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第01
相關資源:
[科]此論體總有五分:
- [論釋]今此論體總有五分:
-
一、本地分(卷第01-50),略廣分別十七地義;
-
二、攝決擇分(卷第51-80),略攝決擇十七地中深隱要義;
-
三、攝釋分(卷第81-82),略攝解釋諸經儀則;
-
四、攝異門分(卷第83-84),略攝經中所有諸法名義差別;
-
五、攝事分(卷第85-100),略攝三藏眾要事義。
- [論,卷第81]體釋文義,法起義難次,師說眾聽讚佛。
- [論,卷第83]白品與黑品,異門等宣說,為開悟義覺。
- [補充]攝事分:
- 經藏:卷第85-98,解釋雜阿含經
;
- 律藏:卷第99-100前段;
-
論藏:卷第100後段。
- [常柏講記]
- [卷第81]解釋諸經儀則:說明諸經的體裁,釋經的方法及軌則。
- [卷第83]異門:一名多義,同義異名;以多角度說明名義。
[科]此論何故但名瑜伽師地?
- [論釋]此論既有如是五分,何故但名瑜伽師地?
- 就初立名,故無有失。
- 又一切法無不皆是瑜伽師地,以瑜伽師用一切法為依、緣故。此中存略,且說十七。
- 又十七地具攝一切,文、義略盡。
-
後之四分,皆為解釋十七地中諸要文、義,故亦不離瑜伽師地。
- 由是此論,用十七地以為宗要。
- 雖復通明諸乘境等,然說論者問答決擇諸法性相,意為菩薩,令於一切皆得善巧,修成佛果,利樂無窮。
- 是故此論屬菩薩藏阿毘達磨,欲令菩薩得勝智故。
-
[論記]
-
[論釋]地謂境界,所依、所行、或所攝義
。
-
[玅境講記,T4.p7-11]
-
十七地:本地分。
-
略盡:全部重要的義都包括在這裡邊了。
-
明宗要:此論的宗旨精要;十七地。
-
說論者:彌勒菩薩
。
-
菩薩藏:大乘的三藏。
-
阿毘達磨:論,對法論。
-
顯藏攝:此論屬於菩薩藏的論藏,是宗經論形式。
-
[披尋記]
- 今依最初本地分中所顯十七地義,隨文略釋。
- 當知此中教導理趣,應是分別法相摩怛理迦所攝;為瑜伽師之所依止。
- 望餘四分此為根本,得本地名;餘明所攝,略攝一切,解釋此故。
[科]本地分:
[科]瑜伽師地略說十七:
- [論]云何瑜伽師地?謂十七地。何等十七?
- 嗢柁南曰:五識相應、意,有尋伺等三,三摩地俱、非,有心、無心地,聞、思、修所立,如是具三乘,有依及無依,是名十七地。
- 一者、五識身相應地,二者、意地,
- 三者、有尋有伺地,四者、無尋唯伺地,五者、無尋無伺地,
- 六者、三摩呬多地,七者、非三摩呬多地,
- 八者、有心地,九者、無心地,
- 十者、聞所成地,十一者、思所成地,十二者、修所成地,
- 十三者、聲聞地,十四者、獨覺地,十五者、菩薩地,
- 十六者、有餘依地,十七者、無餘依地。
- 如是略說十七,名為瑜伽師地。
- [玅境講記,T8.p2-6]
-
三摩地:等持,平等攝持。等:也不昏沉、也不散亂。欲界定以上。
-
得三摩地:由欲界定再進一步到了未至定。
-
三摩地圓滿:由未至定再進一步得了初禪、二禪、三禪、四禪。
-
三摩地自在:入、住、出定自在;觀察所得的禪是無常、苦、空、無我,破除愛、慢、見、疑煩惱
。
-
三摩呬多:等引,不通於欲界定、未至定,一定初禪以上。
- [略纂]嗢拕南者
,此云集施。拕南,施也;嗢,是集義。以少略言集合多法,施諸學者令易受持,故名集施。
- [披尋記]
-
三摩地名,此云等持,通說欲界及在定地諸心、心所。今此唯顯定地心一境性,任運相續無散亂轉,名三摩地。
- 於定地中有多差別相應而轉,謂得三摩地、三摩地圓滿、三摩地自在,是故名俱。與此相違,非三摩地。
- 長行中說三摩呬多地、非三摩呬多地,名雖有別,義實無異。
-
三摩呬多,此云等引,唯說定心,是無悔、歡喜、安樂所引故。為簡欲界諸心、心所,故易此名。
-
立謂成立,謂由多聞、思、修,善自成立諸勝解相。
-
聲聞、獨覺及諸菩薩皆依此三為正方便,方能證得自應得義;由是故說聞、思、修所立,如是具三乘。
- 此如是言,唯顯聞、思、修相方便決定,非三乘中都無差別。
[科]本地分中五識身相應地:
- [論]云何五識身相應地?
- 謂五識身自性、彼所依、彼所緣、彼助伴、彼作業,如是總名五識身相應地。
- 何等名為五識身耶?
- 所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
-
[玅境講記,T8.p7-8]
- 身:體,每一個識都是有它的體相的。
-
自性:體性。
-
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5個和合相應。
- [披尋記]
- 總有五種說名相應,謂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
- 當知此中,俱有而轉是相應義。若法自性可得,及與餘法同時流轉,有諸業用,如是一切總名相應。
- 與此相違,名不相應。如假有法,唯假有想,都無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可得,是故名心不相應法。
[科]眼識身相應地:
- [論]云何眼識自性?謂依眼了別色。
- 彼所依者,
- 俱有依,謂眼;
- 等無間依,謂意;
- 種子依,謂即此一切種子、執受所依、異熟所攝阿賴耶識。
- 如是略說二種所依:謂色、非色。眼是色,餘非色。
-
眼,謂四大種所造眼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
- 意,謂眼識無間過去識;
- 一切種子識,謂無始時來樂著戲論、熏習為因,所生一切種子異熟識。
- [論,卷第01][科]本地分中意地:
- [解釋]
-
眼識無間過去識:屬於六識身無間滅意。
-
阿賴耶識:
- 名種子依;第八識;一切種子識;異熟識;一切種子異熟識;
- 一切種子、執受所依、異熟所攝阿賴耶識;
- 無始時來樂著戲論、熏習為因,所生一切種子異熟識;
- 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所隨依附依止性,體能執受,異熟所攝阿賴耶識。
- [論,卷第91]當知此中能引無義思惟分別所發語言,名為戲論。
-
[玅境講記,T8.p8~T9.p7]
-
眼:眼根,常在。
- 俱有依:增上緣,同時的存在、活動,不只眼,還有第六識、第七識、第八識。
- 等無間依:
- 等無間緣,心法才有。眼、耳、鼻、舌、身,各有各的等無間依。
-
前一剎那的眼識的滅,是後一剎那生起的條件。
- 種子依:親因緣。
-
異熟:善惡業因現起阿賴耶識無記果,變異而熟,異時而熟。
-
淨色:精微清淨的一種物質組織成的。
-
無見:見不到。
-
有對:障礙有對、境界有對。
-
戲論:能引無義、不能引義的事。
- [披尋記]
- 此釋眼識自性得名。眼根為依,故名為眼;能了別色,復名為識。簡餘不共,說此自相名為自性。
- 此中總說眼識有三所依:於所依中,眼為俱有依,色蘊所攝;意為等無間依,阿賴耶識為種子依,皆非色蘊所攝。
- 由是故說眼是色,餘非色。為顯有色、無色法類差別,是故略說二種所依。
- 一、俱有依,謂眼。由與眼識俱時流轉,能與眼識為增上緣。為顯損益共同、此依最勝、不共餘識,名俱有依。所以者何?
- 於異熟中,眼根相續恆無間斷。由此義故,成為所依。
- 即此為依,眼識得生;眼若壞時,眼識不起。由是應知此與眼識損益共同,成俱有依。
-
[常柏講記]異熟有異時而熟、變異而熟、異類而熟義。
-
眼是其名,色是其體。眼名云何?
-
[論,卷第54][科]蘊善巧:界、相、種類、分位、不相離、時、方、全、少分、勝義攝:復有餘十種攝應當了知。
- 一者、界攝,謂諸蘊等各自種子所攝
;
- 二者、相攝,謂諸蘊等自相、共相所攝
;
- 五、不相離攝,謂諸蘊等由一一法及諸助伴攝一切蘊等。
-
[披尋記,卷第54]俱有可得,名不相離。於集論中此名伴攝,
-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3]何等伴攝?謂色蘊與餘蘊互為伴故,即攝助伴。餘蘊、界、處亦爾。
-
[論,卷第54][科]分別色蘊:物類差別:問:色蘊中眼,幾物所攝?答:
- 若據相攝,唯有一物,謂眼識所依清淨色;
- 若據不相離攝,則有七物,謂即此眼及與身、地、色、香、味、觸;
- 若皆據界攝,則有十物,即此七物界及水、火、風界。
-
[披尋記]地、水、火、風名四大種。此為依因,遍生造色,得大種名。
-
[論,卷第65]復次,
- 由五種相,建立有見諸法差別。何等為五?謂顯色故、形色故、表色故、眼境界故、眼識所緣故。
- 亦由五相,建立無見諸法差別;與上相違,應知其相。
- 復次,由五種相,建立有對諸法差別。何等為五?
- 一、各據別處而安住故;
- 二、於餘色聚容受、往來等業為障礙故;
- 三、為手、足、塊、刀、杖等所觸,便變壞故;
- 四、一切皆為諸清淨色之所取故;
- 五、一切皆為依清淨色識所緣故。
- 亦由五相,建立無對諸法差別;與上相違,應知其相。
-
[玅境講記]緣:是緣慮,去觀察思惟。
- 二、等無間依,謂意。此即眼識無間滅者,名之為意;即過去識之異名。
- 由前剎那眼識滅已,後自類識無間得生,是故名為等無間依。
- 前、後自類諸心、心所,有善、不善、無記等種種差別無間滅、生。
- 謂善心無間滅,或善心生,或不善心生,或無記心生;
- 如是不善、無記心無間滅,各有三種心生,當知亦爾。諸餘差別,繁不具述。
- 以要言之,前自類識種種差別纔生、滅已,中無間隔,後自類識種種差別相續而生。
- 前、後諸心或為同分、或為異分,非一類起、非有間起、非俱時起,依此安立等無間名。
-
意,謂眼識無間過去識者:謂此剎那眼識現行,於所行境有所了別,是名為識。
- 若謝滅已,無所了別,應不名識,唯可假說名過去識。
- 然由中無間隔,不障現識相續而生,此過去識轉名為意,能與現識為依止故。即依此義,得此意名。
- 三、種子依,謂即此一切種子、執受所依、異熟所攝阿賴耶識。
-
[攝大乘論本,所知依分第二]此中最初且說所知依,即阿賴耶識。世尊何處說阿賴耶識名阿賴耶識?
- 謂薄伽梵於阿毘達磨大乘經伽他中說: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
- 即於此中復說頌曰: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
- 如是且引阿笈摩證。
-
復何緣故此識說名阿賴耶識?
- 一切有生雜染品法於此攝藏為果性故;又即此識於彼攝藏為因性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
- 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為自我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
-
[披尋記]由是當知阿賴耶義是攝藏義。
- 今於此中說種子依,體即阿賴耶識。
- 為顯此識能與眼識為其生因,是故說言一切種子;此即攝大乘論本說於彼攝藏為因性義。
- 又顯此識受彼眼識雜染熏習,能持彼種,是故說言執受所依、異熟所攝;此即攝大乘論本說於此攝藏為果性義。
- 由是當知,此種子法望生現行,說名為因;望由熏習,轉說名果。
- 如是因、果皆依阿賴耶識而得建立,是故阿賴耶識名種子依。
- 謂執我者三際俱行,謂我為有,或謂為無;又於諸法執有實性,或謂為異,或謂不異。
- 如是語言皆由不正思惟虛妄分別之所發起,能引無義,不能引義,是故說彼名為戲論。
- 如是戲論,無始時來愛樂味著,故名樂著。長時串習,故名熏習。
- 依此熏習,彼種得生,是即所謂名言種子。
- 言異熟者,由業現行,彼種得生;彼種生已,漸次變異乃至成熟;是即所謂業種子。
- 由此名言及業種子,於現法中能生現行;現行生已,還熏彼種。
- 如是展轉更互為因,成就流轉不息道理。為顯此義,是故說言一切種子異熟識。
-
一切種子識:即是阿賴耶識,名種子依。
- 約阿賴耶識位,說名異熟識,說名一切種子識,於教、於理無相違失。
- 復次,阿賴耶識,先業所引,變異成熟,隨所生處,於自體中能持三界餘體種子,由是說言一切種子異熟識。
- 此一切種,且說有漏,不說無漏,是故更說無始時來戲論、熏習為其生因。
-
[常柏講記]若約阿賴耶識是善、惡業種子成熟感得的果報,稱為異熟識;
- 復次,阿賴耶識與能熏法同時、同處,不即、不離,成是所熏,是故說言執受所依,執受諸根和合轉故。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03]下解內境。與外境殊,故別開說。
-
總相而言:執受義者,執是攝義、持義;受是領義、覺義。
-
攝為自體,持令不壞;安危共同而領受之,能生覺受,名為執受。領為境也。
- 又性堅住,一類相續,能持習氣;唯是無記,無所違逆,能容習氣;
- 具此二義,成是所熏,是故說言異熟所攝,唯先業引任運起故。
- 如說眼識,所餘諸識道理亦爾。隨其所應,下皆準知。
- [論,卷第13]云何戲論?謂一切煩惱及雜煩惱諸蘊。
- [論,卷第95]邪戲論者,復有六種,謂顛倒戲論、唐捐戲論、諍競戲論、於他分別勝劣戲論、分別工巧養命戲論、耽染世間財食戲論。
- 彼所緣者,
- 謂色,有見,有對。
- 此復多種,略說有三:謂顯色、形色、表色。
- 顯色者,謂青、黃、赤、白、光、影、明、闇、雲、煙、塵、霧及空一顯色;
- 形色者,謂長、短、方、圓、麤、細、正、不正、高、下色;
- 表色者,謂取、捨、屈、伸、行、住、坐、臥,如是等色。
- 又顯色者,謂若色顯了,眼識所行;
- 形色者,謂若色積集,長、短等分別相;
- 表色者,謂即此積集色,生、滅相續,由變異因,
- 於先生處不復重生,轉於異處,或無間、或有間、或近、或遠差別生;
- 或即於此處變異生,
- 是名表色。
- 又顯色者,謂光、明等差別;
- 形色者,謂長、短等積集差別;
- 表色者,謂業用為依,轉動差別。
- 如是一切顯、形、表色,是眼所行、眼境界
,眼識所行、眼識境界、眼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名之差別。
- 又即此色復有三種:謂若好顯色、若惡顯色、若俱異顯色,似色顯現。
- [玅境講記,T9.p7~T10.p4]
-
有見:眼根、眼識的境界。
-
有對:所緣有對。
-
空一顯色:就是太陽出來了,我們向高空上看,那樣的顏色,或者說是碧綠,或者說是青色
。
-
麤、細:大、小。
-
表色:由外發身語,表內心所思。
-
業用:內心是業,內心動了。
-
名之差別:所緣的有顯色的名的差別,有形色的名,有表色的名的不同
。
-
似色顯現:眼識和意識去緣慮的這個色法,和阿賴耶識所顯現的色法是相似的。
- [披尋記]謂世間成時,
- [論,卷第02]諸有清淨第一最勝精妙性者,成蘇迷盧山。此山成已,四寶為體
,所謂金、銀、頗胝、琉璃。
- 繞蘇迷盧成七金山及四大洲。謂南贍部洲、東毗提訶洲、西瞿陀尼洲、北拘盧洲。
- 如是四洲面蘇迷盧,隨一空中寶色顯現。
- 如贍部洲上所見色,即琉璃寶之所顯現。餘隨所應,當知亦爾。
- 由是故名空一顯色。
- [常柏講記]中間凸起來稱為高,中間凹下去稱為下。高山屬於高色,深谷屬於下色。
- [披尋記]得名所以:
-
顯色,謂青等顯色,彼彼體性隨一現前,有大威勢,映蔽餘色令不顯現;唯自所現,能生眼識,成所行性,是故名為眼識所行。
- 形色,積集而有,唯假非實,是故說言是分別相。
-
表色,然此表色唯約身業為論,有見攝故。
- 色身形相有長、短等種種差別,名積集色。
- 由業異熟剎那流轉,生滅、滅生,無間、無斷,是名生、滅相續。
- 由造作思變異為先,於彼後時身變異轉,是故此說由變異因。
- 身變異時,有其方所示現差別,或轉趣餘方,或住此方處,隨心示現取、捨、屈、伸、行、住、坐、臥等相。
- 此示現相,於其方所或無間、或有間、或近、或遠非一類起,名變異生。
- 如是變異,以思為因;能表示思,故名表色。
-
謂光、明等差別者:此中差別,唯說光、明,及與影、闇、雲、煙、塵、霧,及空一顯色,故置等言。
- 不說青、黃、赤、白,以此四種是色自相。餘光、明等是自相中所有差別故。
- 唯顯差別,是此所說。是故略無青、黃、赤、白。
- 前說由變異因,即此業用為依;前說取、捨、屈、伸、行、住、坐、臥等,即此轉動差別。
- 謂一切色若正現前,名眼所行。如是眼識所行、意識所行,當知亦爾。
- 若一切色,或正現前、或已現前、或當現前,名眼境界。如是眼識境界、意識境界,當知亦爾。為所領取,名彼境界。
- 若一切色正現在前,能生眼識,成所了別,是名眼識所緣。如是意識所緣,當知亦爾。
- 然已現前、當現前色,亦為意識所緣,與眼識別,其義應知。
- [論,卷第54][科]分別色蘊:所行相:復次,諸色所攝法,幾是根性?幾是所行性?謂五是根性,六是所行性。
- 問:何等所行境是根所行耶?
- 答:若根不壞等,如本地分中已廣說。
- 謂由依處故,或由相故,或由方故,或由時故,或由明了、不明了故,或由全事、一分事故。
- [披尋記,卷第54]眼識等五所依淨色,唯是根性。色等六處彼所攝色,眼等所行,是所行性。
- [披尋記]此中三種好、惡、俱異,唯說顯色,不說形、表。
- 當知形、表依顯色有,非離顯色別有形、表。攝舉所依,略不具說。非由不說,謂彼為無。
-
似色顯現:好、惡等色非實有性,唯是自心遍計所起,由是說言似色顯現。
-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1]何等為色?謂四大種所造眼根所行義,
- 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麁、細、高、下、正、不正、光、影、明、闇、雲、煙、塵、霧、逈色、表色、空一顯色。
- 此復三種,謂妙、不妙、俱相違色。
- 彼助伴者,
- 謂彼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所謂作意、觸、受、想、思及餘眼識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
- 又彼諸法,同一所緣,非一行相,俱有相應,一一而轉;
- 又彼一切,各各從自種子而生。
-
[八識規矩頌]彼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瞋、癡。
- [玅境講記,T10.p4-6]
-
心所有法:恆依心起、與心相應、繫屬於心。
-
作意就是警覺的意思,觸就是和境界接觸,受就是有感覺,想就是去認識所緣境的相貌,思就是有意志的行動
。
- [披尋記]謂彼眼識與諸心所有法俱時流轉,同生、住、滅,於一所作更互相應,是名俱有相應。
- 即由此義,心所有法得助伴名。
- 復有所餘不遍行法,隨其所應,與彼眼識俱有相應,說名為餘。
- [論,卷第03][科]五遍行、五別境心所有法的行相及作業
- [論,卷第55][科]五遍行、五別境心所有法。
-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3]何等同行相應?謂心、心所於一所緣展轉同行。
- 此同行相應復有多義。謂他性相應,非己性;不相違相應,非相違;同時相應,非異時;同分界地相應,非異分界地。
- [披尋記]由同分界地相應,非異分界地故,說彼諸法同一所緣;然於一所緣境,有其種種行相差別而轉,由是復說非一行相。
- 由同時相應,非異時故,說彼諸法俱有而轉。
- 由不相違相應,非相違故,說彼諸法相應而轉。
- 由他性相應,非己性故,說彼諸法一一而轉。
- 如心、心所相應道理,如是諸心所法更互相應,當知亦爾。
- 如說眼識以阿賴耶識為自種子依,如是諸心所法,當知亦爾。
- 為顯此義,說彼一切從自種生。又彼諸法一一而轉,當知自種各各差別。
- [玅境講記]
- 識的運作程序:率爾、尋求、決定、染淨、等流。
- 先是由作意心所開始(若有色法出現,它就警覺眼識),若前五識和外面的境界一接觸(率爾),一刹那,第六意識就開始活動了。
- 若是熟悉的境界,第六意識一下子就決定了;若是生疏的境界,第六識還要經過尋求的階段,即觀察、思惟一下,尋求以後就決定了。
- 決定以後,就開始行動(染、淨),即有善惡的分別。
- 染、淨行動以後,和前一刹那一樣,相續下去,叫做等流。
- 在這裡面,就是由第六意識來決定,前五識同它配合。
- 在唯識的經論上說,第六意識要依止阿賴耶識和末那識;第七識它是內緣,它是緣阿賴耶識。
- 見道的聖人,他在率爾、尋求、決定的時候,有明相應觸
。
- 彼作業者,
- 當知有六種:
- 謂唯了別自境所緣,是名初業
;
- 唯了別自相,唯了別現在,唯一剎那了別;
- 復有二業,
- 謂隨意識轉:隨善、染轉,隨發業轉;
- 又復能取愛、非愛果,是第六業。
-
[論,卷第03][科]眼等識隨意識轉
:
- 又非五識身有二剎那相隨俱生,亦無展轉無間更互而生。
- 又一剎那五識身生已,從此無間,必意識生。
-
[玅境講記,T10.p7-9]
-
隨意識善、染轉,隨意識發業轉。
- 有同時意識,就是意識和前五識同時發生作用。但是那一剎那只是了別而已,第二剎那意識就有分別了。
- 意識一分別的時候,眼識就不能動了,所以前五識只是一剎那
。
- 前五識是有了別性,明了一下子就過去了,但它不能分別這個是好的、壞的,等到一說是好、是壞,就是第六識了
。
-
[披尋記]眼識作業有三差別:一、了別業,此開為四;二、隨轉業,此攝有三;三、取果業。
- 依此差別,或開或合,故成六種。
- 如說一切顯、形、表色,亦是眼識境界、眼識所緣,名之差別。
- 除意識外,不共餘識,是名自境所緣。
- 此了別業,不同意識遍緣一切自、他境界,故置唯言。
- 如彼意識了別自相、共相;眼識不爾,唯了別自相。
- 又彼意識了別去、來、今世;眼識不爾,唯了別現在。
- 又彼意識剎那了別,或相續了別;眼識不爾,唯一剎那了別。
- 此說二業,即隨轉業及取果業。
- 隨轉業中復開為三:一、隨意識轉,二、隨善染轉,三、隨發業轉。
- 眼識轉時,由染汙及善意識力所引故,從此無間有染汙法或善法生。由此道理,說彼眼識隨意識轉、隨善染轉。
- 又由意識能發善、不善業,彼亦隨轉,由是復說隨發業轉。
- 取果業中,於人天趣有善業異熟生眼;於諸惡趣有不善業異熟生眼。如是差別,從業所生,是名能取愛、非愛果。
[科]耳識身相應地:
- [論]云何耳識自性?謂依耳了別聲。
-
彼所依者,
-
俱有依,謂耳;
-
等無間依,謂意;
-
種子依,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
-
耳,謂四大種所造耳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
-
意及種子,如前分別。
-
彼所緣者,
- 謂聲,無見,有對。
- 此復多種,
- 如螺貝聲、大小鼓聲、舞聲、歌聲、諸音樂聲、俳戲叫聲、女聲、男聲、風林等聲、
- 明了聲、不明了聲、有義聲、無義聲、下中上聲、江河等聲、鬥諍諠雜聲、受持演說聲、論議決擇聲
。
- 如是等類,有眾多聲。
- 此略三種:
- 謂因執受大種聲,因不執受大種聲,因執受、不執受大種聲;
- 初唯內緣聲,次唯外緣聲,後內、外緣聲。
- 此復三種:謂可意聲、不可意聲、俱相違聲。
- 又復聲者,
- 謂鳴、音、詞、吼、表彰語等差別之名;
-
是耳所行、耳境界,耳識所行、耳識境界、耳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
-
助伴及業,如眼識應知。
- [玅境講記,T10.p9~T11.p4]
- 明了聲:能了達意義的聲音。
- 有義聲:聖人會說出來甚深的道理。
- 下聲:三惡道的眾生發出的聲音;中聲:人發出的聲音;上聲:天上的人發出的聲音。
-
因執受大種聲:有情發出來的聲音。
- [披尋記]
- 明了聲、不明了聲,二種聲攝;即了義聲、不了義聲。
- 四聖言聲,名有義聲;四非聖言聲,名無義聲。
- 下惡趣聲,是名下聲;中人趣聲,是名中聲;上天趣聲,是名上聲。
- 風林等聲,等取叢聲。江河等聲
,等取鳥聲、獸聲。
- 謂若大種內身所攝,為阿賴耶識之所執受,是名執受大種;以此為因,聲現前起,
名因執受大種聲。
- 若諸大種外器所攝,不為阿賴耶識之所執受,是名不執受大種;以此為因,聲現前起,名因不執受大種聲。
- 若以執受、不執受二種大種為因之所生,名因執受、不執受大種聲。
- 初唯內緣聲者,謂如鬥諍諠雜聲等;次唯外緣聲者,謂如風林聲等;後內、外緣聲等者,謂如螺貝聲等。
[科]鼻識身相應地:
- [論]云何鼻識自性?謂依鼻了別香。
-
彼所依者,
-
俱有依,謂鼻;
-
等無間依,謂意;
-
種子依,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
-
鼻,謂四大種所造鼻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
-
意及種子,如前分別。
-
彼所緣者,
- 謂香,無見,有對。
- 此復多種
,謂好香、惡香、平等香,鼻所齅知根、莖、華、葉、果實之香,如是等類,有眾多香。
- 又香者,
- 謂鼻所聞、鼻所取、鼻所齅等差別之名;
- 是鼻所行、鼻境界,鼻識所行、鼻識境界、鼻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
-
助伴及業,如前應知。
[科]舌識身相應地:
- [論]云何舌識自性?謂依舌了別味。
-
彼所依者,
-
俱有依,謂舌;
-
等無間依,謂意;
-
種子依,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
-
舌,謂四大種所造舌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
-
意及種子,如前分別。
-
彼所緣者,
- 謂味,無見,有對。
- 此復多種,謂苦、酢、辛、甘、鹹、淡、可意、不可意、若捨處所,舌所嘗。
- 又味者,
- 謂應嘗、應吞、應噉、應飲、應舐、應吮、應受用,如是等差別之名
;
- 是舌所行、舌境界,舌識所行、舌識境界、舌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
-
助伴及業,如前應知。
- [玅境講記,T11.p6-8]
- [披尋記]非可意、非不可意,名捨處所。於此處所不生貪、恚,住無記故。
[科]身識身相應地:
- [論]云何身識自性?謂依身了別觸。
-
彼所依者,
-
俱有依,謂身;
-
等無間依,謂意;
-
種子依,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
-
身,謂四大種所造身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
-
意及種子,如前分別。
-
彼所緣者,
- 謂觸,無見,有對。
- 此復多種:
- 謂地、水、火、風、輕性、重性、滑性、澀性、冷、饑、渴、飽、
- 力、劣、緩、急、病、老、死、癢、悶、黏、疲、息、軟、怯、勇,
- 如是等類,有眾多觸。
- 此復三種:謂好觸、惡觸、捨處所觸,身所觸。
- 又觸者,
- 謂所摩、所觸、若硬、若軟、若動、若煖,如是等差別之名;
- 是身所行、身境界,身識所行、身識境界、身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
-
助伴及業,如前應知。
- [披尋記]此中所觸,初四大種是實有性;所餘造色輕性、重性,乃至怯、勇,當知即於大種分位假施設有。
- [論,卷第54][科]分別色蘊:物類差別:若觸處中所說造色滑乃至勇,當知即於大種分位假施設有。謂...
[科]前五識隨意識轉與三心的關係
:
- [論]復次,雖眼不壞,色現在前,能生作意若不正起,所生眼識必不得生。
- 要眼不壞,色現在前,能生作意正復現起,所生眼識方乃得生。
- 如眼識生,乃至身識,應知亦爾。
- 復次,由眼識生,三心可得。如其次第,謂率爾心、尋求心、決定心。初是眼識,二在意識。
- 決定心後方有染、淨,此後乃有等流眼識善、不善轉。
- 而彼不由自分別力,乃至此意不趣餘境,經爾所時,眼、意二識或善、或染,相續而轉。
- 如眼識生,乃至身識,應知亦爾。
- [玅境講記,T11.p11-18]
-
作意:是阿賴耶識的作意心所;或是第六意識的作意心所。
-
率爾:就是突然間接觸一種境界,不是預謀的,不是先有意的。
-
經爾所時:經過那麼多的時間,或長、或短不一定。
- [論,卷第03][科]眼等識生緣差別;[科]眼等識隨意識轉:
- [論,卷第51][科]阿賴耶識流轉四相建立:[論]云何建立阿賴耶識與轉識等俱轉轉相?
- [論,卷第63][科]諸心差別而轉:依勝義道理,建立諸識俱有差別:
- [披尋記]
- 眼識生已,從此無間,必意識生。
- 從此無間,或時散亂,或耳識生,或五識中隨一識生;若不散亂,必定意識中第二決定心生。
- 此中且約意識生無散亂為論,是故說言由眼識生,三心可得。
-
初一剎那名率爾心,此是眼識;次二剎那名尋求心及決定心。
- 當知若意識生,或時散亂,則不定爾。顯非決定,置可得言。
- 由彼意識起尋求心及決定心,隨爾所時分別境界,此後乃有染汙或善法生,由是此言決定心後方有染、淨。
- 即由染汙及善意識力所引故,從此無間,於眼識中,染汙及善法生,是故此言此後乃有等流眼識善、不善轉。
- 然彼眼識善、不善轉,唯由意識分別所引,是故此言不由自分別力。自唯隨境勢力任運而轉,無分別故;即此剎那,名染、淨心。
- 從此以後,乃至此意不趣餘境,眼、意二識或善、或染,相續而轉;即此剎那,名等流心。
[科]五識身相應喻:
- [論]復次,應觀五識所依,如往餘方者所乘;所緣,如所為事;助伴,如同侶;業,如自功能。
- 復有差別,應觀五識所依,如居家者家;所緣,如所受用;助伴,如僕使等;業,如作用。
- [玅境講記,T11.p1-3]
-
如所受用:還沒受用,不過是你的受用境界。
-
如作用:正在受用的時候。
- [披尋記]此中為顯五識有其自性,乃至作業和合而轉名相應義,故舉二喻示其差別。
[科]本地分中意地:
[論]已說五識身相應地。
- 云何意地?此亦五相應知:謂自性故,彼所依故,彼所緣故,彼助伴故,彼作業故。
- 云何意自性?謂心、意、識。
- 心,謂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所隨依附依止性,體能執受,異熟所攝阿賴耶識;
- 意,謂恆行意及六識身無間滅意;
- 識,謂現前了別所緣境界。
- [玅境講記,T12.p3-16]
-
意地:包括了一切的識。
-
心:集起,一切種子所隨逐的地方。所隨依止性指有漏種子說的;所隨依附依止性指無漏種子說的
。
-
心:一切法就是心,心就是一切法;阿賴耶識。
-
意:阿陀那識就是末那識;對一切種子識而言,阿陀那識是阿賴耶識的現行識。
- 第六意識沒有不共的依根。
-
和第六識來對比,恆行意是同時存在的;無間滅意就不同時存在。
- 未來的名心;現在的名識;過去的名意。
- [論,卷第63][科]諸心差別而轉:依勝義道理,建立諸識俱有差別:
- [披尋記]
- 此云意地,攝一切識。依思量義,轉得意名。如說意處具攝諸識,此亦如是,總名意地。
-
然此不說意相應者,隨應當知此相應相偏說意識,不說一切。下所依中,當廣其義。
- 此心、意、
識三差別如上自釋。然非一一不通一切;約勝功能,故差別說。
- 問:五識相應前文已顯,何故此中復更宣說?
- 答:五識麤顯,前已別說,然意未盡,今意地攝。
- 如下廣釋色聚、心、心所品,非不兼說五識相應。由是當知,此云意地,攝一切識。
- 積集名心,體即阿賴耶識。由阿賴耶積集諸法一切種子,依此義故,偏得心名。
-
一切種子略有二別:一、一切一切,二、少分一切。
- 一切一切者,謂漏、無漏諸法種子皆悉具足;
- 少分一切者,謂唯有漏諸法種子。
- [論,卷第02]復次,此一切種子識,若般涅槃法者,一切種子皆悉具足;不般涅槃法者,便闕三種菩提種子。
- 此中一切,應如是知。
- 由是此言所隨依止性;亦為般涅槃法無漏種子之所依附,由是此言依附依止性。
-
[攝大乘論本,卷第1]此聞熏習,為是阿賴耶識自性?為非阿賴耶識自性?
- 若是阿賴耶識自性,云何是彼對治種子?
- 若非阿賴耶識自性,此聞熏習種子所依云何可見,乃至證得諸佛菩提?
- 此聞熏習隨在一種所依轉處,寄在異熟識中,與彼和合俱轉,猶如水乳;然非阿賴耶識,是彼對治種子性故。
- 是故阿賴耶識雖是彼依止性,然但依附,隨彼俱轉,是名所隨依附依止性。
- 如是二種所依止性,當知其體即是阿賴耶識。
- 由彼執受所依,說彼為能執受;由彼唯先業引,說名異熟所攝。
- 具有此義,方成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所隨依附依止性。是故作如是說。
- 思量名意,前已略說。恆審思量,名恆行意,體即末那。思量義勝,偏得意名。
- 又為依止,亦名為意,體即無間過去識,是名無間滅意。
- 以理而言,心、意具有,如成唯識廣辯其相。
- 今約麤顯,唯號六識,所謂眼識乃至意識,名六識身無間滅意。
-
了別名識,義通一切,然前六識了別義顯,偏得此名。
- 若彼境界能生於識,如是境界方成所緣,是名所緣境界。
- 彼能緣心於此了別正現行時,名為現前,此名為識。
- 若入過去及在未來,皆不名識,不現前故。為簡此義,故作是說。
- 彼所依者,
- 等無間依,謂意;
- 種子依,謂如前說一切種子阿賴耶識。
- [玅境講記,T13.p1-2]
- 俱有依就是末那識,但這裡面沒有標出來。
- 應該是第六識、第七識、第八識都有等無間依的。
- [披尋記]
- 前自性中舉心、意、識,顯此意地遍通一切,今此所依及下所緣、助伴、作業,理亦應通一切識有。
- 然此論中唯說前六識身,不說心、意有相應義。
- 如下有言:此中顯由五法,六識身差別轉,乃至廣說,可為證明。
- 由是當知,此所說義是隱密說,非是了義。
- 是故於此所依及下所緣、助伴、作業,皆唯偏約意識為論。如文自顯。
- 復次,此所依中,不說意識有俱有依,然理非無。成唯識說,彼俱有依即末那識。今略不說。
- 此亦同前,不更分別心、意道理應知。
- [論,卷第51]
-
由阿賴耶識執受色根,五種識身依之而轉,非無執受;又由有阿賴耶識故,得有末那;由此末那為依止故,意識得轉。
-
譬如依止眼等五根,五識身轉,非無五根
;意識亦爾,非無意根。
- 彼所緣者,
- 謂一切法,如其所應。
- 若不共者所緣,即受想行蘊、無為、無見無對色、六內處及一切種子。
- [玅境講記,T13.p2-3]
- 不共前五識。
- 無見、無對色:意識所緣的色法,是定自在所生色,大威德三摩地所變現的一切色法。
- 識蘊含攝在六內處。
- 阿賴耶識能緣六內處,能緣一切種子。
- [披尋記]此中所緣,唯約意識,已如前說。
- 今於此中略別為二:一、共五識,二、不共五識。總此二種,名一切法。
- 在五識中,隨自所緣,或名為色,或名聲、香、味、觸。
- 今此意識,於彼一切皆能遍緣,轉得法名。如說法處、法界,此亦如是。
- 然復當知,於共所緣非定俱起。隨眼識俱,則緣色境;乃至隨身識俱,則緣觸境;或復五識同時俱起,則一切境皆為所緣。
- [論,卷第76]廣慧!若於爾時一眼識轉,即於此時唯有一分別意識,與眼識同所行轉;
- 若於爾時二、三、四、五諸識身轉,即於此時唯有一分別意識,與五識身同所行轉。
- 由是此說如其所應。
- 此說不共五識所緣,略有五別:一、受想行蘊,二、無為,三、無見無對色,四、六內處,五、一切種子。
- 由彼意識遍能了別自相、共相,及變相緣有無、假實等法,是故略說五不共法。
- 此中唯說受、想、行蘊,不說識蘊,於六內處意處攝故。
- [論,卷第03]無為有八事。謂虛空,非擇滅,擇滅,善、不善、無記法真如,不動,想受滅。
- 唯有為滅之所顯故,名為無為。
- [論,卷第65]即由五相,應知建立無見、無對諸法差別。
-
何等為五?一、因緣故;二、據處所故;三、顯現故;四、無變異故;五、所緣故。
- 此色蘊中一分所攝,自心分別之所起故。
- 十二處中,眼處乃至意處,名六內處。
- 諸法種子,名一切種。
- 如是等類,皆為意識之所緣境。或現量緣,或變相起,不與五識俱轉,故名不共。
- 彼助伴者,
- 謂作意、觸、受、想、思,
- 欲、勝解、念、三摩地、慧,
- 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
- 貪、恚、無明、慢、見、疑,
- 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
- 無慚、無愧,
- 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邪欲、邪勝解、忘念、散亂、不正知,
- 惡作、睡眠、尋、伺,
- 如是等輩俱有相應心所有法,是名助伴。
- 同一所緣,不同一行相,一時俱有,一一而轉,各自種子所生。
- 更互相應,有行相,有所緣,有所依。
- [玅境講記,T13.p4-8]
- 阿賴耶識只有五遍行。
-
第七識有:五徧行、別境慧,我癡、我見、我愛、我慢,大八。
- 第六識五十三心所全有。
-
前五識有:五遍行、五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瞋、癡。
-
佛,每一個識都是二十一個心所:五遍行,五別境,善十一。
-
不定心所:不一定是善、也不一定是惡。
-
有能緣的行相。
- [披尋記]此中
-
作意、觸、受、想、思,是名遍行心所,遍一切處、一切地、一切時、一切生故。
-
欲、勝解、念、三摩地、慧,是名別境心所,於各別境隨順生故。
-
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名善心所,由對治染差別轉故。
-
貪、恚、無明、慢、見、疑,是名根本煩惱心所,所餘煩惱從此生故。
-
忿、恨、覆、惱,乃至睡眠、尋、伺,名隨煩惱心所,此隨根本煩惱生故,隨應當知是彼分故、彼品類故、彼等流故。
- 如是等類一一差別,決擇分中廣釋其相。
- 此諸心所,如其所應,與彼意識俱有相應,故名助伴。
-
[論,卷第55]問:諸心、心所,凡有幾種差別名耶?答:有眾多名,謂有所緣、相應、有行、有所依等無量差別。
- 由心、心所於一所緣作無量種差別行相轉故,名有行相。
- 由有所取,此方得生,若無所取,則不生故,名有所緣。
- 由一種類,託眾所依差別轉故,名有所依。雖有為法無無依者,然非此中所說依義,唯恆所依為此量故。
- 彼作業者,
- 謂能了別自境所緣,是名初業;
- 復能了別自相、共相;復能了別去、來、今世;復剎那了別,或相續了別;
- 復為轉、隨轉,發淨、不淨一切法業;
- 復能取愛、非愛果;
- 復能引餘識身,又能為因,發起等流識身;
- 又諸意識望餘識身有勝作業,
- 謂分別所緣,審慮所緣,若醉、若狂,若夢、若覺,若悶、若醒,
- 若能發起身業、語業,若能離欲、若離欲退,若斷善根、若續善根,若死、若生等。
-
[玅境講記,T13.p8~T14.p1]
-
為轉、隨轉:通於第六識,也可以帶領前五識。
-
餘識身:五識身。
-
[披尋記]此中自境,謂一切法。若共五識、不共五識,一切皆為意識之所緣故,得此境名。
- 謂於有法了知有相,於有相中復有自相、共相差別。
-
[論,卷第16]何等名為自相有法?當知此法略有三種:一、勝義相有,二、相狀相有,三、現在相有。
-
何等名為共相有法?當知此相復有五種:一、種類共相,二、成所作共相,三、一切行共相,四、一切有漏共相,五、一切法共相。
- 由彼意識於此一切能善思擇,名能了別自相、共相。
- 若諸果法,已謝滅相,名過去世;有因未生相,名未來世;已生未滅相,名現在世。
- 又諸種子不離法故,如前說法亦有三世建立差別。如下自說。
- 謂如意識尋求心生時,或散亂不相續起,是名剎那了別。
- 若不散亂,決定心生,由是分別引發染、淨,是名相續了別。
- 由彼意識有分別力,善、染心所相應俱起,不同五識唯為隨轉。
- 剎那變異,名之為轉;相似相續,名為隨轉。由是總說發淨、不淨一切法業。
- 此中果言,謂異熟果。有愛、非愛二種差別。生人、天趣,是名愛果;若生惡趣,名非愛果。
- 由意識力,有諸欲取、或諸見取、或戒禁取、或我語取,即由諸取能生三界苦果,是名能取愛、非愛果。
- 若五識生,意識為先,是名意識引餘識身。又或五識生已,意識方生。
- 如說五識率爾心後,意識尋求、決定心生;復由尋求、決定二意識故,分別境界,從此無間染、淨心起。
- 以此為因,引令五識亦有染汙及善法生,相續等流,名等流心。如是道理,前已引釋,是名發起等流識身。
- 前說作業,與五識身雖有不共,總略而言,亦六種攝。
- 今於總略更廣宣說有勝作業。五識昧劣,不名為勝;意識明利,獨得勝名。由此勝故,作業亦勝,名勝作業。
-
若死、若生等者:此中等言,等取外分若壞、若成,如下自說。
[科]意識勝作業:分別所緣:
- [論]云何分別所緣?
- 由七種分別,謂有相分別、無相分別,任運分別、尋求分別、伺察分別,染汙分別、不染汙分別。
- 有相分別者,謂於先所受義、諸根成熟善名言者所起分別。
- 無相分別者,謂隨先所引及嬰兒等不善名言者所有分別。
- 任運分別者,謂於現前境界,隨境勢力任運而轉所有分別。
- 尋求分別者,謂於諸法觀察、尋求所起分別。
- 伺察分別者,謂於已所尋求、已所觀察,伺察安立所起分別。
- 染汙分別者,
- 謂於過去顧戀俱行、於未來希樂俱行、於現在眈著俱行所有分別。
- 若欲分別、若恚分別、若害分別,或隨與一煩惱、隨煩惱相應所起分別。
- 不染汙分別者,
- 若善;若無記。
- 謂出離分別、無恚分別、無害分別,或隨與一信等善法相應;或威儀路、工巧處及諸變化所有分別。
- 如是等類,名分別所緣。
- [玅境講記,T14.p1~T14.p9]
-
先所受義:前五識和色聲香味觸的境界先接觸。
-
隨先所引:隨順先前尋求、決定、染淨這些分別所引來的等流分別。
-
出離欲。
-
諸神通變化。
- [披尋記]
-
於先所受義所起分別。如於五識率爾心後,尋求、決定二意識生,分別五識彼彼境界。
-
諸根成熟善名言者所起分別。謂從少年位以去,乃至老位,是名諸根成熟。於此位中有力、有能了名言義,是謂善名言者。
-
隨先所引所有分別。如染淨心、等流心是。
-
嬰兒等不善名言者所有分別。此言嬰孩、童子位中,無有功能了名言義,是謂不善名言者。
-
嬰孩位者,謂乃至未能遊行嬉戲。童子位者,謂能為彼事。如下自釋。
- 謂彼境界或極廣大、或極可意現在前時,心若於彼已極串習、已極諳悉,便即剎那剎那相續而生,是名隨境勢力任運而轉。
- 此通定地、不定地說。雖五識身亦有如是相轉,然非此說,由釋意識勝作業故。
- 謂於諸法既尋求已,既觀察已,如所安立,復審觀察,是名伺察安立所起分別。
- 前說隨尋思行,此說隨伺察行,由是建立二種差別。
- 約三世貪染差別為論。若於諸可愛事,緣過去相,名顧戀俱行;緣未來相,名希樂俱行;緣現在相,名耽著俱行。
- 約三界染惱差別為論。若欲、若恚、若害分別,唯欲界繫;隨一煩惱或隨煩惱相應所起分別,通三界繫。
- 如是總名染汙分別。
-
謂出離分別乃至或隨與一信等善法相應所有分別,是名為善。此中出離分別,謂出離欲。餘文易知。
-
若威儀路、工巧處,及諸變化所有分別,是名無記。
- 當知威儀、工巧亦有染、善可得。
- 若依伎樂,以染汙心發起威儀,是染汙性;若依寂靜,即是善性。
- 若依染著發起工巧,是染汙性;若善加行所起工巧,即是善性。
- 又變化心亦有善性可得,如諸菩薩為引導他,或為利益諸有情故而起變化,當知是善,此無染汙。如下決擇分釋。
- 今於此中,唯取無覆無記性者所有分別,名為不染汙分別。
- 諸無記法總說有四,謂異熟生、威儀路、工巧處、變化心。
- 今於此中不說異熟生者,彼唯業引,非分別故。
[科]意識勝作業:審慮所緣:
- [論]云何審慮所緣?
- 謂如理所引、不如理所引、非如理非不如理所引。
- 如理所引者,
- 謂不增益非真實有。如四顛倒,謂於無常常倒,於苦樂倒,於不淨淨倒,於無我我倒。
- 亦不損減諸真實有。如諸邪見,謂無施與等諸邪見行。
- 或法住智,如實了知諸所知事。
- 或善清淨出世間智,如實覺知所知諸法。
- 如是名為如理所引。
- 與此相違,當知不如理所引。
- 非如理、非不如理所引者,謂依無記慧審察諸法。
- 如是名為審慮所緣。
- [玅境講記,T14.p9~T15.p3]
-
法住智:凡夫聞思勝解的智慧。
-
善清淨出世間智:聖人證悟法性的智慧。
-
如理所引:是清淨的。
-
不如理所引:是雜染的。
-
非如理、非不如理所引:是無記的,譬如說工巧明。
- [披尋記]謂諸愚夫於所知事不如實知,故於諸行無常、剎那無常起常顛倒。於有漏苦起樂顛倒。於六不淨起淨顛倒。
-
[論,卷第26]云何不淨所緣?謂略說有六種不淨:一、朽穢不淨,二、苦惱不淨,三、下劣不淨,四、觀待不淨,五、煩惱不淨,六、速壞不淨。
-
於二無我起我顛倒。二無我者:一、補特伽羅無我,二、法無我。
- 此中邪見,謗無施與、謗無愛養、謗無祠祀,乃至廣說謗世間無真阿羅漢。
- 如是等類皆此所說,是故言等。如下有尋有伺地說。
-
[論,卷第10]問:應以幾智知緣起耶?答:二。謂以法住智及真實智。
-
云何以法住智?謂如佛施設開示,無倒而知。
-
云何以真實智?謂如學見跡觀甚深義。
-
[論,卷第26]所知事者,謂或不淨、或慈愍、或緣性緣起、或界差別、或阿那波那念,
- 或蘊善巧、或界善巧、或處善巧、或緣起善巧、或處非處善巧,或下地麤性上地靜性,
- 或苦諦、集諦、滅諦、道諦,是名所知事。
- 於如是等能正解了,是名如實了知。
-
出世間智住有學位,名為清淨。住無學位,名善清淨。此於所知諸法能證真實,是名如實覺知。
-
[論,卷第83]覺者,謂實有義。
-
[顯揚聖教論
頌,攝事品第1]心、心所有、色、不相應、無為。
- 如是五法總攝一切所應可知,是故名為所知諸法。
- 如以無記心發起威儀、工巧等事,要以無記慧審察為先,方能成辦彼彼所作,是名依無記慧審察諸法。
[科]意識勝作業:醉、狂
:
- [論]
- 云何醉?
- 謂由依止性羸劣故,或不習飲故,或極數飲故,或過量飲故,便致醉亂。
- 云何狂?
- 謂由先業所引,或由諸界錯亂,或由驚怖失志,或由打觸末摩,或由鬼魅所著,而發癲狂。
- [玅境講記,T15.p3-7]
- [披尋記]此中依止,所謂意根。體
性羸劣,不堪遽務,故致惑亂。此亦名醉,彼差別故
。
- 地、水、火、風,名為諸界。不平等起,是名錯亂。
-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10]又漸命終者,臨命終時多為斷末摩苦受所逼。
- 無有別物名為末摩,然於身中有異支節觸便致死,是謂末摩。
- 若水
、火、風隨一增盛,如利刀刃觸彼末摩,因此便生增上苦受,從斯不久遂致命終。
- 是名解支節死。除天、那落迦,所餘生處一切皆有,如下自釋。
- 今此不說水、火及風觸末摩苦,唯依外分地大捶打,說觸末摩。此發顛狂,不遂致死,故作是說。
-
[論,卷第54]所行相:問:由幾因緣意根壞耶?答:由四因緣
:
- 一、由蓋所作,謂於五蓋中隨由一蓋覆蔽其心;
- 二、由散亂所作,謂由鬼魅嬈亂其心;
- 三、由未證所作,謂彼內心猶未證得靜慮無色勝品功德,然於其中強發作意;
- 四、由未解所作,謂於多聞、工巧等事,心未純熟強施方便。
[科]意識勝作業:夢、覺:
- [論]
- 云何夢?
- 謂由依止性羸劣,或由疲倦過失,或由食所沈重,或由於闇相作意思惟
,或由休息一切事業,或由串習睡眠;
- 或由他所引發,如由搖扇、或由明呪、或由於藥
、或由威神,而發昏夢。
- 云何覺?
- 謂睡增者不勝疲極故,有所作者要期睡故,或他所引,從夢而覺。
- [玅境講記,T15.p7-T16.p1]
- 睡增者:睡得太多了,感覺到辛苦,他就會醒了。
-
不勝疲極故:因睡眠睡得太多了,感覺到疲極,受不了了,所以醒過來了。
- [論,卷第23]由極多食,如極重擔鎮壓其身。
- [披尋記]
- 令身沈重,乃至廣說令心數為惛沈睡眠之所纏繞,於睡眠時有多惡夢,於應起時不能覺寤,由是此言食所沈重。
- 此中闇相,謂心惛昧。此若生時,無所堪能,是故睡眠必定皆起。如下三摩呬多地說。
- 如由搖扇乃至威神,皆說由他引發差別。威力神通,是名威神。餘如文知。
- 有所作者要期睡故者:[論,卷第24]思惟起想巧便而臥
[科]意識勝作業:悶、醒:
- [論]
- 云何悶?
- 謂由風、熱亂故;或由捶打故;或由瀉故,如過量轉痢及出血;或由極勤勞,而致悶絕。
- 云何醒?
- 謂於悶已,而復出離。
-
[玅境講記,T16.p1-2]
-
[披尋記]謂由風、熱亂故者:此說風界、火界錯亂,故致悶絕。
[科]意識勝作業:發起身業、語業
:
-
- [論]云何發起身業、語業?
- 謂由發身、語業智前行故;次欲生故;次功用起故;次隨順功用為先,身、語業風轉故;從此發起身業、語業。
- [玅境講記,T16.p2-3]
-
身、語業智前行:審慮思。
- 欲生:決定思。
- 功用起:動發思。
- [披尋記]
- 此中智言,謂審慮思。審慮未來非現見境相應之慧,名為智故。如下攝事分說。此最初起,故名前行。
- 審慮無間,起決定思。樂所作欲俱有轉故,是名欲生。
- 此中功用,謂動發思。此有染汙及善差別。勢力增上,得功用名。
- 入息、出息是名為風。
- 要依身心,此方得轉,由業所引,故名業風。
-
業風轉故,發起身、語,能成所作,由是說言身、語業風。
[科]意識勝作業:離欲、離欲退
:
- [論]
- 云何離欲?
- 謂隨順離欲根成熟故,從他獲得隨順教誨故,遠離彼障故,方便正修無倒思惟故,方能離欲。
- 云何離欲退?
- 謂性軟根故;新修善品者,數數思惟彼行狀相故;受行順退法故;煩惱所障故;惡友所攝故,從離欲退。
-
[玅境講記,T16.p3-7]
-
離欲界欲。因為欲,障礙你得禪定,也障礙你得聖道。
-
彼欲的行狀、相貌。
-
從離欲的境界退回有欲的境界。
-
[披尋記]
- 此中離欲,隨應當知世、出世別。離欲因緣,總有四種,初唯出世,餘通二種。
-
[論,卷第21]不般涅槃緣
- 無彼因緣,爾時方能善根成熟,漸次乃至得般涅槃。
- 此中善根,謂出世種姓。即以種姓為依、為住,能獲信、戒、聞、捨、慧功德法,故名善根。
-
[論,卷第21]云何將成熟?謂即如是已得趣入補特伽羅。除所獲得最後有身,謂住於此得般涅槃,或能趣入正性離生。
- 從趣入後,於後後生修集諸根轉上、轉勝、轉復微妙,是名將成熟。
-
云何已成熟?謂所獲得最後有身,若住於此得般涅槃,或能趣入正性離生,是名已成熟。
- 由根成熟,方能證彼,是故說名隨順離欲。
- 謂初修業者始修業時,從善通達修瑜伽師聽聞教誨,由是因緣,於修作意如應安立,隨所安立能正修行,乃至觸證心一境性。
-
[論,卷第25]復云何知此中略義?謂於此中略有三障:一、加行障,二、遠離障,三、寂靜障。
- 若此諸障不合、不會,說名遠離。
-
[論,卷第26]四種所緣境事
-
方便正修無倒思惟者:謂出離欲略有四種所緣境事,於此四種境事勤修觀行,隨應解了所知境界,如實無倒,能遍了知。由是因緣,能淨煩惱,究竟解脫。
-
云何離欲退者:此之因緣,總略有五,如下自說。通世、出世,翻前應知。
-
性軟根者:謂是鈍根下劣欲解故。
- 此中善品,謂定地中心、心所法。最初修學補特伽羅,名新修善品者。
- 要於彼定諸行、相、狀數數思惟,方能入初靜慮,或所餘定。
- 由是因緣,未能證入諸無漏定。未證無漏故,或從離欲退。
-
何以故?由於諸色乃至識法未能思惟如病、如癰等行,於有為法未能心生厭惡、怖畏、制伏,於甘露界未能繫念思惟故。
-
[論,卷第13]何等為行?謂如所緣作種種行而入於定。謂麤行、靜行,病行、癰行,箭行、無常行等,若於彼彼三摩地中所有諸行。
-
何等為狀?謂於諸定臨欲入時便有此定相狀先起。
- 由此狀故,彼自了知:我於如是如是相定,不久當入,或復正入。
- 彼教授師由此狀故,亦了知彼不久當入如是如是相定。
-
何等為相?謂二種相:一、所緣相,二、因緣相。
- 所緣相者,謂分別體。由緣此故,能入諸定。
- 因緣相者,謂定資糧。由此因緣,能入諸定。
-
謂隨順定教誡、教授,積集諸定所行資糧,修俱行欲
,厭患有心,於亂、不亂審諦了知,及不為他之所逼惱。
-
或人所作,或非人所作,或音聲所作,或功用所作。
-
[論,卷第12]云何順退分定?謂有鈍根下劣,欲、解、勤、精進故,入靜慮或所餘定,於喜、於樂、於勝功德不堪忍故,從靜慮退。
- 如如暫入諸定差別,如是如是還復退失,乃至未善調練諸根。
-
[論,卷第13]謂修定者,從初靜慮還退出已,於諸靜慮不復樂入,亦不思惟此行、狀、相,然欲俱行諸想作意,數數現前,如先所說,從彼起已,隨念愛味。
- 當於爾時,修靜慮者,應自撿行:我三摩地,今成退劣。
- 此中於喜、於樂、於勝功德不能堪忍,及於所得定隨念愛味,是名受行順退分法應知。
- 謂由煩惱不能永拔,障得涅槃故。
-
[論,卷第64]由五種相,建立惡友:一、無羞恥,二、有邪見,三、有懈怠,四、有邪行,五、性怯劣。
- 由為彼(惡友)攝,引導無義,是故能令從離欲退。
[科]意識勝作業:斷善根、續善根
:
- [論]
- 云何斷善根?
- 謂利根者,成就上品諸惡意樂現行法故;得隨順彼惡友故;彼邪見纏極重圓滿到究竟故;彼於一切惡現行中,得無畏故
,無哀愍故,能斷善根。
- 此中種子亦名善根,無貪、瞋等亦名善根。但由安立現行善根相違相續,名斷善根;非由永拔彼種子故。
- 云何續善根?
- 謂由性利根故;見親朋友修福業故;詣善丈夫聞正法故;因生猶豫,證決定故,還續善根。
-
[玅境講記,T16.p8~T17.p1]
-
利根:特別認真,智慧高,果斷。
- 斷善根者,斷善根的現行,而不是斷種子。
-
猶豫以前的思想是有問題。
-
[披尋記]
- 樂欲所作相應煩惱數現行故,名現行法。令墮惡趣,故名為惡。行相猛利,故上品攝。由彼種子未被損伏、未被永害,得成就名。
- 信順惡友,惡思所思、惡說所說、惡作所作故。
- 於無施與、無愛養、無祠祀等所說義,自心生起決定勝解,名邪見纏。
- 最極厚重上品所攝,故名極重。乃至少分未能損減,故名圓滿。摧伏善法,不為善法之所摧伏,名到究竟。
- 謂於一切身、語惡不善業諸現行中,無有厭惡,心生歡喜,不見少分所有過患,是故無畏。於他有情樂為損害,名無哀愍。
- 謂於先世所習善因,此名種子。由此種子,於現法善能為增上,故名善根。然非此說。唯取無貪、無瞋、無癡諸現行法,名為善根。
- 若遇違緣,令不相續,名斷善根。非由永斷彼善種子名斷義故。
- 謂於邪法心生猶豫為先因故,後於正法生起正見而證決定,由是因緣,還續善根。
- 復次,此中善根若斷、若續補特伽羅及其因緣,有多種別。
-
[論,卷第97]此中諸如來,由大士無上根勝、劣智力,於其先世善、不善因所集成根,隨其所應如實了知。
- 又於現法染、淨門轉,生起當來染、淨諸法,亦隨所應如實了知故,言成就甚奇希有。
[科]意識勝作業:死
:
- [論]云何死?
- 謂由壽量極故,而便致死。
- 此復三種。謂壽盡故,福盡故,不避不平等故。
- 當知亦是時、非時死。
- 或由善心,或不善心,或無記心。
-
云何壽盡故死?
-
云何福盡故死?
-
云何不避不平等故死?
- 如世尊說:九因九緣,未盡壽量而死。
-
何等為九?
- 謂食無度量,食所不宜,不消復食,生而不吐,熟而持之,不近醫藥,不知於己若損、若益,非時、非量行非梵行。
- 此名非時死。
-
[披尋記]此中且說一種致死因緣,隨應當知有多差別。
-
[論,卷第52]除贍部洲人壽分量,所餘生處壽量決定。
-
此贍部洲或時壽命廣無有量,或時短促壽量不定。
-
北拘盧洲人壽量隨轉,如決定量畢竟隨轉,無中夭故,餘一切處名不隨轉。
-
贍部洲人十歲時壽名為少壽,傍生一分亦名少壽。
-
所以者何?一分傍生或一日夜壽量可得,或有一分若二若三,乃至極多十日十夜壽量可得。
-
非想非非想處受生有情,名為多壽,經於八萬大劫數故。
- 若諸如來、菩薩、阿羅漢等,於壽行中延促自在,無壽量極,名出離死。故此不說。
- 望義不同,各說有九;非由各說其事有別。何以故?即此九事,順益義是因義,建立義是緣義故。
- 食有四種:一、段食,二、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
- 此中食無度量乃至不近醫藥,當知唯約段食為論。
- 若食極少,令身饑羸;或復極多,令出入息來往艱難;如是說名食無度量。
-
食所不宜者:謂食所食,不能安隱、消變、增長安樂故。
- 謂由所食不平和故,於其身中不消而住。若更重食,成不消病,或生身中種種疾病。是名不消復食。
- 謂食所食若能發起身中種種苦受,應速吐棄,令於當來苦不更生。
-
如聲聞地於食知量中說:為令新受當不更生,受諸飲食。其義正同。與此相違,當知名為生而不吐。
-
熟而持之者:謂由過去食不知量、食所非宜、不消而食;由是因緣,於其身中生起種種身諸疾病。
-
[論,卷第23]由此種種疾病因緣,發生身中極重猛利熾然苦惱不可意受。
-
為欲息除如是疾病,及為息除從此因緣所生苦受,習近種種良醫所說饒益所宜,隨順醫藥及受種種悅意飲食,
-
由此能斷已生疾病,及彼因緣所生苦受。如是名為為斷故受受諸飲食。
-
不近醫藥,翻此應知。
-
不知於己若損、若益者:當知此通四食為論。
-
如說段食,若受用已,安隱、消變、增長喜樂,是名為益;與此相違,是名為損。
-
由攝益義是食義故。如是所餘觸食乃至識食,隨其所應,損、益亦爾。
-
[論,卷第59]復次若行不應行名欲邪行,或於非支、非時、非處、非量、非理,如是一切皆欲邪行。
-
若於母等母等所護,如經廣說,名不應行。一切男及不男屬自、屬他皆不應行。
-
除產門外所有餘分皆名非支。
-
若穢下時、胎圓滿時、飲兒乳時、受齋戒時,或有病時,謂所有病匪宜習欲,是名非時。
-
若諸尊重所集會處,或靈廟中,或大眾前,或堅鞕地高下不平令不安隱,如是等處說名非處。
-
過量而行名為非量。是中量者,極至於五,此外一切皆名過量。
-
不依世禮故名非理。
-
若自行欲、若媒合他,此二皆名欲邪行攝。
-
若有公顯,或復隱竊,或因誑諂方便矯亂,或因委託而行邪行,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
云何善心死?
- 猶如有一,將命終時,自憶先時所習善法;或復由他令彼憶念。
- 由此因緣,爾時信等善法現行於心,乃至麤想現行。
- 若細想行時,善心即捨,唯住無記心。
-
所以者何?
-
云何不善心死?
- 猶如有一,命將欲終,自憶先時串習惡法;或復由他令彼憶念。
- 彼於爾時,貪、瞋等俱諸不善法現行於心,乃至麤、細等想現行,如前善說。
- 又善心死時,安樂而死。將欲終時,無極苦受逼迫於身
;惡心死時,苦惱而死。將命終時,極重苦受逼迫於身。
-
云何無記心死?
- 謂行善、不善者,或不行者,將命終時,自不能憶,無他令憶。
- 爾時非善心、非不善心死。既非安樂死,亦非苦惱死。
- 又行善、不善補特伽羅,將命終時,或自然憶先所習善及與不善,或他令憶。
- 彼於爾時,於多曾習力最彊者,其心偏記,餘悉皆忘。
- 若俱平等曾串習者,彼於爾時隨初自憶,或他令憶,唯此不捨,不起餘心。
- 彼於爾時,由二種因增上力故,而便命終。謂樂著戲論因增上力,及淨、不淨業因增上力。
- 受盡先業所引果已,
- 若行不善業者,當於爾時,受先所作諸不善業所得不愛果之前相,猶如夢中見無量種變怪色相。
- 依此相故,薄伽梵說:
若有先作惡不善業及增長已,彼於爾時,如日後分,或山、山峰影等懸覆、遍覆、極覆。
- 當知如是補特伽羅從明趣闇。
- 若先受盡不善業果而修善者,與上相違。
- 當知如是補特伽羅從闇趣明。
- 此中差別者,將命終時,猶如夢中見無量種非變怪色可意相生。
- 若作上品不善業者,彼由見斯變怪相故,流汗毛豎,手足紛亂,遂失便穢,捫摸虛空,翻睛咀沫。彼於爾時,有如是等變怪相生。
- 若造中品不善業者,彼於爾時,變怪之相或有、或無,設有不具。
-
[披尋記]
- 了像明利,是名麤想;任運惛昧,是名細想。
-
於多曾習力最彊者至餘悉皆忘者:此中不說或他令憶。由多曾習力最彊故,唯隨自憶,他無堪能令自憶故。
-
[論,卷第01]云何生?由我愛無間已生故,無始樂著戲論因已熏習故,淨、不淨業因已熏習故,彼所依體由二種因增上力故,
-
從自種子,即於是處中有、異熟無間得生。
-
死、生同時,如稱兩頭,低、昂時等。
- 今此命終,望彼當生,是故亦說由二因力。
- 由此命終,彼方得生;由彼當生,此便命終。
- 死、生相續,平等平等,是故死、生皆說由二因力。
-
戲論因者,謂名言種。由無始來樂著無義戲論,妄分別故,熏習成種,能生所依、所緣諸差別事。
-
業因,謂即業種。由淨、不淨業造作增長熏習力故,能感五趣異熟自體。
- 無始時來,生、死流轉,皆由此二因增上力,故作是說。
- 將命終時,名於爾時。諸不善業總有十體,謂從殺生乃至邪見。
- 先所造作五相圓滿,名先所作。五相圓滿者,如下決擇分說。
- 由此能感惡趣自體,不可愛故,名不愛果。於命終前,彼果未生,先受彼相,是名不愛果之前相。
- 如是前相,有無量種不可愛色相似顯現,是名變怪色相。
-
云何知耶?如下文說:流汗毛豎,諸如是等變怪相生。由是得知彼所見相。
- 緣生法中,業有二別:一、造作業,無明所發故;二、增長業,愛取所潤故。
- 若有不善業熟,當往惡趣生者,彼之前相從明趣闇。
- 猶如於日後分,彼日光明為山、山峰影所障覆,如如漸次,有初、中、後障覆之相。
- 若於初位,日未遍覆,但覆少分,是名懸覆。
- 於此位中,闇相輕微。次於中位,日已遍覆,闇相轉重。
- 乃至後位,闇相極重,故名極覆。
- 如是惡不善業補特伽羅從明趣闇前相亦爾。
- 又諸眾生將命終時,乃至未到惛昧想位,長時所習我愛現行。由此力故,謂我當無,便愛自身。由此建立中有、生報。
- 若預流果及一來果,爾時我愛亦復現行。
- 然此預流及一來果,於此我愛,由智慧力數數推求,制而不著。
-
猶壯丈夫與羸劣者共相角力,能制伏之。當知此中道理亦爾。
- 若不還果,爾時我愛不復現行。
- 又解支節,除天、那落迦,所餘生處一切皆有。
- 此復二種:一、重,二、輕。重謂作惡業者,輕謂作善業者。
- 北拘盧洲一切皆輕。
- 又色界沒時,皆具諸根;欲界沒時,隨所有根,或具、不具。
- 又清淨解脫死者,名調善死;不清淨不解脫死者,名不調善死。
- 又將終時,作惡業者,識於所依從上分捨。即從上分冷觸隨起,如此漸捨乃至心處。
- 造善業者,識於所依從下分捨。即從下分冷觸隨起,如此漸捨乃至心處。
- 當知後識唯心處捨。從此冷觸遍滿所依。
-
[披尋記]
- 謂由長時數習我愛現行增上力故,彼為建立,中有、生報無間得生。
-
云何中有?謂此沒已,當生未生自相續法,中間有故,得中有名。
-
云何生報?謂異熟果從業所生,自作自受,酬答前相,得生報名。
- 自名言種及業種子親能生二,是名因緣。然依我愛,二方得起,由是我愛名建立因。
- 同安危義是建立義故。如是我愛,無始時來與身俱生,是名長時所習我愛。
- 此中且約欲界為論。由不還果不更還來欲界,說彼我愛不復現行。
- 謂漸命終者,臨命終時,多為斷末摩苦受所逼。末摩即是支節異名,是故此名解支節死。
-
除天、那落迦者,以彼有情唯化生故,如下自說。諸化生者,非漸命終,故當除之。
- 於五趣中,除天、那落迦,所餘人、鬼、傍生,是名所餘生處。
- 然於此中亦有一分是化生者,應不說有解支節死。今此說言一切皆有,當知少分一切有故。
-
色界諸天無有斫截破壞殘害等苦,故彼沒時,皆具諸根。
- 欲界不爾。若有此苦而致命終,隨所有根,當知不具;若無此苦,諸根當具,由是故說或具、不具。
- 謂阿羅漢有餘依中,先染汙意恆行煩惱不復現行,是名清淨。
-
解脫有二,謂煩惱解脫及事解脫。若諸種子滅及煩惱盡,是名煩惱解脫;若於諸根貪欲永斷,如是諸根亦當永斷,名事解脫。
- 具此清淨解脫而捨身命,是名清淨解脫死者。
-
[論,卷第85]有六種死。謂過去死、現在死、不調伏死、調伏死、同分死、不同分死。
-
[論,卷第85]不調伏死者,謂於過去世不調、不伏,有隨眠行展轉隨眠,世俗說言士夫隨眠。
-
而命終已,於現在世結生相續,有隨眠行所攝,自體而得生起,於現在世乃至壽盡亦復如是,不調不伏。
-
廣說乃至,而命終已,未來自體復得生起,又能攝取有隨眠行。
-
由攝取彼以為因故,便為生等眾苦所縛,亦為貪等大縛所縛。
-
調伏死者,謂於現在世已調、已伏無有隨眠。
-
而命終已,未來自體不復生起,亦不攝取有隨眠行。
-
不攝取彼以為因故,解脫生等眾苦差別,亦復解脫貪等大縛。
- 於中調伏死,即此調善死之異名。與此相違,是名不調善死。
- 此中識言,謂即一切種子、異熟所攝、執受所依阿賴耶識。
-
所依,即彼執受有色根身。此為阿賴耶識之所依託,故名所依。
- 由阿賴耶識遍滿執受所依身故,隨所執受身上、下分遍滿皆煖。
- 將命終時,不遍執受,故分分捨。隨所捨處,冷觸便生。
- 此由作業善、惡不同,說捨所依下、上有別,然最後捨唯在心處,以是阿賴耶識最初生時之所託故。
- 此中心言,謂即肉心。由於此處識最初託,還於此中識最後捨。此中道理,如下自說。
-
[玅境講記,T17.p1~T19.p11]
-
生而不吐,熟而持之:生即毒,熟變毒。
-
前相:前兆。
-
設有不具:就是有也不具足。
-
中有:中陰身。
-
生報:中陰身結束了以後所得的果報。
-
解支節:
-
後識:最後這個識。
-
心處:心臟。
[科]意識勝作業:生:
- [論]云何生?由我愛無間已生故,無始樂著戲論因已熏習故,淨、不淨業因已熏習故,彼所依體由二種因增上力故,從自種子,即於是處中有、異熟無間得生。
- 死、生同時,如稱兩頭,低、昂時等。
- [披尋記]此中我愛,長時所習。先命終時,我愛不捨;中有生時,我愛續生。於其中間無剎那斷,由是說言無間已生。
- [攝大乘論本,卷第1]復有有受盡相、無受盡相。
-
有受盡相者,謂已成熟異熟果善、不善種子。
-
無受盡相者,謂名言熏習種子,無始時來種種戲論流轉種子故。
- 當知二因熏習有其差別。
- 初戲論因無受盡相,剎那流轉相續無盡故。
- 次淨、不淨業因有受盡相,生、死流轉與果有盡故。
- 即由是義,說戲論因無始時有,不說業因,隨先造作成熟異故。
- 此中彼言,謂即我愛。我愛所依,體即五蘊。如是五蘊有二位別:一、中有位,二、異熟位。
- 於此二位,體若生時,要以戲論自種為其親因,及業自種為其勝緣,由是此說從自種生。
- 又所依體於當生處方可得生。如作善業,當往善趣
;若作惡業,當往惡趣,由是此說於是處生。
- 前所依沒,此中有生,中有滅時,異熟果生,由是故說中有、異熟無間得生。
- 又雖無間,說有先後,然假施設,理必不然,由是故說死、生同時,如稱兩頭,低、昂時等。
-
何以故?若許死、生實有先、後,應於中間異相可得,然不可得,故知不爾。
- [論,卷第54]分別色蘊:生起:問:何因得知有中有耶?答:從此沒已,若無所依,諸心、心所無有道理轉至餘方故。
- 不應如響,唯惑亂故;不應如影
,彼不滅故;亦不應說如取所緣,非行往故。
- 由如是等所說譬喻不應道理,是故當知定有中有。
- 而此中有必具諸根。造惡業者所得中有,如黑羺光,或陰闇夜;作善業者所得中有,如白衣光,或晴明夜。
- 又此中有是極清淨天眼所行。彼於爾時,先我愛類不復現行,識已往故。然於境界起戲論愛,隨所當生,即彼形類中有而生。
- 又中有眼猶如天眼,無有障礙,唯至生處。所趣無礙,如得神通,亦唯至生處。又由此眼,見己同類中有有情,及見自身當所生處。
- 又造惡業者,眼視下淨,伏面而行;往天趣者上;往人趣者傍。
- [披尋記]謂中有生與異熟別,化生類故。諸化生類,身分頓起,非漸圓滿。由是此說必具諸根。
- [論,卷第49]此中靜慮說名天住。眼依彼故,是彼果故,彼攝受故,名為天眼。是極圓滿、是善清淨靜慮果故,名極清淨。
- 彼諸眾生中有生時,先所依身已棄捨故,先我愛類不復現行。
- 中有趣生往當生處,名識已往。
- 由於先時所習彼彼境界,非不生起我所戲論分別及諸愛樂,即隨自業所當生處,如其種類形貌而生。是即天眼所行境界,非餘。
-
如淨天眼能現見知諸光明色、諸微細色、諸變化色、諸淨妙色,乃至廣說皆無障礙;
-
中有趣生,眼無障礙,亦復如是。然不遍一切,唯至當生處。
- 又如得神境通者,或以其身,於諸牆壁、垣城等類厚障隔事直過無礙。
-
中有趣生,於所趣處,無礙亦爾。然不遍一切,亦唯至生處。
-
眼視下淨者:視惡趣色淨妙生喜故。
- 又此中有,若未得生緣,極七日住。有得生緣,即不決定。若極七日未得生緣,死而復生,極七日住。
- 如是展轉未得生緣,乃至七七日住,自此已後,決得生緣。
- 又此中有,七日死已,或即於此類生。若由餘業可轉中有種子轉者,便於餘類中生。
- 又此中有,有種種名。或名中有,在死、生二有中間生故。
- 或名健達縛,尋香行故,香所資故。
- 或名意行,以意為依,往生處故。此說身往,非心緣往。
- 或名趣生,對生有起故。
- 當知中有除無色界一切生處。
- [披尋記]此中生言,謂即生有。於當生處隨順無違,是名生緣。得生緣者,往彼得生。若未得者,還住中有。住時差別,如文可知。
- 此中七日,隨應當知,從初七日乃至最後七七日住,皆此所顯。以彼中有經七日住勢力便盡,不復能住。依此道理,總說七日。
- 若隨已得中有形類往當生處而受生者,名即於此類生。若由餘業勢力,可令中有種子轉變生者,便異形類而生,名於餘類中生。
- 此中身者,謂即意身。如得神通,意勢趣往,故名身往。非唯心緣,名往生處。
-
無色界中諸有情類,唯以四無色蘊為所依止,無色根身,中有有色,是故除之。
- 又無色界生處有四,謂空無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依如是別,故說一切。
- 又造惡業者,謂屠羊、雞、豬等,隨其一類,由住不律儀眾同分故,作感那落迦惡不善業及增長已。
- 彼於爾時,猶如夢中,自於彼業所得生處,還見如是種類有情及屠羊等事。
- 由先所習,喜樂馳趣,即於生處境色所礙,中有遂滅,生有續起。
- 彼將沒時,如先死有,見紛亂色。如是乃至生、滅道理,如前應知。
- 又彼生時,唯是化生,六處具足。復起是心,而往趣之。
謂我與彼嬉戲受樂,習諸技藝。
- 彼於爾時顛倒,謂造種種事業,及觸冷、熱。若離妄見,如是相貌尚無趣欲,何況往彼。若不往彼,便不應生。
- 如於那落迦,如是於餘似那落迦鬼趣中生,當知亦爾,如癭鬼等。
- 又於餘鬼、傍生、人等,及欲、色界天眾同分中將受生時,於當生處,見己同類可意有情,由此於彼起其欣欲,即往生處,便被拘礙。死、生道理,如前應知。
- [論,卷第52]復次云何眾同分?謂若略說,於彼彼處受生有情,同界,同趣,同生,同類、位、性、形等,由彼彼分互相似性,是名眾同分,亦名有情同分。
- [論,卷第53]復次若有生不律儀家有所了別自發期心,謂我當以此活命事而自活命;又於此活命事重復起心,欲樂忍可,爾時說名不律儀者。
- [披尋記]此不律儀,未捨、未棄,說名為住。由此同分,說名住不律儀同分。
- 於此位中,但成廣大諸不善根,然未成就諸不善業;作彼業已,方能成就
,是名住不律儀及作業別。
- 今於此中且說住不律儀者
,已作、已增長那落迦業,隨所當生,趣彼生處而受異熟,受果前相,如文可知。
- 如前已說,死、生同時,如稱兩頭,低、昂時等,是名生、滅道理。
- 又說彼所依體由二種因增上力故,從此種子,即於是處無間得生。如是道理亦如前知,略不具說,置乃至言。
-
彼謂那落迦果。於四生中,彼唯化生。業增上力,諸根頓起,是名六處具足。
-
死、生道理,如前應知者:死謂中有滅沒,生謂生有續起。死、生同時,如前已說,平等平等,道理應知。
- 又由三處現前,得入母胎:一、其母調適,而復值時;二、父母和合,俱起愛染;三、健達縛正現在前。
- 復無三種障礙:謂產處過患所作,種子過患所作,宿業過患所作。
- 云何產處過患?謂若產處為風、熱、癊之所逼迫;或於其中有麻、麥果;
- 或復其門如車螺形,有形、有曲,有穢、有濁。如是等類,產處過患應知。
- 云何種子過患?謂父出不淨非母,或母非父,或俱不出;或父精朽爛,或母,或俱。如是等類,種子過患應知。
- 云何宿業過患?謂或父或母不作、不增長感子之業,或復俱無。或彼有情不作、不增長感父母業。
- 或彼父母作及增長感餘子業。或彼有情作及增長感餘父母業。或感大宗葉業,或感非大宗葉業。
- 如是等類,宿業過患應知。
- 若無如是三種過患,三處現前,得入母胎。
- [披尋記]處謂依處,胎生有情生所依故。成就剎那,名彼現前。
- 同此剎那,三處具足,阿賴耶識方可託生;於爾所時,名入母胎。若於隨一不現前時,當知母胎便不得入。
- 此中種子望義假說。如穀、麥等望能生芽,假名種子,非親生彼而得種名。
- 此亦如是。以異熟果從自種生,非離戲論及業熏習,別有種子可得故。
- 謂彼父母及彼有情宿所作業互不相感,由是因緣,不入母胎。
- 望不隨順,說名過患。
- 彼即於中有處,自見與己同類有情為嬉戲等,於所生處起希趣欲。
- 彼於爾時,見其父母共行邪行所出精血而起顛倒。
- 起顛倒者,謂見父母為邪行時,不謂父母行此邪行,乃起倒覺,見己自行。見自行已,便起貪愛。
- 若當欲為女,彼即於父便起會貪;若當欲為男,彼即於母起貪亦爾。
- 乃往逼趣。若女於母,欲其遠去;若男於父,心亦復爾。
- 生此欲已,或唯見男,或唯見女。如如漸近彼之處所,如是如是漸漸不見父母餘分,唯見男女根門。即於此處便被拘礙。死、生道理,如前應知。
- 若薄福者,當生下賤家。彼於死時及入胎時,便聞種種紛亂之聲,及自妄見入於叢林、竹葦、蘆荻等中。
- 若多福者,當生尊貴家。彼於爾時,便自聞有寂靜美妙可意音聲,及自妄見昇宮殿等可意相現。
- 爾時父母貪愛俱極,最後決定各出一滴濃厚精血。二滴和合住母胎中,合為一段,猶如熟乳凝結之時。
- 當於此處,一切種子異熟所攝執受所依阿賴耶識和合依託。
- 云何和合依託?謂此所出濃厚精血合成一段,與顛倒緣中有俱滅。
- 與滅同時,即由一切種子識功能力故,有餘微細根及大種和合而生,及餘有根同分精血和合摶生。
- 於此時中,說識已住結生相續。即此名為羯羅藍位。
- [披尋記]濃厚精血合一段時,中有見已,便起顛倒及染愛心,即於爾時,為彼境色所礙。中有遂滅,生有續起。
- 由中有滅與父母精血和合俱時,說與顛倒緣中有俱滅。或彼父母貪愛熱惱俱時息滅,說與俱滅,理亦可爾。
- 中有滅時,即識生時,故言同時。以彼中有染愛精血,方為阿賴耶識所依託故。
- 於爾所時,由彼識中功能差別因增上力,有五色根及彼大種和合而生。
- 此五色根但有功能,非已與果,故名微細。此與大種,體非即識,故名為餘。
- 復由彼識託精血力,有餘身根與彼精血和合摶生。聚集生義是摶生義。
- 如是精血與彼身根種類相似,故言同分。然為顯此身根能為餘眼等根之所依止,故言有根。
- [論,卷第08]此中能和合苦故,名為結。
-
結即煩惱異名,或具、不具。從彼彼有情聚沒,往彼彼有情聚諸蘊續生,顛倒妄見俱時轉故。
- 從是以後,諸根大種相續得生,由是說言結生相續。
- 識入胎已,住胎藏中有八位別。其最初位名羯羅藍,謂已結凝,箭內仍稀故。如下自釋。
- 此羯羅藍中,有諸根大種唯與身根及根所依處大種俱生。
- 即由此身根俱生諸根大種力故,眼等諸根次第當生。
- 又由此身根俱生根所依處大種力故,諸根依處次第當生。
- 由彼諸根及所依處具足生故,名得圓滿依止成就。
- 又此羯羅藍色,與心、心法安、危共同,故名依託。由心、心法依託力故,色不爛壞
。色損、益故,彼亦損、益,是故說彼安、危共同。
- 又此羯羅藍識最初託處,即名肉心。如是識於此處最初託,即從此處最後捨。
- [披尋記]謂彼大種有二差別:一、諸根大種,二、根所依處大種。此二大種與彼身根俱有而生,此即釋前所未說義。
- 然復當知,根所依處大種,唯約身根依處為論。羯羅藍中唯有此故,是即羯羅藍色為識之所依託,除此更無餘法可得,故於中間置有唯言。
-
眼等諸根次第當生者:此顯清淨色根生起次第。舉初眼根,等取耳、鼻、舌根,是名諸根。身根已生,故不應說。
- 今此位中,但顯有彼諸根大種能為依因,此為依故,彼方得生,由是說言次第當生。
- 此說諸根依處皆依身根依處大種而生,由是當知,諸根依處,唯眼等四是此所說。身為依故,餘漸次起,由是復言次第當生。
- 根具足生,是名根位;彼依處生,是名形位。如下自說。
- 根、形圓滿,心、心所法依之而生,是故說名圓滿依止。恆現前轉,得成就名。
- 於胎藏中八位差別,最後形位,有情自體方得圓滿,齊爾所時,名之為得。
-
羯羅藍中,諸根大種及與身根皆色攝故,名之為色。
-
羯羅藍中阿賴耶識託色而生。今唯說彼名之為識,最初得故。
- 如前已說,將命終時,識於所依分分漸捨,乃至心處,名最後捨。
|