,已善宣說,已善開示。
    • [釋]攝異門分說:宣說者,謂因他請問而為記別。開示者,謂他展轉所生疑惑皆能除遣(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83?)。
  • [科]三摩地圓滿
  • [論]復次,如是已得三摩地者,
    • [論](1)於此少小殊勝定中,不生喜足,於勝三摩地圓滿,更起求願。
      • [釋]未至定中獲得少分微妙作意,由是說名少小殊勝。從此已上證入根本,名三摩地圓滿(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2)又即於彼見勝功德。
      • [釋]謂證最初根本靜慮,加行究竟果作意轉時,離生喜樂遍諸身分,無不充滿,無有間隙,乃至廣說離生喜樂。如聲聞地說(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33?)。彼勝功德,如是應知(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3)又由求願見勝功德,為求彼故;勇猛精進,策勵而住。
    • [論](4)又彼於色相應愛味俱行煩惱,非能一切皆永斷故,名非得勝。
      • [釋]謂未證入根本靜慮,未能究竟離欲界欲,亦未遠離一切惡不善法,是名於色相應愛味俱行煩惱,未能永斷,由是於彼名非得勝(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5)又非於彼諸善法中皆勤修故,名他所勝。
      • [釋]聲聞地說:一切煩惱對治作意已得生起,是名加行究竟作意。從此無間,由是因緣,證入根本初靜慮定(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33?)。由是當知,加行究竟作意若未轉時,名於善法非皆勤修,猶未能捨所有下品煩惱,是故名他所勝(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6)又於廣大淨天生處,無有沈沒。又彼無能陵懱於己,下劣信解增上力故。
      • [釋]又於廣大淨天生處無有沈沒者:謂不愛味,定地喜樂灌灑其身故。色界廣大淨天。由墮有求,受用喜樂,是名下劣信解。己則不爾,一切皆為求無漏界,故彼無能陵懱於己(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7)又彼如是心無沈沒,於定所緣境界法中,即先所得止、舉、捨相,無間、殷重方便修故;隨順而轉。
      • [釋]謂時時間作意思惟止、舉、捨相,而不一向,為欲對治沈掉等故,是故隨順而轉(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8)又彼如是隨法相轉,數入、數出,為欲證得速疾通慧,依定圓滿,樂聞正法故;於時時中殷勤請問。
      • [釋]隨定所緣境界諸法,修止、舉、捨應時加行,是名隨法相轉。隨其所欲入、出自在,是名數入數出。無有滯礙漏盡智通,是名速疾通慧。為證此故,依定圓滿及聞正法,殷勤請問。由得正定,方能如實知見,乃至證無所作究竟涅槃故(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9)又依如是三摩地圓滿故,於正方便根本定攝內心奢摩他,證得遠離愛樂。
      • [釋]遠離愛樂:初禪遠離了欲界的欲、二禪遠離了初禪的覺觀、三禪遠離了二禪的喜、四禪遠離三禪的樂(玅境長老,瑜伽師地論講記)。
    • [論](10)又證得法毗鉢舍那 ,如實觀察熾然明淨所有愛樂。
      • [釋]能緣四聖諦法毗鉢舍那,名法毗鉢舍那。於四聖諦如實知見,是名如實觀察熾然明淨。由是愛樂觀察諸法,是名證得(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當知齊此已能證入根本靜慮,如是名為三摩地圓滿。又此三摩地圓滿廣聖教義,當知唯有如是十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 [釋]根本靜慮:色界四禪(玅境長老,瑜伽師地論講記)。
  • [科]三摩地自在
  • [論]復次,雖已證得根本三摩地故,名三摩地圓滿;其心猶為三摩地生愛味、慢、見、疑、無明等諸隨煩惱之所染汙,未名圓滿清淨鮮白。

...

[科]修果:出世間一切種清淨:

[論]云何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當知略有五種。何等為五?一、入聖諦現觀;二、入聖諦現觀已,離諸障礙;三、入聖諦現觀已,為欲證得速疾通慧,作意思惟諸歡喜事四、修習如所得道五、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

[科]入聖諦現觀

[論]云何入聖諦現觀?謂有如來諸弟子眾,已善修習世間清淨,知長夜中,由妙五欲積集其心。食所持故,長養其心,於彼諸欲生愛樂故,而於諸欲深見過患。於上勝境,見寂靜德。

...

[科]五因二十種相攝持其心,於愛盡寂滅涅槃界中,令善安住 。

[論]復有五因,二十種相之所攝受,令於愛盡寂滅涅槃,速疾多住,心無退轉;亦無憂慮,謂我我今者為何所在。

  • [釋]愛盡寂滅涅槃:由無明觸所生受滅,故愛滅;由愛滅故,得無生法(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論]何等五因

[摘](1)通達作意<--(2)所依<--(3)入境界門<--(5)攝受方便<--(4)攝受資糧。

  • [論]一、由通達作意故。謂由如是通達作意無間,必能趣入正性離生,入諦現觀,證聖智見。
  • [論]二、由所依故。謂由依此所依無間,必能趣入正性離生,餘如前說。
  • [論]三、由入境界門故。謂由緣此入境界門,必能趣入正性離生,餘如前說。
  • [論]四、由攝受資糧故。謂由此攝受資糧,必能趣入正性離生,餘如前說。
  • [論]五、由攝受方便故。謂由攝受如是方便,必能趣入正性離生,乃至廣說。
    • [釋]通達無我作意正性:涅槃 。煩惱餘如前說:入諦現觀,證聖智見(玅境長老,瑜伽師地論講記)。

[論]如是五因,當知依諦現觀逆次因說,非順次因。依最勝因,如先說事,逆次說故。

  • [科]通達作意因含攝五相
  • [摘]謂於空、無願、無相加行中,(1)通達我慢能障現觀(2)能善棄捨令無間滅(3)如實思惟無常等行(4)所緣、能緣平等智生(5)如實了知證得心一境性。
  • [論](1)謂於空、無願、無相加行中,於隨入作意微細現行,有間、無間隨轉我慢俱行心相能障現觀作意,正通達故。
    • [釋]謂於諸有、諸趣死生法中,修習空行、無願行、無相行,為欲入諦現觀,證聖智見,名空、無願、無相加行。然彼行順趣入作意生時, 有能障現觀我慢隨轉,或不相續,或復相續,是名有間、無間。任運而生,難可覺了,是名微細現行。心與隨轉,動亂於心,是名心俱行相。謂於爾時作是思惟:於生死曾久流轉,於生死當復流轉;於涅槃當能趣入,為涅槃修諸善法;能觀苦真實是苦,能觀集真實是集,能觀滅真實是滅,能觀道真實是道;能觀空真實是空,觀無願真是無願,觀無相真是無相;如是諸法是所有(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34?)。是即我慢心俱行相。由是因緣,能障現觀,令不得入。若能了知如是我慢隨轉作意礙已,便能速疾以慧通達,名正通達(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微細我慢現行(玅境長老,瑜伽師地論講記)。
  • [論](2)既通達已;於作意俱行心任運轉中,能善棄捨,令無間滅。
    • [釋]棄捨我慢(玅境長老,瑜伽師地論講記)。
  • [論](3)依無間滅心,由新所起作意,以無常等行如實思惟。
    • [釋]能障現觀我慢動相無間滅已,無間心生,於四聖諦作意觀察,方便流注,無有間斷,依四聖諦十六行相如實思惟(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34?)。如是先來未善觀察,今善作意方便觀察,以微妙慧,於四聖諦能正悟入,是故作意新所起(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4)由此作意修習、多修習故,所緣、能緣平等,平等智生。
  • [論](5)彼於爾時,能障現觀我慢亂心便永斷滅,證得心一境性。便自思惟:我已證得心一境性,如實了知。
    • [釋]此中心一境性,謂通達三摩地所行影像唯是其識;或通達此已,復思惟如性(解深密經,卷3?)。
  • [論]當知是名由通達作意故,入諦現觀。
  • [科]所依因含攝六相
  • [摘](1-3)若得三摩地,作意思惟止、舉、捨相(4-6)若先以世間道得三摩地,亦得圓滿,亦得自在,作意思惟入、住、出相。
  • [論](4-6)又若先以世間道得三摩地,亦得圓滿,亦得自在。彼或三摩地,謂由此故入三摩地;三摩地,謂由此故住三摩地;三摩地,謂由此故出三摩地。此諸相作意思惟,安住其心,入諦現觀。
  • [論](1-3)若得三摩地,而未圓滿,亦未自在。彼或思惟止相思惟舉相、或思惟捨相,安住其心,入諦現觀。
    • [釋]此中入、住、出相,止、舉、捨相,如三摩呬多地(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13?)。
  • [論]如是當知由所依故,其心安住。
  • [科]入境界門因含攝二相
  • [摘](1)修阿那波那念(2)修諸念住 。
  • [論]又有二法,於修現觀極為障礙。何等為二?一、不正尋思所作擾亂,心不安靜;二、於所知事其心顛倒。
  • [論](1-2)為欲對治如是障礙,當知有二種於所緣境安住其心。謂為對治第一障故,修阿那波那念;為對治第二障故,修諸念住。
    • [釋]不正尋思:欲、恚、害、親里、國土、不死、家勢、輕蔑尋思(玅境長老,瑜伽師地論講記)。
    • [釋]為對治第一障故等者,如聲聞地廣說應知(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27?)。為對治第二障故等者,聲聞地說:又為對治四顛倒故,建立四種念住,乃至廣說應知(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28?)。
  • [論]如是當知由入境界門故,其心安住。
  • [科]攝受資糧因含攝四相
  • [摘](1)遠離一切非所行處(2)依諸念住樂斷 煩惱、樂修聖道(3)修習佛隨念等(4)安住諸聖種中。
  • [論](1)又於妙五欲樂習近者,於聖法、毗奈耶,非所行處。若於隨宜所得衣服、飲食、諸坐臥具,便生喜足;隨所獲得利養恭敬,制伏其心。謂依妙五欲,不由所得利養恭敬,心便堅住;由此因緣,遠離一切非所行處。
    • [釋]制伏其心:隨獲得利養恭敬及妙五欲,不染、不住、不耽、不縛、不悶、不著,亦不堅執故(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2)既遠離已,依諸念住樂斷、樂修。於晝夜分,時時觀察自、他所有衰、盛等事,心生厭患。
  • [論](3)又復修習佛隨念等,令心清淨。
    • [釋]、法、僧隨念行,及趣涅槃行、趣資財行、趣生天行等隨念行(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14?)。
  • [論](4)又復安住諸聖種中。
    • [釋]此說四聖種應知。能生眾聖,故名聖種。謂於衣服、飲食、臥具隨所得中,皆生喜足,是名前三聖種。樂斷煩惱、樂修聖道,是名第四聖種(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如是當知由資糧故,其心安住。此依最勝資糧道說。
  • [科]攝受方便因含攝三相
  • [摘](1)作意思惟蘊等事令極善巧(2)依他師教(3)作意思惟尸羅清淨。
  • [論]彼如是資糧住已,為修相應作意加行,故有二種加行方便。何等為二?
    • [論](1)一、自於契經、阿毗達磨,讀誦、受持,修正作意,於蘊等事令極善巧。
      • [釋]善巧、界善巧、處善巧、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及根善巧,名六善巧(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53?)。:四諦,智斷(心經)。極善巧:通達二無我義。
    • [論](2)二、依他師教,所謂大師、鄔波柁耶、阿遮利耶。於時時間,教授、教誡,攝受依止。
      • [釋]大師:佛。鄔波柁耶:剃度師。阿遮利耶:軌範師(玅境長老,瑜伽師地論講記)。又諸菩薩,性好攝受諸有情類,如法御眾,方便饒益,以無染心先與依止,乃至廣說於時時間,以其隨順八種教授而正教授,五種教誡而正教誡(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40?)。
      • [釋]八種教授 、五種教誡(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38?)。
  • [論](3)又正加行作意思惟,當知是名第三方便。此正加行作意思惟,名正加行。此中義者,謂尸羅淨所有作意,名正加行作意思惟。彼自思惟:尸羅清淨,故無悔惱;無悔惱故,便生歡喜;廣說乃至心入正定。是故宣說此正加行作意思惟,名心住方便。
  • [論]由如是方便故,心速安住。
  • [論]彼於爾時,由此五因二十種相攝持其心,於愛盡寂滅涅槃界中,令善安住,無復退轉 ;心無驚怖,謂我我今者何所在耶?當於如是心安住時,應知已名入諦現觀。如是名入聖諦現觀。
  • [論]此聖諦現觀義,廣說應知。謂心厭患相有二十種,心安住相亦二十種。除此 ,更無若過、若增。

[科]入聖諦現觀已,離諸障礙

[論]云何入聖諦現觀已,離諸障礙?當知此障略有二種:一、行處障,二、住處障。

  • [科]行處障
  • [論]行處障者,謂如聖弟子,
    • [論](1)或與眾同居,隨其生起僧所作事,棄捨善品,數與眾會。
      • [釋]與眾同居時,修和敬業,治衣 、鉢等,是名僧所作事。於應趣向好樂前行,於遠離中喜捨善軛,是名棄捨善品。數與諸在家眾及出家眾樂欲會遇,不欲別離,是名數與眾會(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2)或復安住常乞食法,而愛重飲食
    • [論](3)或兼二處,好樂營為衣 、鉢等事
      • [釋]此中二處,所謂行處及與住處。由閑居時,亦有修治衣 、鉢等事故。若樂營為,故名二處障(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4)或為讀誦經典,而好樂談話
    • [論](5)或居夜分,而樂著睡眠
    • [論](6)或居晝分,樂王賊等雜染言論
    • [論](7)或是處,有親戚交遊談謔等住,而於是處不樂遠離。謂長夜數習與彼共居增上力故,或復樂與第二共住
      • [釋]第二義,釋前不樂遠離、不樂獨處,樂與在家及出家眾共相雜住,是名樂與第二共住(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諸如是等,名行處障。
  • [科]住處障
  • [論]住處障者,謂處空閑修奢摩他、毗鉢舍那,總名為住。依奢摩他、毗鉢舍那,當知復有四種障礙:一、毗鉢舍那支不隨順性,二、奢摩他支不隨順性,三、彼俱品念不隨順性,四、處所不隨順性。
    • [論](1)若謂己聰明而生高舉,不從他聞順觀正法,是名毗鉢舍那支不隨順性
    • [論](2)若不安靜身、語、意行,躁動輕舉,數犯尸羅,生憂、悔等,乃至不得心善安住,當知是名奢摩他支不隨順性
      • [釋]尋思行補特伽羅,諸根不住、諸根飄舉、諸根掉動、諸根散亂,身業誤失、語業誤失,喜為戲論、樂著戲論,多惑、多疑、多懷樂欲,名不安靜身、語、意行,躁動輕舉。又多犯戒,心生憂悔;生憂、悔故,不得歡喜、安樂;由是因緣,不得正定,是名數犯尸羅,乃至不得心善安住(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3)若有忘念增上力故,於沈、掉等諸隨煩惱,心不遮護,當知是名彼俱品念不隨順性
      • [釋]三摩呬多地說:應遠離相復有四種。謂、掉相、亂相、著相(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11?)。此說沈、掉等諸隨煩惱,如彼別釋應知(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4)若有習近五失相應諸坐臥具,當知是名處所不隨順性。(a)或於晝分多諸諠逸;(b)於夜分中多蚊蝱等眾苦所觸;(c)又多怖畏、多諸災癘;(d)眾具匱乏,不可愛樂;(e)惡友攝持,無諸善友。
      • [釋]聲聞地說:處所圓滿有其五種(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30?)。此中五相,翻彼後四處所圓滿應知。是即名為五失相應諸坐臥具(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諸如是等,名住處障。
  • [科]能為遠離因緣
  • [論]又此二障,當知總有二種因緣,能為遠離:一、多諸定樂,二、多諸思擇。
    • [論]多諸定樂,應知略有六種。謂
      • [論](1-3)若有已得三摩地,而未圓滿,未得自在;彼應修習止、舉、捨三種善巧,由此發生多諸定樂。
      • [論](4-6)若有於三摩地已得圓滿,亦得自在;彼應修習入、住、出定三種善巧,由此發生多諸定樂。
    • [論]云何名為多諸思擇?謂勝善慧,名為思擇。由此慧故,於晝、夜分自己所有(1)善法增長,如實了知;(2)不善法增長,如實了知;善法衰退,如實了知;不善法衰退,如實了知。又彼如於晝、夜若行、若住,習近衣服、飲食命緣。由習近故,(3)不善法增長、善法衰退,(4)或善法增長、不善法衰退,皆如實了知。即此思擇為依止故,於所生起諸不善法,由不堅著方便道理,驅擯遠離;於諸善法能勤修習。
      • [釋]此中善法,謂慚、愧、愛敬、信、正思惟、正念、正知、根護、戒護及無悔等,樂為最後應知。此所對治,名不善法,下皆準知。若善法增,定轉增長;若善法退,定還退失。如是不善法衰退及與增長,當知亦爾(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論]如是二處十種善巧,於二處所十一種障,能令斷滅;隨所生起,即便遠離。如是名為遠離障礙。又此遠離障礙義,廣說應知如所說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 [釋]止、舉、捨三種善巧,入、住、出定三種善巧,此六善巧,住處所攝。如實了知善法增長、衰退,不善法增長、衰退二種善巧;及如實知由習近緣,不善法增長、善法衰退,或善法增長、不善法衰退二種善巧;此四善巧,行處所攝。是名二處十種善巧(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科]入聖諦現觀已,為欲證得速疾通慧,作意思惟諸歡喜事

[論]云何入聖諦現觀已,為欲證得速疾通慧,作意思惟諸歡喜事

  • [摘](1)發生欲樂(2)發勤精進(3)心樂遠離(4)不生喜足。
  • [釋]通慧:阿羅漢無學道漏盡通慧(玅境長老,瑜伽師地論講記)。
  • [論]謂聖弟子,已見聖諦,已得證淨。即以證淨為依止故,於佛、法、僧勝功德田,作意思惟發生歡喜。
    • [釋]佛、法、僧、戒四種證淨(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98?)。此於四證淨中,唯說信澄清性,是故唯說佛、法、僧田,略不說戒(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又依自增上生事,及決定勝事,謂己身財寶所證盛事,作意思惟發生歡喜。
    • [釋]依增上生道所證盛事,是名增上生事。若依決定勝道所證盛事,是名決定勝事。言財寶者,通說聖、非聖財,是名所證盛事(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又依無嫉,如於自身,於他亦爾。
  • [論]又依知恩,謂有恩者。念大師恩,作意思惟發生歡喜。由依彼故,遠離眾苦及與苦因,引發眾樂及與樂因。

[論]如是思惟隨順修道歡喜事故,便能證得速疾通慧。又此思惟隨順修道歡喜事義,廣說應知如所說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科]修習如所得道

[論]云何修習如所得道

  • [摘](1)發生欲樂(2)發勤精進(3)心樂遠離(4)不生喜足。
  • [論]謂彼如是所生廣大無罪歡喜,溉灌其心,為趣究竟,於現法中心極思慕。彼由如是心生思慕,出離樂欲數數現行。謂我何當能具足住如是聖處,如阿羅漢所具足住。
    • [釋]有尋有伺地說:聖財所生樂,無罪喜樂相應、廣大遍滿所依(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05?)。
  • [論]如是欲樂生已,發勤精進,無間常委,於三十七菩提分法,方便勤修。
    • [釋]思所成地說:清淨止觀為依止故,於所修習菩提分法,勇猛無間,能常修習、能委修習,無懈、無憚(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19?)。
  • [論]又彼如是勤精進故,不與在家、出家眾相雜住,習近邊際諸坐臥具,心樂遠離。
  • [論]又彼如是發生欲樂、發勤精進,樂遠離已,不生喜足。謂於少分殊勝所證,心無喜足;於諸善法轉上、轉勝、轉微妙處,希求而住。

[論]由此四法攝受修道,極善攝受。

  • [論]即此四種修道為依,如先所說諸歡喜事所生(1)歡喜,彼於爾時修得圓滿。最極損減方便道理,煩惱斷故,獲得殊勝所證法故,亦令(2)喜悅修得圓滿
    • [釋]修斷煩惱有九品,別斷下下品為最後邊,是名最極損減。其能斷道亦有九品,證上上品為其究竟,是名殊勝所證法。由是亦令喜悅修得圓滿。言喜悅者,謂於除障處所之所生故(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32?)。
  • [論]又修所斷惑品麤重已遠離故,(3)獲得輕安;輕安生故,身心(4)清涼,極所攝受。如是二種修得圓滿
    • [釋]決擇分說:諸無漏識,無學解脫,名曰清涼(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54?)。今依輕安,能攝受彼,故說清涼,極所攝受(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又此有學,(5)金剛喻定到究竟故,修得圓滿

[論]是名修習如所得道。又此修習如所得道義,廣說應知。謂四種法為依止故,能令五法修習圓滿。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 [釋]歡喜、喜悅、獲得輕安、攝受清涼、金剛喻定,是名五法應知(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科]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

[論]云何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

  • [論]謂於三位:樂位、苦位、不苦不樂位,為諸煩惱之所隨眠。有二種補特伽羅,多分所顯:一者、異生,二者、有學。又有二種能發起雜染品:一者、取雜染品,二者、行雜染品。即為斷此二雜染品,入善說法 、毗奈耶時,能為障礙所有煩惱。此諸煩惱,能為隨眠,深遠入心,又能發生種種諸苦。若能於此無餘永斷,名為證得極淨道果
    • [釋]於樂多生染著,當知彼為貪所隨眠於苦多生憎恚,當知彼為瞋所隨眠於不苦不樂多生顛倒,當知彼為癡所隨眠。如是受,無明觸生,是故說言異生、有學所顯。然由有學不具縛故,與異生別,總略宣說多分所顯(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釋]緣起所攝無明及愛,此能發起二雜染品。謂愛為緣,發起雜染品;無明為緣,發起雜染品。又無明、愛能障入善說法、毗奈耶最初正見,令不得生,是名入善說法、毗奈耶時,能為障礙所有煩惱。以此煩惱能為隨眠,深遠入心,不得離繫故。又此煩惱能生種種諸苦,不證寂滅故(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釋]於善說法、毗奈耶中,由得無學清淨智見,於無明、愛永斷無餘。無明斷故,於現法中證慧解脫;又愛斷故,於現法中證心解脫,是名證得極淨道果(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9)。
  • [論]十無學支所攝五無學蘊,所謂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蘊、解脫知見蘊,名極清淨道。 又由證得此極淨道,離十過失,住聖所住。
    • [釋]無學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正解脫、正智,是名十無學支。此中正語、正業、正命,戒蘊所攝;正念、正定,定蘊所攝;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慧蘊所攝;正解脫,解脫蘊所攝;正智,解脫知見蘊所攝應知(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云何名為十種過失
      • [論](1)所謂依外諸欲所有愁、歎、憂、苦種種惱亂,苦苦相應過失。
        • [釋]當知此由無學正見而得遠離。於外諸欲深見過患,不習近故(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2)又有依內不護諸根過失。由不護諸根故,生愁、歎等。
        • [釋]當知此由無學正念而得遠離。具足成就六恆住法,安住上捨,無喜、無憂故(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3)又有愛味樂住過失。
        • [釋]當知此由無學正定而得遠離。於諸靜慮無有愛味相應故(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4)又有行、住放逸過失。
        • [釋]當知此由無學正精進而得遠離。於行、常無放逸故(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5-7)又有外道不共,即彼各別邪見所起語言、尋思、追求三種過失。
        • [釋]此中三種過失,皆由外道各別邪見所起不共聖教。當知此由無學正語、正思惟、正業、正命而得遠離(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8)又有依靜慮邊際過失。
        • [釋]當知此由無學正解脫而得遠離。不依靜慮邊際,妄計清淨故。第四靜慮,名靜慮邊際。妄計清淨論者,執此已得究竟解脫故(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9-10)又有緣起所攝發起取雜染品過失。又有發起行雜染品過失。
        • [釋]此二過失,當知由無學正智而得遠離。如實了知雜染因故(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論]若於如是十種過失永不相應;唯有最後身所任持,第二餘身畢竟不起,於最寂靜涅槃界中,究竟安住。一切有情乃至上生第一有者,於彼一切所有有情得為最勝。是故說名住聖所住
      • [釋]住有餘依涅槃界中,是名最後身所任持。住無餘依涅槃界中,是名第二餘身畢竟不起,於最寂靜涅槃界中,究竟安住。此於一切有情乃至上生第一有者,得為最勝,名住聖住(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第一有:無色界頂非想非非想天的有情(玅境長老,瑜伽師地論講記)。
  • [論]以能遠離十種過失,又能安住聖所住處,故名功德

[論]又若彼果、若極淨道、若彼功德,如是一切,總略說名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又此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義,廣說應知如所說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論]若得如是最上無學諸聖法者,如是聖法相應之心,於妙五欲極為厭背;無異熟故,後更不續。若世間心雖復已斷,猶得現行,彼於後時任運而滅。又煩惱道、後有業道,於現法中已永斷絕;由彼絕故,當來苦道更不復轉。由此因、果永滅盡故,即名苦邊。更無所餘,無上、無勝。

  • [釋]決擇分說:若聖弟子將入無餘涅槃界時,所有一切善及無記諸法種子皆被損害。由染汙法種子滅故,不復能感當來異熟果,亦不復能生自類果(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51?)。此說無學聖法後更不續道理,準彼應知(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釋]一切種子異熟果識,名世間心。證轉依已,諸漏永盡,彼世間心,說名已斷。然於爾時,唯餘清淨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相續而轉,彼世間心說猶現行。若壽量盡,識捨所依,永不更生,是名後時任運而滅(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釋]緣起所攝無明、愛、取,名煩惱道。行、有二支,名後有業道。識乃至受,及生、老死,名當來苦道(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論]此中若入聖諦現觀;若離障礙;若為證得速疾通慧,作意思惟諸歡喜事;若修習如所得道;若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如是名為出世間一切種清淨。又此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義,廣說應知如所說相。 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論]如是若先所說世間一切種清淨,若此所說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總略為一,說名修果

[論]如是如先所說若修處所,若修因緣,若修瑜伽,若修果,一切總說為修所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